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秦氏

云外天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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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到了那座城市,带着犬犬与蚊子,站在秦氏企业的大楼底下,我知道,我已经别无选择!

    我忽然发现,我居然没有秦玉的手机号码,每一次,仿佛都是他来找我,我却从来没有主动找过他,当我想要主动找他的时候,却不知从何下手!

    当我向前台接待提出要见她们的老板秦玉的时候,她们有礼而警慎的从上往下把我打量了一遍,问了我无数的问题,从业务关系,问到家庭关系,整个防狼过程让我叹为观止,到了最后,还是没见着,前台接待诚恳表示要预约,时间大约一年到半年左右,才能见到秦玉,见面的时间不能超过十分钟。

    她们微微的笑着告诉我:“我们的老板是非常忙的!”

    犬犬忍不住在我耳边道:“桑眉,不如让我咬她们两口,看她们通不通报?”

    看来,犬犬气得狠了,蚊子最近养气功夫非常的好,慢条理思的劝他:“犬犬,火气别这么旺,俗话说得好,小鬼难缠,你以前帮二郎神挡参拜的小神的时候,不也是这幅德性?”

    我完全有理由怀疑,蚊子当年参拜过二郎神,还被犬犬给挡了!

    我只好坐在大厅的沙发上,守株待兔,等着秦玉从这幢大楼里出来或进去。

    可想不到,这一等就是三天,这三天,是我最难过的日子,每天七点钟从酒店里出来,赶到秦氏大楼,在接待小姐的冷眼之下,坐在沙发上,为了不错过他从大楼里出来的时间,我中午只能啃一个面包。

    想不到见一个秦玉,都这么的难,原来感到极容易的事。到真正想要的时候,却怎么也办不到。

    我得说,秦玉的这些员工真的训练有素,每天早晨,见我匆匆的跑进来,直往沙发上坐。也依旧有礼貌地道:“欢迎光临!”

    第三天。我终于看到满面严峻地秦玉从电梯口走了出来。与他走在一起地。还有其它三个人。他一边走。一边极认真地与那三个人讨论着什么。这个时候地他。哪里还有花花公子地样子?

    头丰得整整齐齐。身材笔挺。举手投足之中充满了威仪。秦氏集团地人每一个对着他。都微微弯腰行礼。他则淡淡地点头示意。俊美地脸上带着淡淡地疏离与冷漠。与那个在蔚蓝色大海之上与一帮世家子弟调笑地公子仿若两人。

    那时候那些人都叫他:“秦少。秦少”

    而现在。人人都恭敬地称他:“秦总!”

    我看见前台接待员一见到他走出来。他地视线尚未望向她们。她们便有一些手足无措。脸上如早晨地阳光一般。瞬间容光焕发。

    我想。如果我现在走上前。向秦玉打声招呼。是不是有些亵渎她们心目中地神?

    可是,大煞风景地事总是要有人做的,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我望了望我脚上穿着的坡跟跑鞋,浅蓝色地牛仔短裙,印着浅紫色花儿的棉制上衣,感觉浑身上下虽不值两百元。但起码上面没沾上泥土灰尘之类的,再耙了耙满头的乱发,抹了一把面,调整了一下仪容,心中感叹:tmd,见个高级人物,自己便要高级起来,要不然,还真对不住自己良心。

    我左整右整。蚊子颇不耐烦:“桑眉。你再怎么整,也就是一个刚毕业出来的女大学生。你还不赶快,人家都要走了!”

    我抬头一看,果然,我如一颗微小的灰尘,被他忽视了,他与那三名精英边说边谈直向落地大玻璃门走了出去。

    我一急,把仪态全忘了,大叫一声:“秦玉,等等我”

    这声叫唤没有什么,问题是那个声音太大了,我听见这声音在大厅之中回响,居然有回音。

    那些接待小姑娘,扫地的大婶,来来往往的秦氏成员,全都向我行注目礼,自不必多说了!

    秦玉回过头来,有些愕然,自然有接待员小跑步的向他汇报:“秦总,这个人在这里等了你好几天了,我们不好赶她,以为她等不到你就会走地”我看见保安的身形从暗处现了出来,警惕的把我望着,只要秦玉一个招呼,估计他们全会呼拉拉的拥了上来!

    秦玉看到我,依旧端庄严肃,却向我走了过来,道:“你来了?怎么不打电话给我?”

    他眼眸之中有喜色闪过。

    我很委屈:“你没把电话号码给我啊!”秦玉一拍额头,懊恼无比:“怎么把这层忘了!”

    我感觉他这个动作,倒恢复了几分花花公子的本色,永远忽略他身边的女人,盯着他远处的女子。

    那三名精英惊讶的望着我:“秦总,我们谈的事?”

    秦玉摆了摆手:“你们先去办吧,我有朋友来了,等安顿好她,我再去!”

    三名精英用极惊讶地眼神望了望我。

    那些接待员,扫地大婶,秦氏人员自不必说了,全扮成一幅事不关已的模样,可他们的眼中的丝丝兴奋,从他们眼角眉梢直溢了出来,可想而知,明天,一个超级八卦就会传遍了整栋大楼。

    秦玉的办公室在最顶层,整整一层楼,宽大,明亮,可俯瞰整个城市的风景,他的办公室虽大,可是简洁明亮,虽说每一件东西都是精挑细选的名牌,但在我看来,却有一种低调的奢华,豪不张扬,一如他地人。

    我想起他从不在报纸杂志上露面,与孟宇地做风完全不同,孟宇已然不知上过多少期的财经封面了。

    接待地秘书给他端来一杯咖啡,问我:“请问您喝咖啡还是茶?”

    他笑道:“拿一杯红茶过来吧!”

    我怔了一怔,他还记得我的口味?我记得只是随口提了一提,我喜欢红茶,原因无他,因为,喝忘川水的时候,黄泉乌鸦用来代替的,就是红茶,那个口味,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如果我今天不是有事要坐公共电梯出去,你是不是永远在那里等下去?”他笑饮了一口茶“一般情况下,我都是从私人电梯里出入大楼的,你今天算好运了!”

    真是低调的奢华啊。

    他的奢华让我感觉很舒服,不像孟宇,有的时候,总是让我倍感压力。

    呸呸呸,怎么又想起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