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责任感

剑之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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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倩尧跟了进来。在儿子一进门,她就看见他的右脚运动鞋大张着鳄鱼嘴,又见儿子垂头丧气地走进了屋子,心想儿子在学校又惹事了,八成还挨老师批了,要不然鞋子坏了就坏了,他不会挂拉着脸。

    倩尧实在太乐观了,她高估了老师育人子弟的责任感,老师们早就懒得批评他了。这也不能怪老师们,要怪也只能怪倩尧无意中所说的上梁不正下梁弯,朝正自己对学习就从来不上心,对学习好的人反而有一种轻蔑,说他们读书都读坏了脑子。

    从朝正的角度看,他完全有资格这么说。差不多年纪的人中,马桂读书最好,读得疯疯癫癫,接下来第二好的是高中生富长,在村里做会计。自己长期在排行榜最后几位晃荡,现在是副镇长。拼死拼活一直霸占最后一名的马尚现在是独立旅旅长。

    当年在学校,朝正和马尚那是最让老师头痛的,常常惹得老师大骂一世英明全毁在他们手里。多少年过去了,他和马尚仍然最让老师头痛。老师当年费尽心思培养出来的废物,如今倒是最为人模狗样,偏偏老师还有点书生的臭脾气,不好意思大言不惭地说他们是自己的得意门生。有这样对上学百般看不上眼的父亲,就难怪有拿上学当应酬的儿子了。

    初一上学期小剑期末考试,英语考卷先发下,朝正见了,难得地关心起儿子的学习,他问“英语考了多少?20?30?”小剑心里一哆嗦,自己考地太多了,他很难为情地回答“75。”从那后,小剑的英语成绩就向父亲期待的目标努力了。英语如此,别的学科也奋起直追,初一结束家庭报告书上祖国山河一片红。

    小剑见妈妈进来,抬头看了一眼低头继续缝补血盆大口的运动鞋。运动鞋结实,大头缝衣针都快压弯了才扎进去一点点。

    “你的鞋怎么了?要缝的话也不脱下来缝,不怕扎着脚?”倩尧又气又怜。

    小剑仿佛意料到自己过于做作,忙放下针线脱下鞋,心道差点被识破。

    “鞋怎么了?”倩尧见儿子不说话,口气不禁软了下来。

    “没在意磕碰了下,就,就踢破了。”小剑尽量把惋惜之情安插到话语里,轻声细气地说着话,同时仍不停手地做着缝补的动作。

    往常的衣物服饰破了,小剑要么穿在身上无所谓,直到父母提醒,要么随手一丢毫不吝惜。今儿个不顾自己手笨脚笨地缝补起刚买的运动鞋,倒让倩尧心生感慨:儿子长大了,知道美丑,也知道心疼了,这么贵的鞋不是说丢就丢的。倩尧内心一阵温暖,母爱泛滥:“儿子,别补了,妈再给你买一双。”

    “补补能穿的,好贵的。妈妈,你赚钱也不容易。”小剑一句体贴的话,让倩尧差点泪洒当场,她母性的伟大尽显“不就一双鞋嘛,妈花得起这个钱,给,明天再去买一双。”倩尧说着掏出一百元的大钞递给儿子。

    “谢谢妈妈。”小剑扔掉破鞋,踮着一只脚就蹦了过来,那兴奋之情一下扫除了一个孩子乖巧懂事的模样,让倩尧一时反应不过来。

    精神生活准备好了,物质基础也有了,小剑就准备再找个适合谈恋爱的地方一诉衷肠。公主和王子的求婚情景,金碧辉煌,但那是童话里的幼稚,更不要说它不是一百元钱所能承受得了的。书生和美女的佳话,青山绿水,不管是氛围还是花费上都可以接受。

    小剑打定好主意,约凌仙一同爬丑山。自从上次和小剑初吻后,凌仙除了第二天刚见面时面羞耳赧之外,别的时间都若无其事的嘻嘻哈哈。小剑忙于准备浪漫表白的同时,也不忘和凌仙插科打诨几句。

    他偷偷地告诉凌仙,自己小时候和同学一起贩卖过内衣。凌仙抹着嘴笑个不停,然后告诉他,自己小时候在冬天也偷偷地穿过妈妈不要的内衣。妈妈要帮她脱衣洗澡,平时温顺听话爱洗澡的她,死活不愿脱衣服,直到被妈妈强扒下衣服后,她妈妈才发现她戴着自己的衣服,妈妈还专门喊爸爸过来看。

    凌仙说到这时,小剑望了眼她穿着背心。凌仙感觉到了这一点,她轻轻打了一下小剑的手,轻骂了声“小流氓”然后又笑了。

    周末放学前,小剑把爬丑山的想法对凌仙说了。小剑本以为凌仙怎么也要考虑一下,不料凌仙想也没想就答应了。这让小剑多少有些怅然。但爱情终归是美好甜蜜的,小剑失落了一会又开心了起来。

    星期六的早上,小剑对妈妈说去县城买鞋,晚了的话就不回来吃午饭,就骑着自行车装着那一百元钱走了。小剑先到自由市场的摊位上,花十五元钱买双看起来洋气时尚的温州造运动鞋,然后就便在边上的集贸市场买上饮料、面包、果蛋皮、烧鸡、鸭脖等自己爱吃的东西,就折回到约定好的邮局门口。

    高凌仙刚到,白色的T恤搭配一条绿色的牛仔裤,再加上头上粉红色的太阳帽,赏心悦目地让小剑想就这么陪着一个人过一辈子也不错。高凌仙问小剑背包里装的什么。小剑回答说一双新鞋,还有些我估摸着你爱吃的零食。凌仙听了一笑,两人就骑车往南面的丑山而去。

    丑山在晶都县城南部十里不到的地方,晶都中心镇的镇名就因丑山而得。丑山山体虽说不大,五十米高度左右,外观景色上却也杂花生树、风暖鸟碎的郁葱秀丽。毫无例外,丑山也有个和别处大同小异的所谓美丽故事,这故事又与本地人文环境结合出了说是特色其实是不伦不类的传说。话说当年太上老君早期坐骑并非青牛,而是晶牛。

    晶牛由于没有去势,也会凡心大动,无奈天宫众神虽多,坐骑也不少,可就没有一个与牛同宗的,不是猴子就是猪,好不容易有个属性相近的马,还是龙变的。于是,在春心不可扼制的萌动下,晶牛就下凡尘寻找自己的另一半了。不知何年何月,晶牛另一半没找到,倒找到了现在风光秀丽的晶都。它一见,就乐不思蜀,干脆坐化成山,天天欣赏起美景。

    为了能够使这次表白成功,小剑也把这个传说纳入到了准备活动中,罕见地问询了次语文老师。丑山前几年被开发过度,原本的蜿蜒漫延早被推土机、挖掘机推挖干净,代之的是拔地而起五十米就有的刀劈斧削式的挺拔。但这些无损少年情窦初开时的欢欣。小剑和高凌仙将车子锁在山脚,三步两下,你拉我拽,十分钟不到就爬到了山顶。

    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晶都,还在对工业城市的望之兴叹,农业城市弃之有余的尴尬境地,县城内店家商铺不少,却全是山村酒郭那种低矮陈古式的,站在五十米高的丑山上就能一览全境。

    小剑运筹帷幄了好几天,当然不会爬到山头抽个风就拉倒。他微转过脸瞄了眼身旁站立的凌仙,就伸手搭在凌仙的腰上。

    凌仙象是和小剑初识不久,身体不易觉察地颤栗一下,仍然顾作悠闲地眺望远方。一回生,二回没有趁势打铁,小剑倒反倒有了点生疏,手搭在凌仙的腰部不知接下来该怎么办。他定了定神,见凌仙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就努力回想庆树的独门经验。着三不着两的想了点后,小剑就揽住凌仙的腰,把她拉向自己的怀里。

    凌仙不能再无动于衷了,非但不无动于衷,反而积极主动。她转过身勾住小剑的脖子,毫不含蓄地吻了上来。

    小剑一次两次的没有长进,凌仙却有过手不忘的能耐。她将两人的距离勾拉地恰当好处,两片粉嫩的娇唇轻轻碰了几下小剑激动的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