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外篇:第一章 我本无名

南华山17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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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王二。这名字既简单又没有意义,听上去还有点傻头傻脑,以致我后来在江湖上向人自我介绍时,觉得很没面子。大凡江湖英雄,似乎都有一个响彻云霄、独一无二的名字。比如与我不同时代的西门吹雪,或者与我同时代的上官飞鹰,不见其人,光听名字,便能让人感觉到一股冷酷孤傲和居高临下的气势,所以,前者不愧是天下第一剑客,后者必然成为天下第一枭雄。

    反观我王二,诚然武功精强,身材高大,相貌也不差,而且在江湖上混的日子不算短,却到今天仍然是个孤独的傻小子。这不能不归咎于我的名字。

    名字不响亮,得怪我师父。在师父来到之前,我是没有名字的。

    娘死后,我独自在这片荒原上生活了许多年,住在一个狼洞里,以周围的弱小动物为食。为了生存,我无师自通地练就了一身捕杀本领,无论是狡猾的狐狸,还是迅捷的兔子,基本都逃不过我的追踪和杀戮。我的眼睛能看清百步之外树叶间的知了,鼻子能闻到地下三尺处老鼠和蛇的气味。

    最初几年里,我凭着天赋和本能,在这片荒原上活得相当滋润,从来没有感到过生存的压力。

    那段岁月,我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喜爱幻想。

    我总是把这片荒原当成一个独立王国,自作主张,或者说自导自演,在其中扮演着各种角色。从上天诸神到地下众魔,从庙堂高官到民间强盗,各种名号、各种身份,我都演练过许多遍。基本上,我要当皇帝也没人能提出反对,但“皇帝”这个称号我并不怎么喜欢,原因是:没有三宫六院,没有各部群臣。有名无实,干着实在没啥意思。

    在为自己设定的诸多身份中,我最喜欢做大侠。似乎没什么特别原因,我从小就觉得这个称号充满浪漫和激情。后来随着这个地方弱小动物越来越少,生活日趋艰难,我的想象力逐渐枯竭,便不再游移别的称号,干脆把自己封为江湖大侠了。

    不过,就像皇帝身份一样,我这个大侠同样做得名不符实,而且还带点悲剧色彩。

    在江湖流传的诸多故事里,大侠的周围,通常都环绕着着一群环肥燕瘦的美女,在大侠行侠仗义的同时,她们一逮着机会,便忙着互相吃醋、争吵、撒泼,乃至上吊,把大侠的日常生活搅和得既丰富热闹,又不胜其烦。此外,在另一个遥远而神秘的地方,必然还有另一个不怎么出场的女角色,她漂亮,富有,多愁善感,几乎集中了女性所有的优点,但活着只有一个目的:终日为大侠望穿秋水,衣带渐宽,最后郁郁而终。

    这位既可怜又有点缺心眼的异性同胞,通常就称之为大侠的红颜知已。

    很不幸,到现在为止,我是个孤家寡人。此处荒山野岭,别说美女如云了,连头像样的母猪都没出现过。野猪我以前倒是见过不少,但从来分不清公母,在我眼中,它们都是一样的满身污泥,一样的形貌凶恶。

    另外,作为大侠,行侠仗义的事我基本没机会干,肚子饿的时候,欺负那些弱小动物倒是从来不曾手软过。这一点说起来让我脸红,但没办法,大侠毕竟也是人,先得填饱肚子才能行走江湖。

    我与大侠最大的共同点,也许只有两个字:寂寞。据说自古以来功成名就的大侠,虽然这辈子被美女环绕,下辈子让世人惦记,但他自己的内心,其实一直都充斥着寂寞情绪。而我有十足的信心告诉你: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我都比大侠更寂寞。

    抛开虚荣心以及对美女的隐秘向往不谈,我把自己封为大侠,还有一个很无奈的原因。自从娘死后,这里成了我一个人的江湖,我总不能把自己设定为一个江湖败类,那样太对不起自己了;跑龙套或当炮灰戏分太少,累死累活还默默无闻,我当然更不愿意干,所以,我只能做大侠。

    况且,江湖上如果没有大侠,那该是一件多么无趣的事。

    当然了,要说这片荒原上是我一个人的江湖,其实并不十分确切。因为这里除了那些被我蹂躏的弱小动物,还有狼群出没。它们经常成群结队,浩浩荡荡走过我的领地。它们是这片江湖上一个横行霸道的帮派,有极强的组织性,又有极端的复仇性。

    我从来不与群狼发生正面冲突,这并不能理解为大侠胆小怕事。如果单打独斗,我有信心能在这群乌合之众中名列第一,但这些畜牲是一帮并不讲江湖规矩的家伙,我要是强行出头,肯定会被它们群起而攻之,直到将我撕成许多块。

    当然,大侠并非完全浪得虚名,群狼明显也对我有所顾忌。它们从不主动攻击我,就算深更半夜我在睡梦中,它们集体走过我的洞外,顶多留下一地稀稀落落、又干又硬的粪便,以表明这个帮会的势力大到足以趾高气扬。

    我对这种示威从不加理会,因为大侠总得有大侠的度量。

    这些都是师父到来之前的事。你得知道,那时我已经是个大侠了。

    师父来到荒原的这一天,正是我与群狼撕毁不成文的和平协议、拉开战幕的日子。

    多少年来,江湖上武功最高的大侠和势力最大的帮会,各自在这片荒原上讨生活,互相顾忌,互不干涉。倒霉的只能是那些弱小动物。许多年过去,在我住所周围十里之内,再也见不到活着的生物,它们要么被吃掉,要么闻风而逃了。这让我原本优裕的生活逐渐陷入困顿,最终,摆在我面前的路只有两条:一是迁徙到另外一个地方去生活;二是根据弱肉强食的规则,打破与群狼之间的平衡。

    这一天,我很早就远离住处去猎食,可惜运气不好,从早晨到中午,什么裹腹的东西都没找到。太阳又分外热烈,晒得我头晕眼花。后来我就看到远远地走来一匹狼,本来我应该像往常一样绕道而走,但我擦了擦了眼睛,看到它居然跛着脚。这个发现让我对狼群多年的积怨,随着饥饿之感一并涌上心头。

    我伏在路边一个土堆之后,看着它一瘸一拐地走过,然后仔细观察其身前身后,确定它没有别的帮手,便远远地跟了上去。它武功固然没我高,警惕性却不会太差,甚至比我更强一些,所以它很快就发现了我,努力摇摇晃晃地奔跑起来。我在饥饿和愤怒的驱使下,撒腿狂追。

    这一跑一追,看似不起眼,却成了打破江湖平静的标志。

    不知追了多久,我已汗如雨下。直到转过一个山坡,我才蓦然惊觉:这是一个圈套。

    因为那里有五只一模一样的灰狼正在等着我。

    它们以同一个姿势坐在地上,彼此之间的距离相同,而我追逐的那只大灰狼,刚好坐在正中间,看样子是它们的领袖。五只恶狼瞪着我,目光冷静而又充满嘲讽意味。

    这是我自出道以来第一次与群狼正面交锋。我没想到的是,这场交锋刚开场,几乎没有僵持的过程,便陷入它们的包围圈。

    我正好站在五只狼围成的半圆形中心,与每只狼的距离大约二十步。我刚停下脚步,立即意识到,这是一个最危险的位置,如果五只狼同时发动攻击,我将无法破解。于是我向左狂奔几步,一是为了先发制人,二是为了离开中心点,以使得它们的攻击,会因距离长短而产生时间间隔。

    我奔出五步不到,狼群的攻击便开始了。它们不会给我太多喘息的机会。

    离我最近的第一只狼最先扑到。我左手迅速出拳,击在它前爪之间的肋骨上;右手掌心虚空,迎向第二只飞扑而来的狼,试图抓住它的脖颈,一击致其命。

    但是,我右手抓捏动作尚未完成,另有一股更迅急的风掠过我右脸,直刮向耳后。之前被我一直追逐的大灰狼,这时已经凌空而起。它速度更快,后发先至,几乎与第二只出动的狼同时到达。很明显,它并没有受伤。

    我一只右手无法同时抵挡两只狼。况且,我眼角的余光还瞟到,第四只和第五只狼也已飞奔在途中,转瞬即达。

    我心里一阵冰凉。本来我是猎人,转瞬间便要成为四分五裂的猎物。

    在我将要体验肌肤撕裂的疼痛时,右边突然出现一道闪光。闪光消失之后,我看到第三只狼——也就是引诱我的那只大灰狼,刚张嘴咬住我的衣袖,立即又从半空中掉了下去。力道消失得急促而奇异。

    我来不及深入思考,凭着本能抓住了这瞬间的机会。在衣袖被撕裂的同时,我右手三指毫不犹豫地将第二只狼的喉咙抓碎了。

    然后,我才回过神,看到第三只狼已从颈部断成两截,下半截在地上,上半截依然挂在我的衣袖上,摇摇晃晃,鲜血淋漓。

    我转过头去,恍惚间看到了一个灰色人影,手中提着一把长剑。我的目光就落在那把剑上,严格来说那不是一把剑,而是一块狭长的铁片,一端用破布包裹,权当剑柄。

    在我眨眼的一刹那,灰衣人用几个简单而古怪的动作,铁剑刺穿了第四只狼的咽喉,削掉了第五只狼的脑袋。

    我气势大盛,立即向左跨出两步将第一只狼的头部踢碎。

    至此,五只狼无一幸免,死状不一,地上血迹不多。停下所有的动作,我终于看清:面前站着的是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他一身灰袍,形容枯槁,长发如草,白须飘飘。

    我站在五只死狼中间,努力摆脱内心残余的恐惧和疲惫,饥饿又重新泛起来。我提起第一只狼,摸到它身上仍然有温度,于是撕开皮毛开始吸吮狼血,完全不顾及大侠应有的风度和形象。吸干狼血之后扔下死狼,我看到老人仍然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

    他以震憾和惊异的目光看了我许久,最后莫名其妙地说:“你叫我师父吧。”

    我的思维开始活络起来,立马对这句开场白非常不满,同在江湖上混饭吃,哪有一见面就做人师父的?就算你武功比我高,杀狼的手法怪异而有效,要收徒弟也得经过当事人同意吧?

    可是,作为这片江湖惟一的大侠,我也不能一见面便跟人抬扛。于是我挥挥手,主动改变话题,向他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大侠。”

    老人笑了笑,问:“这算是你的名字?”

    我愣了一下,大声说:“我没有名字。这是我的江湖称号。我好像在江湖上没见过你?你混哪儿的?”

    老人不理我的反问,又笑道:“没有名字?你爹是谁?”

    这让我很为难,沉吟了一会,只好实话实说:“我从来没见过我爹。我跟着娘长大,可我娘死了很多年了。”

    老人不识趣,在这个问题上穷追不舍:“你娘难道从没提起过你爹?”

    我想都没想,顺嘴答道:“提过。我娘常说我爹是个王八蛋。只不过我不太相信。”

    老人笑得更大声了,笑完点点头说:“你不应该怀疑你娘的话。嗯,你就叫王二吧。”

    我心想,这算个什么破名字?明显来自“张三李四王二麻子”这句没头没脑的俚语嘛,看你一把年纪,给我取名字也太没技术含量了吧?

    我生气地说:“且不说我是这片江湖上的大侠,即便是个普通人,取名字也不能这么信口胡诌吧?我脸上脏是脏了点,但并没有麻子,凭啥叫王二?”

    老人笑说:“因为你爹姓王,所以你也得姓王,恰好我也叫王……”

    我当然更不服,粗暴地打断他的话头:“首先,王八蛋未必姓王,其次,即便要我姓王,也不能就这么‘二’吧?”

    老人又笑:“你认识字吗?”

    我答:“我娘以前用树枝在地上教过我认字,但认得不多。”

    老人笑说:“这就对了,你认字不多,取个复杂的名字,怕你既不会认也不会写。”

    我气不打一处来:“这算什么理由?照你这么说,王一岂不是更简单?”

    老人又一次大笑:“因为我叫王大,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又比你年纪大,我既然做了老大,你不‘二’谁‘二’?”

    我明知这家伙满嘴歪理邪说,却又一时不知如何反驳,只好也强词夺理:“在江湖上做老大,也不能光凭年纪吧?”

    老人笑道:“你小子脾气有点倔,很像年轻时候的我。你说得也对,在江湖上做老大不能光凭年纪,得凭真本事。”

    他手一挥,铁剑在空中划了道弧线,掉在我脚下;与此同时,他随手从地上操起一根短小的木棍。我这时才发现,他用的是左手,而右边袖子里空空荡荡。

    原来是个独臂老人。

    我顿时心里一阵愧疚,开始自责起来:何必为了丁点芝麻小事,跟一个初次见面的残疾老人强嘴?你作为大侠的风度哪里去了?

    我抬头想要说几句漂亮话,打个圆场,蓦然发现他的笑容已经消失,一脸阴郁,目露精光。他语气冰冷地说:

    “拿起这把铁剑,用你平生杀狼的本事来杀我。如果你杀了我,就继续在这片江湖上做你的大侠。否则,你以后叫什么名字、做什么事情,恐怕由不得你作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