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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的冬天,特别的冷,我的手总是凉凉的,我说没事,我这人一到冬天手总是凉的,可是,寒假过后,开学的时候,正好是情人节,在回学校的头一天下午,她特地去商场买了一件厚毛衣,准备回学校后送给我,然而,当她买好毛衣从商场里出来,过马路准备回家的时候,一辆闯红灯的车子撞向了她,我无法形容当我接到她父母亲的电话时的那种心情,我发疯一样连夜赶过去,可是她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只有那件带血的毛衣还静静地放在她的身旁,我当时就晕了过去---”
我说不下去了,努力地低下头,让眼泪流回心里去。我端起酒杯,猛喝了一大口,心绪才平静了一些。
阿桐坐在对面,什么也没说,默默地看着我,只是她的眼里也有泪光在闪动。
我抿了抿嘴唇,继续说道:“从那以后,每年的情人节,就成了她的祭日,大街上的恋人们,牵手相拥,幸福地流连,而我,则会捧着一束玫瑰花,来到环城河边,面对一轮明月,将花瓣一片一片地撒入河中,以寄托对她的哀思。”
“她,一定有个好听的名字吧?”阿桐轻声问道。
“楚月。”
“唔,怪不得,她那么喜欢月亮,”阿桐叹了口气“从那以后,你就没再有女朋友了?”
我点点头:“是的,女孩子接触过不少,可是没有一个在心里面留下感觉的。”
“没想到,你还有一段这么让人伤心的往事,难怪平时觉得你总是有点忧郁的样子。”
我苦笑:“有时候,我会觉得,人生其实就是一个悲剧,因为很多事都是人力所不可为的,楚月活着的时候,最喜欢的一首歌,就是那首苏轼的词---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而这首歌,正好唱出的就是一种人生的悲哀和无奈、、、、、、、”
阿桐说:“这首歌,我会唱的,我唱给你听,好吗?”
“好。”我点头。
阿桐于是轻声地唱起来,她的嗓音甜美,却又带有一种沙沙的伤感,很好听。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常向别时圆?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阿桐又接着唱了许多许多歌。城里的月光、如果云知道、独角戏、隐形的翅膀、约定、记事本她一口气唱了不下十几首之多,竟然都是些老歌了,却又都很经典,然后才停下来,喘着气说:“哎哟,累死了,从来没有一下子唱这么多,不过真的是好尽兴啊!你不觉得难听吧?”
看她唱得陶醉,我也很开心,我说:“不难听啊,很好听,真的,没想到你唱歌还真是蛮好听的。”
“那,还想听吗?想听我再接着唱!”
我笑了:“下次吧?不过,我现在觉得,你这丫头还真的是挺不错的,人长得可爱,性格又好,又善良,唱歌好听,还做得一手好菜,对了,我倒想问问,你是怎么学会做菜的,现在像你这样年纪的女孩子,会做菜的可没几个了?”
阿桐长长地叹了口气:“不说不知道,说出来吓你一跳,这都是生活所逼啊!”我以为她在开玩笑,我笑道:“看你每天开开心心的样子,不像是个有一肚子苦水的孩子嘛,,说来听听?”
“真想听?”
“真想听!”
“那,好吧,也就是你了,一般人我是不会告诉他的,来,先陪我干一杯吧!”
我们干了一杯。
阿桐说:“其实,我真的是一个苦命的孩子,我三岁的时候,我爸就和我妈离了婚,带着另外一个女人跑了,妈妈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没什么文化,也没有工作,她就靠四处打零工养活我,她做过保姆、帮人洗过衣服、服侍过病人、在饭店洗过碗、在旅馆打扫过卫生、摆过地摊,所以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好像比别的孩子懂事得多,大多数时间,妈妈总是忙得团团转,我在一边,绝不会去烦她,我不哭,也不闹,更不会去跟她要这要那,我总是乖乖地呆在一边,静静地看着妈妈做事,稍大以后,我就学着帮妈妈做事,帮她拿衣服啊,帮她摘菜啊,有时她累得腰酸背疼了我就用小拳头给她捶背,妈妈常常搂着我哭,说我是她的‘心肝、宝贝’,后来,在亲友们的撮合下,妈妈又结了一次婚,可是那个男人很坏,很混帐,我那时已经有**岁了,可那个男人竟然打起了我的主意,有一次,妈妈不在家,他竟然对我动手动脚,吓得我大哭,后来妈妈知道了这些,就毅然决然地与他离了婚,并且发誓再也不会找男人了,于是,妈妈就带着我回到了这里,我们和外公外婆住在一起,妈妈每天拼命地工作,挣钱,我就拼命地念书,我那时,就已经觉得自己是个懂事的大孩子了,我知道我们家里穷,妈妈又离了婚,我又没有爸爸,被人看不起,所以我就拼命地念书,我的成绩每次考试在班里不是第一名就是第二名,只要每次老师要考试了,别的同学都作晕倒状,我的心里却暗暗高兴,因为我又可以被老师表扬被同学羡慕了啊!人都是要面子的嘛,孩子也是如此,别的方面我没法和人家比,我只有和人家比念书比学习,就这么着,小学、初中,我在班上的成绩都是名列前茅的,而学会做事,也是在那个时候,妈妈每天打两份工,忙得像陀螺似的团团转,外公和外婆又先后生了病,妈妈实在是忙不过来,我渐渐地长大了,也就理所当然地承担起了一部分家务,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什么的,就这么一件一件地都学会了,其实,我也不是什么心灵手巧的人,刚开始学做事那会儿,也是笨手笨脚的,尤其是烧饭做菜,由我烧饭那段时间,我们家是很吃了一阵子半生不熟的夹生饭的,而做菜,也是一会儿咸一会儿淡,一会儿少油一会儿少盐,并且还付出了不少血的代价---”
“唔?”我心里一惊。
阿桐笑笑:“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手上三天两头被刀啊剪子啊什么的弄个小口子,胳膊上被热油溅出来不时地烫起一两个水泡,还都留了点印迹让我作为纪念哩!”她捋起袖子,那浑圆洁白的小臂上,果然有好几个小小的疤痕。
我说:“看来还真是吃了不少苦头。”
“是啊,不过后来,渐渐地熟练了,就好多了,煮的饭也越来越香,炒的菜也越来越好吃,家里家外的人都夸我哩!”
“熟能生巧嘛!”
“还不是给逼出来的,说实在话,家务事其实都是小事,琐琐碎碎的,做起来也没什么难的,之所以说不会做,那是因为懒,或者说是可以懒,我就不成啊,从小就苦命,妈妈又忙,外公外婆倒是挺疼我,可他们又去世的早,外公前几年就患癌症去世了,外婆是去年春天走的,所以说,我想偷懒也不行,想不独立都不行啊!”“过去有句话,叫做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看来是不假的。”
“是啊,这话我妈也常说,唉,还不都是没办法,谁不想当个被宠坏的孩子?能偷懒谁不想偷懒?可是得有人宠、得偷得了懒才行啊!我这个穷人的孩子就这么一天天一点点地成长起来、成熟起来,见过我的人,都跟你差不多,看我外表上整天嘻嘻哈哈地像个幼稚的小女孩,其实,我的心理年龄恐怕早就超过三十岁了。”
“不会吧?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一个人的成熟并不是因为年龄的增长,而是因为在经历了许多事之后的思考和感悟。”
我点头:“深刻。”
阿桐笑笑:“上高中的时候,我其实完全可以考上一所我中意的高中,但是当时外公已经去世了,外婆又患病在床,妈妈年龄也大了,身体不好,还在四处打工,家里经济状况不用说,肯定是捉襟见肘,我不能丢下妈妈和外婆不管,所以,忍痛割爱,选择了一所中专学校,只想着尽快毕业出来参加工作赚钱减轻妈妈的负担啊,然后,一边上学一边打工,既挣点自己的学费,也贴补点家用,可是打工也不是好打的,有的老板活干完了他会猛挑毛病然后借口不给工钱,有的老板或男同事会想方设法骚扰,还有的职业介绍所干脆就是骗子,唉,难哪---”
“世道险恶,深有同感。”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