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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家客栈一楼大堂里之前还有一个客人,现在一个都没有了。魏无羡和蓝忘机迈了进去,拣了张桌子坐下,半天都没人来招呼。魏无羡不得不用指节轻轻叩了叩桌面,唤道:“劳烦!”伙计这才慢腾腾地过来。兴许是长期倦怠惯了,有生意做也打不起精神。魏无羡对着墙上的菜牌点了几个菜,他仍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蓝忘机拿起茶杯看了一眼,杯底还不如那家小客栈洗的干净,又默默放下,不再去碰桌上的任何东西。点完了菜,魏无羡道:“请问你们这二楼是做什么用的?”伙计耷拉着眼皮道:“门外写着了。一楼酒食,二楼住宿。你不识字?”魏无羡随口道:“你说对了,我真的不识字。那怎么锁住了?”伙计不耐烦地道:“爱住住爱不住不住,问那么多干啥。”蓝忘机道:“住。”他一开口,那伙计像是吞了块冰,登时一个哆嗦。蓝忘机又压了一锭银子在桌上,冷声道:“要一间房。”魏无羡忙道:“别呀,咱们不住。收起来收起来!”他说着去压那银子,却不小心压到了蓝忘机的手,两人同时一缩。蓝忘机垂下手,袖子掩住了指尖,见状,魏无羡一颗心往下一滑,那银子掉到地上,伙计立刻捡起来,道:“房间不退!”他收了钱,上楼开锁,清扫走廊和房间去了。魏无羡调整了下表情,状似无事地道:“何必?”蓝忘机道:“待会儿总是要上去的。”魏无羡道:“是要上去的。不过我们可以从窗户走,从屋檐走,又不一定非要从这扇门走。省着点花吧,不是我的钱我都替你心疼。”这时,点的菜也上来了。因为客人只有他们两个,上的才快。魏无羡夹起盘中一条青菜,闻了闻,竟然真的闻到了一股令人作呕的焦糊肉味。他对蓝忘机笑道:“我算是知道了。本来就在闹凶,房不能住,菜不能闻,伙计还跟吃了炮仗似的。这样生意也能好才是天理难容。你怎么看?”一谈正事,两人立刻自然起来。蓝忘机道:“大火。”魏无羡道:“还有?”蓝忘机道:“烟花之地。”据那老板娘所说,衣行老板一家经历的异象是房子里到处都能看到赤|裸着抱作一团的人,什么地方会是这样的?烟花之地。后来住进客栈的人晚上会做房子着火、焦尸翻滚的噩梦,说明这个地方曾起过一场大火,烧死了不少人。活活烧死,是极为痛苦的一种死法,因此,时隔多年仍留着一部分死者的残魂在影响此地。那老板娘是八年前搬来这座城的,她来时首饰铺子老板弃店离去,然而她并没提到这场大火。这火起的要更早,恐怕还远在首饰铺子开张之前,至少有十几年了。这都是显而易见的事。魏无羡道:“所见略同。还有,不光是烟花之地,还是个挺风雅的烟花之地,一楼大厅里总是有人弹琴,弹得还相当好。二楼用来,嗯,办事,所以衣行老板一家看到的搂抱人影都在上层。”蓝忘机道:“猜测。仍需验证。”魏无羡道:“那是。不过找谁验证?那老板娘八年前就来了,尚且不知道大火的事,否则她肯定一股脑全说了。问这伙计也肯定是不行的。”正在这时,一个弯腰的人影迈进客栈来。随眼一看,又是白天那名布衫老者,魏无羡心道:“这人还真捧这客栈的场。”谁知,那名伙计并不领情,一见他进来,翻了个白眼。蓝忘机道:“他。”魏无羡也随即想到了,这名老者年纪够大,若是本地人,必然知之甚多,多半能问出点什么来。那布衫老头在附近一张桌子上坐了,道:“要一壶茶。”因为魏无羡和蓝忘机要了二楼的房间,伙计刚才开了锁,临时匆匆打扫了一番,刚做完事,满心不快,假装没听到。那老者又道:“要一壶茶。”伙计道:“没有茶。”那老者愠道:“怎么没有?”伙计讥笑道:“没有就是没有。每次都要一壶茶坐着喝一整天,我们这儿的花生米不要钱很好吃是吧!”那布衫老者正是因为贪这个便宜才来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又怒又窘。魏无羡忙道:“这里有这里有,老人家您到这边来,我们请你喝茶。”那伙计瞅他们一眼,不敢再说什么。布衫老者得了个台阶,立刻顺着下了,坐到这边桌上,叹气不止,感谢他们。魏无羡搭讪套话的本事娴熟,往来几句,很快打得热络,问到重点。那布衫老头也拿起了筷子,全然不嫌弃菜里的焦尸气味,边吃边道:“我?我在这条街上都住了三十多年了,谁比我更熟悉这里的事?”魏无羡和蓝忘机对视一眼,精神都来了。他立刻道:“三十多年?那可真是够久的。这间客栈都没三十多年吧。听说这里开过首饰铺子,开过衣行,这么说您都见过了。”布衫老头道:“它最风光的样子我也见过哩。”他压低声音,道:“你们是不是要在这里住?我告诉你们,别。之前二楼上了一把锁你们看到了吗?”魏无羡也压低声音:“看到了。那到底怎么回事?”老头道:“十几年前,这个地方起过一场大火,烧死了不少人。只怕是都还留在这儿呢。”和他们的推测完全一致。魏无羡道:“起火烧了的是什么地方?”老头道:“思诗轩。”这名字乍一听,还以为是吟诗作对、咏云赋月的风雅之地,怎料想是勾栏之所。魏无羡故意道:“思诗轩?书画阁吗?”老头道:“不是!是妓坊。原先不叫这个名字的,不过后来出了两个大红的姑娘,就用她们的名字凑在一起,改了个新的名字。一个叫思思,一个叫孟诗,合起来就是‘思诗’。”听到这里,蓝魏二人都是目光一凝。魏无羡道:“孟诗?这名字像是有点耳熟。”布衫老者道:“那是当然。孟诗当年在云梦也是红过几年的,弹琴写字画画,还会作点诗,冲她名声来的人多得很,有些管她叫做‘烟花才女’。”果然!金光瑶是云梦人,他是在自己母亲死后才北上投奔金光善去的,之前随母姓,姓孟。虽然经过金光瑶长达数十年刻意的痕迹抹灭,大多数人都不清楚那位烟花才女的全名,但一听到姓孟,就有所怀疑了。没想到竟然真是她!布衫老头说完,看了看魏无羡,又摇头道:“不对,也不像。孟诗红都是二十几年前的事了,也没红得透出云梦去,现在也没什么人记得她了。你年纪不大,应该不知道她。”魏无羡信口胡诌道:“我知道。我有个伯父,当年仰慕过孟诗姑娘,如痴如醉,天天跟我们讲她的事。后来她嫁了人,那伯父喝得大醉,那叫一个伤心。”蓝忘机在一旁看他一眼,看他神色自若地编。布衫老者果然上钩,道:“谁说她嫁了人?”魏无羡道:“没有吗?那我怎么听我伯父说她连儿子都生了?”布衫老者道:“她倒是想嫁,遇到那个男的的时候她都二十多岁了,年纪不小了,再过几年肯定就不红了,所以她才拼着被责骂也非要生个儿子,不就是想脱身。可那也得男的肯要。”魏无羡道:“怎么,那男的连儿子都不要?”布衫老者把一盘菜都吃完了,道:“我听说那男的是个修仙世家的大人物,家里肯定有不少儿子。什么东西多了都不稀罕的,怎么会留心外头的这个?孟诗盼来盼去盼不到人来接他,只好自己养了。”和莫玄羽的母亲莫二娘子如出一辙的想法、如出一辙的命运。天底下有多少女子都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指望母凭子贵,可与其呕心沥血花那诸般心思,还不如多关注下自己。魏无羡想不明白,纵使金光善不愿意把孟诗带回金麟台,但给一个烟花女子赎身,给她一笔钱养儿,对他而言是很容易的事情。为什么连这举手之劳都不肯做?他道:“嗯,那倒也是。这孩子聪明么?”布衫老头道:“这么说吧。我活了这五十几年,还没见过比小孟更聪明伶俐的孩子。孟诗也是有心教好他,把儿子当富贵人家的公子养,教他读书写字,什么礼仪,送他上学,还到处买一些剑谱啊秘笈啊给他看。大概还是不死心吧。”如此说来,他们现在身处之所,前身就是当年金光瑶长大的地方。布衫老者接着道:“小孟十一二岁的时候,孟诗还想效仿一个什么典故,给他换个地方住,好好学。但是她卖身契还在思诗轩,就只把小孟送到书馆里住。但后来小孟又自己回来了,说什么都不肯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