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九十一章 老先生

好望角遇到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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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男子正欲起身离开,又安安稳稳地坐好,瞟着窗外路过的性感女郎的白皙大腿,嘴角挂起了谑笑。

    “塞纳,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吗?救自己的竞争对手,这可不是你的风格。”

    竞争对手,指的是威廉?哈里森。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威尼斯。

    威尼斯,交易所爆炸案后,郑飞借助土著“追踪者”的超凡嗅觉,找到了布拉德的藏身之所――一座建在河边的小木屋。

    原始人独自摸进小木屋,和布拉德进行疯狂的厮杀,这场双方战斗力都极其凶悍的较量以布拉德喉结碎裂和原始人被插了一刀而告终。

    郑飞等人闯进来后,却发现和原始人厮杀的并不是布拉德,而是布拉德花高价从哈里森家族雇来的替身,威廉?哈里森。

    威廉是哈里森家族特等雇佣兵之一,不仅是王牌,还是家族未来的统治者。

    在结束一系列的事情后,因为这家伙的身份很有利用价值,郑飞带着他一同离开了威尼斯,把他锁在密闭的小船舱里,一直带着他。

    家族在威尼斯的眼线看到威廉被带走,即刻派人火速去总部汇报情况,三天之内,分布在各个城市的驿站都得到了一项新任务――全力协助约翰?塞纳救出威廉。

    但家族统治者显然没想到一个问题,如果威廉死了,约翰?塞纳凭着自身的名气与威望,能够自然而然地取代他的地位,成为未来的统治者。

    塞纳的目标不是救威廉,而是另有企图。

    酒馆依然那么嘈杂,塞纳用餐刀拨弄着小碟里的烤肠,脸上看不出一丁点感情色彩,冷漠得可怕。

    “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

    半晌,他飘出这么一句,与此同时,餐刀硬生生戳穿了小碟,嵌入木桌里,令人触目惊心。

    面前的男子向后仰了仰,神色慌乱,识趣地压低大沿帽离开,疾步走出酒馆。

    “多嘴的家伙。”塞纳冷笑着,抖了抖衣襟。

    在充斥着叫骂声划拳声的酒馆中,他懒懒地躺在椅子上,打了个深沉的哈欠,闭起眼轻声念了一句。

    “你,准备好迎接我了吗?”

    ......

    在姑娘的带领下,郑飞离开城区来到郊外,踏上一片广阔无垠的草原,深深一嗅,淡淡的芳草清香钻入鼻孔,带来贴近自然的感觉,身心舒畅极了。

    春天将至,草场刚长出嫩绿的芽儿,站在高处放眼望去,两千多匹骏马分布在辽阔的绿色大地上,有些在追逐奔跑,有些在小河边安静地吮吸泉水,还有些被客人挑中,满不情愿的被买走。

    草场中央,建了一幢小城堡,那是老板的居住地。

    姑娘和郑飞并肩走在草地上,牧民们瞧瞧老板的千金来了,纷纷招手问好。

    “啊哈,美丽的阿曼达小姐,欢迎回来!”

    “专心工作卡罗尔,别惹恼了你的小马驹。”

    阿曼达能记得每个牧民的名字,这也是牧民们觉得她亲切的原因,当在街上听见有人侮辱她时,准会冲过去把那家伙揍一顿。

    来到城堡前,阿曼达推开半掩的门,先探进去一个脑袋。

    “阿曼达,你已经成年了,还跟小时候一样。”

    低沉的嗓音,使得阿曼达笑嘻嘻地钻了进去,看着那位戴了副眼镜,坐在窗边晒太阳看电影的老先生。

    老先生抬了下眉毛,目光柔和,欣然一笑,端起桌上的热牛奶喝了一口。

    “我这次可不是来玩的哦,是来给您介绍生意的。”阿曼达扮了个鬼脸,跑过去拿起桌上的点心就啃。

    “哎,教过你多少次了,要淑女要淑女。”

    “这又不是在外面~”

    郑飞尴尬地杵在门口,看着父女俩“调情”,觉得自己就像个电灯泡。

    还好,阿曼达终于提到他了。

    “您看,那位客人想买马,我就给您带回来了。”

    老先生这才注意到门口有位客人正在被冷落,连忙满脸抱歉地站起身。

    “哦天呐,原谅我的视力不太好,快请坐下,您喜欢喝牛奶还是红酒?”

    好绅士的老先生。

    郑飞情不自禁地露出了微笑,这大概是自己遇见的第一个既富庶又不摆架子的人。

    “红酒就好。”其实他现在不想喝,但按照礼节倘若拒绝的话,是对主人的不尊重。

    老先生亲自给他倒酒,手法娴熟老练,直倒小半杯,瓶口在杯沿轻轻一旋,完美收尾。

    “意大利酒,请尝尝。”

    “好巧,我来自意大利。”郑飞抿了一口,果真是熟悉的味道。

    “是吗?”老先生面露惊奇:“我很喜欢意大利,从前还在那里住过几年,很怀念那边的披萨和松露,只可惜现在局势太乱,去不了了。”

    老先生幽怨地叹了口气,定定神,笑问:“我女儿说您是来买马的,需要多少匹呢?”

    “五百匹。”

    “唔,这么多,您是要组建一支骑兵吗?哈哈~”

    郑飞撇嘴,不作应答。

    老先生接着说:“我这里的马价格都很公道,从五十银币到两百银币不等,您需要哪种?”

    “两百的。”

    要买就买最好的,这也是郑飞的人生信条之一,只不过以前没钱,现在钱多得花不完。

    买五百匹马,他的确是要组建一支部队,只不过不是骑兵,而是火枪手,五百名火枪手将会直奔数百里外的凯亚小镇,去山中寻找斯巴达后裔,确保能在回来的路上安然无恙,毕竟那是上万人的庞大队伍,扎眼得很,要是被罗马尼亚军队拉去当壮丁就完了。

    郑飞本来是想租马的,转念一想还是买好了,这批品种优良的骏马可以被带去美洲,在美洲繁衍生息,弥补一下美洲的物种缺陷。

    “爽快,我现在就带您去看马!”

    ......

    五百匹马,共十万枚银币,郑飞在回去取钱的路上,经过那家小酒馆,布拉德在酒馆对面的小商铺里坐着。

    捕捉到郑飞的身影,布拉德吹了个口哨。

    郑飞转头一瞥,不禁蹙蹙眉,抬脚走进商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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