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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化以后,我国新出现了两类人:“造奖贩子”与“造书贩子”
在国人的印象里,全世界最大的“造奖贩子”可能就是总部设在英国的“吉尼斯世界纪录”认证部,他们在英国有一个注册公司,全名叫“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后来,据说中国香港又出现了一个类似的机构:“扛旗世界纪录”认证部,他们也在香港注册了一家公司,全名叫“扛旗世界纪录有限公司”
他们都走的是品牌发展的路子,他们都有自己的审评价值观,都有自己的品牌,都是商业化运作,虽然各自有所侧重,但是都在商业运作的规制之内,都有各自的监管部门,也似乎都运作得很成功。
“造书贩子”(包括“造杂志贩子”)也许是我国独有的文化奇观,全世界也许都绝无仅有。这类贩子,主要的特点就是弄一个书号,然后取一个很大的书名,比如中国诗歌精选、鬃论文年度精选,甚至中国鬃家名录或世界鬃家名录,就像蜘蛛,先张开一张“透明”的网,之后,坐等各种“需要者”或“热衷者”自投。有些杂志也是这样的,刊登你的论文或稿件,不但不给稿费,还要收取所谓的版面费。这些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大家似乎都心知肚明并默默地各取所需。
在文化产业化之后,我国出现的这两类人——“造奖贩子”和“造书贩子”不但是对我国文化自信和社会诚信的巨大挑战,似乎也和诸如“吉尼斯世界纪录”与“扛旗世界纪录认证部”那样的“造奖机构”有很大的不同。
最显著的一个区别,就是我国的“造奖贩子”或“造书贩子”他们的言行似乎不需要取得什么相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更不需要注册什么公司,他们只需要临时成立一个所谓的“鬃灼姥被幔ㄗ槲帷1嗌笪被岬鹊龋保蛘咴诔霭嫔绻旱靡桓鍪楹牛缓缶涂?
当然,被评为“鬃奖”或选入“鬃书”以后,必须得交各种理由或名目的评审费或者购书费。
再然后“获奖者”所取得的“荣誉”或“称号”并不会得到相应部门或工作单位的认可;“入选者”购得的有自己“作品”的书,也多是送人或束之高阁。当然“获奖者”和“入选者”的“命运”或“前途”也在一阵“沾沾自喜”之后,大多不会有什么“分水岭式”的变化。
或许有人说,这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错!
可问题是,如果这两类人多了“造奖”和“造书”成为默认的常态“受骗上当”者多了,由此带来的社会价值的混乱、道德期待的沉沦,甚至政府和国民信任底线的丧失恶果,到底最终应该由谁来“埋单”?!
据2012年5月17日广州日报报道,我国第一个因屡屡“获奖”和“入选各种诗歌杂志或选本”而致贫的,是广州肇庆一个叫杜伟新的50多岁的小学教师,他被称为是“共和国获奖专业户”、中国获奖记录的创造者,也许真得还可以凭此进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或“扛旗世界纪录”获奖领域方面的“领军人物”
据统计,他所获的奖,其中“全国性”的奖项有130多个,加上其他“地方性”或“专业性”的,总共在200个以上。
当然,他屡屡“获奖”的代价也是沉重的。十多年间,杜伟新“获奖”花费的那十多万元,几乎是他毕生的积蓄。由于没钱买房,至今他已在岳父母家住了20多年。他和妻子的卧室中除了陈旧的木床、书柜和书桌外,就剩下堆积如山的各种诗歌入选书籍和各级各类的“证书”与“奖杯”了。
据杜伟新的岳父谢子关说:“如今女婿穷得只剩下各种获奖证书了。”“他现在穷得只剩下奖杯和证书了。我的两个儿子也曾劝他,但根本劝不动,最后还发生争吵,现在只能由着他。”对于女婿痴迷“获奖”言谈间,老人家老泪纵横。
杜伟新的遭遇其实并不是个案,且不说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倪萍这样的名人大腕就曾经陷身‘共和国脊梁’评奖的泥淖,自国家文化产业化以后,出于各种需要(不光是满足个人的虚荣心),国人身边这种沉湎于“花钱获奖”或者“花钱入选各种书”的人或事,其实早就见怪不怪。
我国汉朝时就曾有民谚:“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现在各种“造奖”和各种“造书”(包括杂志收“版面费”)这种类似局面似乎又死灰复燃,且大有蔓延之势,难道不值得引起我们国人的惊醒吗?
大家都听说过“发家致富”或“发稿致富”可又有谁曾听说过“获奖致贫”或“发稿致贫”?眼下有些杂志或报纸甚至网络头版收取“版面费”各行各业的各种所谓的比赛,各行各业所谓的入选各种书的人和事铺天盖地并见怪不怪,与其说是一种文化繁荣的发轫,还不如说是一种道德沦丧的开始。
让“造奖贩子”失业,让“造书贩子”现形,让热衷于“荣誉”、“分量”或“成就”的“获奖者”和“入选者”彻底清醒,让文化自信和社会诚信重新回归,让文化秩序和文化环境步入正轨,这应该不是一个人或一群人的事情,而应该是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的事情,最起码,应该是一个国家或政府某些相关机构或部门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