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屠龙酒馆

高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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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一个星甲大师的实力?”想想刚才那逼真的沙漠,想想身披黑色盔甲的星战士那惊天一剑,云重也震撼不已。

    幻阵是各类法阵中最神秘,也最难掌握的法阵。输入星力启动后就能幻化出逼真的场景,给敌人的视觉、听觉和嗅觉等等方面造成极大的错觉和迷惑;没有足够的精神感应,即使身体再强悍也无法看破,在战斗中将极为不利。

    不过,尽管知道知道星甲大师雕刻出来的幻阵极为厉害,但是,云重怎么也没想到竟然厉害到如此地步!正如身旁众多佣兵和冒险者所说,陷入这样的一座幻阵后;如果无法看破幻象,绝对是死路一条,任由敌人宰割!

    “幻阵,什么时候,自己才能像别的星甲学徒一样参悟幻阵的奥秘?”看看高台上价值连城的盔甲,看看万众瞩目的松鹤大师,云重苦涩地摇摇头,背着小包裹转身离去。

    在星辰大陆上,星力可以说是绝大部分职业的基础,没有足够的星力,根本就没办法深入学习和掌握各种技能,在盔甲、护臂和战靴上叠加各种法阵的星甲师也没有例外。

    尽管心灵手巧,从小就喜欢钻研报废星甲上的各种法阵,知道如何雕刻大部分初级法阵的魔纹;但天生无法吸收星力,体内没有一丝星力的云重无法再进一步学习和钻研,即使知道中高级的法阵的魔纹构成也无法真正雕刻出来。

    天生废材!

    暗暗地叹一口气后,云重加快脚步,头也不回地背着小包裹迅速离去。

    小小的包裹内,是雕刻了聚星阵的十根银色小别针。卖掉这十根别针,再加上之前存起来的十枚黑晶币,应该就能给母亲买一小包治病的清灵散了。根据和艾弗森那残废老头的口头约定,必须在今晚将十根别针送到他那长期酒气熏人的小酒馆。否则,这个最大的雇主也许就要泡汤了。那样一来,别说给母亲治病,就连每天填肚子的黑面包都买不起!

    与炼制和维修大型星甲相比,在小小的别针上雕刻最简单的聚星阵,赚的钱少得几乎可以说是不值一提。但是,对云重来说,这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没有星力,他没办法在武器、盔甲、护臂和头盔等器物上雕刻防御和攻击法阵,最简单的也不行。幸好,雕刻最简单的聚星阵不需要星力!

    长不过五寸,通体银色的别针只有女佣兵才会购买,装饰的作用远大于实战的要求。没人在乌蒙山深处突然遭遇一头魔兽追风豹后,会把逃生的希望寄托在小小的别针上。

    女孩子们需要的,只是在宴会或者晚餐等场合,衣服上因为有了聚星阵而格外晶莹的小别针,能够为自己的穿着打扮增加几分别致;需要的是灵巧的手艺,而不是澎湃的星力或者多深奥的法阵。即使再豪放的女佣兵,也不会别着一根星力澎湃的大头针去约会!

    灵巧的手艺,这方面,则刚好是云重的长处!

    正因为如此,他才能从小酒馆的老板残废老头艾弗森手里不时接到一些可以勉强糊口的小生意。当然,这还得得益于他便宜的价格和能把死人说活的三寸口舌。否则,谁会把生意交给一个没有星力,连不入流的学徒都比不上的小家伙?

    抓着小小的包裹,云重轻快地越过挤满人的乌蒙大道,在人群中像泥鳅一样迅速前进,对道路两旁那些最喜欢八卦的欧巴桑的指指点点听而不见。自从懂事时起,反复确认重生到魔幻般的星辰大陆后,他就认命了,没整天抱怨不公的老天爷。上辈子,作为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作为一毕业就失业,欠了一大笔助学贷款的小伙子,他早就饱尝了世间冷暖和不知多少白眼。

    与上辈子比起来,重生后没有网游,没有动漫,没有AV,生活贫苦。但是,有一个相依为命的母亲,对从没体会过母爱的云重来说,这就已经足够了!

    乌蒙城依山傍水,地处源星帝国北疆,在源星帝国和巴顿帝国交界的边境线附近,种族众多,混居在一起。有黑眼睛黑头发的美女,也有身材诱人的混血美人和皮肤白嫩的白种美人,走在大街上,有时让云重产生来到地球村般的错觉。大陆上绚丽的法术,眼花缭乱的武技,强大的星甲,神秘的占星术……,则让他有了重生到一个魔幻世界的感觉。

    星辰大陆上,根据实力的不同,人们把星战士划分为七个等级,星徒、星士、星师、星域、星王、星皇和星尊,实力依次从低到高。除了星徒分九个等级外,其余都有初级、中级、高级和巅峰四个阶段。星战士实力强大,修炼有成后地位高人一等;传说,突破星尊境界后就能参悟满天星辰的秘密,成为神灵般的存在。

    可惜,这一切都与无法吸收星力的云重无关!

    小心地从几个喝醉的佣兵身上跨过去后,云重从屠龙酒馆的后门走进去,熟门熟路地找到正翘着一只腿在吹牛,口沫乱飞的酒馆老板艾弗森。

    外来的佣兵和冒险者,或许不知道乌蒙山深处有一座上古聚星塔,但是,绝对知道乌蒙城内有一座屠龙酒馆。不是因为‘屠龙’这两个热血的大字,而是因为这里有原汁原味的烈酒——伏特加;并且量大,够便宜,几枚黑晶币就能喝得把肚子撑爆!

    大桶大桶盛放,喝下去仿佛有把火在烧一样的乌蒙烈酒伏特加,不符合贵族们高雅的品味和口味;但是,绝对适合在刀口上舔血,不远万里来到乌蒙山冒险的佣兵和冒险者。

    对于‘屠龙’这两个大字的由来,酒馆老板,也就是众人口里的残废老头艾弗森,说起来头头是道。吹他当年还是一名高级佣兵的时候,如何在乌蒙山深处找到一条冰霜巨龙,如何单枪匹马,一刀砍下那比水缸还大的巨龙头颅。每当吹起当年的英勇事迹时,残废老头艾弗森总是左一句‘想当年’,右一句‘想当年’,挺着个将军肚吹得口水纷飞,犹如冰山上流下的洛桑河一样滔滔不绝。

    可惜,无论残废老头艾弗森吹得多么逼真,也没人相信他的鬼话,云重也不信。每次装作在认真倾听,暗地里却使劲灌几口免费的伏特加,或者趁机抓几把残废老头炒得金黄色的用来下酒的花生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