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保心锁

司马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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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败头陀当真深深叹一口气。

    这短如闪电,却深达千仞的回亿,竟锋利如于将莫邪,一下子把他多少年的禅定功夫斩成粉碎。

    “李仙子,莫怪头陀失礼。”不败头陀定定神,泛起苦笑:“我这句话,当今之世,恐伯只有你能了解。”

    这话连小关听了,也为之莫名其妙,更别说那褴褛少年周敢了。李百灵果然不负不败头陀所望,微笑道:“你是前辈,叫我名字就好!”这种交谈方式,正是典型的隐湖秘屋模式。

    李百灵无端端提及辈分,乃是暗示说:“我已猜到你与本门某位长辈有旧,我知道你心中想起什么人。”

    这正是“易挑锦妇机中字,难得玉人心下事”不败头陀只要笨了那么一点儿,无疑便极难了解李百灵的暗示。

    不败头陀走近方桌,向她又写又画的册面上瞄一眼。

    啊,阿弥陀佛,这等画画我为何竟又重见?无穷张悯,渺渺情愁,一时竟如云积深壑月满千山

    他的身躯忽然高大了不少,平凡的面目,亦现出棱角,英气勃勃,威仪慑人。比起刚才众人眼中那个普通常见的头陀,简直判若两人。

    现在这副形相,才是昔年纵横天下少林高手沈不败的真面目。

    李百灵抚心轻叹一声:“唉,戎装骏马照山川,谁家红袖不相铃。但为何英雄空悲落拓,美人长张迟暮?”

    她声音大是凄凉惋部,房间里气氛沉重而又感伤。小关知道开口不得,故此紧紧闭住嘴巴。

    事实上他心中也勾触起缥缈的无尽苍凉,那是远古以来的无奈、恐惧和悲哀,模模糊糊地却又永远隐藏在深深心坎里。

    “我们仍然遭到命运的败绩,只好俯首臣服。”不败头陀扼腕慨叹,却仍有雄狮的威风。

    他口中的我们,除了他本人之外,还有李百灵已经知道。在隐湖秘屋出来的人,论美貌和文武才学,大致上都跟李百灵差不多。

    因此,李百灵她本人将会如何?将会有什么遭遇?若是命运摧残她迫害她,她有否反抗之力?她敢不敢向命运挑战?不败头陀要说的要问的,就是这些。

    “我们现在还不肯就此屈服。”李百灵含颦美态中,仍闪现出顽强:“命运也一定像一切事物一样,不会是绝对的、完美的、无懈可击的。它既然是一种‘有’,存在,便一定含有‘无’什么是‘无’?这本来很难解说,只能换一个角度看,如果有某些力量,使它(命运)不发生作用,或者停止活动,它那时便变成‘无’了。”

    “说得好,请说下去。”

    “照我想,至少有一种力量,可以使命运向‘无’的方向转变。那就是人的自由意志。

    举例说,你命注定要喝这盅茶,结果你果然也喝了。表面上看起来,命运无可抗拒,亦终于完成。不过,你要喝茶时,心中可能有‘我到底要不要喝’的考虑。这考虑虽是微弱无力,但你总之可以考虑。只不过结果是你考虑的力量,不够命运注定的力量强大而已。”

    小关居然听得津津有味,但故意皱起眉呻吟:“唉,唉,我头昏脑涨,我只想睡觉。”

    他拍拍李百灵的脑袋:“你再这样想下去,奈何丹也奈何不了你的何啦。但恕我插嘴,假如命运已把他考虑的结果注定了的话,他哪有意志自由可言?反正他的最后决定,根本就是命运安排好的。”

    不败头陀不觉楞住,敢情小关外表看起来,哪怕对他有一百种评价,也绝不会得到智能这一种评价。

    殊知事实上,却大大不然

    李百灵盈盈而笑:“小关,你驳得太好了,可是你知不知道?凡事只要有可能考虑做不做的话,纵然占上风的都是命运,但那只是因为对方不够力量而已。只要对方有法子渐渐加强他的力量,例如在学理上和禅定功夫上,他改变了物质的身体(打通气脉),也改变了精神的心识(转识成智),你猜结果会怎样?”

    “我不猜,你说来听听。”

    “结果自然可以不受命运支配控制。”李百灵盈盈笑脸中,隐约闪现智能严肃光彩。

    本来苍白的面色,如今却微婿红,看起来极之漂亮,却又令人泛起“透支”之感。

    这个话题李百灵暂时不想谈下去。

    因为对方的疑问,肯定必是“假如你已修炼到可以支配控制命运,但此一结果,仍然已在命运注定中,这样,岂不仍然是命中注定?自由意志在哪里?如何方可证明?”

    李百灵可以回答,但却不是一言半语讲得明白的。

    所以她岔开话题:“阿敢,你往房门外和后窗口巡来巡去,别让人偷听我们讲话。”

    周敢欢然拔腿路出去,显然他极之乐意能替李百灵出力做点儿事情。

    不败头陀已恢复平时那副平凡样子:“这孩子为什么咽喉处有一线红痕?”他问。

    “好眼力。”李百灵由衷微笑:“那是子母刃胡永度的杰作。”

    不败头陀露出讶色:“那孩子虽然内功很不错,但举手投足全无尺度,动静之际亦无节奏,显然手脚上没有招式功夫。胡永度是淮北名家,也是近年来东厂著名高手之一,他怎会对这孩子出手?”

    李百灵嫣然回答,清亮的眼光不时投向小关,声音甚是悦耳动听正在向子母刃胡永度说话的是白面书生,是贵纪马如意的忝侄马子静:“胡大叔,请瞧瞧马山和马贵他们。”

    那马山和马贵都是十七八岁的青年,面目凶横,身子粗壮。

    站立时身如石塔,眼似狐,一望而知内外功都不错。

    他们面部都有青紫淤肿痕迹。胡永度是大行家,不但瞧出那是拳头留下来的记号,而且他们身上也有硬伤。

    是谁把这两个身强力壮而又颇有扎实功力的小伙子打成这样子?

    尤其是他们并非普通的百姓,他们是马家的人。在这座城市,甚至于一省,谁敢惹上马家?

    “我看见了。”胡永度态度很客气,这马子静虽然只是马如意的忝侄,可是一则马如意真正的侄辈只有寥寥几个,所以都很得宠。至于挨打的马山、马贵,只不过是马家一些老家人帐房的子侄而已。

    二则马子静本身已是举人,总算有了正途功名,在马家来说,颇为难得。“是谁这么大胆?”

    “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流氓,名叫阿敢。我刚查出他跟一个老叫化学过好几年功夫。

    他手段很毒辣可怕,故意只稍稍打伤他们,却叫他们约我到小明潭评理。”

    “你认为阿敢有什么诡谋呢?”

    马子静的折扇拍一下掌心,神色很慎重:“他想杀我,因为他从前一个女友,现在是我的小安。”

    胡永度笑笑:“好,我陪称们去,瞧瞧阿敢这小子有多大的道行,竟敢惹到咱们头上来。”

    他虽然向来不把人命放在眼内,但也绝对不是鲁莽乱搅之辈。所以他先要听听结仇结怨的原因。这时一听问题出于男女关系上,一切便无须多说了。古往今来,只有在男女情爱这个问题上,很难弄得清楚对与错,连包公再世也不行。

    小明潭离城大约三里左右,河水绕过那座上元观的冈陇雷天眼真人炼气之处,流到此处,在连绵的阋李和随风杨柳中,出现一个平潭。

    但见明净如镜,水天相映。

    芳树含芬,鸣禽时喧。

    七八丈外一丛灌木后面,李百灵很有耐性地坐在一方青石上。

    她早已猜出周敢为了一个约会而来,亦从他神情上,瞧出这个约会绝不会是文人雅士式,或浓情蜜意式的约会。

    她觉得周敢这少年质朴清淳,不会是无赖坏蛋。

    严格而言,周敢外表比小关可靠得多了。

    李百灵很有兴趣知道周敢的对头是谁?反正她已查看过马家的屋子,一切已胸有成竹,剩下来只有一点犹疑困惑,那便是应不应该巧夺人家镇宅之宝的问题而已。此是属于道德范畴,一时倒不易下决定。

    以马子静为首,胡永度押后的一行四人,来到周敢前面时,李百灵可就矍然动容了。因为她的确是想不到周敢这样一个穷小子,居然惹来胡永度这等杀人不眨眼的大凶星。

    他惹祸的本领似乎比得上小关有余。

    想起了小关,李百灵不觉泛起微笑,芳心中涌起温暖。

    那奈何丹他弄得到弄不到都不要紧,最可宝贵最足以珍借的是他的心意:他那副不灭楼兰誓不归的坚毅懔烈神态,亦足以令人难以忘记。

    从相法上看,那胡永度鼻高而双睛微突,双眉浓黑似刀而末梢上扬,唇角法令深长,显示此人心性冷硬,处理事情喜用狠快手段,并且喜欢起尽杀绝,以杜后患。

    而从江湖上的传言,此人虽是名动四海,杀死了不少敌人,但所用手法,往往是一验明正身,长刃便出,斩下对方首级。

    若是这一刀无功,那把极之锋利的于刃便会从长刃刃身化出追击的刺杀,务求一举歼敌。

    总之,胡永度不吝惜杀人,但说话不肯多讲,时间不肯浪费。所以李百灵早在一看见胡永度,便立刻出了手。

    子母刃胡永度眼见周敢虽是年轻贫穷之人,但是站在那里,却自有一股渊停岳峙的气势。

    当下不肯鲁莽,停止打量。

    周敢本身没有招式武功,内功却深厚坚凝。

    他只要不动,的确可以使人莫测高深。

    他也没有动的必要,因为对方的样貌衣着,一路行来时的气派架势,以及他手中那把特别长大的刀,再笨的人也瞧得出很不好惹。所以周敢有什么好动的?跑既不行,迎头痛击更非善策。

    胡永度开口前,先皱皱鼻子嗅吸空气中的气味。这儿为何浮泛着若有若无的花香?一路来时,好象没有看见任何盛开的花树呀!

    花香并不要紧,在效野中往往有看不见的花朵盛开,而嗅闻到香气的情形。

    但这是指正常情况而言,目下有一个隐湖秘屋的李百灵隐伺一旁,问题可就大不相同变成为严重了。

    左眼瘀了一大块的马山哉指怒喝道:“你死定啦,我一定亲手砍断你两条腿。”

    “他两条胳臂是我的!”马贵左手好象不能动,只能挥动右手的短刀。

    他们怒气冲天地一叫骂,胡永度不必开口,已验明周敢不是冒牌货。

    他心念方转,手中之刀刚出鞘,脚尖前三尺的地上,突然砰一声炸响,同时有五色光华冒起,散布甚广。不但把胡永度及马家三人笼罩在内,连周敢亦在彩光激射的范围之内。

    此所以胡永度的锋快刀刃空自闪电似劈出,却又不得不用尽毕生精修之功力,收刀电疾退跃。周敢全然弄不清是怎么回事,只觉喉咙上微微疼了一下,那五色彩光已把他冲退几步,胸口翳闷,如被重锤击中。

    要不是他内功深厚扎实,自然而然生出抗力保住身体和五腑六脏,只怕就没有仅仅退了几步那么简单了。

    马于静和马山、马贵,都被那爆炸彩光震开丈许,个个变成滚地葫芦。

    子母刃胡永度跃退六七尺,屹立如山。

    双目精光暴射,杀气腾腾,死盯着周敢。

    这家伙是什么来路?如何会有这等离奇古怪暗器?那一下爆炸倒还罢了,那额目彩光以及震力却至为奇幻诡变,绝对超过时下最好的火药暗器甚多

    忽然头脑间一晕眩,全身力气都消失了,整个人懒洋洋软趴趴的。胡永度这一惊非同小可,额上鬓边全见了冷汗。

    周敢根本糊里胡涂闹不清发生了什么事情,所以努力站定之后,只有瞠目而视的份儿。

    却见那子母刃胡永度连连吸气,而手中那把长大得可怕的利刀,好象抵抗不了地心吸力,渐渐沉坠:

    这是怎么回事?

    周敢连忙寻思,可是脑袋也是昏昏沉沉的,很想闭起眼睛睡一大觉。

    转眼间,所有站着的人都已躺下。

    李百灵不慌不忙拿起一根竹管,拉长了约是一尺二寸,两端镶着极精细打磨的凹凸透镜。

    这件物事,能把十里八里远的人畜树木,摄摄眼前。隐湖秘屋一派称之为千里眼,确实没有浮夸过誉。

    李百灵悠悠闲闲,一双眼睛凑在一端,另一端缓缓移动。

    有几只鸟儿站在枝梢碉瞅呜叫,羽毛的花纹和颜色都清晰异常。由于观察者相距甚远,所以那些乌儿姿态活泼自然,毫无戒惧及惊惶。

    有两只是脊鸟,头黑额白,腹毛也白色。还有几只体积更小,但鸣声更响亮的鹤鸟,在长草或树丛间跳跃。

    人世间的烦恼、孤寂、不安等等情绪。甚至肉体上的不舒适及疼痛等,会忽然遥远得如同别一个星球上的东西。

    不过现在不是观鸟的适合时候,所以她不让自己沉迷下去,迅即移动镜管。四下巡视了一会儿,似乎远近十里之内没有异状。

    但不对,明明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不妥当?她观察力比常人敏锐百倍是没有错,却绝对不是神经过敏。

    “眼睛”扫回已经看过的地方,嘻,那几只可爱的鸣禽呢?

    答案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出现,在树丛下,一堆树枝树叶旁边,坐着一个黑衣服男人,头发披垂,有几缕遮住部份面庞,不过仍然看得出这黑衣男人面色苍白,迥异于常人。

    他稍稍张口,一大丛羽毛喷出来,在空气中,寂静无声地向四下飘坠。

    无怪她早上经过那儿,心中感到有点儿不对劲,敢情就是羽毛,那些可爱的飞禽羽毛,竟有不少散布在四下。

    在山野丛林内,发现鸟羽委地并不算太稀奇,所以她终于不再去多想,亦没有走近去勘察。

    现在才知道那些羽毛不是自然死亡的鸟类所遗下。

    那个黑衣披发的男人,下半截身子坐在泥土里。可见得他本来是躺在地底,上面用枝叶枯草等物遮掩着。

    他一定是被爆炸声惊动,起身查听声音来源。

    而同时又以独门魔功,顺便把左近树丛活泼鸣跃的几只小鸟吸取下来,变成了他的食物。

    哼,原来是古墓血尸席荒。

    李百灵不但没有像一般娇美女孩子般大惊失色,反而冷笑一下,而且娇靥上很难得地涌起了森森冷冷的杀机。

    这种非人非鬼的妖物,实在非加以诛杀不可。

    这种想法在李百灵并无不妥,但若是换了别人,没有骇死已经很不错了,几会谈得到诛邪除害?

    但那凶人似乎不是血尸席荒本人,李百灵观察了一下,从形相、外貌和举止等判断,此人很可能只是血尸席荒的得力的手下而已。

    李百灵的猜测很准确,那人正是席荒手下五大高手之一的辛海客。

    那几只小鸟的热血到了他肚子里,他全身皮肤虽然仍旧冷冻如冰,但表皮以下,所有细胞和内脏都已经充满了精力。

    他施展出独门的视听秘功搜音大法,三四里方圆之内,一切声响他都可以听得见。但四下静悄悄,毫无可疑声息。

    那么刚才那一下爆炸声是怎么回事?辛海客稍后便归咎于他躲在地下变成一具卧尸,故此不能及早发觉。

    既然已没有其它声息动静,而目下丽日当空,绝对不是适合他活动的时间。于是他又沉入地面之下,让枯丛把他完全遮没。

    李百灵放下千里眼,冷笑一下。别人除了有本事趁这机会杀掉你这个活尸之外,便一定没有别的法子。

    但活该你倒霉,撞在我李百灵手上。

    她从身上掏出三个比铜钱大一点儿的扁圆银盒。一一打开,在每个盒中都挑出一点儿粉末,搅和起来。

    然后,她开始行动,只费了少许时间,便将这少许粉末弹在辛海客身上。但正确的讲法,这些粉末其实只弹在那些草叶上。

    不过效力仍然一样,以后辛海客就算是跑到天涯海角,李百灵都不难循香追踪把他挖出来,另外,辛海客纵是以最隐秘高明身法来袭,但一入二十丈范围之内,李百灵也立即知道了。

    这便是她施展这天香锁神药秘艺的缘故。

    周敢忽然回醒,眼光到处,首先是一张俊俏的书生面庞,跟着又看见横七竖八躺了一地的子母刃胡永度、马于静、马山、马贵等数人。

    阿敢跳起身,头不昏眼不花,奇怪啊,刚才为什么会忽然失去知觉?那一声爆炸和五色彩光又是怎么回事?

    “我姓李,你和这些坏人昏倒,还有那一下爆光,都是我弄的。”她声音很悦耳,并且一下子把他心中没问出声的问题都给解答了。

    “你的内力功深厚扎实得出乎我意料之外,练了几年?是谁传给你的?”这时她无法不想起了小关,因为阿敢身上有他的影子。

    于是,她的限神面色变得更柔和,看来更可爱可亲。

    “已经练了六年,是钱爷爷教我的。钱爷爷虽然穿着破破烂烂,样子也很凶,但对我很好,常常掏钱买鸡买牛肉给我吃。”阿敢感到李百灵的眼神中在鼓励他回想,也要他说下去。

    “钱爷爷看来那么穷,为什么一直都掏得出钱买酒买鸡买牛肉呢?我那时天天到破庙里找他,三个月后有一天我再去,钱爷爷已经不见了。”

    李百灵心里想什么,阿敢当然永远测不透,亦永不能了解。她心中那个智能之海,是如此的深遂广阔,无底也无恒。

    这智能之海,足可以淹没世上亿万人,何况阿敢?

    “钱爷爷是不是有个大伤疤,由左边面孔一直到耳朵?”阿敢连忙点头。“那么他一定是丐帮老一辈的高手通天玉郎钱逸了。晤,看来没错,他的内功路子源自秦末汉初的黄石公。黄石公的丹道、符录、韬略、奇门遁甲、武功等各有传人,别的不去说它,单论武功一门,代代秘密传授,世上罕有人知。内功醇厚精深,通灵变化,当真是中原极正宗极珍秘的绝学!”

    她讲了一大堆,阿敢虽不全懂,却已牢牢记住。“钱逸本是有名的美男子,所以外号称为通天玉郎。但自从情海生变,又被人乘机暗算,以致半边脸孔变成一个大疤痕。从那时起,不但非复是翩翩佳公子,甚至列入世上最丑之人里面。”

    “现在讲一讲你的事情。”李百灵目光在子母刃胡永度面上停留一下:“这家伙是当今东厂的著名高手,可见得你闯的祸不小。不过,也许这件祸事是那几个年轻人所引起的。”

    “一定是他们叫人来杀我。”周敢马上将马子静等人身份说出。“我和马山、马贵本来从小一块儿玩的,近几年他们嫌我穷,早已没有来往。在街上碰到理都不理我。”

    “你们从前是小孩子,后来慢慢长大,心眼就是不一样了。但为什么现在会这样子呢?”李百灵特别指住胡永度,以示事态的严重性。

    “都是因为马子静。他已经娶了妻,还要讨俞珍珠回去做他的妾。俞珍珠心里不愿意,叫我跟马山说。我们小时候都一齐玩的,马山当然应该帮俞珍珠的忙。谁知不是,闹来闹去,结果我很生气。那天在破庙碰头,他们还警告我以后不准踏入破庙。那怎么成?自从钱爷爷走了之后,我已住在那儿。他们既不帮俞珍珠,又不准我住在那破庙,真是岂有此理。我把他们揍了一顿,他们就约我今天到这儿碰头。”

    阿敢并不是习惯叙述事情的人,幸而李百灵闻一而知十,不但对方言语脱略之处一听而知,还可以推测出许多别人想不到的道理。

    “那座破庙在什么地方?我猜大概那是马家产业对不对?”

    李百灵果然没有猜错,那座破庙乃是一间不知供奉什么神的石屋,坐落于马宅西北角。

    十几年前仍算是马家花园的一部分,后来花园发展向东南方,这边一大片地方便荒废了。

    所以这座破庙属于马家产业,千真万确,不必置疑。

    阿敢真不明白这位李公子何以会对那座破庙发生兴趣,居然要他带路实地查勘过,才回到客店。

    “这本东西干什么用?”小关这一问,只不过想证实心中想法而已。

    “阿敢只有内功而没有拳脚兵刃上的功夫,所以我把黄陵七式传给他。”

    “啊,黄陵七式,看来五七年后,武林中又见高手,如彗星横空,惊世骇俗。”不败头陀目光从手钞本跳到小关面上:“刚才李百灵已告诉我有关你的成就,所以你不算,因为你已早了五七年。换言之,你现在已经可以搅得天下大乱了。所以我希望你们都肯循规蹈距,肯主持正义。”

    小关指指自己鼻子:“我喜欢正义,但很对不起,我不大能够循规蹈矩。”

    李百灵一手把拳谱推开,这是因为阿敢在外面巡弋把风,不在室内,故此暂时不能交给他。

    她眼睛却望着小关:“不守俗世规矩有什么打紧?出家人总是罗嗦求全,其实这世上哪有完美的东西?人既如是,物亦如是。”

    不败头陀苦笑:“别向我开炮,因为我自知无力招架。”

    李百灵声音变得十分温柔:“叼,我不是开炮。我知道你已经听过无数次相似的理论了。”

    从前向不败头陀提起这等理论的人,当然是李百灵的师门长辈,亦即是不堪回首的往事。

    “我们谈谈别的好不好?例如马家的藏宝库,或者是血尸席荒派出来的高手。”

    “血尸席荒派了什么来?”小关抢着问。

    他兴致突然高涨,乃是因为血尸席荒凶名太威,那阿修罗大能力和天铸剑究竟制得住那凶人与否?尚在未知之数。既然有一个得传血尸席荒心法之人,倘若可以先拿来试手,自是再稳妥也没有了。

    “还不知道名字。”李百灵把看见辛海客的经过说出。“小关,这个家伙虽然看来不是血尸席荒,但他一身造诣很高明厉害。最可怕的一点是,你绝对不可以取他性命,因为这个人活着对我们有大用处。所以,你最好别去碰他。”

    李百灵既在辛海客身上做下手脚,则不想小关杀死他,用心昭然若揭。

    “这样说来,小关你可当真要加倍小心。”不败头陀提出警告。“你的阿修罗大能力诚然是千古罕得有人成就的绝世神功,但若是在不许杀死对方的情况下,而对方又是血尸席荒的传人,唉,你一定有得瞧的。”

    在李百灵的影子之下(其实是隐湖秘屋此一家派),天下任何奇怪之事,都失去应有的光彩和力量。

    例如小关,他的武功家数和造诣,连不败头陀亦一时看之不透。说到阿修罗大能力这等神功,更可把识货之人骇得连自己的舌头也吞落肚中。

    但有了李百灵(隐湖秘屋)在场,便大大不然了。不败头陀立刻对世上一切可惊可诧之事,完全为之麻痹没有反应。

    “我会记着你这句话。”小关很不舒服地瞪住不败头陀“现在别提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行不行?”“行,你想先讲什么?”

    “那颗奈何丹。”小关转眼望住李百灵:“我好象没有看见你赶快服用,为什么你不争取时间?”

    李百灵嫣然微笑:“别急,我的样子敢是难看得必须争取时间?”

    “照我看,是的!”小关语声斩截:“你此时不服用,更待何时?”

    “但这里面有点儿小困难。”李百灵声音既柔和而又感激。

    “我一服下此丹,就有一段时间必须绝对安静,连话都最好不讲,别说跑来跑去。至于施展武功,就更不必提了。”

    “那不算什么困难,我们找个地方一躲,弥爱休养多久都行。”

    “但有些事情你可能忘记了。”李百灵开始凝眸思索。“正如我早先跟不败头陀赂赂提过的,我们要对付血尸席荒。

    “这个凶君是天下几个最可怕最凶残的大魔头之一。

    “你虽然练成了阿修罗大能力,而我也有些特别功夫。可是你还记得,不败头陀当时的眼色和神情,仍然流露出忧虑。”

    “血尸席荒的厉害,跟你服药有什么关系?”

    小关的确不懂。

    “当然大有关系,因为我们己派飞凤和阿庭,假扮我们公开招摇迫近大别山古墓。虽说还有邪剑盖仙、恶农温自耕两大高手暗中护助,但这些人加起来够不够血尸席荒出手一击,大成疑问。”

    听李百灵的口气,飞凤他们显然很难挡得住血尸席荒的凶威。

    李百灵又说:“因此,按照计划,我们应该在两旬之内,不但查明古墓的秘密信道和秘密机关,还须得及时与他们会合,换回身分。这样,他们的危险才可以减轻。假如我们不管三七二十一,找地方一躲,你看事情会变成什么样子?”

    不败头陀叹口气,然后插嘴:“据敝寺多年来收集的资料,血尸席荒确实有邪功妖术。

    他除了武功极高,又长于明谋深算之外,在传说中,他擅长摄心摇魂的邪法,这是真的。他阳寿尽时,能把他的魔力和意志,进入另一个人身上,这也是真的。”

    小关伸伸吞头,心中的确有点儿害怕:“早知道这老王八蛋这么厉害,好端端的去惹他干什么?”

    他脑海中泛出李百灵被一个恶魔攫抱住,乘风凌空飞去的景象。

    李百灵其时虽然还在白衣飘飘,在黑夜中还特别显眼,可是这景象只有恐怖和凄厉,一点儿也潇洒飘逸不起来。

    小关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安危而害怕,然而情况已演变到目前这等地步,他也只好一面咕哝埋怨,一面拼命动脑筋了。

    可惜他向来擅长的是如何推卸责任,如何逃之天天等方法。所以他一时之间,委实找不出什么妙计。

    不败头陀说:“说到邪法妖术,小关身具神功,不但心志坚似金刚宝石,同时视听等能力,都可不受影响。

    “换言之,他的眼、耳、鼻、舌、身、意这六识,已可不怕邪魔力量侵害。”说到这里,神情和声响都很严肃。

    不败头陀又说:“至于你,李百灵,我虽知道你们隐湖秘屋,对天下各种学问,包括武功在内,渊深博通,凌古绝今。可是对于血尸席荒这等邪魔凶星,尤其是他的邪法,你能不能抵挡呢?我就便不知道了。”

    小关大吃一惊,那不败头陀既然评论,当然不会太离谱。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这般着急,竟然掌心冒出冷汗。

    至于他自己的性命是否有危险这一节,他毫不在乎,根本连想一下都没有。

    不败头陀跟着说出的话很吊小关胃口:“不过李百灵你的问题却不至于太严重,只要小关肯帮你的忙,大概”

    “我当然肯,为什么不肯呢?”小关几乎跳起来。

    但他马上又知道此时万万冲撞这头陀不得,连忙堆上笑容:“你说,我能帮得上她什么忙?这种事必定要尽快办好,对不对?”

    “马上就可以办好。”不败头陀笑笑。

    这个小关外表上看来虽然有点儿邪里邪气,但深入观察之下,此人根本热血多情得很。

    “小关,你从雷天眼那儿拿到什么东西?你为何不送给李百灵?”小关大讶,但不遑追问人家何以晓得?立刻掏出一包东西。“咳,我竟然忘记了!幸好你提醒我”

    他弄掉那条包布,出现在他手中的是一串滚圆的、光泽润美的珍珠项链。

    这一串珍珠项链套在李百灵脖子上,那瑰丽的光彩,映得那张桃花似的人面更为明艳美丽。

    “瞧,好不好看?”小关傲然揪住不败头陀手臂。

    “这一串珍珠,我一瞧就想起李百灵。我深信只有她才配。若让别人戴上,一定很难看。”

    别的女人戴上,事实上绝不会难看,因此小关这话未免太偏激了。不过,李百灵却一点儿不挑不嫌,含笑盈盈中,好象想掉眼泪。

    不败头陀可真怕这种深情比酒浓的感人场面,至少会使他很尴尬,而且也很难措词。

    因为以他出家人立场,好象不怎样好予以夸赞,但又实在不能乱贬。

    他面孔一扳,喝道:“小关,我说的是另一样东西,你难道舍不得拿出来?”

    小关楞一下,脑筋一转,终于想通了。顿时喜上眉梢,手掌伸缩间,摊开时多了一块金锁片,也有一条链子。

    “这就是了,小家伙,这是道教至宝紫府保心锁。你戴上了,保你长命百岁,邪魔不侵。”

    李百灵故意装不懂,问了半天。

    其实若要考究此宝来历,她保险比在座任何人都多懂十倍。这话只是指不败头陀而言,若是小关,那就更不必提了。

    “还有马家藏宝一事,亦不可过于松懈。”现在又轮到李百灵发言了。“万一血尸席荒也派人来动脑筋,我们绝不可输了先手。”

    “这话有理。不然血尸席荒派人到这等偏僻地方干什么?”不败头陀神色凝重。“当然,那小荷花要查出奈何丹下落一事,幕后肯定是血尸无疑。听说他若是得到奈何丹,加上他的邪法庭功,便可以变成万年不死之身。”

    小关不觉现出揣揣担忧之色:“喂!小家伙,我看你还是赶快一口气吞掉那奈何丹为妙,免得老是提心吊胆的。”

    李百灵只笑笑,转到别的话题:“那位东厂高手子母刃胡永度,中了我的毒香,至少要昏迷十二个时辰。我瞧这家伙很心狠手辣,所以生平第一次在他身上施展叛天逆地十二金针秘奥手法,使他的武功表面上减退了五成左右。”

    “哦?那么骨子里呢?”小关好奇追问。

    “骨子里,他只要一动杀机凶心,他施运内外劲力之时,便会出现一种奇怪现象。例如他心里明明想向右边出刀,偏偏手脚不听话,反而向左边劈出。”

    “哈哈,这老小子可有得瞧啦!”小关笑得嘴张得好大。“你这什么金针几时教给我,凡是坏蛋我都给他们来上一招。”

    “好,以后我会教你。那马家的人我也整了他们一下,以示惩戒。但没有对付胡水度那么厉害就是。”李百灵一面笑着说又一面想:“小关想学这最精奥的金针绝学,他如果知道至少要熟读一百二十卷口诀,才算初步入门的话,他还肯不肯学呢?”

    “还有,那马家的确时时恃势欺人,这儿的县太爷,还比不上马府一个总管。”李百灵摇头搓叹。

    试想连代表法律的一县父母官,也都要仰承鼻息,任由指使的话,一般的老百姓常被鱼肉欺凌,已是不问而知。

    “所以他们马家的镇宅之宝,我们不但取之无愧于心,甚至是应该做的事,假如此举能使他马家败落的话。”

    这是伦理哲学上的理论根据。反过来说,如果全无理论可以依恃,李百灵的行为便变成盗贼之流了。

    只是李百灵本身根本不必有哲理支持,因为最近一阵子,她已做了许多莫名其妙,没有什么哲学根据的事情。只不过对于不败头陀这类人,还是尽量使他们心安理得为妙。这是李百灵的想法。

    小关忽然大为兴奋,一手揪住不败头陀胳臂,怪热络地问道:“那九骷髅秘音魔叉在神兵谱上排第三名对不对?”

    “对,对。”不败头陀怕他扯破灰衲衣袖,连忙回答。

    “但天铸剑却只排名第七,对不?”

    “对,对极了。”不败头陀仍然担心自己的衣袖,所以答得很快。

    但可惜他还是躲不过灾劫,只听哧一声,衣袖被扯裂一道口子。

    小关却浑如不觉,声音更兴奋:“排第三的当然比第七名好得多。那把魔叉,一定可以制血尸死命。”

    这道理乍听很好,但其实往往不对。

    例如某甲很喜欢喝茶,最爱喝的是普洱。

    假使在茶叶店中,极品铁观音比普洱贵很多,你能不能迫某甲改喝铁观音?他会不会衷心认为铁观音比普洱好喝?

    简单地说,甲食物比乙可口,乙食物又比丙食物可口。因此,甲食物一定比丙食物可口。

    这个推论公式,大致上可以成立。

    只不过假使食物仍然是食物,但比较时却不在可口与否方面着眼,却是寻求哪一种拿来掷人比较痛些?

    那么假定甲食物是蕃茄、丙食物是番薯的话,任何人都知道被哪一种掷中会更痛些了。

    不败头陀不跟小关罗嗦解释,只望住衣袖裂口苦笑。

    李百灵连忙把小关的手拉开:“唉,小关,有一点你有所不知。”

    “我不知道什么?”

    “魔叉天铸剑都可以刺透血尸的铜皮铁骨,所以这两种兵器都列得入神兵谱上。假如用魔叉和天铸剑互斩,肯定是天铸剑吃亏,故此魔叉排名第三,比天铸剑高了几级。”

    “对呀,但听你的口气,好象魔叉有什么不妥?”小关皱眉摇头,表示不满。

    “的确有点儿不妥。因为这两件神兵刺中血尸的话,天铸剑可以刺死这个邪魔,但魔叉行不行却没有人知道。”

    小关为之一楞,看看不败头陀的衣袖,不觉歉然。但同时,也不禁想起天铸剑。

    天铸剑虽然在神兵谱上,是名列第七那么高的地位,可是剑鞘平凡陈旧,剑把也残败得好象快要跟剑身分家。

    不识货的人,断断不肯相信这把破剑居然能够名列神兵谱中,而且还高踞榜上第七的前茅名次。

    阿庭作仆人装束,用这把破剑找着一个包袱,高一脚低一脚晃晃悠悠地跟在小白屁股后头。

    飞凤在驴背上,坐得又稳又舒服。

    她偶尔会回头瞧瞧阿庭。

    但几日下来,阿庭这家伙木口木面,一整天讲不到十句话。要不是他面貌长得满清秀俊美,飞凤一定以为他不是呆瓜便是白痴。

    殊不知这家伙嘴巴上的本事真不小,大大把飞凤吓一跳,让她心中不得不自认这回真是开了眼界。

    那是树林里忽然冲出二十名壮汉,手中有拿刀剑枪斧的,也有拿着强弓长箭的。

    这些人个个都以青巾蒙着口鼻,只露出眼睛。

    他们身手都矫健之极,一下子已有四名持弓箭的壮汉,散开四周遥作监视,另有三名迅即绕向来路,使飞凤和阿庭不能往回逃跑。

    还有五名大汉,拦在路中。

    飞凤回头,见阿庭仍然木口木面,好象对强人拦路之举没有一点儿感觉,心中不禁有点气:“喂,小关,你看见没有?”

    她和阿庭现下是冒充李百灵和小关,所以在称呼上是错不得的。

    阿庭颔首:“看见啦。”

    “这些毛贼真是瞎了眼睛。”飞凤的声音清脆响亮,人人都听得见。

    “李仙子,他们不是毛贼,是很厉害很凶狠的江洋大盗。”阿庭答得不假思索,声音也响亮得没有人听不到。

    他流畅答话使飞凤既惊讶又疑惑。

    哈,敢情这家伙并不是呆瓜或白痴。

    “别胡乱话毁人家,毛贼和江洋大盗,定罪时有很大的不同。”飞凤假惺惺地警告阿庭,好让人一听而知她其实是在讲笑。“小的知道。”阿庭大声回答:“照小的看,这一群家伙大概最近做过案,所以很小心都蒙着面孔,在我们前面拦住去路的,五个都是盗首的身分,小的不担心他们,亦不担心后面截路的三个跟班。”

    “那你担心谁?是不是那四个箭手?”

    他们大声对答,内容十分精彩,全是跟对方有关。所以那些人亦全都竖起耳朵聆听。

    “啊!他们的箭,不错,是很有威胁。但我担心的是小白。假如你没有这脚力,往后怎生赶路?”阿庭的话实在对拦路群盗侮辱殊甚。

    因为他言下之意,根本全然不把那么多的人放在心上。

    飞凤吃吃而笑。

    她的面孔隐藏在轻纱后面,故此谁也不知道她的笑容好不好看。

    “好啦,别说废话,你去打发他们。我保证小白没有事,也保证你不必代替它的工作。”飞凤说。

    那五个盗贼头领很沉得住气,直到阿庭走到一丈之内站定了。

    其中一个矮个子才开口,声音甚是阴沉:“你眼力不错,小关,我希望你的决定也不要出错。”

    “你放心,绝错不了。”阿庭不但言语沉畅,动作也十分利落,剑尖挑着的包袱呼一声横飞两丈外。

    那把外表破破旧旧的沆铸剑,已连鞘握在左手了。

    他接着又道:“在江湖上,像你们这样十几个一伙,天南地北横行闯荡的,不超过十拨人马。你老兄手中两对利斧,体积较小,又有银丝系腕,是不是可以飞斧伤人于十二尺之内的流星绝命斧?照我所知,这些到处流窜的匪帮中,有一帮最下流龌龊无耻卑鄙的,叫做二虎三狼,你老兄一定是二虎之一的矮脚虎施秀了,对不对?”

    他的话说得既快速而又清晰,简直像连珠炮一般,对方刚楞了那么一下,阿庭的话已经讲完。

    因此,被侮辱和被挫折的愤怒之火,这时才在对方每个人心中熊熊燃起。

    矮个子左手猛地举起,背后旁边所有的人都闭嘴静默如木头石块。

    “老子不骗你,我是矮脚虎施秀。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吓?”

    “有,你左边那长得很高大的蠢货,一定是过山虎陈泰。余下三只野兽,一是青面狼孙宇,一是白面狼王敬,一是花狼史延年,对不对?”

    阿庭的话流畅迅快得叫人难以置信,偏偏又字字清晰已极。假如对方不想听,恐怕连掩耳朵也来不及。

    他又道:“这最末后提到的花狼,据说最会糟踏女人,是第一个该死的坏胚子,有人说他应该死一百次才合天理。但以我看来,他死掉之前,受点儿活罪也就马马虎虎算啦。”

    如果此刻有人看得透飞凤面上轻纱,准会发现她惊讶得张大小嘴巴的怪样子。但事实上真不能怪她如此失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