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惜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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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自己还可以爱他多久却不会影响到他,一天、一月、一年、十年或是一辈子?曾以为躲在妹妹的保护包下,我可以很安全地面对他,可是好难,真的好难。

    看他和她挽着手,徜徉在情爱世界中,幸福的光晕围绕着两人,我心如刀割,看他们一举手一投足的默契,我的心千疮百孔再寻不着完整。

    说好不要求、不嫉妒、不僭越;说好安分不存多心,可是空虚的心、寂寞的情,无时无刻在折磨我,扰扰攘攘着要求回馈,怎么办?

    存了一份不得回馈的爱,却又不会满足,我该如何自处?

    亲手谋杀我的爱情吗?我办不到、办不到

    不断不断提醒自己,要在世界的边边爱他,不教他为难,要牢牢守住自己的爱不让他尴尬可是,我要怎样守住这颗残破的心?

    笨蛋小语爱上硕侨哥的第1817天

    把日记合上,从她知道世界上有个叫江硕侨的男生开始,整整经过五年,而她也在他身边晃过五年,但他的眼睛里却始终容不进她的影子,叹口气,点上蜡烛,看着蛋糕发出幸福的光晕。

    祝我当当快乐,祝我当当快乐,祝我当当快乐,祝我当当快乐

    那两个当当代表“单恋”

    她说过,早在看到他的影子时,就“深深”的爱上他,有多深呢?没拿鲁班尺量过,不知道。但能确定的是,那株爱苗早已深深往下扎根,深得无论她再怎么用力都拉拔不起。

    “小语,硕侨和宜芬来找你。”陆妈妈领着他们两人进来。

    在宜芬和硕侨的关系明朗化,成双成对地在她家出入后,陆妈妈就断了那层非分念头,自动把“小俩口”丢掉,毕竟凡具有瞳孔的动物都分辨得出鸡腿和鸡肋的不同。

    “我记得你的生日还没到,怎么提早吃蛋糕?”他拉过宜芬的手,席地坐近她。

    男生的脑袋都是廉价的塑胶制品吗?他看不到蛋糕上插着五岁蜡烛,怎会是庆祝她的生日?

    “提早不行吗?我爱吃啊!”支起下巴,她有气无力地趴在桌面上。

    一个人锁在房里悲吊她可怜的恋情已经够悲情了,偏又冒出两个搅和春水的家伙。好想大喊一声——送客,却又不舍得少看他一眼。

    “放春假没计划出去玩?!”宜芬自作主张帮忙把烛火吹熄。

    干嘛!她还没许愿咧!算了,反正连连许过五年的愿望,从没实现过,也不差这一回了。叹口气,陆小语说不出半句话。

    “阴阳怪气的,谁惹你了?”他好脾气地摸摸她的头。

    “没有人。”是他的影子招惹了她,惹得她的心情不得安宁,但影子能算一个人吗?

    “哦,就是没有人,她才会这么不愉快。”宜芬用自己的想法接下她的话。

    什么跟什么?自从她明目张胆地抢走侨哥哥全部注意后,小语已经很不喜欢她,她现在又老是接这种怪辞怪语,害她一并杀死对她仅存的“不讨厌”

    “你在说哪一国话,藏语吗?难怪我一句都听不懂。”小语嗤之以鼻。

    “你都念大二了,不觉得身边没个男朋友很奇怪?学校里那么多男同学,你都看不上眼?”宜芬没理会她话中讽刺,对她纯粹是关心。

    有啊!看上眼的那一个,被你抢走了。

    其实这个抢字用得不好,宜芬没抢过谁,是那个俗称“心上人”的男子,主动巴上人家的。

    所以那些英明睿智的欧巴桑,请少拿电眼扫射外面的“单身公害”有空多多管教枕边那个食不餍足的男人。世间情爱事,居于掠夺者的雄性动物要负上大半责任,别总让女人去为难女人。

    拔掉蜡烛,小语挑起蛋糕上的樱桃,一口含住。

    “甜得太腻人,凡事要中庸,不要过度。”她瞄过一眼靠在他肩头上那颗头颅,语带双关说。

    这年头哦!性关系过度开放,矜持成了历史形容词。

    “你常形容男生是草,就算满地青草都不入你的眼,但至少用脚下去踩一踩、试试青草的柔软度。”硕侨笑说。

    “是啊!先拔一棵放在嘴里嚼一嚼,滋味不对再吐出来就行啦!”宜芬加上注解,好个夫唱妇随。

    “我还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咧!”说完,她伸出一根食指压在蛋糕上头,手一推,拉出一条没有奶油的蛋糕路。“逐奶油而居”比较符合实际。

    “是呀!尝久了,说不定真让你尝出好滋味。”

    “我是肉食性动物,除非便秘太严重,否则我绝不去碰那种恶心植物。”

    男人嘿心?没错,除了她的侨哥哥,那些没血缘的男人,在她眼里都只剩二字评语——恶心。

    “总之,你该交一个男朋友,修修恋爱学分,这对你有好处的。硕侨,我记得你有一个学弟很风趣幽默,也很细心体贴,叫作许浩祥的,就介绍他 !”她的结论下得坚定、不容置疑。

    “他的确很优秀。”硕侨接腔,笑咪咪的眼角,溢出两条象征成熟的鱼尾纹。

    “我不知道交男朋友有什么好玩?”去!好一个自以为是的“对你有好处”

    “男朋友可以陪你疯、陪你玩、陪你说说笑笑。”

    “然后呢?!牵手、ki 、疯狂做ài,最后讨论要一起走入礼堂,还是到妇产科报到?简直是自找麻烦。”再舔一口奶油,告诉自已,他和宜芬没做过这档事。

    “小语”他不赞同地瞄她一眼。

    拉开眼光,故意不和他对焦。很生气,气什么?气他的不赞同,还是他和她牵手、ki 不知道!

    “有人肯疼你、爱你,以你话中心,那是一种很美妙的感觉。”宜芬搅碎尴尬,继续劝服她的冥顽不灵。

    “别忘了我有一对爸妈、两对祖父母,两个哥哥,还有硕哥哥我已经被‘爱’得喘不过气了。”狠下心,她把他对宜芬的宠爱抢过来一些些,偶尔,当当坏女人也挺爽的!

    “那不同,亲人的宠爱和男朋友的宠爱是不同的。”他说。

    不同吗?侨哥哥把他对她的感觉自动归类为亲人那部分?有一些哀怨,一些伤感,她赌气地点了头。

    有什么了不起,交就交 !一个月交一个,到她死掉的时候,一定可以破金氏世界纪录。

    * * *

    坐在麦当劳里,陆小语把一杯热咖啡加入三个奶油球和四包糖粉,调出一杯甜得让人想呕吐的饮料,和坐在她对面那男人脸上的腻人笑容旗鼓相当。

    他叫许浩祥,一个标准的过期四季豆——干瘪得可以。

    “他是我们学弟中,相当有才华的一位。”侨哥哥的介绍辞,打破横亘在他们当中的短暂尴尬。

    学弟?他重考了几百年?眼角皱纹都可以拿来演算三角函数,是不是该建议他,去买两打sk2来作皮下注射,嗯听说内毒杆菌效果也挺不错的。

    他:老得还真均匀,难道说,他们这种读考古系的,都合该喜欢这类老东西?陆小语在心中忿忿不平。

    “你好,我常常听硕侨和宜芬提起你,听说你聪慧过人,今日一见,果然”

    “我把聪慧绣在额头上?不然你怎看得出我‘聪慧过人’?”

    他大概不知道她快被二一,如果他的夸奖对教授有影响力,她不介意把那些恶心话,打一打、列个十几份,分赠给每个看她不顺眼的教授。

    况且,她这种吊车尾的人要是称得上聪慧过人,那些高分上榜的算什么?爱迪生?爱因斯坦?还是智慧指数在三千以上的外星怪胎?

    “你有双慧黠的眼睛,闪着灵活眸光。”

    他的话大概让硕侨也有些消化不良,小语看他拼命揉着自己的胃,果然,他们是同一国的。

    有硕侨不经意的动作在支持,小语大起胆子,决意让那个过期四季豆难堪。

    “你看错了,那不是‘灵活眸光’,那是浅蓝色的隐形眼镜,一副三千二,还买一送一,在光南配的,有兴趣的话你可以报我的名字,说是陆小语介绍,搞不好还会帮你打九五折,再附赠贵宾卡一张,以后买食盐水打八折。”

    翻翻眼睛,她无礼的态度摆明——相亲失败,同志毋需努力。

    “现代的女孩都憎恨温婉柔顺、含羞带怯吗?”浩祥莞尔,不在意她的无礼。

    他若不是有个如宰相的超大容量肚皮,就是不知道“拒绝”的现代进行式怎么写。碰到这种人,只有收起“暗示级”用起“麻辣级”的拒绝方式。

    “我并不憎恨这些特质,只不过你若是想找‘温婉柔顺’,我会建议你跟小叮 借个时光机,到白垩纪去走上一遭;要是想找‘含羞带怯’,恐怕要多带些点心上路,因为你必须走更远的路,到蓝绿藻世界去碰碰运气。”

    “你在建议我,找只爬虫类或单细胞植物当女朋友?”他大笑,不把小语的讽刺摆心间。

    “可以啊,物以类聚、数大就是美,同种相吸、异类相斥嘛!相信我,你们会非常非常门当户对。”啜一口恶心咖啡,她的心和胃一样想“翻”

    “我对你越来越有兴趣,硕侨说得对,你不只头脑聪敏,跳跃式的思考方式老让人跟不上你的脚步,很有挑战性,我决定了,要交你这个朋友!”

    那是下定决心追求?不要吧!

    侨哥哥是因为跟不上她的思考方式,才括她这根鸡肋,勉强将就宜芬那根鸡腿吗?

    是了,一定是,他向来不爱吃油腻的鸡腿,要真是这样,她很愿意改变呀!顶多不和他说些无聊废话,顶多装装“蓝绿藻”嘛!抬起头,小语对上硕侨的眼,看到他脸上的不赞同。

    突然她的“反骨”吃下三斤生长激素,瞬地长大茁壮、变成和大树一样。别过脸,假装没看到他的不赞成,她回应许浩祥一句:“很可惜,我没有饲养恐龙的畸形嗜好!”宜芬听见她的话,忙提高音量把小语的声音遮盖过去。“小语虽然和我同年,可是看起来比我年轻得多,是不是?”

    “要不是我亲眼看她一年一年长大,我也很难想像她都上大二了,只不过还是小孩子心性,皮得紧。”硕侨也跟着帮腔。

    “小语很棒,帮出版社写过不少小文章。”宜芬接口。

    “我记得小语刚上高中”他们两个一搭一唱,从小语青涩的少年时期琐事,钜细靡遗地说到成年,好像拿她当总统竞选人,执意要替她出一本“台湾之女”

    幸好陆家爸爸没瞎、陆家妈妈没疯,否则陆小语版的“乞丐查某囝仔”就会登上畅销排行榜。

    怪哉,她又不是菜摊上摆过隔夜卖不掉,垂头丧气、死气沉沉的烂茼蒿,值得他们这般大力推销吗?

    尤其是宜芬,她怎能自己挑走那颗最鲜嫩多汁的上等果子后,再回头频频催促她把那袋烂掉的过期水果提回家?

    自古有云:惟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养着养着就养虎遗患了。

    推开咖啡,她把硕侨身前的红茶拿过来,像中古世纪的吸血鬼,不换气地长吸一口,那杯红茶当场阵亡。

    她抬起头,皮笑肉不笑插进话:“我,陆小语,二十一岁,正值青春发动期,家中父母双全。小语无长‘胸’,阿爷无大‘女’儿,幸好天下太平、有人高喊两岸和平协商,所以至今我尚且无须‘市鞍马’、‘从此替爷征’,我从小的愿望是”

    在众人诧异的眼神中,小语左望右观,很无辜地笑笑说:“你们不是打算替我出一本伟人传记吗?难道是我会错意?”

    说到这里,如果还有人能把这出相亲戏完整版唱到终场,也算有本事。

    “浩祥、宜芬,你们先坐一下,我跟小语谈谈。”他推推眼镜,把她往楼下带。

    * * *

    小语攀着门口的麦当劳叔叔手臂,佩起嘴,一肚子怒气无从宣泄。

    他带着研判意味的眼光望住她,镜片后的眼睛看不出有没有生气。

    一时间他不说话、她也不出声。

    须臾,小语憋不住投降了,顾左右而言他:“麦当劳叔叔站在这里,害人家的摩托车停不进来,我要去告它路霸,让交通大队把它拆除。”

    嘴巴说告,身体却越靠越近,到最后,她的两只手精神错乱,误把“它”当成侨哥哥,硬是环上人家的腰身。

    “你在闹别扭?”

    他嘴角扬起时,她的心脏动脉松弛、血红素正常运转,方才贫血的头晕现象宣告消失。

    “为什么不喜欢浩祥?”硕侨问,扳住她的肩膀,不让她再钻入麦当劳叔叔怀里,他今天身上没带足够的钱,恐怕赔不起人家一个麦当劳叔叔。

    “他很矮。”挑毛病不是她的专长,可惜在她眼中,他的缺点多过优点。

    “一七二是中等身材,不算矮。”他反驳。

    “我有一六五公分,要是配个一七二的矮男人,岂不是一辈子都不能穿高跟鞋?”说到这里,她赌气地挥掉两颗泪水。然后,当她抬头对上他眼里那一点点的小小怜惜时,翡翠水库泄洪啦哗强烈台风过境

    从来不知道,不穿高跟鞋对她会有那么重要,重要到让她一想起未来,不能套上“矮子乐”的悲惨岁月,就会眼泪鼻涕齐飞。

    他摊摊手,把手帕递到她面前,接着出借自己的肩膀。

    小语好高兴,他掏出来的是手帕,而不是用一次就扔的面纸,那么,后天她就可以把手帕洗得香喷喷的送还给他,然后再借故哭上一场,他又掏出手帕

    就这样,冤冤相报、恶性循环,制造无数次的“浪漫相遇”噢浪漫耶!

    “除了身高,你对他还有哪里不满意?”他轻声叹息,接受她的说辞。

    “他眼睛没有双眼皮,还不戴眼镜遮丑,既没自知之明,又不斯文。”自从认识硕侨后,所有没戴眼镜的男人都和斯文绝缘。

    “还有呢?”他兴味十足地看着她。

    “他说话声音太大,好像是雷公的直系血亲;他头发太多,好像乱葬岗的杂草;他喜欢动不动就抓抓头,好像台湾保护过度的弥猴;他很爱吐舌头,好像恶心巴啦的变色龙”

    一路说到底,连服务小姐给他的那杯红茶,看起来都和长满红虫的基隆河水一样可怕。虽然他那杯和她刚喝掉的那小半杯,出自同一部机器。

    “总而言之,他被三振了?”

    “对!他被三振、四振、五振,震成脑震荡、震出三级的昏迷指数。”

    “好吧!那你想要几公分高的男朋友?”他妥协,不想再勉强她。

    “一八三!”像你这样高!她在心里补上一句。

    “还有呢?”

    “要戴眼镜,说话慢慢、斯斯文文的,要客气有礼,喜欢穿蓝色衣服、喜欢晨跑,虽然喜欢打篮球,可是不会全身冒出汗臭味”她握住他的手,偷偷搜集他的细胞,在心底复制一个侨哥哥。

    她在说玉皇大帝吗?否则凡人中有哪个流了汗还会泛香的?除了历史上记载过的回族香香公主外,好像没人有这等本领。

    不过他坚信海上有逐臭之夫,香香公主身上的气味会被小说家拿来渲染的原因无它,就是乾隆皇爱嘛!情人眼中出西施,因为爱情,眼睛都有权利“破病”了,谁规定嗅觉不能暂时秀逗?反正恋爱中的人最伟大。

    “既然他已经被三振,我们是不是要回去把这个不幸消息,告知当事人?”他好笑地揽过她的肩膀。

    “当然!”摸摸鼻涕,她的酒窝吸干来不及挥发的泪水。

    “那,我可不可以拜托你,用‘和缓’、‘温柔’的态度公布结果好吗?”他没等她回答,续接着警告说:“你千万别叫我到三叠纪去找‘和缓’和‘温柔’。”

    他拿她的话来取笑她,害她产生一丝丝羞赧,心里却是满满的得意,好像又赢了宜芬一次。

    宜芬是她一直以来的假想敌、故事里千方百计想把她嫁出门的坏后母,这回“老爸”站到她这边,谅她也没辙。

    靠上他、红了脸,好奇怪,怎么只要待在他面前,血红素就会不正常运转?

    无妨,反正他又将就她一次,等他越来越习惯将就,说不定有朝一日,他会将就她来当他的妻子!当然前提是——他要先把那个坏后母给三振出局。

    咦?“三振”?同是天涯“三振”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就这样 ,反正宜芬说浩祥幽默风趣、体贴细心,而他也想要找个含羞带怯的温婉女性,两人一拍即合,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男女配角送入洞房。

    剩下来的就是陆小语的单恋——成功!

    * * *

    法国餐厅里,穿上可爱小礼服的宜芬,正式西装的硕侨,和与周遭格格不入,穿上牛仔裤、棉质衬衫的陆小语,面对面坐着。

    这是硕侨欠小语的。他用一顿法国料理换她一次相亲,若是宜芬再更积极一些,天天帮小语物色新对象,不到半年,她就只能和戎祥相亲了,再不然就要把她空运到日本,和那些相扑选手去喝红茶。

    宜芬皱起眉,眼看对面两个吃得津津有味的硕侨和小语,忍不住放下手中红酒,一脸不悦地说:“硕侨,你把小语宠坏了,昨天她那样对待浩祥,我觉得非常非常不好。”

    她和古代的贤淑妇女是同一科属的,骂人用起“非常非常不好”已是她最大极限,代表着她已经非常非常生气。

    “她还小。”硕侨温和笑笑,并不在意,接着他把小语爱吃的布丁推到她面前。

    小语不客气地拿起布丁两三口吃掉,然后抽空对身边拉小提琴的男人抛个媚眼。虽然这媚眼有点嗯,有点不伦不类好了,好歹也是她陆家姑娘头一回对没戴眼镜的矮男人抛媚眼,就别计较太多了。

    “她只比我小十七天呀!”宜芬粉脸红扑扑的,可以看得出来怒气已经累积到颈部上方七寸地带,可惜说话口气没办法善尽表达之责,她软软的嗓音听不出愤怒,倒像是在撒娇。

    这就是身为淑女的困难处,太难听的字眼,嘴巴不肯合作,太凶恶的口气,肺叶不愿相助,她的怒气让人视若无赌,不!不是故意不“睹”而是“睹”了半天“睹”不到半点啊!

    唉当女人苦,当娴淑女人更辛苦。

    果然,硕侨无视于她的怒气,仍然慢条斯理地用自己的刀叉切下一片鲜嫩牛肉塞进小语嘴巴。

    “不可以偏食!多吃肉才会长肉肉,老吃甜食没营养。”

    宜芬快发狂了,她是个正常女人,很正常的那一种,没道理能容忍自己的男朋友对另一个女人这般亲密。

    吞下牛肉,小语回味地舔舔嘴唇,好奇怪哦!晓人味觉的牛肉,怎么经过侨哥哥的手送进嘴巴,就变得美味?

    她转头迎向宜芬。“你不知道吗?现在算日子的方式都是用天庭那一套——仙界一盘棋,人间翻滚数十载。所以十七天啊,我来算一算嗯,你大概比天山老妖的年纪大个几轮,要不要我帮你检查手上的碳结构,说不定,你是西元前几世纪的原始老祖宗呢,活化石,天,我眼前有一个活生生的化石!”

    “小语,你好坏!”温柔的宜芬根本应对不来小语的刁钻,忍不住结巴。

    “别对我太凶,人要常存报恩心,不要一过河就拆桥,下回想要旧地重游可就麻烦了。”她不服气地抬出当年的“送信恩”

    当年要不是她这媒婆“不辞劳苦”她那个一百分情人不知会落入哪个女人怀里呢!还敢跟她凶?哪天有空,找颗猪胆来让她来尝尝勾践的心中苦。

    “小语,你又欺侮宜芬,她说什么不都是为你好。”硕侨叹口气,这小女生是不是正值叛逆期?怎老是四处点火燎原,想把每个人都烧得跳脚。

    为她好?她两眼一翻,又是满脸叛逆。“我吃饱了,你们慢用。”

    站起身,走出他们的恋爱世界,这时候不是汝等外人该插入的。这点人情世故,她还懂一些。

    “宜芬,你在嫉妒?”他常常能一眼洞悉对方的心情,但小语那颗鬼灵精怪的脑袋除外。

    他伸手握住她的柔荑,女人似水,这句话用在她身上再恰当不过。

    “我是在生气,她对你好亲近。”她说得迟疑,这算不算小心眼?

    “傻宜芬,她只是小妹妹。”硕侨坐到她身边,安抚性地揽住她肩膀。

    “你知道我没有兄弟姐妹,从小我就羡慕同学有个老跟在屁股后面、拖着两条鼻涕的小妹妹,直到爱哭的小语搬到我家隔壁,我马上认定她是我梦想中的小妹妹,自然就会情不自禁地多宠宠她、溺爱她了。”

    其实他完全没弄懂,小语的爱哭是为了向他借手帕、制造“浪漫相遇”给训练出来的。

    “可是你的溺爱不会变质吗?”她心中存了好大的疑问。

    “你听过哪个哥哥会不清楚对自己妹妹的感觉,厘不清友爱和情爱的差异?”

    “你确定?”

    “当然确定。”

    “小语不会从妹妹变成美眉,再进一步变成‘昧昧’?”

    “我不懂你的意思。”摇摇头,女人的心思太过复杂。

    “妹妹,凡年纪比自己小的女生,不管有没有血缘关系都可以称之;美眉则是摆在追求位置上稍具姿色的女子;等到进一步变成‘昧昧’的时候,就表示你们已经昧着良心发展出一种新的暧昧关系。你说你和小语会不会有这种可能?”

    “说什么傻话,我们要是会发展出这种可能,早在多年前你就被判出局了,哪还有今天的这场妹妹、美眉的辩论会?”

    “真的吗?毕竟你们认识在我之前。”

    “我认识我妈妈比你更早,你要不要调查我和妈妈有没有不伦之恋?傻宜芬,这辈子我想娶的女人只有一个,她叫作邱宜芬,她温柔善良、可爱美丽,就像从古画里走下来的翩翩仙子,紧紧扣住我的心。就如同小语说的,这种特质要到远古世纪去找才找得到,想想,这么物稀为贵的你,我怎能不牢牢把握?”

    经常是这个样子的,在他们的谈话中,那个古怪小语,就会不时冒出来,加入他们的爱情。

    “你不要真把我的皮肤拿去作碳结构分析。”她难得幽默。

    两人同时笑开,这种话惟有陆小语那种怪怪女生才会想得出来。

    “就算分析出来,你是人类老祖先我也非卿不娶。如果你还是不放心,我们马上结婚好不好?到时看你会不会对自己的‘小姑’吃醋?”

    “我会‘洗手作羹汤,先遣小姑尝’。”媳妇对“小姑”通常只能巴结。

    “这就对了,虽然我很高兴你为我吃醋,因为这表示在你心中,我是重要的,可是,我还是不喜欢我们为这种无聊事情拌嘴。”

    “我懂,以后不会了,因为我知道虽然我和小语都在你心里,可是我们所占的位置是不一样的。”偎进他怀中,她好喜欢这种被人呵护、照顾的感觉。

    “老话重提,宜芬,嫁给我好吗?我等不及你当我的新娘了。”面对这样一个温柔可人的女孩,哪个男人会不愿就此沉沦。

    “我也好想啊!可是我答应爸爸,大学毕业才结婚。”

    “唉,你爸真是我的克星。”

    “不行、不行,你要爱我老爸、孝顺我老爸,不能说这种话。”

    “遵命,我的好老婆,”抱住她,一场争执就此消弭于无形。

    这便是他们的相处模式,很难吵架、很难争执,他们中间只有淡淡的幸福和平凡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