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7、第 397 章

莫向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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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桌一端, 黑西装们坐在那里, 坐姿谈不上十分端正,气氛却很严肃,一个个都面色沉凝, 最中间眼睛上带着刀疤的男人在看了几个人之后, 突然说:“就这些吧,差不多够了。”

    右侧, 几个座位之外,以娃娃脸青年为首, 服装就比较混乱了,几个青年依次坐在那里,有的面色端正, 有的脸上带着些紧张,还有, 就是如同娃娃脸那样的笑容可亲。

    一头的金发如同阳光, 他就像是落在黑暗之中的阳光,让那几个黑西装中的人看到忍不住皱眉, 实在是有些太伤眼了。

    简直就像是误入狼群的小白兔, 挂着可亲的笑容到底是要做什么?

    丹凤踏上楼梯,往前走了一步, 她的步子不大,走得也很注意,但脚上还是好像踢到了什么东西,看着轻飘飘滚动起来的纸团, 丹凤有些莫名,刚才好像并没有看到这么明显的纸团。

    娃娃脸青年往楼梯口的方向看了一眼,他的目光突兀,看过来的那一刻,脸上的笑容也收了,那一瞬间,对方的表情有些危险的感觉,总觉得那并不是一个表里如一的人。

    “怎么了吗?”

    坐在他身边的同伴感觉到了一些不同,看向他,轻声询问。

    “不,没什么,就是有些意外。”

    娃娃脸青年说着谁都不懂的话,很快又笑着跟身边的人打招呼:“我是侠客,很高兴认识你。”

    “啊,我也是,希望我们以后能够多多帮助,毕竟都是同事了嘛!”

    对方的脸上还带着兴奋,连介绍都有些仓促而焦急的味道,忘了说明自己的名字都没反应过来,只顾着热情地握手。

    手掌相握的时候,侠客再次肯定了,这就是一个弱鸡,他的笑容灿烂,眼神儿却很在意地看向纸团的方向,他刚才一定没有看错,所以,那里有什么吗?

    丹凤站在原地闭了闭眼,她的过目不忘可不是吹的,只是从凡人修炼而来,又在这种普通世界之中,很多东西都不是太小心,静下心来回忆,确定纸团到了她的脚前被踢到纯属意外。

    自然因素——风,总是能够制造一些小意外。

    好吧,只能说这里的卫生条件实在是不太如意。

    不过,那个人是谁?

    她的目光落在了娃娃脸青年身上,对方刚才说自己叫做“侠客”,这个名字么,实在和金发碧眼很不搭啊,难道不应该是白衣长剑吗?

    而对方周围的灵气,实在是再明显不过的标记了,主角么,看灵气的份量,算不上,那么,大约是个配角,或者更次一点儿的角色,可以不用太在意。

    即便如此想,到底还是多看了一眼,这一眼,对方似乎也有所觉,看过来,凭空对视之后,丹凤露出一个浅笑,迈步离开。

    为了防止再有什么意外,她的高跟鞋再没有接触地面,低空飘着离开了。

    “你刚才一直在看什么?”

    坐在侠客身边儿自称飞利的青年有些好奇,他顺着侠客的视线方向看过去好几眼,就是一个楼梯口,也没什么人上来或者下去,有什么可看的。

    侠客伸出手托在下巴上,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些在意,所以多看了两眼,也许是因为通风?”

    一般来说,连接两层的楼梯口风都会稍微大点儿。

    飞利不知道露出什么样的表情比较合适,通风?这是什么鬼答案。

    因为飞利自称做过助理工作,于是黑帮物尽其用地把人分配到了后勤的岗位上,一同表示拥有计算机天赋的侠客也成了后勤的一员,哪怕他是有照猎人,但看那副娃娃脸的样子,大约就不会有谁信任他能够做什么大事。

    对他们开放的网络上并没有什么机密资料,飞利很快就学会了摸鱼,处理完正常的事物之后就开始打游戏,他是游戏的忠实爱好者,也正因为这个爱好,被老板炒掉了,最后不得不投身黑帮的伟大事业。

    侠客么,很多时候也会跟他一些研究某个游戏的优劣,却把自己的朋友介绍给对方组队,而他则偷偷打开了后门,关于这个黑帮的资料,这才是他进来的主要目的。

    事实上用更简单的方式混进来也不是不可以,但,“这样还是可以领薪水的嘛!”

    某些时候,侠客还是一个很务实的人,不然呢,难道指望旅团抢劫的时候注意抢那些富的?

    自觉已经脱离低级趣味的侠客表示,他更愿意用自己赚的钱去买新手机。

    是的,自己赚的。

    看着小巷子里尸首分离的尸体,侠客脸上露出愉悦的笑容,操作最后一个还幸存的人收拢了钱财之后,那个人也很快自杀了,留下原地的一片狼藉,并不需要他多操心。

    黑帮之中有专门扫尾的人,有些事情,注定不会见光。

    四楼上,捧着水杯的丹凤站在窗前,她的视力很好,一眼就看见了巷子里发生的事情,有些探究地想着,那是一种催眠他人的能力吗?看起来还真有些防不胜防。

    群体催眠?果然,有着灵气包围的都不是好惹的家伙。

    她长久地站在窗前,很快就看到了清扫的队伍,那些仿佛隐藏在阴影之中的食腐虫,低着头清理一具具尸体,很快,除了地上那些变黑的血色,不会再有任何东西证明这里发生了什么。

    至于血,那是最不需要清理的,一场暴雨很快就会洗净。

    其实,也没有人在意,在这座城市的阴暗角落之中,哪里有没见过血的呢?

    斗殴,杀戮,这座城市的繁荣之下,总是少不了这些东西,据说天空竞技场中都是一场场见血分生死的杀戮。

    “感觉好像蛮残酷的。”

    丹凤捧着一个玻璃水杯,上面有着樱花的图案,粉色的樱花浪漫地飘着,衬得那白皙的手指如同皑皑雪山,衬托着樱花之美。

    凋零的美。

    “也许我应该去看看。”

    抱着这样的念头,丹凤在下午的时候光临了天空竞技场,作为观众,只要花钱,总能得到好的座位,但,这份钱,丹凤很不愿意出,她先去了康斯的店里。

    对方明明受了那么重的伤,却在第二天就一副没事人的样子重新打开了店门,丹凤从玻璃门外经过的时候,注意到对方脸上一晃而过的惧怕。

    本来还有些不知道如何相处,但如果对方惧怕的话,丹凤忽然知道该怎么做了。

    “你怎么来了?”

    虽然早知道这个女孩儿可能不那么简单,但看到对方真的还敢再次上门,康斯只觉得头皮发麻,对方能够杀死比索,自己比比索还差,推理可知,对方能够杀死自己,比杀死比索还容易。

    “这是对受害者的态度吗?”

    丹凤嘟着嘴,有些不满的样子。

    在外人看来,坐在那里跟店长闲聊的女孩儿说不定是对方的女朋友,分明就是在撒娇。

    也有些人注意到了店长的紧张表情,只不过男人么,哪里能没有一点儿心虚的事情。

    有好事者还在猜测对方会不会翻车。

    “我保证,上次是我不对,真的,我不敢了,再也不敢了,你放了我吧,真的,我还给你保密了。”

    康斯没多少头脑,如果足够聪明,他也不会在脱身黑帮之后再次投入进去,他顺口就说出了给丹凤遮掩脚印的事情。

    丹凤还真的没有留意这一点,脚上的鞋子甚至还是那天的那双。

    “天啊,你怎么不早说,我竟然还穿着这双鞋子,都脏了!”

    丹凤的声音大了些,完全的有恃无恐,忽而又笑得眯起了眼,“给你一个机会,陪我逛街好了。”

    康斯无从拒绝,对强者的服从是每个人都应该有的生存智慧,他跟店员交代了一下,就拿好钱带着丹凤出门了。

    他是准备用钱买回自己的小命的,于是对购物这件事并没有多少抵触,好歹也是陪过富婆的,对这个套路还是很熟悉的,看着对方挑选,付钱,刷卡,签单,偶尔还要用次元袋装一下,如同一个十全十美的男朋友,娇宠自己的小公主。

    对着富婆都能笑得足够优雅得体的小白脸康斯,对着丹凤这样的美人更是能够表现出十分的优秀来。

    而他不着痕迹奉承人的功底,还有那种体察入微的善解人意,也是让丹凤十分的满意,甚至考虑以后要不要找一个浪子回头的男朋友,那种花花公子类型的,起码知道怎么跟女孩子相处,不用女孩子太主动,还能制造一些惊喜浪漫什么的,足够愉悦心情。

    如果嫌弃对方“阅尽千帆”,也完全可以排除“肌肤之亲”嘛,只是享受好处而不付出,对她来说也不是什么难办到的事情。

    “你要去天空竞技场?那里可不是什么好玩儿的地方。”康斯满脸的排斥,在那里,杀人真的如同家常便饭,感觉进去了就没有安全感,那里的强者哪怕胡乱杀人,被杀的也只能怨自己倒霉。

    大部分时候,天空竞技场的安保也只是能够保护大部分人,大部分… …当然,也许最后那些乱杀人的家伙会得到惩罚,谁知道呢?

    “就是去看一看,当个观众,你不愿意陪我吗?”丹凤笑着,她还挽着康斯的胳膊,对着高半头的康斯仰起脸说话的时候,好像在撒娇,连嘴角的笑容都多出一些甜美味道。

    近在咫尺的康斯看到的却是对方眼中的威胁,冷汗都要流下来,“去,当然要去,我愿意陪你去任何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是的呐,侠客!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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