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不速之客

巴哈姆特之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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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坐下来刚要吃饭,忽然,外面传来一声汽车喇叭的长鸣声:“滴滴……”

    李阿姨一下跳了起来,兴奋地说:“哎呀,一定是春晓回来了,我通知她今天晚上回来吃饭的。”

    李阿姨兴高采烈去开门,房门打开,果然进来三个人,两男一女。那个女孩子正是春晓。

    唐小天是在第一人民医院认识春晓的,当时的春晓正在为瑶瑶做手术。

    因为她肚肚一不小心被人搞大,妊娠反应很厉害,出现了晕血,结果造成了医疗事故,让瑶瑶的伤口出现了大出血。

    如果不是唐小天不顾护士的阻拦,奋力冲进急救室帮助,收拾残局,瑶瑶很可能会因为失血过多死在手术台上。

    再一次见到春晓,唐小天的心里非常的生气。

    这败家娘们,二货女人,简直是胸大没脑。她旁边的两个男人是谁?一个胖子,一个瘦子。

    不会是春晓的相好吧?难道这女人喜欢玩双……飞?仙人板板的,究竟哪个才是春晓肚肚里孩子的亲爹?

    这让唐小天百撕不得其姐。

    春晓这次不是一个人来,身边有两个人。

    其中一个是个大胖子,肥头大耳,脑袋上剃着光头,四肢健壮,头脑简单。五官都长到了一块,跟包子差不多。

    这小子不是一般的丑,丑得很特别,乍一看,跟猪八戒他二姨夫似得。

    唐小天甚至怀疑,他是高老庄来的,是二师兄跟高小姐的结合产物。

    另一个很瘦,瘦小骨干,特别的猥琐,贼眉鼠眼,浑身没有四两肉,风大点就能吹走。皮肤也有点黑,像个大猩猩。

    给唐小天的第一个感觉,这小子是花果山来的,大师兄的后裔。

    他们两个一边一个,进门冲李阿姨跟李老师打招呼:“叔叔您好,阿姨您好……。”并且递过了带来的礼品。

    “哎呀,原来是猪头跟猴子啊,过来坐,过来坐。”李老师赶紧站起来让座。

    春晓进门也吃了一惊,因为她看到了唐小天:“唐小天,怎么是你?你怎么到我家来了?”

    芳芳赶紧站起来说:“小天是我请来的,这顿饭就是感谢他治好了我的病,姐,你怎么回来了?”

    春晓切了一声:“这是我的家,我为什么不能回来?爸妈又不是你一个人的。”

    春晓的口气里充满了*味,见面就跟妹妹掐。

    李师母赶紧打圆场:“哎呀,大家愣着干嘛?赶紧坐啊,一起吃饭,小天,这两位你还不认识吧?我帮你介绍一下。这位稍胖一点的叫猪头,那个瘦一点的叫猴子,是春晓高中时候的同学。

    猪头是春晓的男朋友,他们两个快要结婚了。”

    “你说啥?”唐小天大吃一惊,这胖子竟然是春晓的男朋友?

    不用问,春晓肚肚里的孩子一定是这位仁兄的杰作。

    我的个天,春晓眼光真好,怎么嫁给了猪八戒他二姨夫?真是一朵鲜花啊,插在了那啥上。

    唐小天对春晓没好感,对猪头也没有好感,这两个鸟人一看就不是好东西。

    芳芳中毒,“蚀骨散”重现江湖,他一直觉得跟春晓有关。

    春晓只不过是个普通的西医,搞不来这种药,“蚀骨散”的配置相当复杂。只有高手才可以研制,难道是这胖子搞出来的?

    奶奶个孙,看老子怎么收拾你!

    李阿姨接着介绍:“这位是唐小天,芳芳的救命恩人,疙瘩山最有名的小中医,神医唐明的徒弟,以后你们就是朋友了。”

    “啊?你就是帮着芳芳治病的小神医?谢谢你救活了我的小姨子。”胖子首先扑过来跟唐小天握手。

    瘦子也扑了过来,跟唐小天的手握在了一起。

    唐小天是懒得搭理这两个鸟人的。

    但如果想在丽城站稳脚跟,打出自己的一片天下,就一定要结交四方朋友,巩固自己的人脉关系。

    所谓多个朋友多条路,少个仇人少堵墙,没必要显得牛笔哄哄的。

    “你们好,我叫唐小天,希望咱们可以成为朋友。”唐小天不得已,只好跟他们的手握在了一起。

    这是唐小天第一次见到猴子跟猪头,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两个小子以后会成为他的左膀右臂,帮着他步步高升平步青云,成为了医王之王。

    在他人生成功的道路上,这两个人立下了悍马的功劳。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因为气愤,唐小天的手上不由加了三分力,使用了鹰爪功,差点把他的手腕子掰断。

    他想给胖子一个下马威,心说,孙子!春晓那么漂亮,你竟然糟蹋了她,肚肚里的孩子是不是你的啊?

    瞧你那煞笔样儿?竟然可以让姑娘怀孕,好本事啊!

    因为唐小天使用了鹰爪功,胖子疼的浑身冒汗,菊花乱颤。差点哭爹叫娘。

    唐小天但心将事情搞大,于是赶紧松开了手,胖子吁了口气,一个劲甩手臂,说:“小天兄,你好大的手劲儿……。”

    唐小天微微一笑:“请坐,猪头哥,猴子哥是吧?今天兄弟一定要多敬你们两杯。”

    一看这两个小子气就不打一处来。唐小天觉得唐门的“蚀骨散”一定跟这两个小子有关。

    娘希匹仙人板板的,竟然破坏我唐门的声誉,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关系闹僵了反而不好,不如先把他们灌醉,然后套出是谁制造的“蚀骨散”,是谁给芳芳下的毒,再把这小子暴打一顿出出气。

    这次来李老师的家吃饭是假,搞清楚自己的独门秘方是怎么泄露出去的才是真。

    他必须要挽回唐门的声誉。

    李叔叔看到来了客人,又拿出了一瓶汾酒外加半瓶茅台。大家围坐在一团,气氛很融洽。

    芳芳坐在唐小天的旁边,一个劲的帮他夹菜,非常的亲热。

    女孩子时不时还用胸口蹭他一下,蹭得唐小天浑身直痒痒。芳芳的身体还散发出一股迷人的体香。

    可唐小天的心目前不在芳芳这儿,只是关注着猪头跟猴子。

    他想窥探一下,猪头跟猴子是不是学过医术,是不是跟蚀骨散有关。

    他的鼻子顿时灵敏了十倍,跟狗一样在胖子的身上嗅来嗅去。

    但凡是中医世家出来的人,身上都应该有一股子药材味,这跟他们的工作环境有关。任何的味道也逃不出唐小天狗一样的鼻子。

    可是闻了半天,半点药材的味道也没有,除了一股狐臭。

    胖子坐下以后开始吹牛,拍着唐小天的肩膀说道:“兄弟,你刚刚来到丽城,一定人生地不熟。

    有什么事儿一定要找我,你救活了我的小姨子,那就是救活了我猪头。老子对你的医术佩服得五体投地,好比滔滔江水,又如黄河泛滥。

    我在丽城也算是一号人物,市长跟我是拜把子兄弟,老子的生意做得很大,已经到了欧洲,米国总统跟我握过手,一个礼拜前,老子刚从米国访问回来。

    为了建设国家军事,老子准备买一艘航空母舰,回来放在我们家鱼塘里练兵……”

    卧槽!这胖子太他妈的能吹了,简直海阔天空无所不能,手舞足蹈,唾沫星子横飞。

    一边吹,一边擦了下半尺长的口水,提了下补了六个补丁的裤子。

    旁边的李叔叔跟李阿姨,都被这胖子说得目瞪口呆,心服口服,眼神中露出仰慕。好像春晓有这样的男朋友,全家人都会跟着沾光。

    唐小天心说:我曰你娘!天下竟然还有比我更加不要脸的人?老子真是拜服了。

    从前他觉得自己就够能吹的了,没想到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跟这鸟人比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

    经过观察,唐小天没有在他们的身上闻到什么味道。也就是说,他们的事业跟医学无关。根本造不出“蚀骨散”那样的毒药。

    说白了就是俩傻笔。

    他十分地失望,既然这两个混蛋跟“蚀骨散”无关,那李叔叔家的“蚀骨散”是哪儿来的?

    餐桌上的饮食也没有问题,各种菜搭配到一块,不会产生毒素……难道另有其人?

    唐小天的脑子在苦苦思索,转的跟发动机一样快。

    胖子还在哪儿吹,吹得天崩地裂,搞得唐小天直头疼,恨不得在他的嘴巴里填上一只臭皮鞋。

    全家人都不吃了,就看他一个人在哪儿吹,春晓,芳芳,两个女孩子也托着下巴,看的津津有味。

    芳芳非常可爱,捂着嘴巴被猪头逗得咯咯直笑,笑起来胸口一颤一颤的,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晃得唐小天的脑袋也跟小鸡啄米那样,上下乱点。

    没办法,现在的小女孩就是喜欢吹牛的男人,也喜欢*的男人,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这不是挑逗老子的极限吗?唐小天觉得男人的自尊大受伤害,非揍他一顿不可。

    大家一边说一边喝,眨眼的时间五瓶酒见底了。机会终于来了,胖子说要去厕所撒尿,问唐小天去不去。

    唐小天心说机会来了,赶紧道:“舍命陪君子,陪你一块去。”

    猪头说:“厕所就一个马桶,咱哥俩谁先尿啊?”

    唐小天说:“没事,大不了咱哥俩轮蹲。”

    两个人勾肩搭背走进了厕所,关上了厕所的门,胖子还吹呢:“兄弟,其实我的酒量很大,一瓶酒漱漱口,两瓶酒照样走,三瓶酒……墙走我也走。喝多了我谁都不服,我他么就扶墙……”

    胖子扶着墙,很明显是喝多了,感到天旋地转,好像要摔倒的样子。

    唐小天比较清醒,因为没喝多少,他进来就是要教训一下胖子,让你狗曰的吹!

    芳芳光顾看你了,根本就不看我一眼。你勾搭了我的美人。

    不揍你个春光灿烂,桃花满天飞,找不到南和北,老子就不姓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