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天如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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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我居住了十几年的城市,我经常迷路。而多年之后,我忽然发现,原来每一次把自己走丢了,都是一段美丽的往事。往事是生命的记录,只要不把往事丢了,我想,人生的路就不会被迷失。

    (一)

    快十年了吧,那时候我还刚刚读高中。那家中学离我家不算太近,除了大路以外,有许多条弯曲的小路,盘跚延伸。我很少走那些我还不熟悉的路。

    那时候我非常迷恋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我喜欢她笔下的乔,那个有褐色头发的高个女孩子,那个会写作和开玩笑的调皮女孩子。我还喜欢梅格、贝西和艾米。我把她们当成我的朋友。

    我很想买一本,但是那时候图书市场远不能和如今同日而语,爱读书的孩子们恰恰很难在第一时间买到他们想要的书。所以,一本心爱的小书,就变得更加弥足珍贵。

    我在某个炎热的中午看到了一本绿色封面的小妇人摆在了书架上。现在,多年之后,我已经很难用语言来形容当时的我有多么的惊讶与欢喜。我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捧回来,抱在手里,贴在胸前,象个傻孩子一样微笑不停。那天我口袋里仅有二十六块五毛钱,刚刚好够买这本书。为了这本书,我一个下午没吃零食,并需要走路回家。

    谁能体会到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手里捧着心爱的小书从林阴路上慢慢往家里走的心情呢?我小小的心仿佛盛不下那么多的满足与欢喜——多年之后,我依旧从书籍中获得乐趣,但是象那时一样的充盈于心的满足与欢喜,却很少再次品味,于是我明白,某些快乐,终其一生,只此一次。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发现我走在一条陌生的街道,左右两边是陌生的楼群,我没见过的人们在小区里慢慢走着,我不认识的商店一家接着一家。我这是在哪?!那时候没有行动电话,我甚至不能往家里打个电话。

    凭直觉我开始慢慢的往家走,但是我的直觉经常改变,一会儿走过去,一会儿有折回来。我从来没有记路的本事,更没有在陌生的、错综复杂、鳞次栉比的楼群中找到出口的天赋。我看到有个小贩在路边买着什么,绕了很久之后,我从某幢公寓绕出来的时候,看到了那个小贩,他还在安静并悠闲的买着什么

    那是个漫长的午后,太阳懒洋洋并温暖的照耀着这片土地。我怀里抱着我心爱的书,在一群陌生的楼中穿行而过,寻找家的方向。

    不知道我自己走了多久,也不知道在同一个地方兜了多少圈子,我终于决定问问路人。有位有这温暖微笑的老奶奶帮了我的忙,她顺着小区的某幢公寓向外指出去,并告诉我,顺着那条小路一直走,就能找到我回家的路。我确定那是一条我刚才走过的路,只不过我善变的直觉在我走到目的地之前让我的脚步改变了方向而已。

    当然,我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已经有点晚了。太阳发射出温柔而稍微有点暗淡的光芒,我的脚步依旧慢慢的,懒散的,走回家去。

    我告诉在家里等我的奶奶,我今天迷路了,是一位老奶奶帮了我的忙,让我找到回家的路。我心里很塌实的知道,奶奶是会一直在家里等我的。奶奶笑话我这么大了还这么笨,从学校回来还会走迷路。

    事实上,现在我再来回忆,我已经不知道当时为什么能走错路,不知道当时心里都在想些什么。但是,我仍旧能回忆起那天午后阳光的温暖,仍旧能回忆起那天奶奶慈祥而和蔼的微笑。我安心的知道,她会在家里等着我,一直等着我。

    现在,那本小妇人仍旧在我的书架上静静的摆着,十来年中我多次重读这本书,并从中学到了善良和爱的力量。而当时还是个孩子的我,在迷路的时候曾经有的安静与从容,我不知道我现在是否还能拥有

    因为,那个时候,我有奶奶在家里等我,我的心里充满温暖与亲情。

    (二)

    那年我还在读大学,我最好的朋友南南已经去了zh实习。

    她走了,在这个城市里地我除了感觉孤单寂寞之外,还感到陌生和不适。从前我们总是一起去逛商店,一起去江边看夕阳,一起在夜里灯光闪烁行人稀少的街道上慢慢走回来,她熟悉这里每一条街道,每一处转角,每一家小店的名字和特点,对于方向敢相当差的我来讲,她是位多么可爱的友人啊!

    以至于,在南南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中,我都没有逛商店。我不是怕迷路,而是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心情。我习惯了在熟悉或不熟悉的街道上心里很放松,什么都不用想我习惯了有人带着我走,无论走多远,都能把我带回来

    其实,南南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大部分的事情,无论是我的还是她的还是我们的,都是她在料理。之前我们俩曾经一起帮过一位编辑的小忙,稿件啊版面啊资料啊什么的,全都是她负责,我只需要写我该写的,组稿,然后交给她,我甚至连稿费都不用去取。而她忽然去实习了,需要我自己来应付事情,把承诺人家的工作作完。

    终于到了某天,我不得不亲自去编辑部。我走在这个我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中一条稀松平常的大街上,边走边想着南南告诉我的门牌号码。当我走了半个小时还没找到的时候,当我给编辑部打电话依然未果的时候,我不得不给南南打个电话。

    那也是个下午,阳光照得人们有点热,空气里有点干燥的芬芳,秋天旷达而高远的天空蔚蓝无比。我站在街头环顾四周,一切都如此安静平和:有辆车从路上转个弯,匆匆驶过;高架上不时的有车上上下下;一位老伯正在桥边安静的走路;街对面有一家花店,店门口也摆着花;不远地方有个抽象建筑,有柔和的颜色仿佛一祯正在剪切的镜头画面,忽然的定格,会让人们在瞬间发现许多生活中平凡的美丽与琐碎的温暖。

    我就是站在这样的街头给远在zh的南南打电话的。电波跨越大半个中国,让我听到她依旧熟悉的声音。她开始哈哈大笑,然后嗔怪我的愚笨,最后才告诉我该向哪走。我拿着电话一直走到可以看到编辑部大楼的地方才挂线。我记得她说:你可真行,打个这么远的电话问我近在咫尺的路怎么走。

    可是就在那个瞬间,在那温暖的阳光和高远的天空下的我,却感觉到一种温柔的抚慰

    当我办完事走出来的时候,我在想,隔了那么远,但是她的关怀与温暖也依旧近在咫尺。就好像从前的许多次一样,依旧是她带着我,穿越大街小巷,走在我们华丽如歌的青春岁月之中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才领悟到,某些人,某些情谊,是什么都阻隔不住的,有时间与空间无能为力的美丽。

    现在,南南与我已经年未见,我们之间依旧是大半个中国的距离,但那手拉着手一路走过的情谊,依然未变

    (三)

    那时候我刚刚工作,初为人师。

    那时候我爱在校车上读些浪漫美丽的小说,在早晨上班或黄昏下班的时候,边读书边幻想,读累了的时候就抬头看看窗外的朝霞或者夕阳,如果下雨,我一定也会看到彩虹。

    好像情感教育中那位粉红色群衫的女主人一样,在校车上读书的时候也仿佛光阴变成粉红色,温暖而明丽。

    就是在那样一个春天的黄昏,我在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坐在车上,摇摇摆摆,不时时间过了多久,也不知道身在何处。毫无疑问,福斯特的每一句话都浪漫无比,让我物我两忘,浑然不觉。

    主人公们都在郊外,当然美丽的露西和骑士少年乔治艾默森也在郊外“她第一次感到春天的感染力她正为能从枯燥沉闷中解脱出来而高兴,每一小步,每一条嫩枝,对她说来都不是没有意义的美景终于出现了:她可以清楚地看出河水、金色的原野、其他山峦就在这时,她脚下的地面塌下去,她不由叫了一声,从林子里摔出来。她给笼罩在阳光与美景之中。她掉在一片没有遮拦的小台地上,整片台地从这一头到那一头都铺满了紫罗兰”

    好象停车了,好像司机大哥在和我说话,告诉我我家到了,好象我下了车并开始往前走,浑然不觉,我依旧在读,沉浸在那片美丽紫罗兰中。

    “她没有回答。可以看到她脚下的斜坡十分陡峭,大片紫罗兰像小河、小溪与瀑布般往下冲,用一片蓝色浇灌着山坡再也不可能有这么茂盛的紫罗兰了美就是从这个主要源头涌出来灌溉大地的乔治听见她到来便转过身来,他一时打量着她,好像她是突然从天上掉下来似的。他看出她容光焕发,花朵像一阵阵蓝色的波浪冲击着她的衣裙。他们头上的树丛闭合着。他快步走向前去吻了她就响起一个声音,‘露西!露西!露西!’巴特利小姐打破了林间万物的寂静,她的棕色身影站立在景色的前边。”

    我一口气读完了那一章——那洋溢着春天郊外无比美丽紫罗兰芬芳的一章——才抬起头来。往着远处,我想我的眼睛也一定闪闪发光,我的心灵似乎也感觉到那个春天的明媚与动人,那片紫罗兰的迷人与浪漫,我仿佛能看到温柔美丽的露西与她的骑士少年乔治艾默森,他们之间还没建立起爱情,但青春和善良的情感、正直与崇高的品格,带着春天的气息已经慢慢让两个人陶醉。

    然后,突然的,我仿佛也跌了一交。我环顾四周,我开始看清我的身边。如同一泻而下的紫罗兰瀑布一样,我看到我眼前是一片丁香花的海洋。从这头到那头,我被开放着的丁香花围住,不知道前后左右,都是丁香花和绿色的草地,春丁香花的芬芳,青草和泥土的芬芳,还有春天特有的芬芳

    多年之后我还记得当时的情形,我不得不承认,那种春天的美美得让人目眩头晕。

    我在某个瞬间甚至怀疑,是不是时光飞驰,我回到了福斯特的时代,也许我还能看到一间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有大海有浪花,有青春时代最美丽的一切。

    我沿着丁香花丛走了好久好久

    一直到天色暗淡的时候,我才想到我是在下班的路上,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下来的校车,好容易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开发区就是这样,容易让如我一般不会专心走路的孩子迷路。当我看到我家附近的高尔夫球场的时候才终于搞清方向,那也是一片绿地,但终究没有刚才那么迷人那么美。

    前几天我和一位朋友约会的地点就在那附近。我站在哪儿等我的朋友,忽然想起多年前的情景。我还记得书中的字句,当然还记得我那时的感动。可是,我无法讲出来。我的朋友来了,我却无法告诉她,这里美是如何的令人目眩神迷浑然忘我。

    (四)

    今天上午我没去上班,我一位好朋友打电话约我去她家里谈天,我就去了。

    我和她,因为投契,所以感情很深。我家和她家离得不算远,傍晚的散步,她经常来我家,我也经常去她家,彼此相当熟悉。

    一路走过去,一座商店又一座商店,一家医院,一家食品店,两家花店,似乎还有一家眼睛店,一间写字楼,一间宾馆,还有什么?该到了吧。可是似乎还没到,我继续往前走,数着路程,慢慢变得有点陌生——这个城市随时都在修修补补,就像个时髦的女郎,总要拿出小镜子在脸上描画几笔,仿佛就会顿时光彩照人一样——又多了几架高大的广告牌,似乎路也重新修过了?我有这么久没来了吗?!

    今天上午,天气真热,阳光肆无忌惮。我在慢慢走过去的时候,忽然想起几年前,我们初初相见第一面的情形。她坐在教室里读报纸,我刚刚走进去,她没有抬头,我亦没有招呼。不知道怎么,就那么认识了。然后也不知道怎么,就熟悉了。同样是不知道怎么,就把心交给了彼此。

    而我们俩的交往,也似乎就像那肆无忌惮的阳光一样,在彼此的心灵上都留下了温热的,无法拂去的记忆。这个世界上能让别人感到温暖的人并不多,而她就是我生命中有温暖感动的友人。

    这条路真熟悉,走了不知道多少次,而在一次又一次的行走中,记录了不知道多少温柔的情谊。我寻着从前的脚步走。

    我慢慢的陷入回忆。我第一次走这条路的情形,那是个春天,天气微微有点温暖,我拿了一束花——粉红色的康乃馨——去拜访她。有一次在冬天,她做了饭请我去吃,很好吃的菜,吃完了开始谈天,谈得高兴了就恶作剧,玩到天完全黑了。春夏秋冬,季节更迭,日子就慢慢走过来,交情就渐渐深起来。我不知道去过多少次她的家,她不知道来过多少次我的家,我们在一起在家里不知道度过多少美丽的光阴。或者只是谈话,聊过课程,聊过学问,聊过流行的时装,聊过爱情,在她家里的沙发上和我家里的沙发上,我们不知道说过多少或者重要或者温暖的事情。已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遇到开心或者不开心,欢乐或者痛苦,第一个播打的号码,总是她家里的电话。

    我慢慢的回忆起每一次我路过这条路的情形,有时候是愉快的,有时候是悲伤的,有时候是疲倦的,但是从这条路走回来的时候,总是温暖的。

    而这条路,似乎也因着我们这两个投契的女子,而变得多情起来,仿佛这路上的每一处建筑,每一棵树,甚至每一架广告牌,都见证了一种洋溢在生命中不会落幕的柔情。

    我终于还是感觉奇怪了,这里有这样多的新建筑,仿佛一夜之间一座新城市就变出来了。我只是出门一个短短的假期,这条路上就变了这么大。我找不到那条熟悉的小街,不知道怎么转进她的小区。我在这条记录如此多温暖往事和见证了如此真挚感情的街道上,暂时性找不到方向了。我打了电话,在她温暖的嗔怪中,终于找到了那条熟悉的小街,它被新来的广告牌挡在了身后,依旧安静而平和,我看见她的公寓,走进去,仿佛走进我生命中一座友情的花园

    我回来的时候,一如从前无数次那样,依旧带着温暖的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