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廿四章,天下女军

万字旗下的大清帝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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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元之朝,全是少数民族占领,那时,哪里还有汉族的地盘,说起来,我们汉族已经统统地失节了,如果都照你的说法,我们汉族岂不是都要寻死不成?哪里还能有你我?”

    毛仲的话引起了县令儿子的共鸣:“对对,崖山之后无中国!崖山之后无中国!”

    王县令尴尬地僵持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

    毛仲拍了拍他的肩膀,“算了,老王,你听我的话准没错儿,看看你孙女儿,多俊俏多乖巧的闺女,你就忍心将她在水里白白死了?”

    这一说,周围的老弱妇女们都哭泣起来,就连女孩子的父亲,也泪流满面。

    “可是,可是,”王县令将毛仲拉到了旁边,为难地说:“将军好意,小老儿岂能不知,然而,事实远非那么简单,就如我这孙女王佳茹,就算活了,又能怎样?有辱门风不说,人家谁还愿意娶她?所谓生不如死也。”

    这确实是大问题,毛仲一时也难为了。

    王县令摇摇头,叹息不已:“孩子们命苦啊。长痛不如短痛,还是死得其所为妙,其实,就是死,也死得迟了,要是当时我狠了心,将之一刀砍了,也是清清白白的佳孩儿。”

    那边,毛仲听到那女孩子依然挣扎着,往井口里扑,士兵们竭力阻挡,因为士兵们很知礼节,不敢拉扯她的手脚,居然被她突击得很被动。

    毛仲想想无法,只得把心一狠:“要不这样,我下一道军令,痛陈靼子罪恶,将所有受害的女孩子们都带走,将来为她们寻找婆家,生儿育女,你看如何?”

    “你要将他们全部都带走?”王县令更加惊讶。

    “是啊,凡是在家里不能见容的,我都带走。”

    “不行。”

    “嗯?”

    “她们本就命苦,你将军怎么还要,还要这样?”

    原来,这老头子误会了,以为毛仲要将她们都充作营姬。毛仲解释了老半天,才算是了了他的疑问。“我还计划,组织女军,独立的女兵军,将来,女孩子们可以自立,并不逊色于任何男人。”

    “想这些苦命孩子,在军中做些缝缝补补的轻活儿,也算为国尽力,将来能得一士兵为佳偶,合情合理。”不过,老县令眼睛珠子一转,“本县的孙女,能不能得将军照顾,伺候左右?”

    “嗯?”

    老家伙以毛仲也抓过他孙女儿的手臂为由,坚持要毛仲收了她做妾,“若是将军肯了,小老儿才肯相信将军的话。”

    毛仲思前想后,反正是救人要紧,以后什么事情再说,很爽快地应了。老头子在这期间,一直神经兮兮地盯着毛仲,生怕他拒绝,一见他应了,如释重负,非常喜欢,立刻过来,来见众人,又吩咐儿子堵截了孙女,来给毛仲磕头见礼,那女孩子几经折腾,已经没了力气,只在旁边咳嗽,呕吐井水,老头子说明情况,立刻将众人的脸色说得欣喜若狂,他们谁也不愿意家人白白死了,这么可爱的闺女能有一个好归属,还是当朝的总兵官,又是大家的救命恩人,没有不愿意高兴的。简单扼要地作了交代,几个妇女一再叮嘱那女孩子要听毛仲的话,好好伺候。

    毛仲将战马拉过来,抱那女孩子上马,奈何那闺女胆怯,不能骑乘,毛仲无法,只得上了马,将之抱在前面。向王县令做别,王家大小十数口,都依依不舍。

    毛仲将这女孩子带到了身边,稍稍端详一下,果然闭月羞花,大家闺秀,娇媚异常,怪不得满清军一来就将之抢劫呢。只是她刚才悲痛寻死,眼睛略略浮肿。

    “你识字吧?”

    “嗯!”小女孩十五六岁的样子,一直低着头。

    “那好,以后你就代我写书信了!”

    “嗯。”

    “现在就写书信一封,我口授,你写,”

    “嗯!”

    这顺从的女孩子,按照毛仲的要求,迅速书写了一封信,然后,由士兵快马传给曹变蛟,约他来章丘会见,“你的字写得很漂亮!很有气质!”毛仲由衷的夸奖女孩子。

    女孩子稍稍抬头觑了毛仲一眼,立刻飞快地低头。满脸都是红云。

    士兵接到书信的时候,往这儿惊奇地窥探了下,正巧合女孩子抬头,那士兵迟疑了半晌,才醒悟过来,“好美!”

    毛仲对她没有欲想,漂亮不算什么,陈家姐妹花都是极品。他只想救人一命,没有想到得了一个好文书,明朝那些古怪的繁体字,在往来的军书之中,搞得他晕头转向,现在终于有了贴近的小秘书来处理了。

    “王佳茹?是吧?”毛仲见她太过拘谨,笑道。

    “是,将军!”她的头低得更深了。

    身材匀称,但是还没有发育成熟,皮肤白腻如瓷,头发乌黑油亮,是个美人坯子,“你现在是我的,这个妾了。你知道吧?”

    “嗯!”她浑身一抖,仍然是低声应了。

    “其实,我会将你当妹妹看,这里就是你的家,不要过分紧张,我是你的哥哥,对,哥哥,你放心吧!你还有两位姐姐,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会保护你不再受到伤害。”

    “嗯!”她再次抬头窥探毛仲,翻身跪了:“你是奴家的救命恩人,更是王家一门的清誉拯救,小女子玷污了将军功德,万望宽恕。”

    “好好好!起来吧,别客气!”

    毛仲没有料到,这个从淤泥里无意间拯救出来的小女子,因为工于心计,善于谋划,居然成为他最得力的助手,看起来,有官场熏陶的人就是阴险。

    一个时辰之内,毛仲军收容了两千三百余各种各样原因愿意到军中的妇女,事实上,在破城之时,因为清军长途偷袭,使明朝百姓来不及逃遁和反应,才没有使他们做出更多事情来,就这,在城破之日,已经有几百妇女投河自尽了。加上今天死节的,总数接近两千余,多亏了毛仲接纳受害妇女的举动,才使这两千多人免于自杀和家庭街坊的白眼儿之灾,在更大程度上,为辽东军赢得了声誉,也为他自己赢得了民心和军心,这使他后来摄政大明朝时,成为大家交相夸赞的一件美事儿。

    毛仲做事,就本着现代社会的基本思想,也带有昨天夜里没有及时拯救受难妇女的愧疚,不过,他从王县令家的孙女这儿,忽然发现了蹊跷:“你是小脚板板儿?”

    “嗯?”王家千金翻着可爱的小白眼儿,一脸震撼。

    毛仲问:“我说你裹了小脚?”

    “嗯!”王千金点头。

    毛仲在她头上拍拍,走了出来,到城中巡视,发现那集中起来的妇女们,没有几个大脚的,不禁感慨,明朝男人的品位,不仅害了妇女们,也害了国家,几乎一半青壮年人口堕落为非劳力,是多大的损失。

    按照毛仲的吩咐,军中有士兵将已经投靠过来的妇女组织,编制,并且分发武器。这回缴获的武器实在太多了,满清军四千余人被搞死,每人至少刀枪,箭弩战马好几项,随便给妇女们分几件还是容易的。

    听说要组建妇女营,准备向清贼军讨还血债,顿时把那些妇女们乐得,一个个精神抖擞,英姿飒爽。

    “总兵大人万福,”

    “总兵大人金安!”

    “总兵大人。”

    这些妇女,在这一片已经有了五百余人,一听士兵介绍说来人就是拯救全城于水火的朱总兵,顿时人人激动,纷纷向他请安。

    “好好好!诸位姐妹们好!”毛仲毕恭毕敬地拱手,“本总兵请求大家好好训练,等将来长了本事儿,在战场上痛杀敌人,既为身家报仇,也为国家雪耻,大家要学习花木兰,杨门女将的榜样,为国争光。你们是大明的第一支女军,一定要出类拔萃!”

    毛仲是救命恩人,而且是两次拯救,从清军手中拯救算一次,从耻辱和苦海中拯救出来又算一次,所以,这些妇女们对于毛仲的感情,那是无比地敬仰。

    “知道,知道!”

    “随便总兵大人吩咐!”

    “杀敌,杀敌!”

    毛仲巡视着空旷的场地里,发现这些妇女们的士气非常之好,仇恨和感激交加,在感性人群的身上,更是强烈表现。这让毛仲没有想到。不错,女人都是老虎,而受到了伤害的女人都是老虎精,这些女人组织起来,一定能够震撼人心的。

    毛仲吩咐一些监管的小军官们简单地组织妇女们,安排保障她们的生活,一场善意的拯救行动才是真的,至于组建部队的事情,也可以,但是,用于对敌作战,并不靠谱,毛仲觉得,这些小脚的妇女是无法作战的。

    正想着,王海生等几个军官过来了,引着一簇人马,老远就地跳下来奔跑:“朱总兵!朱总兵,你好厉害!”

    “曹将军?”

    毛仲急忙跳下马,去迎接曹变蛟,两人到了跟前,曹变蛟盯着毛仲许久都不说话,忽然竖立起了大拇指:“朱总兵以区区两千老弱,袭击章丘,一战成功,歼灭满清靼子军四千余人,自己兵马的损失尚且不足二百,此等功勋,实在令变蛟想都不敢,做更不能,望尘莫及!”

    毛仲谦虚道:“哪里哪里,侥幸侥幸。曹总兵请。”

    曹变蛟对毛仲的态度,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眼神里隐藏的蔑视和不满,敌意都消失得干干净净,代换的是震撼和敬意。军人是特殊的群体,对于特别能战的军人,其他人打心眼儿里敬爱。

    毛仲笑着邀请曹变蛟到前面他的临时住所休息,商讨两军合作战斗的事情:“曹总兵啊,我是盼星星盼月亮,一直盼望着和将军合作,干一番大事业,所以,频繁打扰乱,还望理解。”

    曹变蛟赶紧摇头:“朱总兵这样的神将,能够下眼看我曹某人,都是曹某人的福气,末将在朱总兵面前,实在惭愧复惭愧。将军但有吩咐,曹某敢不从命?”

    说着话时,曹变蛟看到了士兵们议论纷纷,顺着眼光一瞅,正见许多妇女在旷地上聚集,人人手里拿着一些刀枪,感到非常惊奇:“朱总兵,他们都在做什么?”

    毛仲将城中受害妇女的遭遇讲了,又讲自己成立了军营女兵,以为拯救的事情,顿时让曹变蛟大为疑虑:“不妥,不妥!千万不能这样!”

    “为什么?秦汉唐各朝,都有女军作战的记录,唯独我大明不能乎?”毛仲奇怪了。

    “朝廷法典所不容,将军一旦采用,恐怕对自己非常不利。朝庭清流,也将大肆攻劾,那时,反为不美。”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这是毛仲最喜欢的林则徐大人的话。

    “什么?你再说一遍?”曹变蛟震惊地请求。

    毛仲值得解说了一遍。

    曹变蛟的眼神更加不同:“朱总兵的气魄胸怀,文笔佳句,真是不可揣度!”

    毛仲谦虚,连连摆手,其实是对盗版了几百年后林大人的愧疚。却在曹变蛟的心目中,形成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朱总兵文采武略,胆识精神,全然超越常人,曹某今日一见倾心!刚才总兵大人说什么合作?不,我现在就烦请将军答应,我曹某以所部官军,全凭将军指挥!”

    毛仲道:“哪里哪里,还是合作,你我两军联合,必定力量大增,近日之内,必定能大破清贼!”

    两人话话投机,相见恨晚,曹变蛟道:“这些妇女,小脚伶俐,做些军中杂务尚且困难,怎么能够从军作战?”

    毛仲道,“曹总兵说的是,但是,人经过训练以后,潜能一旦激发出来,往往出乎意料。”

    曹变蛟略微思索,忽然笑了:“对对,这些女人,可以精练弓弩,以为大军的掩护。”

    这一说,让毛仲也开了窍:“她们的脚不能久走,可以骑马嘛,身体轻薄,又不累马,”

    曹变蛟看着身边的官兵,突然一冷脸,“出息,难道就没有见过女人?谗虫样儿?”

    毛仲轻笑,“曹总兵莫怪,不是你部官兵唐突,我想,有这些妇女在军中招摇,将来我军扩充,恐怕愿意从军的男人一定极多。蜂拥而来,就是打仗时候,也一定勇敢,否则,就在女人面前丢脸,是无论如何也化不开的。”

    “妙!”

    章丘城收容的妇女,编制成五个营,每营四百余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