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添香

碧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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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友说,不要再写长篇了,你就写写短篇吧!

    我说,好好好,我这就写。

    他是不明白的,长篇与短篇完全是两回事,就像是女高音唱中音的歌,除了不沦不类之外,还会污染听众的耳朵,曾经有个什么晚会就是,让孙悦和谁换歌唱,那感觉啊当然,我也理解他的感受,it的他,写给我的情书比我那些文章看头还大些,可惜他不写。而我,总要找点东西来丰富我的班余生活吧?看了几本外国名著,想想简爱不也是个穷家庭教师吗?在深圳,比她刻苦学习的女孩子多多了(比如我,上班已经够辛苦,下了班还要写文章);少年维特之烦恼也就是一个少年喜欢一个少女然后没有成功的故事,跟以前我们班上那些早恋花絮差不多(我才懒得写呢);茶花女更是没有什么大不了,对面天桥一到晚上,也到处盛开这样的花。

    于是我就沉迷在粉领的美丽梦想中开始写小说,一下班,就在宿舍敲击键盘,写在后面,忘记了主人翁的名字,再去前面翻查,或者写着写着,进了网上去打游戏,这样被他抓住几次后就严格控制我用电脑的时间,于是我也多了一个没有写下去的理由,当然还有一个令我也不得不反省的事实就是,镜片又薄了一些(不过,纯粹是指中间的部分,跟据什么定律,两边厚让人感觉中间更溥了,受此启发我穿了一个夏天的低腰七分裤,裤子短了,腿就长了。)

    几个月下来,长篇不幸流产了,七八万字啊,虽然好像一盘散沙,但要换作千字短篇,至少也有一些成就吧?于是我又心动了,写什么呢?现在不是流行野蛮吗?题目就叫我的野蛮男友,结果这三年来他骂我的一句话,经我添油加醋后成了三十句,当然句句都不带脏字,我那功夫,简直比鲁迅先生那句“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还正宗,因为我特别遵守主谓宾,定状辅,认为一句话不可少其中一样,还特别爱好形容词和副词,它们在我的文章里像杂草一样丛生,好在有电脑这样的好东西,可以保存在硬盘里,不用浪费资源响应了全世界利于环保的号召。

    长篇写不下去,短篇又写不好,诗歌太深奥,散文太简单,新闻报道不仅得不怕累,咱还沾不上边; 那个法国的野生小女孩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领,我想了一下,写不好文章不是我的错,这不是我的强项,我的本领还未被发掘。

    正儿八经还是“红袖添香”给男友去煮咖啡,本港台的新闻报道,那些外国的咖啡农民比咱家乡的农民还穷,咱中国农村种水稻小麦,价不好也不会饿肚子,咱写不好文章没问题,还是个小小白领,一个月那薪水虽不肥,还饿不死,况且吃的穿的目前还不是aa制,得帮男友花点钱消费多一点咖啡为这高雅作物的劳动者作一点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