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闺蜜篇011

苏拾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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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

    时歌进店时,余光正好捕捉到那抹纤细身影窜进储物室。

    她装作没看见,在店里慢慢转了圈,最后停在那款限量高跟鞋前。

    王姐看她的穿着打扮,还有旁边气质非凡的唐季,眼睛瞬间亮了。

    贵客临门!

    她殷勤迎上去:“太太,您眼光真是好,这双鞋是才到的限量款,一个尺码只有一双,不会再生产了。”

    时歌不说话。

    王姐继续说:“这鞋也就您这样气质的人穿,一般人穿不出它的感觉。”

    原书中,王姐是安然打脸的第一个角色。

    安然做事毛躁,上班第一天就和客人大吵一架,因为她是上头指定的空降,店长敢怒不敢言,丢给王姐带她。

    王姐开始其实还算尽心尽力带安然,但架不住安然时不时犯蠢,她又不是白南和裴恒之,情人眼里出西施,所以经常明里暗里嘲讽安然,找她麻烦,。

    后来安然身披玛丽苏光芒,从被客人天天投诉逆袭成金牌销售,抢走王姐全部客户,白南也为了她,总裁亲临商场,当众开除王姐。

    时歌觉得,写出这个剧情的她欠王姐一双二十万的鞋。

    她点头:“37码。”

    “好好好!这双36的,我马上帮您拿37码的。”王姐脸上笑开了花,这鞋卖一双,至少有一万提成!

    她回头,冲里面喊:“小安,3号柜3115拿37码!”

    什么?!

    安然一直躲门口暗中观察,冷不丁听到王姐喊她,她吓了一大跳,下意识压低声音拒绝:“王姐,我忙,你自己来拿吧。”

    王姐脸色变了变,暗骂安然不懂事,她怎么可能冷落贵客去拿鞋。安然现在是她带的徒弟,卖出去的提成也有她的一半。

    她努力维持笑容,皮笑肉不笑:“小安,你先把客人要的鞋拿出来,其他事情不急。”

    安然听出王姐压抑的怨气,犹豫了一会儿,她死死咬着牙,步伐沉重走到三号柜,取出那双重如千金的高跟鞋。

    出来后,全程安然低垂着头,她打开鞋盒半蹲,拿出右鞋递到时歌脚边:“试吧。”

    王姐在旁边看得急死了,安然是脑子有毛病吧,哪个销售像她这样卖东西?她急急上前想接过鞋:“抱歉抱歉,您别介意,小姑娘新来的,不懂事,还是我帮您试吧。”

    时歌微笑摇头:“没关系,我们认识。”

    王姐眼睛珠子转了转,马上收回手,她当了那么多年销售,察言观色是相当厉害,时歌这句话表面听起来平平淡淡,但细细琢磨,里面学问可大了。

    她说认识安然,却不同意换王姐试鞋。

    这说明什么?

    说明这个认识没丝毫分量。

    王姐乖乖退到另一边,双耳不闻窗外事,顾客至上是至理名言,既然顾客不需要,她绝不会上赶着添堵。

    时歌久久不动,安然举着鞋,手颤得厉害,她头越来越低,忍不住催促:“时歌,你快点试啊。”

    “哦。”时歌淡淡应着,在她掌中穿好鞋,在安然松口气时,她又附身凑到她耳畔,轻声问,“这工作是你自己找的?”

    安然有瞬间的开心。

    她拜托白南不要透露她请求他找工作的事,他竟然真的没透露,连他最在意的时歌也没有。

    然而开心过去,是深深的恐惧。

    时歌现在的语气,和梦里一模一样!

    她掌心源源不断冒汗水,黏糊糊的:“嗯。”

    她不是要骗时歌,不过时歌不是她妈,她不过找白南要了份工作,事事都告诉她,多麻烦她啊。

    反正时歌也不会介意,她对她那么好,一定不会介意的。

    安然在心里安慰自己。

    时歌淡淡问:“喜欢吗?”

    安然点头:“我觉得很适合我。”

    “挺好,加油吧!明天请你吃饭庆祝。”时歌拍拍她的肩,换上另一只鞋走到唐季面前,“唐先生,怎么样?”

    唐先生?

    安然悄悄看向唐季,是时歌的新男朋友?等等,他的腿……安然倒抽一口凉气,视线落在唐季的右脚。

    他是瘸子!

    唐季颔首:“不错。”

    “唐先生的眼光,我相信。”时歌莞尔,看向王姐,“要一双36码,麻烦包起来。”

    王姐愣住:“您穿37码挺合适的呀。”

    时歌抽出黑金卡放在柜台,礼貌微笑:“没关系,要36码。”

    这双高跟鞋,不是她穿。

    她今天买的所有东西,都是为将来团队准备的见面礼,尤其是这双二十万的高价高跟鞋,是送给一位女建筑师。

    女建筑师有钱有名,什么都不缺,唯一爱好是收集高跟鞋,原书中,白南建在郊区的酒店,就是安然用这双36码高跟鞋请她出山设计的。

    王姐意识到她多嘴了,明明店内冷气很足,她额头还是沁出不少虚汗,这个顾客的气场,太强了。

    她忙不迭点头:“好的好的,请稍等,马上为您包装。”

    “原来所有一切都是你的阴谋!”

    这时店外响起声愤怒的女声。

    随即,一个双手提满纸袋的女人冲了进来,肤白貌美,正是沈棠。

    沈棠是个胸大无脑的富家女。

    家里父母兄长从小宠着,她本性说不上特别坏,只是非常骄纵贪玩,大小姐脾气,和唐家联姻后也不知收敛,暗地里悄悄和好几个美男谈身体恋爱。

    用她的话说,既然她爸和她哥可以包养嫩模,在外养一二三四五的情妇,她为什么不行?男人能的,她照样能。

    但她也是喜欢唐季的。

    在他们的圈子,唐季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除了他前段时间出了车祸,右腿有了一点残疾,他简直完美无瑕。

    不过她不会嫌弃他跛脚,等结婚后,她会当一个合格的唐太太。

    沈棠当时是那么想的,只是半个月前出了意外——唐家退婚了。唐季,不要和她结婚了!没有任何原因。

    为此沈棠天天在家消沉,今天好不容易被沈母拉出来散心,竟然看到了这一幕。

    唐季,不食人间烟火,从未正眼看过她的唐季,在陪别的女人逛街!

    沈棠顿时炸了,不顾沈母阻拦,嚷着冲进店找唐季要说法,她好歹是沈家大小姐,他凭什么说不要她就不要她。

    不过她没想到,唐季陪的女人是时歌。

    她双眼喷火盯着柜台前面的时歌,差点咬碎一口贝齿,原来是她在背后搞鬼,肯定是她把她和顾远南的照片发给唐季,唐季才会退婚,而她趁唐季生气退婚,趁虚而入,想要飞上枝头当凤凰。

    做梦!

    沈棠把所有纸袋往地下一砸,扬手几步冲上去要扇时歌耳光:“你这个心机女,看我不打死你,敢抢我的男人……”

    啪。

    下一瞬,响亮的巴掌声响起。

    啪啪啪。

    然后接连三声,沈棠姣好的脸蛋,左右各两个红红的巴掌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肿起来。

    “你……”沈棠惊呆了,还没来得及挥下去的手落下捂着自己的脸,双眸不敢置信地瞪着时歌,“你,你敢打我?!”

    “打你怎么了?”时歌比她更气愤,挽起袖子,丝毫不顾形象,脱下平底鞋重重往她身上招呼,“不要脸的狐狸精,处心积虑勾引别人男朋友,有钱坐头等舱了不起啊,有钱也遮不住你身上的骚气!”

    头等舱,别人男朋友?!

    本来站着不动的安然不淡定了,这形容怎么听起来像顾远南啊?她双眸微眯,看向沈棠的头发。

    长长的,卷卷的,亚麻色。

    是她!

    顾远南出轨的女人,是她!

    原来时歌查出来了!

    安然一直堆积的郁闷顷刻爆发,马上冲上去加入战局,她铁青着脸,双手死死揪住沈棠的头发用力扯:“原来是你这个骚狐狸,真是不要脸,我今天要拔光你的头发!看你还怎么勾引远南!”

    “啊!你敢动我的头发!我和你拼了!”沈棠最宝贝她那一头浓密的头发,此时她根本顾不上时歌,红着双眼和安然互相撕扯。

    一时间,豪华装潢的店内像菜市场一样,好不热闹,又是打又是骂,引来无数路人围观拍照。

    时歌功成身退,默默退回唐季旁边,悄悄扯着他往外走。

    唐季低头,就看到时歌琥珀色的瞳孔里满是狡黠,笑得像只使坏的狐狸,无声说:“走吧,为你出气了。”

    那一瞬,浅金色阳光穿过明净的落地窗,落到唐季微微上扬的嘴角,耀眼得时歌心口砰砰跳了几下。

    她想。

    唐季怎么能那么好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