第十七章谈判

甲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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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祥酒楼,负责跑堂的伙计正在打扫大堂,眼尖的看见一个姑娘背着沉甸甸的背篓,腰都快要压弯了,就忍不住和另一个伙计说:“这乡下姑娘就是命苦,要是换成这县城里的姑娘,哪个不是娇生惯养好生伺候着。”

    “话怎么这么多?掌柜待会儿看见你偷懒又得说你。”伙计轻斥了一声,然后也朝酒楼外面看去,恍惚一看还觉得挺眼熟的,又仔细看了看,原来是前天送菜过来的姑娘,连忙和同伴说了一说快去寻掌柜下来,然后朝宋新桐跑了过去,“姑娘,我来替你端着。”

    宋新桐早已经累得满头大汗了,都快直不起腰了,突然听到略有些熟悉的声音,不等反应过来,后背上的重量突然一空,她这才有力气抬头看他一眼,原来是吉祥酒楼里的跑堂伙计啊。

    “原来是你啊。”宋新桐松了一口气,也乐得将背篓交给跑堂伙计,直起身子捶了捶后背,跟着跑堂伙计往里走。

    跑堂伙计说道:“姑娘稍等一下,掌柜还得等一刻钟才过来。”

    现在天已经大亮了,应该差不多辰时三刻了,这当掌柜的就是好,可以不用早起上工。

    宋新桐坐在凳子上,咕噜咕噜的喝了几口冷茶去了去热气,这才旁敲侧击的问道:“这位伙计大哥,上次的折耳根可用完了?”

    伙计脱口而出:“早用完了。”

    “那看来卖得很好了。”宋新桐暗地里松了一口气,毕竟像这种偏远县城,消费能力还是有限,而且是新菜,所以她还是很担心卖不出去。既然卖的不错,那她就不用担心断了生计了。

    伙计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干瘪瘪的补充道:“在其他的凉拌猪耳朵这些菜里加了不少折耳根。”

    宋新桐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倒是聪明。”

    “姑娘过奖了。”伙计心底正后悔得不行,如果掌柜知道他泄露机密,会不会让他滚蛋啊?

    “这位大哥,能不能……”宋新桐还没说完,伙计忙不迭的打断她,“姑娘,您还是别叫我大哥,你直接叫我朱三儿就可以了。”

    宋新桐点了点头,也好,她一个大龄女青年叫这么一个十六七岁的伙计叫大哥,她还是觉得有些拗口害臊,“朱三,上次的糕点还有么?”

    说完,肚子不由自主的咕噜咕噜的叫了起来。

    宋新桐捂着肚子,冲着朱三儿尴尬的笑了笑。

    “姑娘还没用早饭呢?看我这笨的,我立即给姑娘准备一份。”朱三儿小跑着朝后厨走去了,走到后厨门口就遇到了刚才一起打扫的伙计,“朱三儿啊,那姑娘是卖菜的?掌柜不是说不能随便领卖菜的进店里么?”

    “你懂啥啊?她就是送折耳根的。”朱三儿跑进厨房里,拿盘子装了四五个包子,又舀了一大碗稀饭。

    “原来是她啊。”伙计惊讶不已,毕竟这两天折耳根在他们酒楼里风靡了起来,昨天下午的时候还断货了呢。

    “是啊,掌柜的什么时候过来啊?”朱三儿端着包子稀饭就往外走。

    “快了。”

    宋新桐端着茶水又喝了几口,这才放下茶杯,端详着酒楼的环境,不愧是县城里最大的酒楼,装修布置都很不错,能做到这个样子,也少不了掌柜们的慧眼识人啊,比如她的折耳根。

    若是那天去其他酒楼,也不知会不会受到这般宽待。

    “姑娘,都是早上用剩下的包子,你别介意。”朱三儿端到桌上摆好,小心的伺候着。

    “已经很好了。”宋新桐看着包子眼睛都笑弯了,在外面铺子里一个肉包子都得两文钱,这一下子就送了五个包子,她还道赚了十文钱呢。

    哎,果真是穷了,所以什么都要算着,真是一日过得比一日差啊。

    宋新桐叹着气,心底却美滋滋的吃完了两个包子和一大碗稀饭,连着那一小碟酸菜都没有放过,满足的打了个饱嗝之后和朱三儿说道:“我可不可以把这几个包子带走?”

    朱三愣了一下,脑补出这位姑娘家里还有几位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然后点了点头,“那我找油纸给你包起来。”

    “麻烦了。”宋新桐觉得自己的脸皮越来越厚了,果真是被逼到了一定的地境了,就豁得出去了。

    朱三很快拿着油纸回来了,里面已经装着两个包子了,将剩下的三个一并撞在了一起,“正好蒸笼里还剩下两个,也一并给姑娘吧。”想来多送两个包子,掌柜也不会在意的。

    “那可是多谢你了。”宋新桐将包好的包子放到一旁,“你们掌柜什么过来?”

    朱三儿也不知道啊,正愁着怎么回答的时候就听到掌柜的声音从后堂传来,“掌柜的来了。”

    掌柜从后堂走了出来,朝宋新桐拱了拱手,“姑娘,早”

    宋新桐看了一眼外面高挂的太阳,违心的说道:“这般早打扰掌柜真是不好意思。”

    掌柜摸了摸美须,也没有绕圈子,看着宋新桐的背篓说道:“姑娘这次又送折耳根过来了?”

    “是的。”宋新桐还补了一句:“还带了一样新菜,也不知掌柜的感不感兴趣。”

    掌柜说:“拿来看看。”

    宋新桐掀开遮在上面的草叶子,露出了下面的新鲜透着水光的血皮菜,“就是这个菜。”

    掌柜问:“这是什么菜?”

    大周朝市面上常见的菜都是一些白菜、黄瓜、莲花白等这种菜,没有见过血皮菜也是正常的。

    宋新桐指着背篓里的血皮菜说道:“掌柜你看这菜表面呈紫红色,所以顾名思义叫作血皮菜。”

    “血皮菜?”掌柜和朱三儿都觉得这名字怪怪的。

    “是的,常吃这种菜对身体可好了,有凉血、去虚火的功效,如果家里有人身体虚弱,多吃这种菜也是极好的。”宋新桐解释道。

    宋新桐勾了勾嘴角,浅笑着说道:“掌柜你信不信无所谓,只要这酒楼的客人信了不就成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