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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又码出一章,稍后还有最后一章,沈三万的番外就完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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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三万(三)
大汉错愕地望着沈平,思忖片刻,确认自己从未见过来人,才皱着眉说道:“在下正是黄巢,这位兄台是……”
“在下沈平,久仰大名,今日得见,果然名不虚传。”沈平躬身施礼,心里却暗自得意。竟让他遇到大名鼎鼎的黄巢!
最早知道黄巢还是在初中的历史课上,历史老师讲了一个关于黄巢的传说。传说黄巢才高八斗,却相貌奇丑。参加科举,在最后殿试时,被皇帝羞辱,且名落孙山,这才有了传世之作《不第后赋菊》。
黄巢出身盐商,积财聚众,尤好收留亡命之徒,他起义后更是残忍命令士兵食人肉为军粮,得了“吃人不吐骨头”的千年骂名……
功与过,谁人凭说?
能看到活着历史名人,实在是不错,管他是君子、还是恶霸?认识、认识,也算解一解他小小地恶趣味。
而那黄巢见自己的大名,竟被一外地人所知,更是乐歪了嘴,举起酒碗。“若兄台不弃,干了此碗!”
“好,干!”沈平举起酒碗,干了。
黄巢拉着沈平落坐,与其他几位互相介绍之后,几人把酒言欢。而沈平同黄巢二人更是相见恨,秉烛夜谈,最后开始称兄道弟。
“贤弟认为李唐还能坚持多久?”黄巢毫不避讳的盯着沈平。
沈平淡淡一笑,“兄长,李唐是早已朽掉的枯树,看着参天耸立,其实只需要有人轻轻地推一下,它就会轰然倒地。”
“贤弟所言正中为兄内心所想,那以贤弟之高见,何人才能做那推树之人?”黄巢越发兴奋地盯着沈平,仿佛是在望着什么财宝。
“勇者、贤者、能者,三者皆备之人。”沈平故弄玄虚地甩起古文。
“何解?”
“勇者才有勇气举起反唐义旗;贤者才能远播贤名,引来有识之事,引来民心;能者,方能建立军纪严明的军队,治理好天下,使他的江山永固。”历史剧看多了,沈平开口也能说个一、二、三来。
“贤弟可否举例说明?”黄巢的眸底闪过精光、渴求。
沈平点头道:“以汉高祖刘邦为例,生逢秦末乱世,他一市井小民敢揭杆而起,可谓勇者。他唯贤士举,萧合、张良助其成大事,可谓大贤。马上得天下,他马下治天下,约法三章、休养生息,难道不能称其能者?反观所谓绿林好汉、亡命之徒,只不过是逞匹夫之勇,终不能成大事。”
黄巢闻之,沉默良久,才沉吟道:“如何方能成在事?”
“欲成大事,必先明其志——得天下,此为其一;其二,所想所做,都应以一贤明皇帝为标,思民之所想,才能笼络人心。得民心者,得天下。其三,广纳天下有德、有才之士,如谏如流,必大事可成。”沈平长长地吁了口气,终于把压箱底的东西都抖落出来了,若是再多,便是没有了。
黄巢惊叹地看着他,“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妙!实在是妙!依为兄所见,贤弟就是那推朽木之人。”他嘴角挂着笑,眼神却带着几分戒备。
沈平嘿嘿一乐,“燕雀岂有鸿鹄之志?小弟经营商铺,供养一家衣食无忧,足矣!况且沈家祖训,沈氏男儿不得出仕为官。小弟安心富家翁就心满意足了,倒兄长若有此意,日后有用得到小弟的地方,只管开口,小弟必倾家荡产地支持兄长。”
黄巢激动的握住沈平的手,“好,痛快!接着喝,不醉不归。”
沈平、黄巢连喝两日,睡了一整天,至到第四天的早上,两人才挥手告别。临别时,沈平还不忘小声叮嘱黄巢道:“多纳治国安邦之贤事,兄长必成大事。若需银两,兄长只管写信来……”
两人算是挥泪相送数里,才依依不舍得分手。
直到马车走了很远,苏庆才困惑地问道:“老爷,何必同一他这种人交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沈平却笑着摇了摇头,“他可不是普通的莽夫,他学富五车,粗中有细。外表看着是个鲁粗、粗心之人;实际他却是个狠决、睚眦必报之徒。”
“老爷,明知此人不可交,却又为何……”苏庆更迷糊了。
沈平目光悠远,意味深长地说道:“他是个搅得天下大乱、甚至是能吃人的主儿,不想同他并肩而战,最起码也要同他为友,不可得罪此人……”
苏庆虽知大唐灭亡是早晚的事,但让他相信那人是黄巢,他还真是不能接受。
直到三年后,因连年发生水﹑旱灾,遂致民不聊生,盗匪群起,黄巢借机起兵造反。苏庆才真得见识了沈平的远见卓识,更加对主子忠心。
沈平自黄巢造反,沈平一直暗地里捐钱捐粮。另一方面,他又怕黄巢翻脸,伤及家,特意让船边在海外找了一处有水、有土的小岛,兴建家园。将家人及亲信之眷属都送到岛,以防万一。
沈平又将现代的枪械、红衣大炮造出来,将小岛武装到了牙齿。为了早日结束中原战乱的局面,沈平命人化妆去见黄巢,将枪械、大炮卖予他,还赚了大把的银子。
历史在这里拐了转,也或者这就是个与原来不同的空间。这里的黄巢并未做出屠广州、焚长安、食百姓的恶行,反倒成了百姓称颂的仁义之师。在攻下长安后,黄巢还凭着先进的武器,一路西追,灭了唐朝余孽。
黄巢终于在起义七年后,建立大燕,都城长安。此后他又用了将近五年的时间,才真正统一了天下。
得天下后,黄巢重赏群臣,甚至邀沈平做官,都被他拒绝了。不过他倒是听从黄巢的建议携家眷住进了长安城。沈氏在大燕境内畅通无阻,生意越做越大,甚至可以富可敌国。
沈平赚得钱多了,嫉妒得眼睛也就多了。各种猜测、非议也多了,刚开始黄巢还当是耳旁风,时间久了,说得人也多了,他也慢慢上心了。
细细品味与沈平相识得种种,越发弄不清楚沈平之所图。赏他美女,他说年少清贫得一娇妻,曾起誓永不再娶。赏他银子,沈平的银子只怕比他还多。赏他官职,沈家有祖训,不得出仕女做官。
黄巢第一次发现,堂堂大燕的皇帝,竟有什么可以恩赐予沈平的。他们似乎是平等?
这还了得?大燕皇帝再也坐不住了,沈平成了他日思夜想的刺。
陈清儿看着立在窗边的夫君,忧心地走过去,为他披上外衣。“夜里风凉,披着点儿。”
沈平低头看着风韵犹胜当初的娇妻,笑吟吟地将她搂进怀里。“有妻关爱如此,何劳沈平忧心。清儿……谢谢!”想他已快到知天命的年纪,清儿才刚过而立之年。“清儿,不会嫌弃夫君老了吧?”
陈清儿捂嘴扑噗一笑,拍了拍沈平的胸。“都老夫老妻,燕妮都快及笄了,羞不羞?”
沈平微笑着握住她的手,轻声道:“执子之手,与子携老,此生足矣……”
“夫君……”陈清儿幸福的靠在沈平的怀里,红了眼圈。两人久立月前,半晌无语,却又心心相印。
“夫君可是有心事?”陈清儿感觉到他心情欠佳,象在忧虑着事情。“清儿可否一同分忧?”
沈平笑笑,轻叹道:“只不过免死狗烹,鸟尽弓藏的旧戏罢了。”
“难道……”陈清儿惊骇地瞪着沈平,见他轻轻点头,忧心忡忡追问道:“那该如何是好?”
“从前只以为不求官位,求富贵便可保平安,却原来一切都只是过眼云烟。只要遭人嫉,富可敌国也是罪过。”沈平面色平静,安慰地拍了拍陈清儿,淡淡道:“大不了,财去人安乐了。清儿莫怕,为夫早有准备。”
“早有准备?”陈清儿疑惑地看向中沈平,见他胸有成竹地点头,才稍稍放心。
沈平却望着月光,想着信应该已经到岳父那里,不久应该有回信了。
一日,皇帝找沈平进宫喝酒,没头没脑地问道:“贤弟,燕妮是不是快及笄了?”
沈平心中一凛,面带微笑地回道:“还有半年就该及笄了。”说到他的宝贝女儿,他脸上带着为父的骄傲。
“可曾说了人家?”皇帝脸上露出几分算计,“不如你们兄弟两人结为亲家可好。”
沈平起身跪倒是皇帝面前,“皇上请容草民回禀下情。”
皇帝带着得意斜睨了眼沈平,“贤弟总是如此拘礼,有话尽管说。”
“草民泰水大人原是苗族夷人,苗人多一夫一妻。凡承苗女血脉,所寻夫君也只能娶一妻,不然会中奇蛊、诅咒而亡。故草民万不敢与天家结亲家,成一伤了龙子,杀了草民全家也死不足惜。”沈平五体投地,说明详请。心里却暗恨皇帝,竟算计到自己女儿身上。看来回去就得给女儿寻一门亲事,把她嫁了。
皇帝面色一冷,握了握拳头,恨不能马上把他推出斩了。可又怕世人讲他忘恩负义,只得重新换上笑脸。“原来贤弟也因为怕泰水大人,才不敢再纳妾?哈哈……”
“让皇上见笑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