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放下

娇娇水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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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热恋的青年们却好象一下子要把所有的禁忌打破。那时候我脑子里除了听广播里的岳飞传和杨家将外,好象还听过路遥先生的人生,记得高加林和刘巧珍,路遥的作品在上了高中以后,那位语文老师又把我引到了更深的社会意义上了。

    那位左眼几乎连缝也不见的语文老师是我最敬佩的,虽然他没有好的容貌,但我喜欢他的博识。

    我从他那里知道了平凡的世界。勇敢的自由恋爱的青年们,一开始是付出了血的代价的,曾经村子里一个好看的姐姐,与她的心爱的人私奔了三次,但都被各自捉了回来,锁在屋子里长达半年之久,听说那位勇敢的为了爱情不惜一切的哥哥被打断了一条腿。

    他们的这种牺牲的痛苦比现在的网络上的死去活来的颓废要真实得多,也残酷得多。我很长时间就纳闷了,有这么苦痛的少年和青年时期的七十年代出生的青年,为什么就没有一两个站出来,弄点苦痛的探索文学放一放光茫呢,我们的七十年代的在八十年代的艰难摸索难不成还要继续集体潜水下去,继续在沉默中等待灭亡或是爆发的机会?

    我们这一代人其实是有好多荣光的,早在初二上半年我就有了真真正正的初恋,哑吧式初恋。

    因为那时候没有酒吧夜总会,只有马路。没有各色各样的饭局,只能在集体看大戏或者看电影中增加点望几眼的幸福。

    有一位胶东的作家,有一个中篇,好象叫电影啊电影,写的就是我的能看电影的时代,几个村之间来回窜着跑。

    虽然全是艰难革命系列的诸如小兵张嘎、南征北战、闪闪红星的老片子,我的哥哥们竟能以看几十遍的热情如终如一地热爱着中国的电影事业。

    若果现在看文的各位大大们,能够把我的性之淫看个几十遍,我也差不多会成为世界级的文学大师滴,拿个世界级的暖被窝性文学奖也大有可能(谁拿臭鸡蛋砸我的头了,还来?吼吼!)。只不过,咱们只讲“性之淫”关于感情先只能掠过去。

    就现在的感觉来说,讲情,我现在还把握不好,虽然已经三十多岁,眼看就要奔四十的人了,但一点“不惑”的成熟意味也找不到,还要继续愤青下去。

    对于情这个东西,虽然麻麻的,但还是有寻找的冲动。明明知道,找不到,却正如黄易先生要追寻人生的“一”一样,我也在痛苦地寻找人的情的“一”也许是沉淀还不够,关于情的东西只好先搁存起来了。

    我认为情和淫是可以分开的。自从小艳嫂与我有了月夜的淫欢以后,虽然我心里有阴影,但还是止不住我去找小艳嫂,那段时间小艳嫂,也变得爱上山了,我的表面的活是放牛,生产队把所有的东西都分下去了,分得一点也不剩。干活全得靠自家。我父亲眼光独到发展商业,天南地北地出去跑买卖,我大哥看到商业的潜在利润后,毅然放弃了进一步深造的机会,给我父亲当了帮手,这以后,我小姐,我的二哥都加入了轰轰烈烈地致富大军。

    从当初的零售商店,开到批发部,再开到镇上的唯一三家超市,在农村的个体经济发展中,我的一家,除了我和我的母亲,他们都是小平理论的忠实实践者。

    母亲非常勤劳地种着地管着家,父亲和我的哥姐只是最忙的时候才会回来忙农活,后来,大胆的父亲只留了一点口粮地,也就种个菜,其他的全给了别人,只跟人家要一点粮食,够吃就行。

    这时候,我家里是已经公认的首富。各色点心,应有尽有,其实商店里好多令人眼花的东西,但我只关心吃的。这当然得有小艳嫂的一份。

    受人滴水之恩当得涌泉相报,这是老辈人对我的教诲。小艳嫂在那么穷苦的日子里给了我那么高级的青岛牌饼干吃,我怎么会不记着他的恩。小艳嫂其实是个苦命的女人,她是一种包办的换亲。

    这么写,有点走题,但我还是想把他写出来。好在,在中国这样的国情下,不会有人出版这样的书,我写“性之淫”的初衷,也是真正地释放一下内心的犯罪感的压抑。

    虽然以这个题目有点吸引眼球的嫌疑,但因为出于剖解的真心,相信各位看文的男男女女的先生们,不会非难我的。我的“性之淫”是真真正正地在写淫这个东西。

    虽然有时候会偏题,但也请各位原谅我的拽文,这是我写正经小说的毛病,但我尽量把一些华丽的卖弄的词句擦掉了,用述说真心的表达方式,共鸣一下咱们都还年轻着的心。小艳嫂没能跟我一起淫完我的高中生活,这当中是她的“换亲”出了问题。

    农村的对于传宗接代的婚姻问题是极其严肃的。有成年男子长大,因为有缺陷,或是家族的德行不好,往往娶不到媳妇。

    如果正好家里有姐或是有妹,那这个无能的男人娶亲就有了指望。自然会有好嘴的媒婆找上门来,从几十里路远的地方找到另外一方人家差不多情况的人家。

    用交换妹子或者姐的方式,解决两家的传宗接代问题。理论家当然对这种封建的“换亲”大批特批。

    但是正是多少年来,中国农村那种以男为重的思想,使得好多地方的农村,还不得不依靠这种家族势力在树立威信,靠着多生子壮大力量。

    “多子多福”好多农村的长辈们还是这么认为的。他们的意识里头,只有自家人的力量才能保护自己。

    因为政府的保护从来不会向他们倾斜。这也算作中国特色的另类农村保护主义。势力大了,当然就会横行霸道,哪家弟兄多了,哪家就会自觉不自觉地掌握一方地方的生杀大权。

    农村的恶霸村长胡作非为得多,好多与家族势力大有关系。我家里父亲一辈的叔伯有八个。他们到现在还把持着村里书记和村长的大权,虽然不至于霸,但是好处是要先给自己家族的人的。现在因为生活的变化,好多年轻人不想多生了,号召生也不生了,他们想的是怎么样多挣钱,至于怎么保护自己和亲人,自然就依靠黑社会性质的农村混混组织。

    从某种意义上说,黑警察在充当着农村好多难以调和的矛盾的调停人的角色。这就是开放经济的好处,农村的话语权得靠经济势力说话了。从家族势力的纯宗亲利益转向了以经济为中心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经济利益集团。

    这种变化有点不以大部分人的意志为转移。小艳嫂子的家有五个哥哥,前四个都长得剽悍,有媒人上门。

    她的五哥天生残疾,只好用妹妹换媳妇了。问题出在小艳嫂的五哥的媳妇上,那个女人,我认识,在村里就跟一个挺会搞小买卖的已经结过婚的男人好上了。

    但是她起初也只能在家族的压力下屈从。最终,那个她看好的男人出去了几年,有了点本事以后,回来领着她私奔了,连孩子都撂下了。这样的耻辱对于小艳嫂那样的大家族来说。

    当然是不能容忍的。那天小艳嫂被强行领走的时候,我看到那俩哭喊着的孩子和她回头望我的留恋的眼神。小艳嫂的背景就是这样。聪明的小艳嫂为了不给别人口实,竟跟我母亲学起了佛经,这样子的掩饰,给了她好一些的名声。

    我母亲虽然是一个在家族中不起眼的女人,但她的乐善好施可是远近闻名的。她的省下来的零用钱几乎很少用在我身上,全借给了那穷急用钱的乡亲了。

    妈给我的一句话是:钱得自己挣。小艳嫂上山不是干农活,她会摘掉豆角或是几棒玉米放在篓子里,路过我家时,放下一点,跟我母亲谈一会儿佛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