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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前几年有一部电视作品叫法网容情,现在我们就借这个名字来说一下中国人的法与情。
春秋战国时期,诸子学术,百家争鸣。其中有一家为法家,其代表人物是韩非子,他认为“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史记商君列传),主张以法治国。而以圣人孔夫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则主张以德治国,认为“性服忠信,身行仁义,饰礼乐,选人伦,以上忠于世主,下以化于齐民。将以利天下”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降,儒家学派大行其道,统治中国达两千年之久。
在这两千多年的时间里,中国人只知道仁、义、礼、智、信。在人情面前,法律是软弱无力的(当然不能说一点作用也没有)。其中偶尔也有几个能为民请命,以法治境(只能说是以法治境,整个国家是以德治国的),诸如强项令董宣,包青天包拯,海青天海瑞等,实在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再说,他们所谓的以法治境,也是在儒家的指导下完成的,不能说是完全的法家。
所以说,中国人的要面子不是无缘由的,其从根本上就重视德而轻视法。
社会发展到现在,中国人终于知道了法家的重要性,提出“以德治国”与“以法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针,实乃大势所趋。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各种法律会用各种规则来让我们的生活变得都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