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莫晨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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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乐团首席小提琴手,戚暮与指挥华尔斯先生代替乐团众人,在舞台上与观众一起鞠了躬后,才起步走回了后台。他刚进入后台,就为那围聚在一起的人群而愣了一瞬,再走近一些,便可以听到——

    “柏……柏特莱姆先生,我很喜欢您的《黑夜海啸》,您能给我签个名吗?”

    “柏特莱姆先生,我特别喜欢您去年在柏林指挥的那场音乐会,您能给我签个名吗?”

    “柏特莱姆先生,其实……其实我是克多里的忠实粉丝!请问您能帮我转告对他的敬仰之意吗,我是帕雷森剧院乐团的卡罗夫!”

    ……

    有些人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而有些人则是未见其人先闻别人的声。

    戚暮拿着自己的小提琴站在人群的最外层,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该走开去好呢、还是走进来好。就在他踌躇迟疑的时候,乐团一个长管手发现了他的踪影,高声呼喊道:“嘿,小七来了,小七来了!”

    在众人的一阵惊讶声中,如同摩西分红海似的,给戚暮让开了一条道。

    只见在那道路的尽头,一个冷峻优雅的男人正端坐在一张临时小桌板面前,转首向戚暮看来。在那桌板上,放的密密麻麻的是各种笔记本、签字本,最夸张的是有的还放了一两张不知道从哪儿找来的破破烂烂的纸。

    在戚暮来之前,闵琛已经签了一大半了,当青年来了之后,他手腕再稍微动作了一下,一个潇洒漂亮的“闵琛”两字便出现在了最后一个签名本上。

    毕竟闵琛没有听最后一首安可曲,因此当他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后台的时候,剧院的演员们和乐手们都仍旧在台上表演。而等到安可曲结束后,当乐手们稀稀落落地走回来时,闵琛正站在功勋墙前看着这个乐团的表彰记录。

    用某种不恰当的比喻,当乐团的第一个成员发现了这位“不速之客”的时候,他的双眼顿时放射出了狼一般幽绿的光芒,整个人都呆站在了原地。

    第一个人停下来了,第二个人停下来了,第三个人、第四个人……

    不知是谁惊呼了一句“奥斯顿·柏特莱姆先生?!”

    紧接着,便是戚暮看到的这“一群饺子皮包住饺子馅”的情境了。

    原本见着这番景象时,戚暮便觉得十分无语,他正打算开口说些什么,还没张嘴,便听乐团的一个小提琴手别扭地道:“小七,原来你认识柏特莱姆先生也不告诉我们呀!我可是最喜欢克多里了呢!哼,明天一整天不理你了!”

    下一秒:“就是就是,我也超级喜欢柏特莱姆先生呢,小七你一点都不可爱了!明天不理你!”

    “我也是,明天不理你了,小七!”

    “加我一个、加我一个,小七你这还藏着掖着,真是大大的坏啊!”

    ……

    这么一番话说完,戚暮陡然发现自己明天竟然连一个可以说话的对象都没有了。他哭笑不得地举手作投降状,连连道:“是是是,是我的错……要不,明天我也不理大家了?”

    众人异口同声:“不允许!!!!”

    戚暮:“……”

    这差别对待也太明显了吧!

    话虽如此,等到乐团成员们散开的时候,闵琛与华尔斯先生稍微打了个招呼,他便和戚暮一起先行离开了。帕雷森剧院是维也纳的本地剧院,这个乐团几乎只是为自家剧院的演出服务,因此闵琛对这个剧院、以及他们的乐团并不是非常熟悉。

    维也纳冬夜的街道被寒风呼啸地刮过,青灰色的地面上仿佛映上了一层薄薄的雪花似的白霜,光是用肉眼看着都觉得一股寒气扑面而来。

    当戚暮和闵琛并肩走出剧院后台、向最近的停车场而去的时候,这一小段不过500米的路程也让天生畏寒的青年忍不住地缩了缩脖子,将自己缩在了温暖柔软的羊毛围巾里。

    这条围巾戚暮非常喜欢,是柏爱巡演到斯德哥尔摩的时候,闵琛特意寄回来的。按照后者的说法,他的母亲经常到那家老店定制围巾、手套,那儿的手艺很不错。

    “很冷吗?”闵琛望着青年畏缩的模样,低声问道。

    戚暮抬首看向对方,只见男人仅仅穿了一件薄薄的大衣,连双手都十分自如地放在口袋外,面色淡定正常,完全没有一点畏寒的意思。

    看着这家伙面若冰霜的模样,戚暮恍然大悟:冰块当然不怕冷了啊!

    为自己的想法而感到一丝有趣,戚暮翘起唇角,低笑道:“嗯,也不是特别冷,就是手有点冷……”

    说到这,戚暮忽然顿住,然后赶紧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副羊毛手套,一边给自己戴上,一边笑着说:“我都忘了你给我织的手套了,虽然模样长得是有点像护腕了,但还是非常暖和的。对了,你不怕冷?”

    眼见着青年即将戴上最后一只手套,闵琛飞快地将抢过那手套,套上了自己的右手。在青年惊诧不解的目光中,闵琛将伸出左手拉住了他冰凉的右手,薄唇微勾:“我怕冷,手套……给我戴吧。”

    戚暮:“……”

    你先把手套戴好再说话好吗!

    虽然心中是觉得好笑,但是戚暮并没有甩开闵琛的手。

    夜色低垂,在去往停车场的这条路上,路灯昏暗,几乎也没什么行人。因此,他大大方方地牵起了这个男人温暖炙热的手,感受着那灼人的温度,连心脏都暖了几分。

    “说到手套,我今天刚到乐团的时候呢,很多成员都调侃我来着。”

    闻言,闵琛挑起一眉,重复道:“调侃?”

    “嗯,他们说……小七啊,你这手套也长得太好看了吧,真可爱。”顿了顿,戚暮又笑着道:“所以呢,我当时就这么回复他们:我家爱人织的,不可爱吗?”

    闵琛的手指微微缩紧,在青年微凉的掌心滑了滑。

    正好两人已经走到了停车场,戚暮便停下了脚步,转首看向那个俊美挺拔的男人,笑道:“你知道他们是怎么回复我的吗?”

    闵琛俊眉微蹙,思索了会儿,道:“很可爱?”

    戚暮先是摇头,接着又点点头,道:“确实是很可爱,但是他们说——‘小七,你的女朋友真可爱’!”望着男人一下子抿住的嘴角,戚暮想起了自己刚才在后台里突然看到对方的模样,眼神渐渐温柔起来。

    他知道,这个男人很怕麻烦,但是他却为了自己,安安静静地坐在帕雷森剧院的后台,签了数十份签名。他很不喜欢吵闹,却能够有礼貌地回复每一个成员的问题,甚至记住每个需要向克多里等人问好的成员的名字。

    想到这,戚暮仿佛感觉到一阵暖流从心口,顺着每一根细小的血管、与血液一起,向身体的四周蔓延过去。即使是寒风,也不能驱散这股暖意,戚暮也不由自主地微笑起来。

    下一秒,他稍稍踮起脚尖,在男人的薄唇上落下轻吻。

    黑暗中短暂的相触后,青年俊秀漂亮的面容上露出了一抹灿烂的笑容,他语气温和:“我觉得……我的女朋友,真的很可爱,我也非常非常非常地爱他。”

    微微睁大的双眸里倒映出了惊讶,闵琛垂首望着眼前淡笑着的青年,片刻后,他紧拥住了对方,深情温柔地映下了一吻。

    在漆黑隐蔽的停车场里,两个挺拔清俊的男人正拥抱着相吻,那吻缠绵温柔,耳鬓间的厮磨都仿佛在对待最心爱的易碎珍品。

    维也纳的寒夜带着欧洲少有的凄寒,但是在这样的冬夜里,只要拥有了对方,就不会有任何的寒冷。高级公寓的卧室里传来床板吱呀的声音,夹杂着青年害羞压低的呻|吟,和男人低喘沉重的**。

    当朝阳带着灿烂的光辉从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时,人们欢笑着迎接着新一天的光明,而戚暮便带着“某只大型犬类”一起遛弯。他们跑过了香布伦宫,跑过了圣特斯凡大教堂,绕着蔚蓝色的多瑙河,望着湖面上粼粼的波光。

    当结束这一天的晨练时,戚暮出发去往帕雷森剧院,而闵琛则向柏爱的临时排练厅而去。

    临走前,戚暮忽然想到:“明天剧院就要开始放假一个月了,正好我也没事了,要不我明天也去排练厅看看你们的排练?”

    闵琛正在整理衣袖的动作倏地一怔,然后他点头道:“好。”

    没有想太多,戚暮给了对方一个轻吻后,便先起步出门了——他还需要赶地铁。

    而戚暮永远不知道的是,他这简单的一句“我去看看你们的排练”,却让整个柏爱的成员们度过了怎样生不如死的一天。

    “第二小提琴组的第三段低音,再来一遍,需要我让克多里给你们示范吗?”

    “理查德,你是不会吹黑管了吗?需要我来教你怎么吹吗?”

    “莫斯特,你的脑子是扔进多瑙河了吗?快、快、快,你懂“快”这个字怎么写吗?”

    ……

    柏爱众人:“qaq!”

    明明已经很出色了啊,指挥你这根本就是鸡蛋里面挑骨头啊!!!

    全乐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