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片棱角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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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前高旗这样唱过:“我曾见过九片棱角的回忆,我已忘记昨日的消息” 他的声音如此从容直白,但什么是九片棱角的回忆,一直让所有的人困惑,也许除了高旗本人,没有人明白那些歌词的真正含义。我一直隐隐感觉,也许像他说的那样,回忆的确是有棱角的,因为它不经意地撞击我思绪的时候,总是那样一下下划在心上,留下一些或深或浅的痕迹,永不磨灭。

    那天我问老同学,还记得高中隔壁班那个篮球队长吗?

    她笑了,当然记得,可爱得像匹种马那个她停了停,很奇怪,怎么会问起他,最近见过他了?

    我摇摇头,没有啊,想到了随便说说。

    其实我见过他,就在一个月之前,当时我和他之间还那样接近。

    16岁那年似乎特别的漫长,我的所有回忆纠结于校园的那些角落,破碎而凝滞的片段。似乎很不幸,那年一种叫感情的萌芽开始慢慢滋长。在那群课余喜欢玩着篮球的男生中,球技高超的他那样与众不同,活跃灵动,身材颀长,面容俊朗。不清楚对于其他女生他是否同样有吸引力,但如同所有初恋中的少女一样,我被突如其来暗恋折磨得有些迷失心志。

    让他在一大群人中注意我并不难,因为我算是校园中引人注目的人物。那时的我矮矮小小,其貌不扬,但却是学校里最让老师头痛的学生。反叛早熟的我,听摇滚乐,穿违反校规的奇装异服,戴着怪异的饰物招摇过市。我曾有过许多“惊世骇俗”的举动,除了是叛逆不羁的个性所致,还或多或少地想引起别人的瞩目。后来才知道,他的确是很注意我,但我那些出格的举动让他觉得很吃惊费解,怎么那些事竟然会是个小女生所为。

    当时的我并未意识到大家“品位”上的差异,一味地任凭着情感泛滥,他明知道我的爱恋,不拒绝也不接受。我和他朋友般相处时还算融洽,但他似乎只喜欢娴静斯文的女生,我心里一直是酸酸地痛着。我行我素且放任自由的高中三年时光,却因有了他的存在,变得有些多愁善感地纠缠不清。其实除去标新立异的反叛外壳后,我和所有的小女生都一样,单纯执着而且热烈。为了那段渺茫的感情,尝试过酒醉,莫名其妙地痛哭,甚至在手臂上刻字,做了许多失恋才有的骇人举动,只是他始终不知道而已。

    终于等到毕业了。毕业的晚餐后,一群醉醺醺的少年从饭店出来,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闲逛。一大群人走着走着全散了,偏偏只剩下我和他。郁闷的夏夜,华灯初上,两个人零零碎碎地闲聊着。不清楚走了多远的路,终于走到街心花园的时候,我们停下了来,疲倦地坐在草坪上。

    记得那晚有明亮的星空,他指给我看最亮的那颗星,我揉了揉朦胧的醉眼,努力想看清楚。那一刻,他却笑了,他说我揉眼睛的样子好可爱。这是他第一次用那样的语气赞美我,我记不清后来究竟谁更主动一些,但我们确实曾紧紧靠在一起,彼此熟悉的人却不熟悉的两个身体,第一次那样接近。已不记得那夜拥抱的感觉了,只记得他的手放进了我上衣里,却笨笨地解不开我的内衣,两个未谙世事的少年的肌肤相亲也就仅此而已。

    之后,我们各自去了异地读大学,后来渐渐没有了联系。

    一个月前,我去重庆出差,真的没想到十年后能再见到他。

    我去的那家公司的业务主管便是他,见到他的那一瞬,我几乎呆住了。他依然是从前那副高大俊朗的模样,多了的仅仅是岁月历练后的些许成熟。而他看见我的表情似乎更夸张,他几乎不敢确信这便是我,他记忆中的朋克女生竟然一下子变成了白领淑女,变得让他不敢相认。其实他在那一刻忽略了,这中间有整整十年横亘在那里,有少年到成年的足够时间,一类人蜕变成另一类的人的足够时间。

    随后的两天里,他负责和我洽谈业务,工作中的他精明干练,与当年在球场上一样出类拔萃。谈完工作,他便开车带我去四处逛逛,和我聊起许多当年的趣事,也聊聊他的工作和家庭。十年前那个天天在球场上挥汗如雨的少年,如今是有漂亮老婆可爱儿子和高薪收入的白领,这的确是不错的现状,但我的脑海中深刻的依然是他当时模样。

    这些年来,偶尔会想起当年对他的爱恋,却觉得有些不解,为什么当年会执着地喜欢那样一个人。后来遇到过很多不错的男人,不是对方没有吸引力,但是要想来场刻骨铭心的恋爱真的很难,自己早已寻不回年少时为爱付出的激情了。

    相处的短短两天里,我发现他把我行程中的所有事安排得很妥帖周到,这是让我感动又有些惊奇的,其实我记忆中的他只是那个大大咧咧的男生,我也忽略了他的改变,他已经是个真正成熟的男人了。

    临走的前一晚,他给我送行,我们边聊边喝酒,晚餐后,他又拉我去了卡拉ok。他拿起话筒说,今晚我们来怀旧一下,只唱十年前的老歌,怎么样。我欣然同意。他唱了几首后,发现我没有去点歌,一拍脑袋,噢,都忘记了,你当年只听摇滚的。我淡然一笑,当年处处要标榜个性的自己,平日里是不屑于与听流行歌曲的同学为伍的,申明只听摇滚乐,其实我也要听流行歌的,偶尔还会哼哼几句,别人不知道而已。

    碍不过情面,只好在密密麻麻一大堆歌曲中,找了首林忆莲的滴汗,勉强去唱了。快十年没唱过这首歌,却发现从未像那天唱得如此好过。当年只是咬文嚼字般地去学着粤语的发音,干瘪瘪地模仿着,直到那天我才发现滴汗原来是首极煽情的歌,带着挑逗般暗示,当年那个小女生是绝对无法充满欲望去吟唱的。

    那首歌反反复复着那句“are you ready for love?”他听着这歌,一直看着我,是种穿透女人外衣的纯粹目光,那种感觉之前在别的男人眼中看过,他这样看我却让我觉得意外。酒精刺激着纠缠不清的思绪,情欲显露的歌曲,整个包间里弥漫着暧昧复杂的气氛,接着他靠近我,与我一杯杯干着酒。

    走出卡拉ok,他把车钥匙给我,他说他醉了不能开车。我开着车,行驶在那个午夜后仍然闷热的城市,我问他住哪里,他摇摇头说不想回家。我明白了他的暗示,这的确是每个成年人可以直接提出的想法,那一刻,我貌似平静的外表下,心绪却变得越来越复杂。

    在沉寂的街道上开了很久,最终我把车开到了所住的酒店,和他一起到了房间。

    沐浴后,他便娴熟地解开我的衣服,技巧高明地做ài,如果不是隐隐有难解的情感在扰乱我心绪,那会是场完美的性爱。事后他睡了,看着他沉睡的俊朗面容,不知为何,我心里交织着占有、欲望、矛盾、遗憾许许多多复杂的东西。

    十年前那段苦苦折磨自己的单恋,竟然在这场性爱后完结了,那个曾遥不可及的男人,竟这么轻易便拥有了,而得到之后,不过如此罢了。他醒了,俯身过来紧紧拥抱我,说记得吗,以前也这样抱过你。我淡淡一笑,那是不一样的,那时我们只是拥抱,什么都没做。

    离开重庆后,他给我来过电话,听到他的声音,心情便无法平静,不知该说些什么,只是闲聊了几句,彼此都没提那晚的事。

    之后的一段时间,每次想到他,心情便隐隐有些混乱。一天深夜,我喝得有些醉,拨了他的电话号码。他那边似乎睡了,好半天才接起电话,他听到是我,只是语气淡淡地说句,这么晚了,早点回去休息了。随后,听到电话里传来一阵婴儿细微的啼哭声。

    我挂断了电话,心绪黯然,我想自己永远不会再和他联系了。

    昨晚,在电视中又看到了高旗,他在新mv中唱着节奏明快曲调流行的情歌,他已不再是那个从胸口喊出“寂寞如钢刀,刺痛我心脏”的摇滚青年了,曾经以为是永远激情不灭永远年轻的高旗,现在却清楚地从他眼中看到疲惫和沧桑,我所爱过的高旗老了。是啊,十年,还有什么是不可以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