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改弦易帜

木金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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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云,现在公司有多少钱呢?”王大胖舒服地挨靠在沙发上,悠然问道。

    莫晓云端坐在办公椅上,秀眸中露出讶色,道:“王大哥,你叫我进来就是为了问我这个?”

    王大胖点点头,莫晓云不悦道:“你是老板哦,怎么能够连自己公司有多少资金都不清楚呢?”

    “有你这个好助理。”王大胖夸了莫晓云一句,振振有词地道,“我自然不用为金钱上的事挂心,如此一来我才能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公司的重要决策上,这样方可以作出更适合公司发展的决定。”

    “这样也能给你掰得到。”莫晓云半信半疑,她打开文件,念道,“凭着你的听骰之术,公司这几天进帐一百零四万一千元,可昨晚你拿出五万现款去赌后,却没有拿钱回来,所以目下公司拥有的流动资金是九十九万一千元。”

    “有差不多一百万,还不错哦。”王大胖自言自语道。

    “对了。”莫晓云想起了什么,问道,“那五万元哪去呢?”

    “全输光了!”王大胖叹了一口气,无奈道,“而且还给赌王瞧破了我的手段,以后再也不能靠这门绝技赚钱啦。”一边长嗟短叹,王大胖一边把昨晚发生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莫晓云。

    “你能见到赌王,真有幸,听说他长得很帅,有四个老婆,还有数不清的情人呢。”莫晓云惊叹道。

    “女孩子就喜欢关心这个啊。”王大胖皱眉不悦道,“你的老板输光了五万块,还被人看破伎俩,倘若赌王霸道一点的话,我可能要掉一只手才能回来。你不慰问我一下,却说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真让做老板的伤心啊。”王大胖越说越悲戚。

    “装什么可怜啊。”莫晓云瞥了王大胖一眼,扬眉道,“你现在不是完好无损地坐在这里吗?而且我们公司赚了一百万,损失五万块又有什么大不了呢。说起来,老板你可真厉害,不用一个星期就能赚这么多钱,我第一次对你有那么一点点的信心呢。”

    “什么,原来你一直都不信任我这个老板的?”王大胖大悟道。

    “当然!”莫晓云理直气壮地道,“你看,你当经纪人,却对娱乐圈一无所知。公司入不敷出,你又束手无策。要不是我对娱乐圈有兴趣又不能当艺人,还见你曾经为我挨过一个啤酒瓶,我才不会进你公司呢。”

    王大胖苦笑,自己这个经纪人,的确不能给人什么信心。他坐直了身子,肃容道:“好了,闲聊到此结束,我们还是转入正题,谈谈公司的发展大计吧。”

    “嗯。”莫晓云点点头,询问道,“老板,现在钱也有了,你有什么发展计划呢?”

    “贪多不嚼烂。”王大胖缓缓道,眼里露出深思的神色,“现在公司只有宪哥一个艺人,我暂时也不打算多签一个。我的打算,是把时间、精力、金钱,都花在宪哥身上,先捧红他再说。”

    “捧红宪哥?”莫晓云讶然道,“他在娱乐圈浮浮沉沉了这么多年,你有什么办法让他走红?”

    “主持!我要让他往主持界发展!这才是最适合他的一条路。”王大胖断然道。

    见到莫晓云脸上露出狐疑的神色,王大胖装出自信满满的样子,大声道:“晓云!你要相信我这个经纪人的判断嘛。”

    “好吧,你是公司的老板,这事情当然是你做主。”莫晓云应允道,“要我现在打电话通知宪哥来,告诉他这件事吗?”

    “嗯。”王大胖颔首道,“对了,晓云。我还剩下二十万签约金没给宪哥,他欠着高额的赌债,这笔钱对他来讲很重要,你待会记得开一张支票给我。”

    “好的,王大哥。”莫晓云答应后,就转身走出了王大胖的办公室。

    “该怎么说服宪哥转型呢?”王大胖皱起了眉头,深思起来。经过这一个多月来的相处,他知道胡宗宪最爱的事是唱歌,对于主持并不十分感兴趣,要劝服他转型,殊为不易。

    过了半个小时,胡宗宪推门进来,对王大胖问候道:“小胖,你有事找我吗?”

    “不错,先坐下吧,宪哥。”王大胖招呼道。

    胡宗宪坐好后,王大胖随即从桌面上拿起一张支票,递给他道:“宪哥,这是剩下的二十万签约金,你看一下吧。”

    胡宗宪接过支票,满脸喜色,欣然道:“谢谢你,小胖。”

    王大胖晓得这一个月来,他还没有帮胡宗宪拉过一支通告,胡宗宪口中虽然不说,但王大胖早已明白他心中肯定对自己这个经纪人的能力有所怀疑,现在自己先把欠账给他,让他对自己恢复一点信心,这样自己才能够比较有把握说服他转往主持界发展。

    “对了,宪哥。”王大胖以闲聊的方式道,“听说你曾经主持过几百场校园秀,你曾经说你是一个歌手,最爱的是唱歌,那为何会当起主持人来呢?”

    “没有办法,生活所迫嘛。”胡宗宪叹了口气,道,“有一次我去校园秀对同学唱歌,恰巧主持人生病不能来,主办人就问我:‘你会不会主持?如果会的话,我可以多加点钱。’我见能多赚一点,就硬着头皮上台说了几句,主持完那场校园演唱会后,我发现原来当主持人也不难,就断断续续地兼职起主持人来,不知不觉到现在也主持了几百场秀。”胡宗宪概叹道,随之好像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他喜道:“虽然是主持,但我也经常能从中找到唱歌的机会。”

    “哦,主持还能顺便唱歌?”王大胖惊讶道,同时心道:宪哥真的很喜欢唱歌,要说服他转型只怕不易。

    “对啊。”胡宗宪笑道,“我的方法就是:博取同情。在主持的最后,我经常趁机对同学说,我也出过唱片,我也很想像歌手一样,站在舞台上唱歌,然后我就问:大家愿不愿意给我一个机会?同学们大多都会热情回应,甚至还会狂喊:胡宗宪,加油!于是我就可以放怀高唱,这个办法可是屡试不爽哦。”

    “宪哥,你既然主持了这么多场校园秀。”王大胖决定还是开门见山,“你有没有想过向主持界发展?”

    “为何这样问?”胡宗宪不解道,“我虽然主持过这么多场秀,但我最爱的还是唱歌,对于主持,我的兴趣并不大。”

    “宪哥,老实说,你在歌唱这一方面,恐怕很难有大的成就。”王大胖不知不觉就搬出了当日邹映彤那番话,“宪哥,你的歌唱得并不赖,但作为一个歌手,要走红,必须要有自己的特色。你的外形并不出众,跳舞也不是你的强项,声音也没有多大特色,想要大红,恐怕很难。”看着脸上露出深思神色的胡宗宪,王大胖稍稍停顿了一下。

    “相反,你的口才、反应都不错。”王大胖接着道,“也有非常丰富的人生经历,说唱逗笑都有一手,你的能力,决定了你更适合当一名主持人,而不是歌手。”

    “好吧,小胖,我承认你的话有道理。”胡宗宪服软道,“可是我最爱的始终是唱歌,如果不能唱歌,我进娱乐圈又有何意义呢?”

    “当了主持,并不等于就放弃了唱歌。”王大胖感觉自己真有点经纪人的架势了,“你可以把主持当作生活,唱歌当作自己的生命,做主持工作是为了更好地生活,更好地生活才能更好地唱歌,两者并不冲突。而且,你刚才不是说过,你在主持的时候,也能博取到唱歌的机会吗?那你以后也依然可以如此唱歌啊。其实,我觉得,无论是唱歌又好,主持又好,都是要把欢乐带给大家,两者在本质上其实是一样的,你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往主持界发展呢?穷则变,变则通,宪哥,你已经唱了十年,还是一直半红不黑,你有把握说自己再唱下去就能红吗?为何不试着改变一下呢?”

    胡宗宪眼神闪烁不定,显然内心正在激烈地挣扎。良久,他才长长地吐了口气,道:“主持是生活,唱歌是生命。小胖,你说得很有道理,我再唱下去,恐怕走红的希望真的不大,你是我的经纪人,我就听你的,尝试向主持界发展吧。”

    王大胖听到胡宗宪肯允诺转型,欣慰之余也有些愕然。他晓得胡宗宪十六岁就只身离家,到梦都唱歌,一唱就唱了十几年。照理来说,他应该是一个执着坚持自己理想的人,不太可能会因为别人的一席话就如此轻易改变。其实,王大胖是太小看了胡宗宪的才智。要知道,胡宗宪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的才智高达八百多,怎么可能是笨人?事实上,他一早就隐隐察觉到,唱歌这一条路,并不适合自己。可是对于理想的执著,让他一直迟迟不肯放弃。直到今日王大胖的一番话,才让他蓦然醒悟过来。更何况,他还背负着沉重的债务,残酷的现实,也不得不让他作出改变。

    正是这样,胡宗宪作出了一个对他的演艺生涯影响最深的决定,而王大胖的大胖娱乐,也因为他的这一个决定,才真真正正地向王大胖心目中的传媒帝国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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