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被举报了

中二少年肤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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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万没想到,白晋执意要去找那些恶鬼的麻烦,我真是舍命陪兄弟了,还要搭上灵儿。虽然灵儿说并没有觉得那个BOSS有多厉害,但是我对她们的信心还是不是很足。

    虽然我担心灵儿,但是灵儿加入会给白晋加大很多胜算,我问过灵儿意见就答应和白晋同行了。灵儿总是乖乖地凭我做主,这让我做决定也是压力很大啊。

    当天夜里,我们再次来到了烂尾楼,我和白晋都有些紧张,只有灵儿反而轻松点。第一次进来灵儿还是怕得发抖,但是确认里面没有什么东西威胁到她,她倒是到处飘玩得很开心。

    “我说大姐,咱昨天才把他们赶走,她们今天还会来吗?”

    我总觉得白晋还跑到这里等着的行为有点傻啊!

    “她们总会回来的,这里是最适合他们呆着的地方,这其中的蹊跷,我虽然看不明白,但是这栋楼,一定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所以那些鬼一定会回来的。”

    原来我们是守别人的老家了,那么她们不在家的这段时间都干嘛去了?

    既然白晋这么肯定,那我就陪她等吧。但是,外面好像很大的动静啊!

    我和白晋闻声出去查看,只见一排警车开着灯照着我们,还好,我们两个都是戴着墨镜的,并没有被这些灯光刺激到。

    烂尾楼所在的地方,算是HY的郊区了,也只有在郊区,这种烂尾楼才不会被人记起。而且这栋楼在夜里远远看着就觉得阴森,平常是不会有人过来的,我就纳闷了,这些警车过来干嘛?

    我正纳闷呢,那些警察居然对我举起枪,喊道:“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放下武器投降,才是你们唯一的出路,不要妄想负隅顽抗!”

    我瞬间感觉自己是不是穿越到了某警匪片了,这什么情况啊!再说了,我特么哪有武器,只有一个手电筒和安全帽好吗!

    说实话,这还是人生第一次被真枪指着,我举起手表示不会反抗,那些警察却没有放下手中的枪,而是一步一步地往我们缓缓走过来,然后一拥而上把我和白晋制服了。并给我们戴上了手铐。

    我真是懵逼了,这待遇怎么也像是对待穷凶极恶的人才会用吧!说实话,我一直是个好孩子,除了17岁在网吧被警察叔叔抓到进行教育外,并没有干过任何需要警察找我谈话的事情,而且,还是这么粗暴的执法。

    坐到警车上,我是被两个警察一左一右挟持的。话说上了手铐还不算,还这么严加看管,到底是闹哪样!

    白晋和我不在一辆车上,我们还被分开看管了。我问警察:“你们这是什么情况,好好说话行不?”

    身正不怕影子斜,我虽然被铐起来了,我一点慌乱都没有,只是觉得警察有点莫名其妙,想弄清楚是什么情况。

    “回局里你就知道了。”一个警察冷声回答我,我真是来脾气了,这是执法者应有的态度吗,我真是连抓我的原因都不知道。

    “你们凭什么给我上手铐,请我回警局协助调查也不是你们这种态度吧,这可是法治社会,你们想玩暴力执法还是好好考虑下吧。”

    “有人举报这里隐藏着连环杀人案的凶手,那栋楼里只有你们两个人,你说我们该不该这么对你,如果你是无辜的,我们会向你道歉的。”

    我再次懵逼了,连环杀人,我有那么厉害么?我跟警察说这肯定是误会,但是那几个警察都不理我了。

    为什么不对我说:“你可以保持沉默,但是你所说的一切都会成为呈堂证供!”

    第一次被拷着进审讯室,我的心情是极度不爽的。特别是问话的警察冷冰冰的态度。

    “姓名?”

    “秦青。”

    “性别?”

    “男。”

    “你是什么时候到HY工作的?”

    “前年的九月份。”

    “你能解释下,你深夜出现在那个楼里的原因吗?”

    “....”

    如果我说我是陪白晋去抓鬼的,这些警察会是什么表情?

    “回答不上来了?”

    “难道晚上出现在一栋烂尾楼里是违法的吗?”

    “你不必狡辩,我再问你,你从到HY,每个月十六晚上去了哪里吗?”

    “....我忘了。”是不是有病,我怎么记得我每个月十六干嘛去了,我通常不会记日子的。

    “有没有人能证明你不是单独一个人度过的?”

    “没有,估计都能证明我是单独一个人度过的。”我真是好心情,还和警察调侃了。

    “那我最后问你一个问题,你怎么解释那栋楼里发光氨检测出来的血迹?”

    审讯我的那个警察露出冷笑,这是图穷匕现的节奏啊。

    “血迹?”我真是懵逼了,我又想起了我那天早上看到的那篇博文,难道说,真的有什么连环杀人案,而且刚好作案现场是那个烂尾楼?

    总有一种我马上要背黑锅的感觉。果然,那警察又说:“明天,现场勘测就会出结果,现场的凶器也会和你做指纹比对,到时候证据摆在面前,看你还怎么狡辩。”

    “.....”

    警察出门走了,我的心情变得忐忑了。凶器?千万不要是那条煞气满满的铁链,我可是拿过的!

    事实证明,真是想什么来什么。当那个警察把那个指纹比对证明摆在我面前时,我觉得事情好像大条了。

    “来吧,说说你的作案经过吧,是怎样让我们追查了一年多还找不到你的丝毫线索的,要不是这次你被人举报,,我们还抓不到你的马脚啊。”那个警察一脸‘守得云开见月明’的笑容,好像已经确定我是凶手了。

    说实话,我对我国怎么对人定罪并不是特别了解,只是感觉情况很不妙。我没有不在场证明,我觉得这个是最操蛋的,我凭什么证明我不在场?有本事警察找出我的在场证明,他们也做不到啊!

    还有物证,我觉得简直坑死了,我只是去感受一下煞气,怎么就那么好运拿到手里的是凶器呢!

    还有,那个闲着蛋疼举报我是杀人犯的是哪个,站出来我真的不打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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