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章,被美女骗了

万字旗下的大清帝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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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仲树立起了大拇指:“姜还是老的辣!老人家言之有理!自古以来就是官逼民反,官法如炉,民心似铁,要害都在官府,不过,我就这样走了,也显得你们一枝花太过小气,难道就不能管一顿饭吃?我在破马车里被颠簸得把肠子都吐出来了,你们怎么着也得赔偿损失吧?”

    师爷一听,乐得胡子都翘了起来,回头跟一枝花嘀咕几句,大声地说:“来人,赶快安置酒菜,款待朱将军!”

    一说有酒菜可吃,整个气氛就`轻松活泼起来,那边,霜儿和黄三姑都对毛仲连连使眼色,那是庆幸和后怕。

    一枝花让别人继续闲话,自己引了毛仲,师爷到后面屋子里说话,屋子里依然简朴,不过几张桌凳,一张床,几个人坐了。一枝花非常尊敬,先奉献了热茶,“给将军歉意,刚才言语之间有所冲撞,切勿挂怀。将军威风,震动乾坤,谁不景仰?小妇人不是不肯听从教导,实在是血海深仇,无法了解,”

    毛仲奇怪,问如何事情。一枝花就讲了,旁边师爷也不断地补充细节。原来,十二年前,一枝花尚为博山城中一中等商人之妻,年轻美貌,丈夫善于计算理财,日子过得相当滋润,不久,县令的妻舅看中了他们家铺面兴旺,强买强卖,丈夫不甘心,结下仇恨,县令妻舅就暗中指使他人污蔑控告,说他通匪,捉进监狱暗害掉了。一枝花多次上官府告状,都无结果,反而一次被县令妻舅捉进某处玷污,霸占了三个月有余,在玩弄腻烦以后,卖到了济南城中,在拼命跳下青楼逃生时,她的左腿被摔断,至今都是瘸子,等伤腿稍愈,她就怀揣利刃,夜间潜入仇敌之家,将之恶霸捅成了肉泥,还一把火烧了他的家。一枝花再次被捕,打入死牢,在转送济南府的时候,遭遇了强盗抢劫,官差被杀,她入了盗贼群中,再次遭受折磨,后来,才逃出,其中复杂艰苦经历,远非一时可以说清,几番折腾,家破人亡,丈夫,儿子,公婆都遇害,再后来,她才纠集起贫苦百姓,扯起旗帜,公开造反。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啊?”毛仲目瞪口呆,这故事的悲惨,比之白毛女都要悲惨痛苦得多,不由得对一枝花敬佩起来:“堂主坚忍不拔,抗争命运,令人佩服。对那样的官员和劣绅,就该千刀万剐!”

    不过,毛仲很快发现,他们之间的交流又有障碍了,他的词汇让号称见多识广的老师爷都晕头转向。不管怎样,说着,说着,他们的话就投机多了。

    毛仲绝对相信这档子事情,在现在知讯这么发达的今日盛世,某些政府部门还有很多的违反政策规定的猫腻,一些黑社会的霸道势力,一些保护伞还敢作祟,古代的百姓有多苦,可以想象了。

    “当年恶霸虽然被杀,可是,他的儿子还在县城里,就是张都头!

    正在说着,忽然外面一片喧哗,有人大声喊:“小姐回来了,小姐回来了!”随即,一片马蹄声,正在说话的一枝花急忙站起来:“将军且坐,我去看看小女。”

    师爷捋着胡子笑:“我们堂主唯一的女儿回来了,你看把堂主高兴的。”

    毛仲还在感慨一枝花的命运坎坷,想想现代社会,虽然时有激化之矛盾,可是,多数都能处理,毕竟比之古代,草根百姓们要幸运得多了。忽然师爷笑道:“将军真是聪明才智啊。”

    毛仲问:“什么意思?”

    师爷说:“我们堂主让你回去引兵来战,如果你真的就走,其实你根本走不出的,那是死路一条,现在倒好,你成为堂主的座上客了。由此看来,将军才智,确实是辽东军的朱总兵,”

    毛仲笑道:“当然是真的,如假包换!”

    不多时,外面就风风火火闯进来一个大姑娘,穿着绿色衣服,腰束锦带,脚蹬黑色马靴,身材高挑,面目清秀,尤其神情风韵,与最近红火的明星杨冥颇为相象,但是,又远比后者机灵巧惠,伴随着浓郁香风而来,看得毛仲一阵窒息。

    不是毛仲好色,其实只要男人的荷尔蒙正常分泌,都会对美女关心的。世间每一女子,都有其不同韵味,令人赏心悦目。

    “这就是辽东军的朱总兵?”姑娘落落大方,好奇地盯着毛仲看:“不会吧?”

    一枝花怒喝:“胡说八道,快跟总兵大人见礼,总兵武力高强,宅心仁厚,与寻常官员绝不相同。”

    “哦,小女子紫玉给大人见礼了!”那姑娘福了一福,眨着欢快的眼睛,歪斜着头换一个角度看毛仲,还不等毛仲站起来还礼,就噗的一笑。“将军,你真的长了麻子啊?”

    “紫玉,”一枝花不满地嗔怪道:“你太放肆了!”

    毛仲做势在她的头上一个敲击的动作:“这么调皮的小姑娘啊。”

    “谁小呀?”紫玉一面继续观察毛仲,一面忍不住又笑:“闻名天下的大将,原来长得这么好玩儿!”

    毛仲给她刺激,说道:“想不到人人惧怕的恶魔一枝花的闺女,长得如此美貌,赛过天仙,要是给别人说起,肯定没人相信。”

    紫玉的脸唰一声红了,用手在毛仲的肩膀上轻轻一打:“你乱嚼舌头!你要是再说,我就用马鞭子抽你!”

    毛仲摇摇头:“你怎么这么野蛮呢?难道非得要我说假话,说你长得很象东施才对?”

    紫玉咯咯咯咯地笑起来,因为屋子外面的光线,辉映得雪嫩脸庞晶莹透亮,瓷器一样滑润,看得毛仲一阵心悸。

    一枝花倒也没有责怪女儿,对毛仲也没有反感,转移话题说:“坐就坐了,不坐就外面去,我们商量正事儿。”

    紫玉道:“我听听行吧?”

    一枝花道:“那就好好听!”

    他们说的是满清军南下以后,济南的战乱情景,听着听着,紫玉就眼睛湿润,轻轻哭泣,一枝花气笑了:“你个傻孩子,去去去!疯疯颠颠的,将来怎么找婆家!”

    师爷则说:“哪里呢,紫玉聪明伶俐,心肠极好,这样的闺女,要是没有婆家哭着喊着来求,才是怪呢!”

    一枝花忧愁道:“不是没人,师爷你也知道,可是,这丫头十六七了,什么心也不上,看谁都不顺眼儿,多少好孩子都被她伤了心。”

    毛仲见紫玉正盯着自己,不好意思:“好事多磨!不到时候嘛。”

    紫玉对三人做了一个鬼脸儿。“我和外堂里的姐妹一样,不嫁人。”

    不多时,饭菜准备好了,毛仲也如获大赦,在这座中,有一俏丽姑娘,当着人家妈妈的面儿又不能说笑,抗拒诱惑的压力,实在很大,几人转进堂屋,与众头目一起吃饭。一枝花非常客气,讲了很多奉承话,头目们也尊敬起来,“我等敬朱将军一杯!”

    “我不能喝酒!”毛仲苦着脸儿。

    “嗯?”所有的头目都愣了,一枝花奇怪:“将军是不是嫌弃堂里的酒过于粗劣?”

    毛仲摇头:“我这一辈子,唯一不成功的就是喝酒,滴酒不沾。”

    霜儿也在远处坐,急忙对毛仲使眼色,意思是要他喝了,随便喝一点儿就行。

    师爷道:“你真的不喝酒?”

    毛仲道:“对酒过敏呢,喝一点儿就生病,不敢喝了!”

    先是怀疑,接着,大家都不高兴,一枝花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了,毕竟酒杯已经端起来。师爷本想斡旋的,可是,一时心急,竟然想不出法子。

    毛仲也不想扫了大家的兴。急忙端起前面热茶:“要不,我以茶代酒?”

    “不行!”

    “当然不行!是男人都能喝酒的!我们堂主是女人还能豪饮呢!”

    “你不喝就是心不诚!”

    “谁叫过有不喝酒的男人啊?”

    “是呀,他是不是怕酒一喝,就说出真话了?”

    正在这时,紫玉过来,“诸位叔叔姑姑,爷爷姐姐哥哥,我来给朱将军敬酒,兴许是将军舒坦惯了,没人敬酒就不能下咽吧?是不是将军?”根本不等毛仲回答,她将一大壶酒端到面前:“将军,乡野小女子给您敬一杯,我们的酒很香很香的,喝一口,保险你一辈子都忘记不了,下回还想来喝。”

    毛仲硬着头皮道:“紫玉,我真的不能喝。”

    旁边,师爷忽然开窍,用手指指自己的脖子,轻声提醒道:“将酒倒衣领里也成啊。”

    毛仲正要依计而行,忽然给紫玉抢白道:“将军,我们给你敬酒,全是一片尊敬之意,念将军为国立功无数,斩杀靼子万千,我们才给的面子,别人要来,哪怕他是皇帝老爷,也只有恶水一盆!你要好好喝了,别伤我们一枝花堂里所有人的心吶。是不是?将军连那么多靼子都杀退了,难道还怕一杯酒?我先喝一杯,将军再喝,行不行?”

    这时,边上有人笑道:“将军别连我们的小姐也不如啊!”

    毛仲道:“本将素不饮酒,既然诸位这么敬我,敢有不从?喝!”说着,端起了酒杯。

    众人一见,一起鼓掌,就是一枝花,也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场面总算是圆了。

    “喝!”

    紫玉的手,倒也平常,可是,一个人往跟前这么一站,叫毛仲感到了无形的压力,看都不敢深看,捉着酒杯,正要顺下巴灌溉,紫玉悄然说道:“将军,这是水,兑了大半的水,你千万别倒,那丢人呢!”

    毛仲见她挤眉弄眼儿给自己示意,非常感动,嗅着酒水,果然非常清淡,于是,就一杯下了肚。

    确实没有什么感觉,就和冷水没有多大差别,如果说还有些滋味的话,和啤酒差不多。

    众人再次鼓掌。

    “小女子再敬将军一杯!”

    “多谢!”

    “今日相见,实在缘分难得,将军高义,喝一杯!”

    “多谢!”

    紫玉一连敬了四杯,毛仲都喝了,因为每喝一次,就赢得一阵掌声,在毛仲个人来看,比战场打败敌人,也光荣相当。

    不过,素来在特殊环境中训练生活,和现代社会相当脱节的毛仲没有想到,紫玉敬了四杯之后,其他头领,也都来敬酒,一杯一杯敬过来,看得毛仲直皱眉头,可是,人家那么热情洋溢,紫玉壶里的酒又都是水里多些酒味儿,毛仲彻底放了心,“喝!”

    那边,一枝花见毛仲这样豪饮,也非常高兴,吩咐手下添菜加肉,为了款待毛仲,堂里甚至专门杀了一只猪。

    毛仲把持不住,又喝了十数杯,感觉非常正常,不禁暗暗向紫玉看去,只见她一脸得意,因为酒意,脸色红扑扑苹果一样可爱,因为性格活泼伶俐,她绝对是场面上的交际公主,人见人爱,都和她说几句,堂里的头目,十几人为女子,其中,霜儿也在,不时拿眼睛瞄毛仲。隐隐约约的担忧挂在脸上,当毛仲和她对眼时,她急忙指指酒杯,又摇晃,意思是不要再喝。关心之情,溢于手势之中,让毛仲心头一热,转而有些惭愧,明明有霜儿在关心自己,昨天夜里刚刚结为秦晋之好,参合连理之枝,现在见异思迁,关注着紫玉,实在不该。于是,他向霜儿使了使眼色,两人会意地一笑,充满了情意。

    会餐的过程非常简单,吃了饭,各位头目就回去,毛仲就要返回的时候,一枝花不放,说还有些事情商量,于是,各头目纷纷去了,就连霜儿和黄三姑,也要道别,毛仲急忙叫住霜儿:“你给客栈的两位捎口信,就说我不日就回。别叫她们焦急。”霜儿答应了一声,见有人关注,不敢有任何意思表示,低着眉眼儿去了。让毛仲好一阵惆怅。

    霜儿的模样,有些男性化,但是,绝对不是李宇春式样的中性,而是如某位女星,前额丰满,脸型稍长,鼻与眉弓之间,洋溢着一股英武气息。让人爱不释手,恋恋不舍。

    “喂,走了走了!”正在忧郁间,面前忽然伸出一只小手,摇晃几下,正是紫玉,“你在看霜儿姐姐?”

    毛仲给她窘得满脸通红,“当然了。”

    “你是不是喜欢她?”

    “我喜欢所有的好姑娘,连你也是!”毛仲恶作剧地说罢,赶紧解释:“玩笑,霜儿姑娘给我送音信,我还有俩同伴在客栈呢!”

    那边,师爷向毛仲招手,要他进屋说话,毛仲没走出几步,忽然脚下一软,头脑一昏,坐倒在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