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鸦片与外国

别予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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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8章 鸦片与外国

    鸦片(英语 opium 阿拉伯语 Afyūm),又叫阿片,俗称大烟,源于罂粟植物蒴果,含有20多种生物碱,可分为菲类和异喹啉类。

    前者如吗啡(含量约10%)和可卡因,后者如罂粟碱。

    鸦片因产地不同,呈黑色或褐色;有氨味或陈旧尿味,味苦,气味强烈。生鸦片经烧煮和发酵,可制成精制鸦片,呈棕色或金黄色。吸食时散发香甜气味。

    很显然,如今萧文面对的,就是没有经过烧煮个发酵的生鸦片。

    鸦片属初级毒品,因产地不同,或呈黑色,或呈褐色。其气味强烈,有氨味或陈旧尿味。一般经烧煮和发酵,便成了可供人吸食的熟鸦片,并被制成了条块状或饼状,此时它呈棕色或金黄色,吸时会有香甜气味。

    而罂粟作为一种被考古学家认为是超然的权力象征性植物,是在新石器时代人们在地中海东岸的群山中游历时偶然发现的。

    罂粟的种植则是从小亚细亚开始,经过漫长的岁月才在这个古老的世界传播开来。从罂粟植物中获得鸦片也有6000多年的历史。

    在瑞士发掘的公元前4000年新石器时代屋村遗址中,考古学家便发现了“鸦片罂粟”的种子和果实的遗迹,并且属于人工杂交种植的品种。

    到公元前3400年,如今伊拉克地盘的两河流域,人们已经大面积地种植这种作物了,而且给它以“快乐植物”的美名。

    至少在公元前2160年,鸦片已经成为兽医和妇科药品。

    已经发掘的公元前1500年古埃及墓葬中,“底比斯鸦片”已经属于高级品牌。

    延续到公元前300年,古希腊已经把鸦片作为普遍的饮料。

    在《圣经》与荷马的《奥德赛》里,鸦片被描述成为“忘忧药”,上帝也使用它。

    至少在公元前两世纪的古希腊名医加仑,就记录了鸦片可以治疗的疾病:头痛、目眩、耳聋、癫痫、中风、弱视、支气管炎、气喘、咳嗽、咯血、腹痛、黄疸、脾硬化、肾结石、泌尿疾病、发烧、浮肿、麻风病、月经不调、忧郁症、抗毒以及毒虫叮咬等等疾病。

    在公元前139年张骞出使西域时,鸦片就传到了中国。三国时名医华佗就使用大麻和鸦片作为麻醉剂。

    在唐乾封二年(公元667年),就有鸦片进口的记录,唐代阿拉伯鸦片被称为”阿芙蓉“。

    公元973年北宋印行的《开宝本草》中,鸦片定名为罂粟粟,这后一个“粟”当蒴果解。

    可以说,这东西是一种十分古老的毒品。

    事实上,萧文对于鸦片并没有太大的偏见。在这个医疗水平十分落后的年代,虽然萧文自己不愿意沾染鸦片,可如果别人在医学用途上使用鸦片,他也不会说什么。

    毕竟这不是某人的错,而是这个生产力落后的世界的错。如果萧文要站在道德制高点和上帝视角数落那些拿鸦片当药物的医生,就未免有些过分了。

    事实上,主要用途是在医疗上,哪怕是在二十一世纪的药物中仍有应用。

    如阿片粉、阿片片、复方桔梗散、托氏散、阿桔片等,主要用于镇咳、止泻等。

    每年进口数依各国所需要的数量于海关填写并缴纳药品进口税之后,海关才会同意输入。

    一般而言,输入的都是半熟鸦片。主要的医疗用途是麻醉及染色。

    但是,大约1600年代,荷兰人通过台湾把北美印第安人的烟斗连同烟叶传入中国,中国开始有吸烟者。

    其广泛程度令中国的统治者恐慌,崇祯皇帝下令禁烟。因为曾经有人把鸦片混入烟草吸食,始料不及的是,烟草被禁却导致了吸食纯鸦片的泛滥。

    直至18世纪中叶的清朝官员黄喻普才首次记录了台湾人吸食鸦片的具体过程。他断言:除了杀掉吸食鸦片者,否则无法令其戒除恶习。

    对于能让人快乐的东西,萧文是不排斥的。毕竟他在穿越之前,也没少购买滇缅边境进口的顶级好货——猫薄荷,给自家主子吸食。

    但是作为一个在红旗下长大的人,萧文对于拥有成瘾性和危害性的东西,都十分警惕。

    毕竟,他在穿越之前,已经沾染上了猫,机械键盘,厨具这几样玩意,哪怕是穿越后,也难以戒断。

    对于鸦片,萧文是宁愿去死,也不肯碰的。

    于是,面对大行令的步步紧逼,他选择了毅然反抗!

    因为萧文知道,这个大行令不过是一个虚有其表的渣渣。他不敢得罪任何权贵。

    因此,萧文很放心地没有保护孙尚香和杨修,而是直接抢攻,打算先解决掉这些人的头领,也就是大行令。

    然而,计划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萧文在即将击中大行令的瞬间,只见刀光一闪,一把横刀竟然格挡开了萧文的剑。

    嗡!

    萧文看着自己手中的剑,在刚才的刀剑碰撞过后,因为力量没有卸干净的原因,这把剑竟然还在颤抖。

    连带的,他的手也是一阵酸麻。

    “你很强!”那个大汉看着萧文,突然说道。

    不过萧文听出,这个大汉的口音很是古怪,似乎是一个外国人。

    这时候,他定眼一看,才发现,这个人金发碧眼高鼻梁,显然是一个北欧人种。

    “没想到在这里竟然也能碰到外国人啊!”萧文冷笑着,似乎是想拖延时间,找出对方的破绽。

    而在大汉身后,那个大行令却仿佛炫耀一样解释道:“应该说,我这里也只能有外国人了。要是本国人,甚至是秦唐宋明四国人,在我这里还是会出问题的。也只有这样的极西之地蛮夷,才不会有人过问。”

    “也对!在大家眼里,这种人不过是畜生而已。自然不会引人注目。”萧文说道。

    这是一种大国情节。在十九世纪那场耻辱的鸦片战争之前,华夏一直就是世界上最繁华的文明。

    三千年前,我们和古希腊一起启蒙人类思想。

    两千年前,我们和古罗马人一起竖立了恢宏的奇观。

    一千年前,我们和阿拉伯人一起攀比富贵。

    即便是五百年前,大明的日月依旧是世界文明的灯塔。

    华夏子民,自然有资格为其骄傲。

    看着这个家伙,萧文手中的剑不断挥舞试探。

    虽然对方的力量很强,但显然技巧上很生疏,并不是一个接受过系统训练的战士。

    于是,他试探性地说道:“让我来猜猜你是什么地方的人?”

    “埃及的马穆鲁克?”

    埃及的马穆鲁克来自于蒙古人西征。当时的蒙古人,一路从内蒙古高原出发,西征而去,打到了匈牙利和波兰境内。

    因为当时的波兰距离出现闻名遐迩的上帝之矛波兰翼骑兵还有两三百年的时间,所以整个东欧都成为了蒙古人的跑马地。

    而这个时候,探听到商机的威尼斯商人便带着舰队,一路跑到了黑海,寻找到了蒙古人,在他们手里低价购买了大量战俘,再转卖到埃及。

    而埃及人,就将这些战俘作为奴隶兵使用。

    因为这些高加索人种族天赋就精于战斗,所以很快就积累了不错的口碑。

    而这,就是马穆鲁克的由来。

    没有足够的战斗技术,但是本身战斗力就不错,萧文看着眼前这个家伙,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出身大高加索地区,血管里流淌着战斗民族血液的马穆鲁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