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子写死两个人

伍美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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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她”的故事在前,再写她和他之他,就容易了很多。

    也就是以“他”的口气和角度,把他们的故事再复述一遍。我曾经在某本杂志上看过这样的“双面小说”觉得很时髦。

    稀里哗啦写到最后“他”死了。

    逊的是,我帖错了,居然把“她”的最后一节贴到了“他”的故事后面。

    他死了,陶木死了,在他死前,有一段话让她无比动容:

    “我知道我快不行了,只只是在这最后的时候,我我感到很满足,很快乐,因为我终终于有了一个朋友,也许她没没有把我当作她的朋朋友。”

    走出屋子,她发现,夏天的阳光,真的好刺眼。

    当我看贴的时候才发觉,估计看的人一定莫名其妙。

    于是赶紧补一条——

    糟了,贴错了,是下面这个:

    他感到呼吸困难了,他好想闭上眼睛,但他还有一件事放不下:“陆可无,在我我死之前,你你能答应我一件事吗?”陆可无嘴唇动了动,还是点了点头“我死后,我妈就拜拜托你了。”

    他闭上了眼睛,刺眼的阳光不见了,他想,夏天的阳光,真的好刺眼。

    (全文完)

    “陆可无”就是我给“她”起的名字,这个名字够酷。

    至于这种“临终托母”这种事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写了——虽然我明明知道这有点可笑。

    可能是我在前面也把“他”爸爸写死了,最后没有办法只好让“他”把孤母托付给一个人,而当时似乎只有“她”在场么,所以就是“她”了!

    嘿嘿!

    点击“发出”后,发了贴自己庆贺一下先——

    终于写完了!哈哈——

    兔子是第一个来顶我的——

    总结一下,本文的特色是特别容易死人,这才几千字,都死两个了。不过顽劣的小马还能写挽救冷漠女青年的文章,让我大跌眼镜,孺子可教,有望成为热血青年。

    我很善意又不免得意地问了兔子一声——

    呵呵,离开校园许久后再看校园小说是否又别有一番情趣呢?

    接下来,我不断地刷新界面,评论也不断地多了起来——

    你有交代陆无可为什么学习那么好?有点没头没尾的感觉。死人太多。[红色泡泡]

    我告诉红色泡泡——

    这一篇要和“她”篇一起看,才会看明白。

    他继续纳闷——

    sorry,我没看到后面的那一篇。为什么不贴到一起呢?

    我——

    晕她篇已经在乐趣的前几页了,你的问题到她篇里去找

    也有人起哄的——

    先翻再看,hohohoho

    想不到的是,蔚叶川居然也发贴给我——

    建议大头马再稍做整理一下。发个全的上来。

    蔚叶川是版主大人啊!我之所以有点诚惶诚恐,不全是因为他是乐趣的一个“官”而是我看过他发在乐趣“原创文学”的小说。

    听网友告诉我,版主经历很奇特,他坐过牢!

    hoho不知是黑社会,还是政治犯?我相信他绝对不会是盗贼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