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章 人群拥挤

fishhh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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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吧嘈杂,气味混乱,各种各样的烟酒气息与香水汗液模糊了唐柔的嗅觉系统,可她还是准确无误地认出了聚光灯下手握麦克风的主唱。

    即便与他之前颓丧厌世的形象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男人配着摇滚乐,唱的却是一首抒情的歌。

    已经有神情激动的人往他身上塞金币,将大块黄金塞进他的渔网袜和贴身的短裤里,以及上衣。

    男人的装扮超越了性别,像一朵猎奇的玫瑰。

    观众中不乏粗壮狂野的男人,有人情到深处直接冲上舞台,撕开兔女郎装扮的主唱领口,将金币塞到他胸前。

    那是一个极其冒犯的动作,男人向后轻盈一转,让那个粗野的观众落了空,随着灯光的摇曳和旋转的动作,轻而易举地避开了对方的袭击。

    很快,酒吧里的保安将兴奋的观众带了下去。

    阿瑟兰看得咂舌,“我真是越来越搞不懂这个世界了,他们男人真的好奇怪呀。”

    唐柔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你觉不觉得这个人看着有点眼熟?”

    “是么?”

    唐柔歪着头,若有所思,“我觉得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眼熟吗?”阿瑟兰又仔细看了看,摇头。

    很笃定地说,“没见过呀。”

    “可是……很眼熟。”

    这些喃喃自语般的轻音落在阿瑟兰耳朵里,像是有了催眠的魔力。

    她眨了眨眼,盯着舞台上的人,有一瞬间的恍神。

    随后也跟着点头。

    缓慢地说,“啊,是啊,有些眼熟,我觉得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空气里逐渐弥漫上一些香甜的味道,唐柔盯着舞台,阿瑟兰则是回头看去。

    吧台后推来了甜品架,应该是后厨新烤制出来的新鲜甜点,阿瑟兰嗅了嗅,忽然觉得很饿。

    她已经好久没吃过饭了,就靠怪怪捕捞上来的海鲜吊着命。

    莫名的,怪怪也好像天生就和她合拍,知道她喜欢吃什么,海里捞出来的生鲜都是她爱的味道。

    但生冷的东西再好吃,连续吃了半个月,也受不了了。

    架子上的甜点散发着极其诱人的香味,像在撩拨她的神经,阿瑟兰按了按脸颊,有些犹豫,最终要了一盘布朗尼。

    唐柔从舞台上的主唱身上收回视线,转头往楼上看。

    酒吧的二楼是片更隐秘的空间。

    并非因为那里的卡座造价昂贵,而是那里不允许别人上去。

    隐蔽处藏着通往二楼的走廊,被黑色的大理石瓷砖包围,楼梯口由保安和身着黑色长袍的人驻守,他们的袖口隐约露出了某种奇丽而诡异的图腾,手腕上挂着一串墨绿色的装饰品。

    是信徒。

    牧师此刻就在二楼。

    那个小男孩听到的是真的,牧师真的是这间酒吧的老板。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吵闹声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唐柔嗅到了一丝惊慌和茫然。

    “我……我怎么在这里?”

    一个男人站在厕所门口,拿着手机,背着双肩包,呆呆地看着酒吧里闪烁不停的灯光。

    他面露茫然。

    的模样已经吸引了周围一小部分人的注意力。

    然而,舞台上的动静太大,更多的人只是关注着。

    舞池里的一举一动。

    跟着摇晃和大声歌唱,那个男人将手机抬高了一些,晃了晃。

    这里怎么没有信号?他又转回身,拉着门,拉开门又关上,拉开。

    正好洗手间的门又关上,反复几次之后。

    看起来有些崩溃,像发生了什么难以置信的事情,眉头紧紧地锁在一起。

    “怎么回事?我刚刚还在地铁里……”

    “什么地铁,你喝多了吧?”

    距离他最近的一桌人大声喊他,“快来!上厕所上了半个小时,还以为你掉马桶里了,准备去捞你呢!”

    几个人哄然大笑,把逐渐诡异的气氛拉回来一些。

    那个人像是被这一声呼唤喊回了神,挠了挠头,转而顺从地坐到了那一桌上,和他们谈笑起来,看上去和他们认识,情况倒真像喝醉了在说胡话。

    可唐柔的视线骤然紧缩,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阿瑟兰拉了她一把,“你怎么了?”

    她定定地看着那桌人,“刚刚那个人的手机。”

    “手机怎么了?”

    唐柔回过头,面无表情地看着阿瑟兰,“手拿式手机,阿瑟兰,你有多久没有见过那种老式的电子设备了。”

    近几十年来,实体不透明手握式手机已经被淘汰,现在用得最多的是折叠软屏和腕带式轻薄微型电脑,为了区分它与立体式电脑,人们才称这些先进的腕带微型电脑为手机。

    可刚刚那个人手里所谓的手机,看起来正是像几十年前的款式,那不是属于这个时代的产物,而他那个人的打扮也并不像古董收藏家或者复古科技爱好者。

    尤其是……他背着双肩包。

    会有人在喝酒途中背着双肩包上厕所吗?

    人群拥挤。

    唐柔被撞了两下肩膀,侧身避开随着音乐摇晃的年轻男女们。

    可等她终于走到那一桌时,背双肩包的男人,消失了。

    ……

    ……

    舞池被乐队点燃了。

    今晚的气氛很好,大家都很忘我。

    主唱的声音像拥有神奇的力量,可以让人沉醉其中。

    架子鼓的声音很大,贝斯和键盘也很忘我,可没有人有耐心听完一整首摇滚乐。

    即便这种重金属音乐,在当下这个时代也很少会有人欣赏。

    在这个能活一天是一天,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一个先来的世界,所有买醉的人想要的只是更快的节奏,制造鲜活刺激的感官体验,而并非是欣赏一场音乐。

    喻清拿着麦克风,嗓子像被烈火烧灼过,神经却异常亢奋。

    记忆中,自己本来是红极一时的idol,曾经的他可以用炙手可热来形容。

    可现在,他被人摸了屁股,被撕开了衬衣,甚至有人将手伸进他的腰带里,往里面塞金币。

    还有一个方形坚硬的东西,卡在他的皮带上。

    喻清退后两步,忘我地唱歌,脑海中的屈辱愈演愈烈。

    他知道那是一张房卡。

    如果出卖身体,他会过得很好。

    隔着眼前的纱网,喻清看着脚下攒动的黑色人群,勾起了涂着红色唇釉的薄唇,发丝间的兔耳动了动。

    他唱得更加忘我,身体也摇晃起来,看这群人为他痴迷,为他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