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前奏

剑之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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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善其身的日子,光阴似箭,小门小户的生活有滋有味。兼济村人的时候,白驹过隙,每日操劳仿佛事无巨细,其实都是鸡毛蒜皮。李朝正烦躁不堪的情况下,就将村部日常琐事交给孙娟,自己一门心思琢磨怎么给村里还款。这些债务,大到集体,小到个人,错综复杂,愁白了英雄头。既在其位,就谋其政,李朝正感受到了什么叫骑虎难下。

    马桂在北京潇洒地打了两个月工,回来时他很高兴自己能够身无分文。马宗无话可说,路上家里遇家了儿子就如同路人。他的身体象长满村间路边的白杨一样,在冬天穷追不舍的凛冽中,外表看起来挺拔依旧,但表里已是枯烂不堪。每日清晨就拄着拐杖出发,从“大炮台”慢慢点到“下渠岭”,或是从“柿树园”缓缓拖到“铁路北”,在寒冷季节落寞的田地里,他才能感受到心的安宁。

    全村两千人,除了无忧无虑的孩子,或是见怪不惊的老人,最开心的人大概就是张欢。马凤初为团支队书记,好多事情无从下手,只好让与平时与自己较为亲近的张欢帮忙。张欢对马凤痴心不改,马凤对张欢却模棱两可。

    少年时对成熟男子的莫名情愫,随着朝正娶妻生子渐渐消弥。可是青年的情感,她自己都也捉摸不透。一方面在人前她刻意保持与张欢的距离,另一方面人后她又不十分拒绝张欢在行动上的轻薄。脸皮不厚,缘份不够,张欢不管这样,对马凤仍是锲而不舍的追求。

    冬去春往,夏天猝不及防地来了。张欢、马凤漫步在麦田之间。

    夏天的信使不是炎热的气浪,而是那成片的麦田。

    仿佛一夜之间,那随风波动的绿意盎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替代的则是安详宁静的金黄世界。走在田间,你不再有跑跳纵跃的冲动,也不再有俯下身子闭眼一亲芬香的无邪。你只是走着,任脚下的小草按摩着你的双脚,随两边的麦子摩擦着你的裤管。你忘却了身体,融入那金色的地方;你抚贴了心灵,平静在愉悦的海洋。

    那黄色的麦田在金色的阳光下,象盛装的小姑娘,大大方方地呈现在你的面前。她们友好地看着你,露出了一张张笑脸。一阵风吹过,看你回笑的自然,她们反倒害羞地微微弯下了腰。但是害羞掩饰不住童心,欢快更是不会羞赧。听,“沙沙”的声音传入你的双耳,童真毫不迟疑地将你感染。

    金黄的麦子,那天地间最纯真的笑意,无垠却不拒人于千里,在它的身边侧旁满是莹莹的绿色伙伴。看,那小草已成熟的懂得了矜持,不经意的一瞥后礼貌地看向远方;瞧,那柳树愈发显得妖娆,长长的枝条在飘逸地挥舞,满是诱人的楚楚。

    或许是走累了,或许是沉浸在美丽之中,马凤、张欢随意地坐在田垄地沟上,就隐藏在快乐的麦田中。

    麦田是敏感的,在风的长裙掠过她们的头发滑过她们的颈项时,她们会格格笑个不停。麦田也是顽皮的,当风儿不知去向只有阳光远远陪伴着她们时,她们一方面安静地站着,在夏日里保持着小淑女的风范;一方面又偷偷挠着痒痒,相互间不敢出声破坏了宁静,却怎么也忍不住的小心推推挡挡。你看着她们,有了会心的笑容,也有了置之身外的轻松。

    麦子黄了,那是丰收的安然预示,也是生存的充分保证。它藏满了人们的欢笑,盛装了人们的幸福,让女人更加妩媚多姿,让男人更加阳刚有力。

    于是,那天地间望不到边的金黄金黄象多少年来一样,懒惰细腻了马凤的感觉,却撩拨鼓舞起张欢的悸动。

    看着身边的女孩微闭着眼睛,沐浴静谧于麦色清香中,张欢侧着头慢慢前倾伸向她的脸庞。近了,近了,更近了,他的唇轻轻印在她的面颊,女孩的身体不易察觉的一颤,少女晨曦青蕖般的幽香就一股股一束束地赴继而来。

    男孩也闭上了眼。远方的天地,身边的麦田,都静静享受着人生的美丽,偶尔一两声蚂蚱挥翅的声响是它们不忍再看。

    好久,好久,耗子草白色的花朵在微风中沙沙作笑时,马凤整了整衣服,重又坐好。

    “我们聊会天吧。”现在还耳根发热的马凤不敢着急回家。

    “聊什么?”张欢缓过了点神,但还有些神志不清。

    “说说你上次和朝正哥怎么打大鱼的吧?”马凤提议。

    “你不都听过吗?”对于自己当时的英勇表现,张欢早在马凤前吹嘘了不知多少遍,最后连自己都有些烦。

    “那你再讲一遍嘛。”马凤撒起了娇。

    “要不,我给你讲讲晶神的故事?我听孙仕叔讲的。”张欢委实不想再讲和大鱼搏斗时的英勇了。

    “这个我也知道,俺大告诉过我。”马凤很是不屑。

    “那你讲来我听听对不对。”刚才连惊带吓的,张欢已有些累了。他不敢忤逆马凤,就激将起他。

    “你才是不知道吧?来,听姐讲给你听。”马凤不知是计,得意洋洋地卖弄起来。

    “创始之初世上有混沌、晶明二神,二神之间恶斗不止。初始之时,因为混神善恶不分,各种卑鄙无耻手段无用不及,晶神则道德仁义,凡事慈悲为怀,所以混神一直占有上风,因此天地混浊搅拌在一起。后来晶神用自己的部分血肉,培育出盘古,才一斧劈出了天地。这一次混神一败涂地,但并没有心灰意次,多少年后又反扑而来。”

    “如此,两位大神互有攻守,鏖战至今。天地之初时,两位大神还常赤膊上阵,待到后来各自的衣钵传人渐多,就是两大派别之间的争斗了。总体说来,晶神摩下人多势众,杰出子弟不计其数,神不缺三清四御,人不乏唐宗宋祖。做为对手,混神也不可小觑,大的象共工、通天教主、蚩尤,小的象商纣、秦桧、汪精卫。总体说来,大面上晶神负少胜多,世界清明之时好象占了多数,其实混神暗中实惠不少,奴隶封建时代,社会看起来歌舞升平,其实人民多浑浑浑噩噩。”

    “那你知道信晶神的人为什么少了吗?”见马凤娓娓道来,张欢也激起了表现的欲望。

    “信晶神的人少吗?”马凤只是偶尔听及父亲谈及,略懂皮毛罢了,全不似张欢为了她正而八经地学过两年。

    “当然不多了,只有我们产水晶地方的人信,你不知道?”张欢半仰着脸,斜视着阿凤,一副小人的嘴脸。

    “只有我们这信?为什么?”马凤不因自己的不懂而感到丢人,很好奇地询问他。

    “哈哈,听哥给你普及一下常识。”张欢没有一点谦虚的精神。

    多朝皇帝为了帝国能够长治久安,不是集思广义地求问发展之计,而是想方设法的寻找愚民之策。象孔子的诗书礼仪什么的,让统治阶级掐头去尾净剩下糟粕了。汉朝开缰拓土之时,一个汉军步兵可对决五个匈奴骑士,大唐盛世之时,一名唐军还可对仗三名突厥勇士,及至后世,则是一代不一如一代,到了一百年前,十二万装备不输对手的清兵竟然让两万八国联军打得落花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