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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伊菲本来摘下眼镜,是打算仔细看看这个她没有看透的林成,但是谁知道给自己惹来了麻烦。
但是明星当的时间长了,那自然对应付媒体和粉丝都很有经验,既不会烦躁,更不会掉头就走,刘伊菲微笑着接过了服务员递过来的纸笔,笔走龙蛇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得到签名的服务员们,都兴高采烈,不过一个走的人也没有,都围着刘伊菲,为了体验跟大明星多接触一分钟的那种值得人回味的感觉。
本来王娇和单琳跟刘伊菲在一起的时候,她们谈的都非常好,很投机,丝毫没感觉刘伊菲有什么特别,也没有大明星的架子,所以两人自然而然的就没把刘伊菲当成大明星,只是当成朋友来对待。
但是此刻,看到刘伊菲身边围着的人,单琳还好,毕竟年纪大了,对很多事情看的很开。而王娇感觉到稍微有些失落,哪个女孩不思春?哪个女孩不希望自己成为众人瞩目的中心?
这时偶尔也有顾客看到香榭丽舍里面的人围了一圈,有好事的人,就进来看看,一进来看到刘伊菲,都像那些服务员一样,争着抢着要签名。
刘伊菲也不烦,耐心的给每个人都签好名,很多人都唧唧喳喳的跟刘伊菲说话,但是刘伊菲一张嘴对着这么多人,当然回答不过来这么些话。
单琳阅历长,看到刘伊菲已经签了那么多名,也知道刘伊菲肯定不会喜欢给人签名,虽然刘伊菲面露微笑。单琳给王娇一个眼色,然后两人上前拉起刘伊菲,“对不起大家,伊菲要回去休息了,再见,再见。”
林成施展游鱼身法左挤右挤,带着三女走出了已经围了二十多人的香榭丽舍。
下了楼,林成刚打开遥控器,突然前面四道车灯光照了过来,灯是疝气大灯,亮度非常高,非常刺眼。三女不由自主的捂住眼睛。
林成眯着眼睛,这种情况肯定是有人来寻仇,说不定就是刚刚走的马明哲。林成眯着的眼睛清楚的看到了眼前发出四道灯光的是两辆大金杯。
说起来慢,其实灯光一晃,两辆金杯车门就被拉开了,鱼贯下来一群手提钢管的社会青年。
众人也不说话,直奔林成而来,这种人来,林成都不愿意动手,主要是水平太洼,不够林成打的,就好比一个成年人跟一群三五岁的小孩打一样,动手就是欺负人。
不过有时候就要欺负人,就算一个成年人对着一个拿刀的三岁孩子。那也是危险的。所以林成即使不想欺负人,但是却不能站着不动任人打。
再说林成的功夫已经达到化劲层次,全身上下的听劲敏感至极,已经达到了自然而然,随手反击的境界。
这种境界也就是当人打到林成的时候,林成身上的皮肤和外溢的气就会在接触到林成之前,提前感知到。而感知的结果就是,谁也不能站着不动挨打,所以,林成的身体就会产生自然而然的反击。
拿着钢管的社会青年一共是十二个,林成平时接触的社会人就很多,光看这些人的眼神,林成就能发现,他们眼中的厉色,一看就是经常打架的手,十几个人一个说话的都没有,提着棍在疝气大灯的照射下,朝林成而来。
林成不能坐以待毙,脚踏闪电太极步,忽左忽右,如同虎入羊群一般,拳掌交加,不到一分钟,十二个青年都被林成打倒在地。
十二人不同程度的受了伤,这得益于林成没下重手的缘故,如果林成下重手,那这些人,林成不用十秒就全部干掉了。
为什么下重手,反而快呢?因为下重手的话,根本不需要顾忌,打就行,而就凭林成一秒钟二三十米的速度,这些人的散布范围也不会超过三十米,按照理论来说,林成围着这些人转一圈,也就一秒钟就可以做到,再加上出手的原因,稍微耽误点时间,其实也耽误不到哪里去,干掉这些人只是三五秒钟的事。但是要把他们打伤而不能打死的话,那林成就要处处留手,以防出手过重,所以林成动作慢了很多。
林成的这一闪电般的出手,可给丰田面包里面坐的一个人给吓坏了,面包车里坐着谁?其实也是林成的一个老相识,崂山强哥。
强哥就是曾经林成刚出道的时候,到岛城买车的时候,捷豹路虎4S店的那个售车女的男朋友,曾经被林成的徒弟王杰好一顿揍的那个。
强哥之所以叫强哥,并不是因为他有多强,而是因为他名字中有个强字。三年前的强哥只是崂山一带的小混混,带着十几个小弟,整天收保护费的那种。
比起聂雷在岛城的势力,那是小的太多了。不过聂雷主要是在市南,市北,李沧,城阳一带称王称霸,对于还处在开发期的崂山区根本就没有什么兴趣,这才让强哥在崂山一带混出了名头。现在的强哥俨然已经是崂山一带的老大,手底下跟着他玩的小弟有一二百号人,而且都是精壮的汉子,强哥是从小混混一步步走过来的,他深知混混的艰难。不过也正是因为他知道了混混的艰难,所以才想往白道上靠,做点正经生意。
但是话说回来要是把黑洗白,真有那么容易的话,那社会上全是退出江湖的大哥。混社会的过了那段热血的年龄,都知道社会不好混,都想往白上靠拢。但是在人生中最重要的几年里,没有学会任何的技能,只是会打架,哪个单位敢要你这样的人?所以没办法,又只能回去继续混社会。
这其中就有很多人被砍断了手脚,挑断脚筋的,那样就算你退出江湖了,但是代价就是你要祈祷别遇到你曾经欺负过的人,如果遇到,会很悲惨。也有很多人丢掉了命,当然这样的人不多也不少,谁身边没有几个混社会把命混没了的朋友,喝酒说起来,那都是唏嘘。
当然也有不少上位的,做了这条街或者那条街的老大的,甚至更大的哥,但凡坐到了这个位置,有谁还想继续走黑道的?他们见过了身边太多的人,伤了,死了,他们心里早就害怕了,但是因为自己是老大,还要在小弟面前装出一副很牛逼的样子。
这就是社会人。强哥走到现在,带了好几百的小弟,但是强哥却厌倦了江湖生活,想往白道上走走试试。于是在一个巧合下,他就认识了岛城市局局长马骁的儿子马明哲。马明哲在崂山这边上学,而强哥又是崂山一带的扛把子,两人各有私心,所以两人交往的非常好,相处的非常融洽。
晚上,强哥还在跟小弟喝酒的时候,就接到了马明哲马少的电话,让他赶紧带人到香榭丽舍来,多带人。
强哥巴不得马少有事求自己,那样以后真有事的时候马少才不会忘了自己。于是强哥当场点齐了二十名人手,开了三辆金杯大面包,风驰电掣的赶到了香榭丽舍。
马明哲从香榭丽舍出来,根本就没走,他一直在他的座驾丰田酷路泽里,观察林成等人的动向,他心里着急啊,就怕强哥带人还没赶过来的时候,林成等人先出门。
但是老天都好像在帮自己,马少揉了揉自己一直盯着大门发涩的眼睛,也没看到林成等人出来。
半个小时后,他终于把强哥的人给盼来了。强哥看到马少的时候,非常惊讶,因为马少牙被打掉不少,脸上还有掌印,但是马少的目光却凶恶的很。
强哥急问其故,马少不耐烦的挥挥手,强哥也不敢言语了,不过马少却把林成的人的情况跟强哥详细的介绍了下。
当强哥听说对手就是一个人的时候,强哥当时就想仰天长笑,我这么多人过来就是要弄一个人,早知道就叫个四个人就行了,来这么多人也是浪费,多开两辆车得浪费多少油啊?不过这话强哥却没敢说。
但是强哥立马就调兵布阵,他把一车全是砍刀的人掉到外围。两车拿钢管的人,作为对付林成的主力军。
虽然马少是公安局长的公子,但是毕竟砍刀威力太大,砍死了人,即使马少也不大好说话,所以强哥把拿钢管的十二人作为主力,到时候万一警察来了,拿钢管判的可比拿刀的轻多了。
这倒不是强哥的大意,主要是对手太强了,完全出乎了强哥的意料。当强哥看到林成一眨眼的功夫把自己带的十几人全部给放倒的时候,强哥感觉自己从来没遇到这么离奇的事,一人对十几个手拿钢管的人,不到一分钟,全部干趴下,这太不可思议了。
林成越走越近,眯着眼能看清车里的大体情况,他能看到哪个车里坐的是司机,哪个车里坐的是领头的,林成来到车前,一把把大金杯的车门给拽掉。是拽掉,不是拽开。整个门被林成的这一抓,脱离了门的滑道,整个被林成给拽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