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节

理想年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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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歉,临时发个公告。

    最近两天没更新,是有事要办,大概这个星期之内能办完。

    本来答应血酬编辑,《窃国大盗》连续更新至完本,这里失信了,惭愧。

    但各人自有自家事,难得如意,还请诸位书友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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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阵沉默,汪士荣看上去似乎有点犹豫.

    林风露出一丝不悦的神情,加重了语气问道,”宝日龙梅现在在哪里?!”

    “启禀主公,保日龙梅现下正在察哈尔,”见林风不悦,汪士荣急忙道,”那日她逃脱科尔沁的追捕之后,便率人奔入察哈尔,托庇于蒲查王子麾下!”

    “哦?!……”

    “咳……咳,主公明鉴,前日普查小王子曾遣使问讯,据说这个宝日龙梅也打算效仿察哈尔故事,让土谢图残部臣服于我大汉,为我藩屏……”汪士荣皱眉道,“臣今天来,也正是为了此事,若是主公允诺的话,那宝日龙梅便亲自来大同晋见,若是主公不允的话……”

    “宝日龙梅还有多少人马?!部众还在不在?!”

    “臣已派人盯下了,那日来的时候,宝日龙梅公主麾下不过四百余骑,不过在察哈尔设帐后,便立即派人出去收拢四散的部众,经过这么些日子修养,实力稍振,现下有骑兵一千三百余骑,部众三千余口。”

    林风哑然失笑,只剩下这么点实力,居然还想“藩屏”,真是异想天开,他转头看着汪士荣,“你觉得怎么样?!”

    “此事颇为棘手,”汪士荣看了林风一眼,沉声道,“主公明鉴,咱们大汉自开朝立国以来,就一直与蒙古联络密切,就领地而言,现在察哈尔、绥远、热河、承德大片草原尽在我掌握之中,掌有蒙古部落大小数十个,主公亦久有吞并大漠之心,眼下土谢图蒙难来投,窃以为也不可因科尔沁嫌恶而拒,不然定伤主公之雅望,寒察哈尔蒙古之心……”

    “先生的意思就是接纳么?!”

    “……眼下准葛尔未靖,科尔沁势大,若是我大汉贸然接纳,又恐科尔沁衅边,”汪士荣摇头道,“眼下我军主力全数调至此地,承德、宁锦、奴尔干防务空虚,若是科尔沁趁机起兵,后果堪虞,故纳也不可!”

    “接纳不行,不接纳也不行,我说纪云,你搞什么名堂?!”林风一头雾水。

    “依臣的意思,此事当在两可之间,即:我大汉明面上不予理睬,暗地里令察哈尔部庇护,若是科尔沁遣使来问,主公尽可装装糊涂,把此事推给蒲查小王爷……”

    “若是布尔亚格玛派兵来打怎么办?!”

    “大敌当前,布尔亚格玛怎会贸然与我大汉开战——若他当真有如此胆略,主公即警告布尔亚格玛:若他胆敢轻举妄动,我大汉就与葛尔丹停战联盟,平分山西,然后两家联手,将科尔沁斩尽杀绝!!”说道这里,汪士荣摇头笑道,“主公多虑了,此事我大汉数十万大军云集大同,翻过长城,数日之间就可推平呼伦贝尔草原,布尔亚格玛老奸巨猾,怎会因小失大,与我大汉翻脸?!”

    林风想了想,点头道,“好罢,就这么办,回头我写个条子,派人带点粮食茶砖给宝日龙梅,另外再给她一些甲胄兵器,安抚安抚……”

    话未说完,门外忽然一阵喧哗,靴声囔囔,李二苟轻轻推门,站在门口道,“启禀汉王,幕天颜幕军丞有紧急军情奏报!!”

    林风微微一怔,和汪士荣对视一眼,转头道,“叫他进来!!”

    “主公!!大喜啊大喜!!”幕天颜神色一片欣喜,刚刚跨过门槛,便迫不及待的大声叫嚷,他挥舞着手中的军报,大声叫道,“启禀主公,寇北中郎将赵良栋飞马急报,三日之前,我第五军与准葛尔东路军逢于乌牛山王家寨,赵良栋将军督率全军将士,奋勇向前,大破敌军,克王家寨,斩首四千二百余级,俘敌士卒两千两百余人、战马四千六百余地匹,阵斩敌将赛义德、呼达玛等二十二员,而我军伤亡不过两千,日下大军正乘胜追击,不日即克代州!”他走上前来,将军报递上,拜倒在地,“主公洪福,将士用命,宵小授首,真万千之喜!!”

    林风一时没顾得上理会他,急忙接过军报,仔细看完,随即欣然笑道,“赵良栋就是赵良栋,老子就知道错不了!!”反手将军报递给汪士荣,这才对幕天颜抬了抬手,“鹤鸣请起!”

    汪士荣接过军报仔细浏览,口中笑道,“主公英明,赵将军果然将才,葛尔丹东路军一万五千余人,此战后亦只剩下残兵数千,已为惊弓之鸟矣,眼下山西门户打开,我大军不日即可进兵!”

    “不错,”幕天颜接口道,“自从大军开动,至今日已三月有余,臣奉主公之命,为我大军囤积粮草辎重,盼今日久矣!”

    “现在粮食和武器装备都妥了么?!”

    “回禀主公,经数月储备,现大同已囤积干肉六十万斤、粮三百八十九万石,干草一千一百三十余万斤,豆孵饼渣等马料四百二十余万石,经过总参谋部即近卫军参谋部计算,足足可支撑大军半年作战有余!”

    “很好!!”林风点了点头,“民兵和支前民夫准备好了没有?!”

    “回禀主公!”幕天颜拱了拱手,恭声道,“此次大战,除却应役民兵之外,我大汉朝廷一共征发各地州府民夫近五十万人,从各地府库往大同运输粮草辎重,若大军开拨,这些民夫即将大部遣散回乡,以应付夏收,随同大军出征的只有民兵六万七千余人,民夫十五万二千余人!——臣即参谋部一众同僚俱俱计算妥当,保管万无一失,请主公放心!”

    “哦!七万民兵,十五万民夫,再加上五万大军的话……”林风左右四顾,对汪士荣和幕天颜笑道,“那就差不多三十万大军了!!嘿嘿……”

    “不止!”汪士荣摇头否定,举起手中的军报笑道,“主公难道忘了,赵良栋将军那边还有一万大军和两万多民兵、民夫,此外,赵寇北还说王家寨一战大胜之后,原本依附蒙古军的那些汉奸兵今日都派人到他那里投诚,而仅代州、保德州两地,就有四、五万汉奸兵,若是尽数归我,就赵寇北之第五军所部,就近乎十万大军了!……”他伸出四根指头,对两人笑道,“是四十万大军!!!”

    三人一齐大笑。促闻捷报,林风心情大好,甩了甩有些僵硬的手腕,对两人笑道,“古人说‘案牍之劳形’,真是一点没错,这些日子可真把老子累着了,今天天色不错,咱们一起出去巡营!!”转头朝门口大呼道,“狗子,把老子的‘乌云盖雪’拉出来,今天咱们出去遛遛!!”

    “乌云盖雪”是一匹黑色的公马,这匹战马原本出自康熙的御厩,那年林风率军攻破北京之后就换了主人,之所以叫做“乌云盖雪”,是因为这匹战马全身毛色漆黑,只有四个蹄腕呈雪白色,所以根据中国人传统的风雅习惯,它被人起了这么一个好听的名字。

    这匹战马身量极高,马首颀长,毛色油光发亮,从外观上看去,确实是显得雄骏非常,据说当年很是有几个行家相过,被鉴定为“汗血宝马”的后裔,祖裔大食,也就是说是具有阿拉伯马血统,品质是很不错的,但站在军人的角度来看,林风的这匹战马却算不上好战马,这里的主要原因是饲放不当。作为大清皇帝的坐骑,这匹马一岁多一点就被煽了,然后放在御马厩精心照料,平日里吃的是精选的料草和黄豆,餐餐还有鸡蛋搅拌,从来没有野饲过,每天除了早晚有太监牵着遛上两三里之外,几乎很少有什么运动,所以落到后来,这匹战马既不能冲刺,也没有什么长力,除了样子好看之外,几乎再也没有什么其他的优点。

    林风之所以选它当坐骑,是因为自己骑术不精,乌云盖雪虽然不是好马,但性情温驯,行走平缓,骑在背上非常舒适,而且更重要的是,作为大军的最高统帅,他也没必要去冲锋陷阵,在一般情况下,林风骑着战马在战场上出现,唯一的目的只是让士兵们看见他,从而象战旗一样振奋士气,象乌云盖雪这样漂亮而醒目的战马,自然满足了所有的要求。

    因为是在己方大营的关系,林风现在的警卫并不算很严密,此刻他骑着乌云盖雪,后边汪士荣和幕天颜落后了半个马位,在两侧紧紧跟随,李二苟领着三名武功高强的侍卫远远吊在后面——这是林风本人的要求,现在的大同本身就是一个大军营,数万精锐大军卫护四方,侍从也没必要象平常一样吊靴鬼一样贴在身边。

    大同城内驻扎了大量骑兵,此外还有不少用作运输的骡马,故而城内的街道显得非常肮脏,街头巷尾处处可见一团一团的马粪,三、四月的天气,已经有些炎热,细小的苍蝇嗡嗡的轰来轰去,并不因为林风是最高统帅而迁就他。顺着大街一路前行,道旁两侧巡逻的士兵一列一列的交替错身,近卫军士兵穿着漂亮的大红军服,个个神色严肃,托枪齐肩刺刀雪亮,整整齐齐的踏步而过,骑兵们却显得稍稍散漫些,林风亲眼看见,不少巡逻的近卫军骑兵皮带松散,军刀歪斜,马铃铛叮叮咚咚一路招摇,错身而过后隐隐还闻到一丝酒腥。不过林风此刻并没有穿着他那套醒目的军服,所以也并不打算当街纠察风纪,实际上他也明白,眼下的这支近卫军骑兵部队组建不久,而且里面的大部分士兵都是来自辽东地区的少数民族部落,跟他们讨论仪容仪表军容风纪恐怕非常困难,至少现在还不是时候。

    好不容易出得城来,空气为之一新,远处隐隐传来枪炮隆隆,那是火器部队在进行射击训练——根据林风亲自拟定的汉军操典,火枪部队和炮兵每月至少要进行两次实弹射击训练,其中每一名火枪兵每月至少要打靶十发,眼下大战在即,实弹射击训练自然也就更加频繁。这种训练模式给汉军的后勤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受这个时代技术条件的限制,一把燧发枪平均最多只能射击五、六百次,之后多半报废返修,而实弹训练得越频繁,军费自然也就消耗得越多。

    城外的泥土官道被大车压出了两条深深的凹印,路上熙熙攘攘拥挤非常,林风非常自觉的让在道外,纵马在草地上缓行,远远眺望,一条长长的人龙自天边蜿蜒而来,无数衣衫破烂的民夫呼喝着号子,或者吆喝着牲口,把军需物资运进城市。

    “什么人!!……出来!!”身后的一名侍卫突然纵马上前,把林风挡在身后,同时擎枪在手,瞄着前方的一处草丛,大声喝道,“再不出来,一枪打死你!……”

    草丛中一阵悉悉数数,一个人影慢慢站起,侍卫立即冲上前去,一把虏了过来,重重的掷在林风马前。

    林风定睛打量,这个人戴着一顶北方农民常戴的破毡帽,短襟短褂满是窟窿,破烂的草鞋上带满了泥巴,从穿着打扮上看,显然是运送辎重的民夫,裸露在外的皮肤黝黑开叉,一双大手上满是老茧,此刻哆哆嗦嗦的不知道放哪里才好,从被扔在地上开始,他就颤抖着跪在地上不敢抬头。

    “你是什么人!”汪士荣稍稍上前,喝问道,“把头抬起来!!”

    “……老……老爷……”

    “啪”的一声,一名侍卫提起马鞭,抽得他背上皮开肉绽,大骂道,“听到没有?——把头抬起来!!”

    他发出一声低低的惨嚎,身躯抖得更是厉害,鲜血慢慢的从鞭创处渗出,顺着脊背流淌下来,口中模模糊糊的哼道,“……青天……青天……老爷……”

    林风拨开挡在身前的侍卫,缓和了一下声气,轻声问道,“你是什么人?!”

    那人慢慢抬起头来,偷偷瞥了林风一眼,刚刚和林风视线接触,便好像被火烧着似的低下头来,含含糊糊的道,“……小人……小人是牛老爷家的佃户……”

    林风愕然,朝汪士荣和幕天颜望了一眼,不解的道,“谁是牛老爷?!”

    “……牛老爷……牛老爷就是牛家庄的地主……”仿佛被林风温和的声音感染,那人放松了许多,语气也连贯起来,“牛老爷就是牛家庄的老爷!……”

    林风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说话才好,当下耐着性子问道,“牛家庄在哪里?!”

    “……牛家庄在下河堡下面……”他畏缩的看了旁边的侍卫一眼,告饶道,“老爷……小人也不知道下河堡归那个老爷管!”

    “是正定府!”不待林风再次发问,汪士荣轻声道,“启禀主公,臣约莫记得,正定府境内有个下河堡!”

    “好罢!”林风摆了摆手,“你叫什么名字?!”

    “……小人……小人名叫陈四。”他惶恐的抬起头来,不安的看了看侍卫的军刀。

    “好吧,陈四……”这个可怜的民夫看上去似乎年纪不轻了,露在毡帽外的头发花白一片,林风心中生出几分怜悯,“你站起来说话吧!”

    “小人不敢、小人不敢……”陈四吓了一跳,急忙叩头道,“老爷问话,小人就跪着好了!……”

    林风没有坚持,实际上他也看出来了,如果自己越是客气,可能对他的心理伤害就越大,还是遵循传统吧,“你多大年纪了!”

    “小人今年五十六岁!……”

    当我老爸有余了,林风尴尬的吞了一口唾沫,真是犯罪,他苦笑着道,“你刚才在干什么?!”

    “老爷……”突然之间,他再次浑身发抖,颤声道,“老爷饶命……老爷饶命……小人刚才……刚才在那边……在那边拉屎……”

    “没事、没事,拉屎就拉屎,我不怪你!”林风无奈,他竭力平缓着声调,象哄小孩一样轻言细语的道,“我说陈四,你家里还有什么人?!”

    “……还有一个孙子……六岁了……”

    “就一个孙子?!”林风不解的道,“你老婆呢?你没有儿子、女儿?!”

    “小人……小人一家是河南人,后来他们造反了,儿子被贼人杀了,媳妇也被拉走了,老婆子禁不住饿,吃观音土胀死了,现在就剩小人一个!”陈四老汉神情漠然,脸上一片麻木,仿佛是在说别人的事,不经意间,他抬起手来抹了抹,将两颗混浊的眼泪抹在手心里。

    如此凄惨,林风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你在河南老家过得可好?!”

    “凑合着活呗,又有什么好了,”说起家常话,陈四老汉渐渐放松下来,“老家还有两亩地,可惜造反了,种不了!”

    林风默然,伸手入怀,摸索半晌,却发现自己身无分文,幕天颜冷眼旁观,见状急忙拿出一点碎银,微微掂量,约莫一两有余,扔给陈四,转头朝那名侍卫使了个眼色。

    “诺,这是老爷赏你的,没你的事了,你走吧!”那名侍卫一把将陈四抓起,驱赶着他朝官道上走去。

    林风骑在马上,定定的看着陈四老汉的佝偻的背影,直到他混入官道上的人流,再也看不清楚,方才回过头来,对汪士荣叹道,“不容易!”

    “是、是,民生苦楚!”汪士荣附和道。

    “这么大年纪,还被拉了民夫,不容易啊!”林风苦笑道。

    “是、是,地方官员行事不迳,卑职一定彻查,”幕天颜忽然出了一身冷汗,急忙道,“其实咱们大汉朝廷早有诏令,凡抽丁壮之户……”

    “行了,我知道了!”林风挥了挥手,心中了然,地主盘剥佃户,转嫁劳役赋税,这是中国的国情,谁当地方官都一样,怪也怪不到谁头上。

    他眺望着官道上的那些民夫,突然回过头来,对汪士荣道,“纪云,你说我杀了康熙,搅乱了天下,到底是对,还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