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小镇假平静

南华山17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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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娘曾经说,江南的都市,动辄几十万人口,大一点的甚至有上百万人。我长到这么大,无法想象方圆百里地到处住满了人,到底是个什么模样,估计独自往人丛一钻,就如一个绣花针丢进了一大片野草丛,再也无法找寻。亲人朋友一起出门得手牵手,去什么地方办事得耗费生命排队。大人物飞扬跋扈,骑马在街上横冲直撞,每天会踩死很多人,就像我在野地里不小心踩到了蚂蚁窝。

    更让人难以想象的是,这么多人的吃喝拉撒又如何规划,如果全城人同时口渴,喝下去的肯定是半条江,假如全城人一起撒尿呢?也必定瞬间汹涌起来一条河。

    再假如,这个城市恰好就在一条大河边,我曾经对娘笑道,那么这条大河下游的人就很不幸了,跳进河里游泳,很可能就是泡在别人的屎尿里。

    我每次这么恶毒地取笑娘嘴里的江南繁华,她就悲伤地对我说,你无法理解人类的群居智慧,你没见过群体人的文明模样,你在一个人的江湖上天马行空,你归根到底,仍然是一只孤独的野狼。

    娘还说,你要摆脱身上所有的野性,就必须回到人群中去,你不能就这么老死在这片荒原上,你得拥有友情,你得遭遇爱情,你还得建立亲情。

    娘流着眼泪说,许多年后你就明白,缺少这些东西你会活得生不如死。娘最后叹一口气道,我死后,最大的愿望就是你回到人群中,做一个普普通通人,不再孤单,没有痛苦,无须颠沛流离。

    我一直无法理解,娘为何当年带着襁褓中的我,来到那片荒原上孤苦地生活,却又无时无刻都在怀念荒原以外的盛世繁华。对我而言,一个人的江湖充满激情,天马行空饱含智慧,那些上百万人口的都市,是遥远而虚幻的泡沫,不可触摸,没有意义。如果不是为了实现心中的大侠梦,南方的都市其实对我没什么吸引力。

    当然,造化弄人,我去不成南方了,稀里糊涂来到了一个北方的小镇。现在,我就站在这个小镇南边的惟一入口。

    如果娘极力渲染的江南都市是真实的,那么,这个小镇谈不上是个城市,只能算是一个大一点的村庄,一眼望过去,仅有千百所简陋的房子,它们就像河滩上的石头,杂乱无章地分布在大道两侧。

    不过,对我而言,这里已经够繁华的了,虽然还没见到人来人往,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房子聚集在一起。

    小镇的左边,有一条弯弯曲曲的小河,晨光中蒸汽缭绕,让人感觉一股温情的气息。

    客观地说,小镇周围目力所及几十里,仍然十分荒芜,树木基本没见到,杂草也很少,视野中一片昏黄色。这让人想到,小镇存在的惟一理由,就是给南来北往的旅人们提供一个栖息场所。也就是说,出了这个小镇再往北,也许又是百里荒无人烟,而且,这个小镇上可能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

    我下了马,拿不定主意是否应该立即进镇搜寻我要找的人。

    如果那个女人和凶手们还在那个镇上,我这样一大清早明火执仗地闯进去,势必引起所有人的警惕,对我严加防范,可能还会有一场打斗。我不怕与他们动武,问题在于,要怎么得到那件不知是什么东西的东西。经过昨天两场事件,我觉得还是低调一些更好。隐藏自己的身份和目的,明查暗访或许更有效果。

    那么,不如就在镇外找个视线较宽广的地方先休息一阵,待整个小镇热闹起来之后,我装成一个普通旅客进镇,不会惹人注目。奔跑了一整夜,身心疲惫不堪,假如真需要动武,我也得借这个机会养好精神和体力。

    如果女人和凶手们早已离去,未作停留,我也只能待到有了人走动之后,再进去打听这群人的特征和去向。所以,镇外休息仍然是个更好的选择。

    我找了个地势较高的地方,将马放到远处吃草,自己躺下伸展四肢,眼睛不离镇头镇尾,如果有可疑人物趁清晨离开,我就能及早发现并追踪过去。躺了一会我又把剩下的熟马肉拿出来,细细地咀嚼,全部吃完之后,太阳已经露出了头。小镇上空开始有了炊烟,巷道里有人穿梭。

    这段时间,没见人离开小镇。我寻思,是时候进去明查暗访了。

    为了避免麻烦,我将那包银子分成两份,一小份系在腰上,便于随时取用;另一大份装在我自己的破布包里,仍背在肩上,这样不太会惹人注意。然后,我牵马慢慢地走向镇中心。

    大道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汲水的,倒屎尿的,还有内急的,大家都走得匆匆忙忙,互不交流,脸上都是慵懒与漠然的神色。我觉得自己的伪装似乎有点多余,这条大街上来往的人,没有谁会刻意关心一个刚进镇的旅客,大约已经司空见惯。

    我迎向一个踱着方步从对面走来的中年汉子,抱拳问道:

    “请问这位大哥,昨晚有没有见过一位皮肤蜡黄、满脸病容、大约二十五六岁左右的女子?是否住在这个镇上的哪个客栈里?”

    没想到这家伙看上去斯斯文文,说起话来却粗俗无礼,像个破锣般吼道:“丐帮的小叫化子也找女人?刚在哪儿发了笔横财?找女人到万方客栈去,那儿各色各样的女人随你挑。”

    我只好顺着问道:“万方客栈怎么走?”

    他一脸淫亵地笑道:“嘿嘿,我就知道你小子打听人是假,找女人才是真的。很多过往的客人都他妈的死要面子,明明想要女人,却硬是装清高,拐弯抹角胡乱打听。小子,你问我算是问对人了,这个镇子每个角落我都熟悉。万方客栈嘛,是镇上最大的一家客栈,从这里往前走,第二个路口右拐,看到门面最大最豪华的那家就是了。”

    末了他还拍拍我的肩:“小子,悠着点。”

    我不再理他,继续往前走。

    依照指示果真找到了万方客栈,号称最大最豪华的客栈,事实上比别家店面大不了多少,也很陈旧,外墙许多地方斑驳陆离,看来经历了许多年风雨,却又没有重新整修过,只不过门口红红绿绿的张贴得花里胡哨,让人觉得既庸俗又不乏生气。

    我整了整衣衫走进去,首先到了一个挺大的院子,一个老头走过来,点头弯腰刚想说话,见我满脸污垢,一身破烂,却又牵着一匹良马,一时愣在当场。

    我故意装深沉没理他,只将马缰扔在他手里,往看上去最宽阔的那间屋子直闯。

    这里看来是客栈的大堂,地方不宽,却摆了十张桌子,搞得拥挤不堪,在中间行走都得侧着身子。天色尚早,十张桌子只有三张坐了人,最左边的角落里坐着三个,最右边的角落桌上两个,这两帮人似乎都在低头闷声不响地喝酒,偶尔窃窃私语。

    靠近柜台不远的一张桌子上,坐着一个穿紫色衣服的女子,低头吃东西,我看不清她的脸,但肯定不是我要找的“塞外四杰”之一,衣服头饰都不同。况且,那个一脸病容的女人不太可能单独坐在这里吃东西。

    我走进去基本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只有柜台内的老者迎出来,对我抱怨道:“这位兄弟,要饭也得看时辰嘛,现在这么早,客人都没有,能有什么东西给你?你还是去镇里闲逛几圈再来吧。”

    要是在昨天,把我当乞丐,我心里肯定不爽,现在我明白,人都是势利眼,你的形象决定别人对你的态度。我王大侠现在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只能先忍一忍。

    我不理他,直走到柜台边,从腰间摸出三锭银子往台上一扔,粗声粗气地喊道:“老板,这三锭银子在你店里能买多少吃的?”

    “老板”这个词也是我以前从师父口里听来的,虽然还不明白具体什么意思,但知道做买卖的人一般都这么称呼。

    老者一见银子,双眼立即放光,伸出两手将银子紧紧攥在手里,点头哈腰道:“原来小爷是来照顾生意的,这三锭银子足够买下三桌上好酒菜。小爷您先请坐会,马上吩咐厨房给您上菜。”

    我心里有了底,又摸出两锭银子扔给他,豪气地说:“今天小爷我高兴,现在这里三桌吃饭的我都请了,给我另外整一桌,再开一间上好的房间给我休息,还有,后院的马可给我喂好了。”

    老者双眼眯成了一条缝,再次弓着腰笑道:“小爷你放心,本店的服务是这个镇上最好的。您请坐、您请坐。”

    我心里非常舒坦,原来钱能让人嘴脸变得这么快,刚才还把你当乞丐,立马真心诚意地把你当大爷服侍,这点比武功对人的威慑力可强多了。

    早知如此,我还学什么绝世武功,应该去经商赚大钱,赚够了钱养一帮闲汉,天天跟在我后面点头哈腰笑容满脸,每时每刻为我歌功颂德,研究我的言行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努力让我活在梦幻当中,脚不着地,飘飘荡荡。实在无聊了,就砸锭银过去让人在地上学狗叫,这样比养宠物更有意思,既有哲学深度又有现实意义。大侠圣人恶棍轮流做,还不用杀人流血。

    大丈夫当如是,人生才有意思。

    怪不得当时“塞外四杰”一看打不过我,就立即扔包银子过来。看来这四个家伙虽然粗俗蠢笨,却入世较深,对于银子的作用了解得相当透彻。

    只可惜,四个现在死了三个,还有一个与我的命运密切相关,却不知所踪,要是找不到她,我有再多的银子都没心情享受。比起吴智这个老家伙,“塞外三杰”算不上是坏蛋,却稀里糊涂地曝尸野外,江湖上的是非对错,谁又能说得清。

    我在大厅正中间找了张桌子坐下来。

    老者离开柜台往里走,到那紫衣女子旁边时,女子抬起头,伸手将他拦住了。

    她似乎有话要说。而且,我感觉她将要说的话与我有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