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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清风算是完美演绎了,秀色可餐这几个字。
好在,白小怜最终忍住了。
她暗暗在心里警告自己淡定,千万不能吓跑了男神。
苏清风的手里拿着一小锦盒,里面放置着的正是:玉髓丹。
白小怜见状,那双眼睛都亮了起来,赶紧道谢:“半惜,快备茶!”
也不知苏清风是怎么进来的,仿佛凭空出现在了院子里,随身跟随者只有玉竹。
对此,白家人并不知晓。
苏清风倒是有些抱歉:“失礼了,不过若从正门进来,怕是又要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了。”
白小怜才不在意这些,连连摆手,千万别让白家人看到了,不然非缠上你不可,甩都甩不掉!
苏清风闻言没忍住笑了起来。
“怎说得好似你不是白家人似的。”
白小怜挑挑眉,倒也不再解释什么,反正在这些人看来,她本来就是个外人。
白小怜虽得了东西,却很不好意思。
总不能白的了吧?
这不是她一贯的风格,心里也过意不去。
毕竟这丹药在外面卖相当贵,相当于一个中等家族一年的收成了。
给钱,苏清风不要。
献身?
白小怜怕把男神吓到了…
怎么办?
苏清风摇摇头:“一颗丹药罢了,既然是你母亲救命的药,就当是我的一点心意了,不必放在心上。”
也顺带当朋友间的一份见面礼吧!
白小怜眼睛一亮,忽得就撸起了袖子,想起今天刚买的菜和肉,便准备亲自下厨给男神做顿饭。
这虽不足以表达百分之一的谢意,却算是一份心意。
至于这份恩情,白小怜会铭记于心,待日后有合适时机定赶紧报答!
不过白小怜这一行动,倒是将苏清风给吓了一跳,身体下意识的后仰了几分,一脸不解的望着她。
白小怜从男神那酌黑如墨的眸子里,看到了自己倒映的影子,这才意识到有些粗鲁了。
又想到京城这些大家闺秀们,个个文雅温婉,自己万不能表现的过于粗俗,免得惹男神反感。
“那个,我只是想做顿饭,让你尝尝我的手艺,可好?”
白小怜酝酿了几分钟,才终于找到感觉,几乎是捏着嗓子文绉绉的问的,俨然一小媳妇的模样。
苏清风却是一头雾水,不知道她突然是怎么了?
不过却也点头答应了,那就尝尝。
当然,苏清风并没有对白小怜的手艺报太大希望,但看到饭菜那很普通的卖相后,更坚定了心中的想法。
想到毕竟是人家姑娘的一番心意,暗暗做好了待会儿即便很难吃,也要夸赞的准备。
但!
当苏清风吃了第一口后,眼睛都亮了起来。
白小怜坐在旁边,笑的像只得意的小狐狸。
“怎样,可还能勉强入得了口?”
废话!
本姑娘这手艺,就算是放在皇宫都是拔尖的,这么问当然是谦虚啦~!苏清风望着她眉眼处的流露出来的小得意,越发觉得这姑娘可爱,自是好一番夸赞的。
白小怜笑的合不拢嘴,便催促他那就多吃点。
而她自己则是在旁边布菜,心中则是在惊讶,男神就是男神,连吃饭都是这么好看。
瞧瞧这夹菜的动作,优雅迷人,美的像幅仕女图。
呸,是美男图~
俗话说,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瞧瞧人家苏公子,人美心更美,听说白小怜的困难后,二话不说就送上了名贵丹药。
白小怜感动的都想抱着他哭了。
再想到某个男人,分明手里有冰凝草,给钱都不卖,还非得胁迫白小怜签了一年的“卖身契”。
这年头人与人的差别,比人与猪还大。
就这样白小怜一边笑眯眯的给苏清风布菜、倒茶,却在心里默默问候了百里炀祖宗十八代。
*
不管怎样,该面对的终究是要面对的。
白小怜又苦思冥想一晚上后,最终还是决定请百里炀帮忙,带她一起去荒冢森林!
事成之后,定是又欠他一个大大的人情。
但不管怎样,母亲的病总算是有着落了。
不过新的问题出现了。
要去荒冢森林,来回至少十天吧!
那白家这边如何圆的过去,夏半惜怎么办?
万一白家人欺负她如何?
又万一夏家人杀过来,又如何?
白小怜动动脑子,很快有了新的主意。
第二天,白家就传来了新的消息:白四小姐居然出了疟疾!
天呐!
整个白府这次彻底绝对沸腾了!
老夫人赶紧向大夫询问,在得到确切答案后,便第一时间让人将白小怜住的林水阁给封了,并下令谁都不能靠近。
当然,也不会有人靠近的,除非主动想死。
大夫人等人在听到这消息后,起初惊愕,继而竟放声大笑了起来。
“看来连老天都看不下去那女人嚣张了!这次她死定了!”
“没错!”
白小璃恶狠狠的回应道,声音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那双原本还算是不错的眸子内,迸发出强烈的恨意,像是要将人生吞活剥了去!
毫不夸张,若白小怜此刻在,估计就被这对母女,给生生撕碎了去。
在这对母女大呼痛快之际,白小怜已经收拾了东西,只等天黑,便出府与百里炀汇合。
她唯一放心不下的,还是夏半惜。
“少则十天,多则半月,你一定要撑到我回来,明白么?”白小怜拍着夏半惜的肩膀,很是不放心的叮嘱道。
她想把翎儿留下来,但那小家伙却是如何都不肯的。
它在听说要去荒冢森林后,很是兴奋。
对于同样是灵兽的翎儿而言,森林内的那些都是“小伙伴儿”~
夏半惜沉沉点头,表示一定会好好待在院子里,反正大夫已经是她们的人了。
有这样一个“烈病”,相信没人敢靠近的。
白小怜就像是个离家的“老母亲”,将诸多琐事交代一遍后,才不放心的离开了。
夜色朦胧,连月亮都被厚厚的云层遮挡了去。
凉风吹来,酒肆外的小旗随风飘摇,很是灵活,却有几分萧瑟。
白家两条街外的偏僻小道上,白小怜跳上了那辆外面看似普通无华,实则里面装饰相当奢华的马车。
马是上等好马,雪白通透,毫无杂质,气质岑贵!
它的体型比一般的马要大,最重要的是头上那两只犹如麋鹿般的漂亮角,很是显眼。
白小怜还从未见过这样的马,一时好奇。
待人上去坐稳后,初九便跳上来赶车,很快沿街的景色在快速的后退着,马车很快消失在苍茫的夜幕中……
“你这是什么品种的马?”
白小怜回头问,正好看到了正斜躺在软垫上的百里炀。
今日的男子,一袭银色纹金边外袍,上面绣着大片暗纹祥云,墨色长发被白玉冠高高束起,一枚镶黑宝石的银簪贯入,干净利索。
马车内没有灯,但四个角落里镶着男人拳头大小的东海蛟珠,柔和的光芒将整个空间映照起来,并不比那烛光差,反倒有种别样之感。
这光亮照耀在男人刚毅的脸上,倒使得那棱角分明的脸上多了几分柔美,衬得肌肤莹润如玉,倒是让白小怜多看了两眼。
“那是玉灵马,属于灵兽中一种。”
百里炀将手中的书卷放下,这才抬眸看了她一眼。
此刻的白小怜,又换上了更为轻便的男装。
烟青色小巧束身便服,腰间束着墨色腰带,还仿着男人的模样挂了个做工粗糙的香囊,上面竟还绣了对鸳鸯。
这女人,装扮起男人来,真是越发得心应手了。
百里炀心生不快,面色却丝毫不显,手一扬,下一秒那鸳鸯香囊便落在了他手中,细细端详着。
“你做的?”他在把玩了一会,似是漫不经心的问。
白小怜翻了个白眼儿,这是夏半惜干的。
她有个爱慕的男子,平日闲来无事时,便喜欢做香囊已解相思之苦,却又没胆量送给人家,实在太多了放不下,今日白小怜换衣服时,随手在上面挂了一个。
百里炀一听,顿时兴趣全无,随手将香囊给扔出了窗外,“以后有时间,你亲自给本王做一个。”
白小怜的白眼已经翻出了天际,不好意思,本姑娘不会这玩意儿。
“女人不都会么?”
这让百里炀想起,自己以前每次出门,都会有女子羞羞答答,拿着各式各样的香囊送来。
久而久之,他就潜意识里认为,这东西就是女人们最拿手的。
白小怜冷哼了一声,我问什么要会?
这可都是不愁吃穿的大家闺秀或小家碧玉,养在深闺太无聊,才做起了这东西。
而白小怜自打穿越过来后,便肩负了一家老小的生活开支,还得给杨氏搜罗各种名贵药材,吊着身子。
饶是拼劲全力,日子却还是过得紧巴巴的,哪里有闲工夫去绣花?
八成是不够饿。
白小怜不想继续同他探讨这个问题,看了一眼车窗外飞快掠过的风景,问:“咱们何时能到?”
百里炀心情不好,索性直接闭上了眼睛。
白小怜气得够呛,为解气,便冲着他竖了个中指。
不料,这家伙就像是长了第三只眼睛似的,忽得睁开了眼。
就这样,白小怜被当场抓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