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薪水高啊

邪恶的波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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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天没回答。

    这让上官璃更加焦急了,同时断定确实发生了什么事。

    “你快说啊!”上官璃急的泪水在眼眶中打转。

    “哎!”

    小天见状无奈的叹了口气,“小云他可能快要失控了。”

    上官璃心脏猛地一抽。

    “到底怎么回事?”她问。

    小天不再隐瞒也是将白天发生的事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

    听了小天的讲述,上官璃漂亮的眼眸里寒芒闪烁,“这些人死有余辜!”

    紧接着她又疑惑了:“那么说小云没有被'破魔只箭'完全封印了?”

    小天摇了摇头,“不,他已经完完全全被封印了,不管是记忆还是实力,但他体内一直住着一个极其邪恶的东西,我从最早跟着他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只是没有想到那个东西竟然连'破魔之箭'都封印不住,这绝对不是一个好兆头!”

    上官璃问道:“为什么这么说?它不是救了小云吗?”

    小天表情严肃:“对待这种邪恶的东西你千万不能只看外表,这一年来小云生活得平平淡淡没有修炼,没有杀戮。而据我之前的观察,那个东西明显是饿了,所以它出来是偶然也是必然!

    之前小云还可以抑制他,紧紧只是借用它的力量。可现在小云修为和记忆全没了,那个东西甚至鸠占鹊巢,控制小云的行动。如果再这样下去先不说酿成多大的灾祸,而他自己也终将被替代,真正的牧云必然会被抹杀!!!”

    “有什么办法吗?”上官璃声音颤抖。

    小天摇头:“我的等级太低了,大封印术至少要圣阶(80+)以上才有可能,而若想让你养父母起死回生,至少神阶(90+)以上才有一丝可能!”

    当日牧云看着莉莉丝的尸体,他的那一个眼神正是问它是否有办法,而小天的回答是肯定的,不过暂时不行。但它体内的次元空间内时间静止,所以它将莉莉丝与罗杰尸体都进去,等待未来复活的契机。

    这一年来小天已经把该交代的都交代给上官璃,所以她也是知道这事。

    小天叹道:“可是遗忘之地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怎么可能会有圣阶强者到来,就算来了,他又怎么可能愿意耗费大精力帮我们……”

    小天说的都是实话,遗忘之地资源匮乏,连5阶强者都诞生不了,像十月、绾绾都是拥有特殊的使命才来到这,否则一辈子都不可能踏足。

    听了这话,上官璃陷入了沉默,她的神色阴晴不定,内心似乎在做某种思想斗争。

    ……

    夜晚,二人相拥而眠。

    牧云主动开口:“我想去参军。”

    上官:“为什么?”

    她自然是知道牧云真实想法,不过还是忍不住又问了遍,仿佛从他嘴里说来才踏实。

    牧云:“雄狮帝国与万晟帝国要打仗了,身为雄狮帝国的子民,我想为帝国献一份力。”

    “噗嗤!”

    本来紧张的气氛却被上官这一笑完全化解了,而上官也确实是憋不住了。

    牧云原本犹豫、担心,然而此刻却是一脸无奈。

    “这很好笑吗?”他无语道。

    他可是为了不伤害到她,同时又为了能保证她的基本生活,纠结了许久才做出这个决定,能不能稍微严肃点。

    上官蜷曲在他怀里捂着嘴,“不是,你可能不知道你曾经都做了些什么,否则一定不会说出这样的傻话。”

    牧云好奇道:“我都做过什么?你似乎没跟我讲过我以前的事。”

    上官璃白了他一眼,“怪我?你又没问。你以前实力非常强,因为一些事情把自己国家皇城给炸了,你现在说要报效帝国,我当然会觉得好笑,这理由也太不靠谱了。”

    牧云张了张嘴,上官说的他完全接受不了,把皇城炸了?这得多强的实力,哪是他这个普通小老百姓能办到的?

    所以他也只当上官是在开玩笑。

    “那你支持我去吗?”他又问。

    上官嗯了声,“好男儿应征战沙场,待你功成名就,踏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牧云:“好!”

    ……

    第二日,牧云整理好行囊,在上官依依不舍的目光中,他踏上了新的征程。

    而这一次他却没有带上小天,一只猫也不可能进兵营。

    他本次目标是港口镇最北边的征兵点,也就半日的路程。

    看着牧云远去的背影,上官璃忍不住担忧,“应该不会有事吧?”

    小天安慰道:“放心吧他体内的那个那个东西绝对会保护好他的,我们也该上路了。”

    “嗯!”上官璃应了声。

    之后上官璃与小天收拾完东西,在告别王婆后,告别了这个住了有一年的家,踏上了另外一番征程。

    而她们的目标是万里之外的云雾山脉,这一路需要横穿五六个国家,以及数十个魔物领地,危险程度可见一斑。

    上官璃说到那或许有办法救牧云,于是小天为了保护她,跟她一块上路。

    ……

    港口镇北城门处,这里来往着无数商旅。

    此刻在距离城门不远处摆放着一张桌子,桌子上前坐着个留着山羊胡,戴着老花镜,看上去颇有文化的老者,在老者桌旁竖着一块木质招牌,上写道“征兵处”这三个大字。

    此时桌子前零零散散的排着几个人,不过这也倒正常,若不是生活过不下去谁会愿意来当兵。

    牧云排在众人人群后面,没一会儿就轮到他。

    山羊胡老者问:“姓名?”

    牧云老实答道:“莫云”

    “年龄?”

    “17”

    “为什么选择当兵?”

    牧云脸不红心不跳:“为了报效帝国!”

    听了这话,老者忍不住抬起头,他推了推老花镜,浑浊的眼睛里满是欣赏。

    「这个年轻人真不错,或许是一个好苗子。」他心想。

    老者随后又道:“一共有两……不对,是三个地方可以选,分别是镇守帝国中部平原的圣盾骑士团,镇守帝国西部的西部军,以及帝国最北边的北方军团。”

    牧云犹豫了,过了许久他才问道:“有什么区别?”

    老者欣慰的捋了捋胡须,「不错,还知道问。」

    迄今为止参军的那些人基本都是随他分配,为的只是混口饭吃,看样子此人确实是个可造之材!

    “圣盾骑士团相对安稳,但待遇偏低,一个月10银。西部军那边江川河流较多,所以水性要求好点,待遇中等,一个月15银。北方军团所在地与此次与万晟帝国争斗的主战场接近,所以待遇最高,一个月30银,那里最容易晋升,不过同时也是最危险的!”

    云牧云点了点头:“那就北方军团好了!”

    山羊胡老者一脸诧异,“为什么?”

    他说的应该很明白了,那里最危险,可眼前这少年似乎并不在意,仿佛要在战场上发光发热,将自己身、心都奉献个帝国。

    老者看向牧云的眼神变了,变的敬重。

    每一个心系国家的好男儿都应被尊敬!

    牧云这时瞅了眼老者,理所当然道:“薪水高啊!”

    山羊胡老者顿时一头栽桌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