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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岛之上,金贼军数量并不多,从军营中出来,不过一百来号人,却结成了一个圆形的战阵,牢牢地钉在岛屿的中央位置,虎视眈眈。
明军登陆的部队,是核心的步枪军,其任务是彻底扫荡岛屿残敌,既然在海上作战,因为船队速度的问题,不能追捕敌人,陆战的优势总不能不利用。
现在的步枪军,四百人,其中一百人拥有步枪,三百人是贴身护卫队,用常规的弓弩刀枪盾牌,保证步枪军的安全。这些人,是毛仲现在的亲信部队,当毛仲回头检阅自己的部队时,暗暗笑道:“现在我是营长了。”
按照明军正规的建制,一个实授的参军将军,部下应该有五千人左右,相当于一个卫单位的指挥官,早期的卫所制度,一个卫有十个所,总兵力达五千六百余人。现在的毛仲军,不过有其十分之一。
明军行动谨慎,决不轻易冒险,就是面对百十号敌人,也采取了步步为营的策略,分部队为两翼,毛仲左翼,牛雷为右翼。
当部队看得清清楚楚的时候,毛仲下令,要一名士兵上前,呼喊敌军投降。
“赶快投降,否则,我天朝神枪军,将你们打得屁滚尿流!”士兵得意地吼道。
现在,毛仲军连克长山叛军,石城之敌,击溃金贼军的海上舰队,士气异常高涨,每一个士兵都充满了自豪,感觉这天朝上国的威风,又回来了。
金贼军的旗帜,让毛仲军非常谨慎,因为,那是真正的金贼八旗部队,打着镶红旗一面,五十余名骑兵,个个手执长弓硬弩,岿然不动。从其气势来看,一定是久经沙场的老兵,杀人如麻,这才冷气森森,临危不惧。
明军的子弹,消耗了不少,但是,看到敌军顽固,不为所动,也准备射击了。
“装子弹,准备攻击,记住,先射那些骑兵,绝对不能使敌人一个漏网!”毛仲指挥士兵,继续前进。
一名金贼军上来,骑着枣红色的战马,威风凛凛,往来如电,“站住,明军听着,我家佐领巴图大人,要和你们将军决战!”
“决战?笑话,你们赶紧投降!”明兵嚣张地说。
“那才是笑话,我镶红旗什么时候有人投降过?”金贼军爽朗地大笑,勒住了战马,“别看你们打败了我们的舰队,那不过是些汉人,统统都是废物,而我们,才是真正的大金勇士!你们区区三四百个汉子,就想要打败我们?简直是做梦呢!”
“哈哈哈哈!”金贼军笑得异常得意,好象他们才掌握着战场的主动权。
这些人的确是女真人,标准的纯种的女真人,这是部下一名士兵对毛仲提醒的:“将军,他们都是金贼军,真正的靼子!
“这有区别吗?”毛仲问。
“有啊,将军,军中传言,说,一个靼子,可以打败十个汉人。靼子一过万,绝对不能战!”
“为什么?”
“靼子强悍啊,您看,他们的身材魁梧,一个个黑铁塔似的,咱大明的官兵,看着心里都发怵,靼子善于骑射,百步穿杨,箭无虚发,我军确实不是对手。”
“你说什么?”毛仲愤怒了。
“哦,将军,不对,我是说,单打独斗,我军确实不行,现在咱有了步枪和*,靼子根本不行了!嘿嘿!”见毛仲吃人的眼光,士兵赶紧抹着额头的虚汗。
明军两翼部队,停滞下来,距离太近了,三百米距离,估计敌人的强弩都可以射到,那些护卫队赶紧将盾牌遮掩在前面,有些人张开了弩箭,以为保护。
“哈哈哈哈,明国的汉子,你们怎么不敢上来决战?”最前面的那名金贼军非常嚣张,骑着马,往来如风,身上背着一张弓,手里挥舞着一把刀。枣红马铁蹄狰狞,飞溅起一团团烟尘。
“大家听着,谁去给我砍翻了那名金贼?”毛仲喝问。
敌人的气焰实在太嚣张了,就是用步枪一枪打一个准,统统给灭了,也不解气,毛仲决心煞煞敌人的威风。同时,也练练特战部队的能力。
话音刚落,就从身边闪出一名士兵,手里挥舞着钢矛:“将军,我试试看!”
原来是一名特战士兵。
“好,如果能杀了那贼,你是第一功!”
“知道了,将军!”
那士兵一咬牙,向前冲去。而金贼骑兵一见这面有人,也跳下了战马,将身上的弓弩放下,只摇晃着一把短刀,前来迎战。
很快,两名士兵,一矛一刀,在两军阵前打成一团,你来我往,刀枪相见,殊死搏斗。
哧!
明军士兵戳了金贼军一枪,中其肩膀,不料,那儿正是金贼军士兵的得意之处,设、设计的破绽圈套,就在这一刹那间,金贼军翻转了身体,神奇地一抖,腰刀在明军士兵的脖颈间闪过。
明军士兵丢弃了钢矛,慢慢地向着后面翻倒。金贼军士兵往前一探,钢刀再次飞过,将明军士兵枭掉了首级,提在手里,放声笑了笑,纵上战马。
金贼军大声呼叫,庆祝胜利,而明军两翼部队,面面相觑,毛仲也终于见证了金贼军的骁勇善战,以自己特种士兵的强化训练,还是挑选出来的精锐,都不是敌人的对手,可见敌人的搏斗技能,如何了得了。
毛仲气急败坏。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失败,他最后悔的就是让士兵上场,折了面子,丢人啊。
“来人,你,王海生,负责这里的部队,等候情况,不管我是输是赢,最后都将敌人给我灭了!”
“将军?你不能去!不能去啊,要不,我去吧。”
“放心,我是毛仲,不是你们!”
毛仲气哼哼地出来,手里一把单刀,什么话也不说,径直朝着那金贼军走去。那金贼军正在得意,回头看了看毛仲,将马肚子一夹冲过来,“小子,你也来送死啊?”
“哦,随便你说吧,我问你,你是要在马上还是马下?”
“嗯?”金贼军一愣。
“我问你,你是步战还是马战,是在地上死还是在马上死!”
“哈哈哈哈!”金贼军狂笑不已,将明军士兵的首级悬挂到了马鞍桥上,用刀涂抹着那些血迹。“又一个来送死的兔子!”
毛仲生平最恨的就是敌人的这种蔑视做派,牙一咬,招呼算是打过了,现在就是战斗!唰,一个健步朝着敌人奔过去。
金贼军大吼一声,将马一带,向着毛仲冲过来,同时,扬起了战刀。
两方的官兵,都爆发出了震耳欲聋的狂呼。而金贼军队伍里,更是狂风暴雨的呐喊。“布兰泰,杀了汉鸟!”
不过,这喊声,瞬间就停止了,因为被金贼军寄予厚望的布兰泰,骑着战马,一路横冲,眼看着不是将胆敢挑战的明军踢死就是砍死,却不料他连人到马,直接往前一冲,撞到了地上!
那马刚冲到毛仲的跟前,忽然前蹄闪失,骤然撞地,而强烈奔跑的巨大惯性,使它的身体向前劲爆地冲刺,于是发生了很自然的翻转,在空中华丽地旋转着,翻着跟头。
布兰泰果然是个出色的格斗家,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跳离战马,向着毛仲冲杀,但是,在人们的视野里,他也象那匹战马一样,在空中翻腾了好几个漂亮的前滚翻,然后,栽到了地面。
就在这一个回合中,战斗就分出了胜负,毛仲,一个麻子脸的明军,手里把握着普通至极的单刀,悠闲地站在旁边,而地上,那匹金贼军的战马,失去了一双前腿,在地上奋力地挣扎着,偶尔,还能够正立起身躯,象袋鼠那样用后腿和前腿的残余,奇异地蹦达几下,而金贼军的勇士布兰泰,虽然身体还是完好无损,可是,已经歪斜着脑袋,平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呕吐着鲜血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