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合伙人

贞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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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玉姐,你有没有想过跟我一样卖衣服呢?”

    陈玉问:“你是让我和你一样倒卖衣服去内地吗?”

    “不是的,你既然在广成,就在这边卖衣服啊,还可以去隔壁的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里面,经常会动土动工修建高楼大厦,那些工人们,还有一些在那里工作的白领,小摊贩他们可能都会需要买一些衣服,但是估计不会买太贵的,只用占领了中低价的市场,就可以赚很多钱。

    反正陈玉是广成人,来往也很方便。

    李南意还有自己的私心,她以后生意越做越大,需要在广州这边有一个合伙人,她想培养陈玉做自己的合伙人,顺便通过和她的交往看一看她的品性如何。

    李南意和李建军在陈家吃了一顿饭就走了。

    李建军以为李南意真的只是单纯来感谢陈玉的,其实她是想拉陈玉入伙的,现在看来陈玉对于她的提议还是很心动的。

    只要抓住这股风,做生意积累了本钱,那以后就不用愁了,等二三十年后社会阶级固定,就很难再赚钱了。

    李南意带李建军去了服装批发市场,李建军见到这么繁华的地方也是很惊讶。

    李建军看上了便宜的衣服,但是李南意从来没想过要做低端生意,要做就做高端的,赚多一点钱。

    有的牛仔裤是论打卖的,并不是论条卖的。

    那些牛仔裤的质量当然比不上李南意进的货。

    眼看着就要入冬了,这次她想进一点厚实的衣服。

    一场秋雨一场寒,再下几场雨晋市就会温度很低,风就像刀子一样刮在身上。

    还不到最冷的时候,所以不用买特别厚的棉衣,先买一些中等厚度的回去试探一下市场的反应。

    毛呢大衣穿在身上好看又气派,但是它不能御寒。

    她去了之前自己一直拿货的老板那里,这一家虽然价格贵,但是质量也更好。

    李南意知道这个老板其实为了赚钱很努力的,她说出自己要棉衣之后,他一定能够从工厂里找到货源。

    其实老板也对她有点眼熟,因为李南意来拿货过好几次了,每次买衣服都很爽快,间隔也短,说明她卖衣服卖得很快。

    “你想要棉袄,我这里是有的,但是你要多少呢?”

    虽然这个老板的摊位上都是毛衣,没有厚实的衣服,但是李南意相信他说的话,他说有就一定有。

    李南意想了想说:“你把衣服款式拿过来我看看,可以的话我先带20件回去。”

    本来以为她会买很多,但听说只有20件,老板顿时没有刚才那样有兴致了。

    但李南意并不着急,她先挑选着毛衣,其他人的摊位上款式都是固定的,但这个人背后的货源一定很广,每次过来都能看到他这里有新款。

    而且款式还不错,是超越了这个时代的那种,有点时髦。

    她第一次来拿货就3000,这次却要拿6000的货,一开始还挑价格不是特别贵的衣服,贵的她要斟酌一下,现在她挑衣服就跟挑大白菜一样,就算贵的衣服眼睛也不眨的就拿走了。

    反正现在有了本钱又有了房子,她住在市里就算衣服一时卖不出去,她还有地方放。

    老板看李南意气定神闲的样子,自己反而着急了:“你真想要棉衣的话,我明天能把衣服拿过来你看一看。”

    其实拿几件衣服也就是去工厂跑一趟的事儿,虽然这几十件的生意很小,但是他觉得面前这个女孩儿很会做生意,以后说不定会成为他的大客户。

    李南意点了点头说:“今天我就挑这些衣服,你算一下要多少钱?”

    她挑了有2000多的衣服,李建军在旁边看着,他一个大老粗,实在不懂这些挑衣服的玄机,他就只能认出来衣服颜色,款式什么的两眼一抹黑。

    跟老板讲好了第2天几点见面,然后李南意就去其他摊位上挑一些别的衣服。

    上次他来广成给自己搭配了一身,脚上穿的皮鞋很招客人喜欢,好几个客人都说想要,这次她就准备在拿几双鞋出去卖。

    反正只要能赚钱的东西,她都会卖。

    广成的鞋子很时髦,比晋市的招人喜欢。

    但是鞋子的款式没有衣服那么多,所以利润也不会很高,卖鞋子赚的钱,比衣服少很多。

    李南意拿的鞋子不多,只是想回去试探一下市场的反应。

    李建军一边跟着李南意看货,一边注意着周围的人,他听说过外面的小偷很多,他要帮女儿看好钱不被人偷走。

    想到徐婉柔好多年没穿过新衣服,上次给她带回去的那件毛衣,她也不舍得穿。

    这次李南意就想给父母分别搭配一套新衣服,反正要入冬了,买一套厚衣服刚好穿得上。

    李建军说他不用了,但是李南意坚持。

    李南意拿了看好的衣服在李建军身上比划,他忍不住眼睛发酸,他的女儿真孝顺。

    跟着女儿才感觉原来世界这么大,日子还可以这么好过。李建军感觉像做梦。

    李南意除了让李建军陪着自己保护自己,以防沿途遇到什么坏人之外,另外就是想带李建军见见外面的世界,买点好衣服,吃点好吃的。

    和老板约好第二天下午去看那些棉衣的款式,所以第二天上午李南意就带李建军去吃广成特有的早茶了。

    广成人有吃早茶的习惯,这个习惯要从封建社会时候说起,旧社会的时候一些闲着的达官显贵,有一种习俗就是玩儿鸟,他们想要炫耀自己的鸟儿,就每天到外面的茶店铺里点上一杯茶,一盘小点心,坐在那里一边吃早点,一边和别人侃大山,炫耀自己的爱鸟,现在就变成了普通人的一种习惯,和三五好友坐在店里面吃早点,可以聊上几个小时。

    但是今天并不是周末,所以上班时间在这里吃早茶的人很少,一般都是些退休的老年人在这里,李南意这么年轻的很显眼。

    她带着李大军过去找了个老字号,找了一个空位坐下,李建军还没见过这种看起来有档次的酒楼,吃饭有些拘束。其实他三四十岁了,吃过的最好一顿饭还是自己结婚的时候,那个时候自己的婚礼也不算盛大,但也摆了好几桌酒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