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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扶兰瞟了非欢一眼,吃货欢你能不能有点骨气?虽然有些嫌弃非欢,但还是不忍心将她饿着,于是恭敬问邋遢老头道:“师伯,您这鸡是哪儿来的?”
“不告诉你。这些鸡可是我在后山养着自己吃的,纯天然喂养,无毒无公害,绝对的绿色食品。”老头啃着鸡腿,含糊不清的说。
非欢在心里偷着乐,虽然你不告诉我们,但是我们已经知道鸡宝宝们在后山啦!
凤扶兰告辞一声,拉着吃货欢往后山方向奔去。到哪儿一看,两人都有些傻眼了,后山上的鸡全是放养。那老头不光吃独食,还私藏了这么多。
可以看得出来它们的确是纯天然喂养的,瞧瞧,这些个鸡娃娃可真肥啊!虽然还没将它们烤了,但是可以想想那鲜嫩的口感,咬一口,还能溢出满满的油汁……嘶啦,吸口水的声音。不过可惜了这里不能炸鸡,也没有啤酒,唉~~~
太香啦!吃货欢紧紧盯着凤扶兰手中一层层剥开的荷叶,看到鸡腿啦,看到了鸡翅膀,然后是鸡头,再然后,看见了一整只鸡。
此时的吃货欢正快速分泌着唾液,时不时咽下唾液,时不时用舌头舔舔有些干燥的嘴唇。等不及凤扶兰将鸡递给她,便自己伸手抢了过来。
凤扶兰满脸黑线,不知道前段时间是谁抱怨又长胖了。最近过得有些太安逸,没有野兽找非欢的麻烦,于是非欢一闲得无聊,就找吃的。待意识到自己该节制的时候,小肚肚上的那些肉又可以当游泳圈了。
“哥哥,你怎么了,是想家了吗?”扎着包子头的小女孩看到小冰离开了包围着他们的那群孩子,一个人坐到一旁的木桩上,像是在发呆,又像是在想着什么,时不时会一个人傻笑。小女孩儿好奇,于是跟过来坐在他的身边。
小冰回神,望向小女孩,眼中是还来不及收回的柔情。小女孩眨巴着眼睛,不敢相信世界上竟然还有如此的帅气的男子。虽然平时就发现他很帅,但是这时却觉得他很帅了几分。小女孩在心中立志,长大以后一定要嫁给像大哥哥这般的男子。
“欢。”呃?欢是什么?小女孩微仰着头看向小冰,等待着他后面要说的话。可是,他竟然移开视线,望着某个方向,没有了下文。
那个有时候犯二,有时候却又高冷的女子,已经有些时日没有见到她了。当初分开的时候,她和那个七王爷在一起,不知道此刻,他们是否还在一起呢?
说起那个佛光闪闪的七佛爷,似乎每次见着他有些熟悉的感觉,像是某位曾经相识的人。但是自己在那修罗场中一待就是十八年,能说认识的都是一些死人,怎么会有那种奇怪的感觉,会觉得似乎认识他呢?
就算在他身上能找到有一些熟悉的地方,他也不允许他离非欢那么近,他呆在非欢的身边那么久,保护了她那么久,还喜欢了她那么久,怎么会轻易将她拱手让人呢?
此时已进入秋季,树叶渐渐泛黄,有时候一阵风便能带走一大片摇摇欲坠的叶,将它们吹进小溪里池塘边,或是就落在树下,混进泥土中,为树提供些养料。
青葵给孩子们发完果子,便见到小冰正独自一人坐在木桩上发呆,她知道,他一定又想她了。
非欢找来个石头,搬到用于监视的屏幕下,坐在那儿啃着炸鸡喝着啤酒,优哉游哉地看着其他人在冒险,有时候会给他们出点高难度的难题。嘿嘿,非欢好像爱上了这操作系统的“工作”。
在这小山谷里,不知道已经待了多少天。非欢只知道,那个邋遢老头总是带着凤扶兰到密室研究什么机关术,起初两天,她好奇心作祟,也跟着进去玩了几次,那密室简直就是迷宫,跟着他们走了好几遍还是没有记住路线。其实,是他们每次走的路线都不一样,而且一路上处处都是机关,还有各种各样的暗器,随便走错一步,甚至是一时手贱随便碰到某个东西,都有可能直接把命交待在那儿。
那么危险的地方,当冒险体验个一次两次就好了,没必要天天都去拿生命开玩笑,她可是很爱惜自己的生命的,毕竟是已经死过一次的人了。非欢这样想着,于是乎,邋遢老头再次和凤扶兰进入密室前,问她要不要跟他们一起去,她果断的摇头拒绝。
所以,后来的后来,就有了一开始的局面。
每天闲来无事,便像看电视剧一样,看着他们各种冒险。有时候非欢的心也会有点痒痒的,看起来挺刺激,好想去试试撒。
唉!非欢双手托着下巴,已经有些数不过来这是今天叹的第几次气了。这样的日子虽然挺悠闲,但是也好无聊啊!非欢仰天长啸ing
从怀里掏出武功秘籍,练了还不到一个小时便扔下书和剑,蹲在地上画圈圈。好累啊!画个圈圈诅咒你……
山谷里往西南方向的某个角落有个不大的瀑布,瀑布下有个不小的水潭,水潭中的鱼品种不多,但是数量却也不少。
于是乎,当吃货欢将炸鸡烤鸡烧鸡叫花鸡都轮番吃过了一遍,并已经腻了鸡的味道的时候,她就会到这个水潭来抓上几条鱼,或烤或煮或炸或煎。虽然这里的鱼味道也够鲜美,但是不知道是鱼的品种不一样,还是它们生长的环境不同,吃货欢总觉得机关城里的鱼更好吃些。
夕阳西下,余光映红了天,此时是秋季,昼夜等长,所以现在应该是酉时过了大半,也就是傍晚六点多。
估计他们应该也快回来或是已回来了,非欢到水潭里,手脚麻利的抓了几条还算大的鱼,准备回去给他们做水煮鱼,红烧鱼,清蒸鱼等各种鱼,不辣死他们,不让他们吃到日后谈“鱼”色变的效果绝不罢休。
不知道邋遢老头是从哪里知道非欢的厨艺很好,反正在不知不觉间,非欢就成为了邋遢老头和凤扶兰的私人厨师。对此,非欢很不开心,她在心里狠狠地暗骂那个出卖她的人。于是,在某洞里的凤扶兰狠狠地打了个喷嚏。
虽然说待在这山谷里,整天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实在是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不过有时候倒觉得,住在这山谷里也不错。后山可以养些鸡养些鸭,这水潭里还可以养鱼,谷中的一些空地可以开垦出来种点粮食种点菜。如果可以的话,再种些桑树养些蚕,把衣服的问题给解决了。呃,这可是完完全全的自给自足啊,虽然有些异想天开。
瞧瞧那邋遢老头的穿着,就知道想要在山谷里养些蚕织布做衣服是天方夜谭。那老头要是穿成这样出了山谷,被非欢遇见的话,她绝对会以为那人是乞丐。因为在她的印象当中,只有乞丐才穿那种破破烂烂且脏兮兮的衣服。
非欢虽然平时在门里,过着米虫一般的生活,但是她也并不娇生惯养,必要的时候,她还是会有很浓郁的冒险精神以及始终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
在这里生活的这段时间中,非欢觉得其他都还好,她倒是挺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只是第一次独自一人在厨房里烧火的时候,却把非欢给虐哭了?柴火虽然很容易就烧着了,但是木头条一塞进去就灭了,无奈只能多塞柴火。可是柴火虽容易燃烧,却也很容易就燃尽了。所以,非欢就得不断的去找能够燃烧的柴火。要说这烧火啊,似乎也是一门技术。
这些天,非欢也渐渐掌握了一些烧火的窍门。从每次在野外架火堆生火的经验可以得出,木头与木头之间需要有空隙,这样,空气便能流通,从而,有氧气进入,于是乎,才能有助于火的燃烧。非欢试着用这样的方法,将木头塞进锅灶里,果然,火没有再被压灭,当火舌成功燃烧了木头条,火变得越来旺。
犹记得,第一次烧火时,非欢把自己成功的薰成了一只花猫,满脸漆黑。那形象令邋遢老头和凤扶兰忍俊不禁,日后还拿这事时常取笑她。若不是威胁他们以后再笑话她就不给他们做好吃的,恐怕现在他们还会明目张胆拿这刺激她。
唉,不过想想那时的确好蠢,怎么能忘了化学老师教过的“火没有氧气是燃烧不起来的”呢?怎么能忘了灭火器的原理呢?
她真傻,真的,明明作为一个穿越而来的现代人,接受过那么多年的高等教育,竟然没能灵活运用上……老师,我实在有愧于你们。此刻的非欢边烧着火边忏悔着。
悠悠的菜香味从小厨房里往外飘着,顿时间,整个山谷里都弥漫着那诱人的菜香。
从密室里出来的邋遢老头和凤扶兰自然已嗅到这香味。凤扶兰使劲地吸吸鼻子,闻着似乎有点像是鱼的味道,貌似还挺辣的。
南方人的膳食口味偏淡,而且凤扶兰还是从小在寺庙中长大,平时吃的饭菜就更别提有多清淡了。所以,他的鼻子对这些“重口味”还是比较敏感的。
邋遢老头就不一样了,他对清淡的食物不感冒。美食摆在他的面前,只要是好吃的,他可不管它是酸的还是辣的,照单全收。他宁愿吃完之后多喝点水,也不肯放过好吃的。用两个字形容,就是——吃货。
与吃货欢不一样的是,邋遢老头只懂得品尝美食,却不会动手,并非不愿意动手,而是用他那双手做出来的东西根本就不能吃,不过除了烤鸡烤得不错。吃货欢作为一名穿越者,虽说琴棋书画不能样样精通,但是这些现代美食却是不在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