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意外的见面

蓂荚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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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可以不用和霍觐东见面,也不用去和这个霍大少去周旋,风无厌还是挺开心的。可是霍觐东不那么想,看着空空的客房,霍觐东觉得有必要去问问这个小家伙为什么不辞而别。

    风无厌本就是个沉默寡言的男生,在经历了这么多变故之后,更加的不爱说话。可是再怎么寡言少语,学校里的人在面对这么个美少年,又怎么能按捺的住那份悸动的心?所以,到了这个学校住宿的第二天,这个如同漫画里走出的美少年便掀起了史无前例后无来者的风起云涌。

    风无厌的出现引起了太多女性同胞们的爱慕,同时也引起了男生们的嫉妒,这其中也有的男生对风无厌有着别样的感情。

    这天,风无厌在图书馆里呆得时间久了点,等自己反应过劲的时候,身边的位置都已经空了。

    怎么会这么不小心呆到这么晚?

    风无厌回头看了下落地钟的指针,已经是晚上1030了。如果再不回去,宿舍的管理员倒是不能说什么,只是同宿舍的几个同学总是有意为难他,怕是到时候会被关在外面。

    无厌叹了口气,之所以在这里呆到这么晚,一方面是自己爱看书另一方面是无厌不想和宿舍里的人有过多的接触。

    到这里的就读的男生女生们个个都是家事显赫,怎能是他一个落魄子弟能呆的地方,可是既然想受到良好的教育,就必须在这里呆下去。

    风无厌草草的收拾了一下东西便朝大门走去。

    明德学院不光是在本市,乃至在整个省份都是首屈一指的贵族学校,从幼稚园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都是一条龙的。

    无厌今年15岁,现在念的是初中三年级,下半年就可以升入高中部,来到这里之前他只是听说“明德”是本省最好的学校,乃至周边的很多地方富甲一方或者达官显贵的儿女都到这里来接受教育的,但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学校里自然还会有意想不到的人跟他同校的。

    初中部跟高中、大学部离得不太远,风无厌之前也参观过。为了能尽早的回到宿舍,风无厌打算抄小道回去,可是一回想起之前因为给妈妈买药而和霍觐东相遇的那个场面,就有点头疼。

    还好,那时因为知道是一场误会才没有被欺负修车。可这一次,风无厌再不想犯同样的错误。就这么拿着几本书,在图书馆附近考虑着该走哪条道的时候,只觉得肩膀处被人重重的拍了一下。

    “小美人,在这里等多久了?”

    风无厌顿时觉得整个身体僵住,猛地回过头见一个长得还算帅的男生冲着自己痞痞的笑着,同样是带着一股子痞气,可是和霍觐东的比起来,风无厌觉得眼前这个真是无比的讨厌。

    “把手拿开。”

    “哎呀?拿开?你说拿开就拿开?”

    面对风无厌的清冷,小混混顿时来了兴趣,在路灯下,风无厌精致的脸蛋被衬托的更加招人爱,看着看着,小混混的手就不由自主的朝风无厌的下巴上摸去。

    如果,能来上那么一口,妈.的,做鬼都值得。

    “艹的,还跟他磨叽什么?赶紧给老大带去,这小姑娘根本就不是咱们的菜。”

    小,小姑娘?...

    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一个人,但听着话里的意思应该是一伙的。

    老大?

    难不成还有领头的?

    风无厌虽然对小姑娘这个称呼觉得很恼火,但现在绝对不是发脾气的时候。得知事情不妙,刚要趁机逃跑的时候,就觉得后颈部遭到重击,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明德学院里有个巨大的玻璃花房,那里都是些世界级的珍贵植物,供园艺爱好的同学们偶尔参观学习用的。在这个花房的不远处有个休息室,说是休息室其实很少有人去的。当然,这要对某些人来讲。

    偌大的会客室里,灯火通明,房间的每个角落都无比奢华,透过大敞的玻璃门可以看到旁边花房里美轮美奂的植物。

    陈松示意让身边的小跟班把风无厌身上的绑绳松开,一边抽着香烟,一边欣赏着少年的美貌。香烟带来的雾气让陈松的脸帅气中带着一股魅惑。

    “醒了?刚才睡得好吗?”本是体恤的话,但在这个时候这个环境听起来却有种让人发冷的感觉。

    “...你...?”

    风无厌适应了光线后只是觉得眼前这个浪.荡中带着股魅.惑的男生有点熟悉。而对方仿佛也对现在这个场景赶到十分惬意。

    拂着有些疼痛的额头,

    “你...陈松?”风无厌惊呼道。

    “看来你记性还不差。”陈松对风无厌的表现还是很满意的。

    上次在夜场里没有得逞,回去后就觉得浑身不舒服,他陈少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瘪,更何况只是个夜场经理的儿子,有什么的?碍于霍觐东在身边,陈松并没有来硬的。

    但后来听说这个“小白兔”来到了明德学院就读,这不是现成的近水楼台吗?不加以利用都对不起老天的安排。陈松知道上次被拒绝后,如果再次敞开了接近风无厌,定然会被再次拒绝,所以就想到了这个办法。

    风无厌看了看周围的环境,问道,

    “陈少这是干什么?”说完,风无厌正要起身,却又被手腕和脚踝处捆绑后的疼痛而感到难受时,一个没稳住,就被陈松一把扶起,并顺势把风无厌带到自己的怀里。

    “干什么?当然是想见你了,既然你还记得我,那证明你心里有我。”说完,陈松便将一枚戒指戴到了风无厌嫩滑如玉笋一般的手指上。趁风无厌还没有反映过劲,便在他的脖颈处留下淡淡的一个吻。

    “跟了我吧,我会对你比霍觐东好的。”

    风无厌顿时觉得一股冷风,从陈松那边袭来,把他给吹了透心凉。

    恶心,就是觉得无比的恶心。

    风无厌虽然没有恋爱过,但再怎么傻也知道这种戒指应该是男生给女生戴的。

    难道是新的城市,新的文化?

    什么时候,戒指这种东西开始流行男生送男生了?

    匪夷所思。

    “你还能再恶心一点吗?我是男人。”

    风无厌真的被惹火了,他甚至都忘记去摘掉无名指上的那个铂金戒指,平生最不喜欢的就是被别人误会是女孩,比误会更可怕的是眼前这个臭.不要脸的拿他彻底当做女人。

    好在风无厌的动作还算敏捷,一下子便跳到了离陈松有点远的精致的落地镜前面,当陈松的跟班要上前拎住风无厌时,大家都感应到一股来自未关大门那里一股冷风夹杂着凛冽,紧接着就是玻璃碎裂的声音。

    “艹的,有人来了。”

    真他.妈扫兴,陈松意犹未尽的领着几个跟班走了。

    陈松本意是想把风无厌带走,可是一想到今天事已经被人发现了,要是再硬来会给老爸的生意场带来负面新闻的,所以只能趁事情没有恶化之前,离开。

    如果随身带枪,老爸不得打死他。远处的霍觐东放下手里的弹弓,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多年不用的宝贝,竟然能在这个场合用上。不是他霍觐东窝囊,而是当时如果直接面对的话,势必会引起双方企业的不合。

    尤其是在这个霍氏正在爬坡的时候。

    当霍觐东正想着去看看好几天都没有见面的“小奶糖”时,走近的时候,霍觐东彻底傻眼了,他没有想到自己的好心竟然办了件坏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