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隐居者。

紫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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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平北于楚接壤,东则为元容,北荒东水,并不是一个适合耕种的地方,南平人多半也弃了耕种之业,本族人高居广厦,不喜劳作,却也有那些荒年逃难过来的异国人辛辛恳垦地代为耕种田地,时日久了,也就成了南平人。

    因为这种兼容并纳的举措,南平的人口短时间内上升了许多,土地也就显得不够用了,便有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人出现了,南平东边儿水多,东边儿的人便多学元容人捕鱼贩珠为生,生活也颇为富足。

    而北边儿,虽然临近楚,两国却是交恶,正常的年景少不得一年要打上两三次仗,大小姑且不论,损兵折将是一定的,偏偏两国可用之人也都不多,加上南平之地多山陵,多水,又有茂林为瘴,多猛兽,多蛇虫,易守难攻,楚国重骑兵,便是进入南平,也不能深入久持,还耗费钱粮。

    打得多了,有了这个经验,楚国也不太愿意打动兵戈,加上楚与凉一直都是交战不断,倒也松了南平之念,只在边境上偶有冲突罢了。因此,两国近些年的关系倒好了些。

    因为缺乏人口的问题,两国之间出现了专门贩卖人口的“黑贩子”,以掳夺他国人口贩卖为业,但凡有单身行走的,或者是软弱可欺的,不止钱财,连人也会被掳走,大概是怕引来大的矛盾,黑贩子只在边境活动,边境之地因而被认为恶地,少有人往,只怕自己被当做货物贩卖了。

    人是越来越难捉了,黑贩子已经把手伸向了国外,价钱也翻高了许多,可是,两国的蓄奴之风反而愈演愈烈,俨然成为了贵族标榜自己,炫耀财富的一种方式,家里有些钱财地位的,莫不养些奴隶,少则一两人,多则无数,奴隶之风大行其道。

    这其中,奴隶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美貌的人,不分男女都会养为奴隶,打上专属某人的记号,作为贵族的宠脔,另有一种奴隶是专为了战争而用的,多是粗鄙健壮的汉子,会在脸上刺字为印,一旦征战,便是冲杀在最前端的。

    为了保证国中贵族的利益,两国都很有默契地遵守对方的奴隶法则,便是逮住了私逃的奴隶,也都是互相交换,倒是有了一种表面上的友好。

    顺原水而下,经水源,过泗川,在一山陵的背面有一个村落,叫做王家集,依附于四原贵族原家,这一片方圆百里都是原家的封地,原家是土生土长的南平族人,南平立国之后,因为有大功于国,于是这一片儿地方就被拨给了原家,就连那四原城的名字也是因为原家那四个虎将得来的。

    提起那四个虎将,在南平也称得上是鼎鼎有名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虽然其中三人因为伤势过重,分封之后,陆续去世,剩下的那个如今也是年岁已高,却没有一个人敢挑衅四原城原家的威信,连带着王家集也是多年屹立不倒,逐渐发展起来。

    王家集的风景倒是不错,背靠山,面朝水的,算得上是风水旺地,耕地也算得上充足,除了每年向原家送上一些产出之外,其余也没有赋税杂役,有手艺的还可以趁着农闲去城里做工,更有猎户靠山吃山,活得也是自得。

    一年到头,若是风调雨顺,没有打仗征人,那就可以称得上是世外桃源了,日子逍遥自在得紧。

    “凡人,必然有其喜好,有所求,则有所欲,有所欲则有所缺,若是能够找到其缺,从其愿,引起为之争,则可达兵不血刃而流血千里之目的。… …那个韦雄就是太想要取代卢阳了,所求太大,而爹爹就利用他的心理让他打着反暴政的旗号挟天子以令诸侯,… …爹爹,我说的可对?”

    一间茅草屋里,传来朗朗的声音,如清风过耳,干爽清亮。外面是骄阳烈烈,夹道上没有人行,这时候大部分人不是在田边树下纳凉,就是在山中玩耍,还有那戏水游泳的,村落里反倒清净了。

    “嗯,能够举一反三,子瑜真聪明!”平淡的语气中透着喜悦自得的味道,小小的茅屋之中,苏木青正在细心教导着子瑜如何利用人性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最好的案例就是自己曾经做过的一切,把这些当做教材,寓教于实验,恰如其分。

    “本来我以为他们两败俱伤最好,可是爹爹,那个韦雄真的那么可怕吗?”少年问着,脸上也自然显示出了些许困惑的神情,白皙的肌肤在阴影中有些青影,一双黑瞳深沉,闪耀着不符合年纪的狡黠。

    子瑜现在已经十五岁了,算得上是潇洒少年郎了,俊美的容貌完全承袭了苏木青的优点,那一双眼睛却似与母亲有关,温柔妩媚之处尤胜女子,一身如雪的肌肤更是常人无法比拟的,更有那好似天然体香的清新味道,让人闻之悦心。

    此刻,他正端坐在桌前,一手撑着脸颊,一手平置桌上,看着面前站着的苏木青,一副专心听讲的意思,只有桌子底下一晃一晃的二郎腿才能说明他的不专心。

    “其人果断勇毅,若非我坏其事,大汉之事实在不可预料,而其见机也快,若不是… …恐怕,你早就见不到你爹爹我了!”想到那几乎是死里逃生的经历,犹是心有余悸。

    苏木青说着,脸上却有了笑意,带着调笑的口吻,看了一眼子瑜,说道:“早就累了吧!那就休息吧!”从早上讲到现在,就是苏木青自己也有些累的感觉,放下手中充当教鞭的柳枝,再看看身后所谓“黑板”的白木板,笑容中多了那么一丝纵容和无奈。

    “应该是下课!”子瑜强调了一下,嘟囔着,“跟爹爹说了多少次了,下课就是下课,课间休息就是课间休息,一点儿规矩都不讲的!”

    下课和课间休息,和休息,有什么两样,不都是休息吗?不知道子瑜从哪里跑来那么多新词,苏木青发现这个幼子是越来越没有道理好讲了。

    “吃午饭吃午饭,我都饿了!”早上起得早,子瑜摸摸肚子,总觉得即便不是前胸贴后背,也差不多了,好像早上只是吃了一个馍夹菜,还是那种只是夹青菜的,就连馍馍都是黄面的。

    白面到哪里都稀罕啊,白面是从米磨出来的吧,那米是水稻种出来的?子瑜的脑袋中挂了一串串问号,虽然算不上什么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但子瑜前世能够分出的农作物也少的有限,四体不勤也是大大有的,体育勉强及格的人,你实在不能要求他太多。

    放下充作铅笔的木炭,在一旁的木盆中洗了一下手,甩干,子瑜算是结束了一个上午的学习,至于下午,看看“黑板”上面的字,就给他们教这些字好了,那就不用重新写了!

    苏木青父子在王家集安身立命的根本就是教书这种看似普通其实高贵的活计。

    之所以这么说,实在是因为识字对于南平人来说是一种十分奢侈的行为,南平族人认为人识了字都会变得聪明,变得有想法,就会不安于现状,甚至于反抗现在的统治,所以识字是一种很贵族化的事情,虽然没有明令禁止平民不得识字,却也没有开设学堂之类地教导,而书本的价钱虽然不是很高,但有几个是子瑜这样的天才呢?

    更何况,对于一般的愚民来说,与其买书本还不如买种子种地,至少明年能够多些收成,哪怕是买口肉吃了,也比那不能吃的书本划算。因此,南平的文盲很多。这样的情况下,能够识字的人在平民看来都是高贵的,即便不是贵族,也是那种跟贵族打过交道的。

    王家集的王老爷子是一个很开明的人,年轻的时候曾经南来北往地做过些生意,知道识字的重要性,那些写写算算的工作是经商少不了要用上的,所以很欢迎苏木青父子的教学工作。

    本来,子瑜以为自己是要做猎户的,当然,真正打猎的是苏木青,他最多就是帮忙处理一下动物死尸罢了,却没有想到有这样好的一个机会,苏木青想了想就答应了,子瑜更是不亦乐乎,毕竟,处理动物皮毛没有想象中的美好,远远比不上教师的教书育人更为干净伟大。

    然后,他们两个人便在王家集落了户,比起太康皇朝完善的户籍制度,南平这里简直就是黑户者的天堂,哦,错了,是隐居者的天堂,随便你捏造一个什么身份,只要当地的乡长同意了,那么你就可以用这个身份,连查证的烦恼都没有。

    在王家集人的眼中,苏木青就是那种有着大学问的隐居者,真正的隐士高人,而他们,能够跟这样的高人学习认字就是很了不起的了,更深层的东西,他们甚至想都没有想过。而子瑜,显然很喜欢这样的生活,隐居者,听起来很不错,不是吗?(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qidian.c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