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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克朗查理爵士
1
在那些日子里,流行着一个古老的传说。
传说的是关于林诺克朗查理爵士的事迹。
这位林诺克朗查理男爵是克伦威尔<font color="red">1</font>的同时代人,我们赶紧补充一句,他还是少数赞成共和国的英国上议员中的一个。他赞成共和国当然有他的理由,其实也很明显,那是因为共和政体当时已经胜利了。只要共和国得势,克朗查理爵士就赞成这一政体,这也是很简单的。可是在革命终止,议会政府垮台以后,克朗查理爵士却仍旧坚持下去。本来贵族元老很容易回到重新改组的上议院,因为悔过的人总会得到复职的待遇,而且查理二世对回头的人,够得上说是一位仁慈的皇上;但是克朗查理爵士不识时务。全国欢呼国王恢复英国王位,议会一致通过了这项决议,老百姓欢天喜地迎接君主政体,王朝在光荣和胜利中重新建立起来了,过去已经变成了未来,而未来也变成了过去,在这个时候,这位爵士却还是执迷不悟。他坚决不肯投合这种欢乐的局面,自愿流亡到外国去。一个有权利当上议员的贵族,却宁愿做一个受法律制裁的人。多少年就这样过去了,他一直忠于已经覆灭了的共和国,人也慢慢老了。因此他变成了大家的笑柄,对于干这种傻事的人来说,当然是自取其咎。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克伦威尔(1599—1658),英国政治家,推翻王朝,建立共和国任护国公。</font></font>
克朗查理爵士隐退在瑞士。他住在日内瓦湖边上一幢高大的破房子里。他在日内瓦湖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选择了这所住宅,位于当年囚禁波尼瓦<font color="red">1</font>的锡隆堡和勒得罗<font color="red">2</font>的坟墓所在地维浮之间。峻峨的阿尔卑斯山环绕在他周围,色调暗晦,满山风云。他就在那儿,在高山的阴影里生活下去。过路人很难遇到他。这位先生抛乡离井,几乎可以说也离开了他的时代。在那个时候,一个消息灵通、深明大势所趋的人,不应该反对既成事实。英国全国都高兴。国王复位好像是一对破镜重圆的夫妻;国王和国家不再分居了,没有比这更动人,更快乐的了。大不列颠光彩照人,有了一位国王,就很了不起,何况还是一位可爱的国王呢。查理二世是一个和善的人,一个寻欢作乐又能够治理国家的人,照路易十四的意见,还不失为一个伟大的人物,一个有品格的人。查理二世受到人民的崇拜。他跟汉诺佛作过战,当然他知道为什么要打仗,不过知道的只有他一个人。他把邓扣克卖给德国,这是国家的政策。民主的上议员中的张伯伦说过:“可恶的共和国的臭气沾染了好几个高贵的议员。”这些上议员总算良知未泯,还能识时务,没有脱离自己的时代,又在上议院恢复了他们的议席。要达到这个目的,只消宣誓效忠国王就够了。大家想到所有这些现实,想到这个美丽的国家,杰出的国王,想到慈悲的上天因为爱老百姓而赐还给他们的那些令人敬畏的亲王;所有的人都在窃窃议论,像蒙克以及后来的杰弗利这一类人物,又集合在国王周围,他们的忠心和热诚换来了肥美的职位。克朗查理当然不会不知道,只要他自己愿意,就能够坐在他们中间,享受富贵。现在由于国王的关系,英国攀上了繁荣的顶点,伦敦到处都是宴会和狂欢,大家生活富裕,人人兴高采烈;宫廷富丽,快乐,气象万千。这时候,如果有人远远地离开这些繁华,在一个晦暗、凄凉、暮色苍茫的时刻,偶然瞥见这个穿着平民百姓衣服的老头子,面色苍白,神情恍惚,弯着腰(也许是预备钻到坟墓里去吧)站在湖边,对风暴和冬天一点也不在意,目光迟钝,白发随着夜风飘动,寂寞,孤独,若有所思地郁郁徘徊。不拘谁瞥见他这副模样,都难免微微一笑。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波尼瓦(1493—1570),日内瓦政治家。</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2勒得罗(1617—1692),英国政治家,是判处查理一世死刑的法官之一。</font></font>
真是个疯子。
想到克朗查理爵士,想到他可能得到的地位,和他当时的情况,微笑还算是厚道的。有的人高声大笑。甚至还有的人要大发脾气。
这不难理解,梗直的人对他这种遗世独立的傲慢,自然会觉得不痛快。
不过有一点应该原谅他,那就是克朗查理爵士根本没有什么才干。大家都承认这一点。
2
看到别人固执己见,总是一件不痛快的事。我们可不喜欢那种摹仿赖古鲁斯<font color="red">1</font>的人;舆论方面总是拿这个当作谈笑的资料。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古罗马将军,以忠贞不屈见称。</font></font>
他这种倔强好像是在责备别人,别人自然也有权利讥笑他。
何况,总的来说,这种刚愎自用,这种不近人情的傲岸,难道也算是美德?这种过分的克制自己和夸张,难道不是沽名钓誉?这是炫耀,如此而已。要不然,为什么孤独地流亡国外,这样小题大做呢?万事切勿过分,这是贤者的箴言。你有反对的意见,可以,要是你愿意,骂两句也行;不过得有分寸,要喊:“国王万岁!”真正的美德是合乎时宜。应该垮台的,垮台,应该成功的,成功。上天的安排自有他的道理。他把王冠放在适当的人头上。你以为你比上天懂得更多吗?大局已经决定,一个政体代替了另外一个政体,成功决定了谁是谁非,谁失败谁胜利,到了这时候就不可能再有所怀疑了。正直的人跑向胜利的一面,这对他的财产和家庭虽然有些好处,但是却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因为他是为了公共的福利,才去帮助胜利者的。
要是大家都不肯替国家服务,国家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岂不是一切都要停顿了吗?各守岗位是一个善良的公民应尽的义务。个人的爱好应该牺牲一下。职位必须有人担任。总得有人牺牲自己。忠于公职就是为国尽忠。公职人员都撒手不干了,国家就要瘫痪了。怎么回事,你自己放弃?可怜。想给别人立个榜样?多么无聊!想挑战吗?那太胆大了!你以为你是什么人?要知道,我们也不见得比你差。我们呀,我们可不临阵脱逃。如果我们愿意,我们也是不好惹的,也是驾驭不了的,比你还要厉害呢。不过我们愿意做聪明人。因为我是特里玛西翁<font color="red">1</font>,你就以为我不能做加图吗?多么荒唐!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古罗马作家贝特龙作品里的人物,贪图口腹。</font></font>
3
再也没有比一六六年的事情更清楚,更明确的了。对于一个一心向善的人来说,应该走的路线再也没有比这一次指得更清楚的了。
英国摆脱了克伦威尔的统治。在共和政体下出现了许多不正常的事。他们造成了不列颠的优势。靠着三十年战争,击败了德国;靠着福隆德战争,使法国屈服,靠着勃拉甘塞公爵的帮助,削减了西班牙的权力。克伦威尔压服了马萨林,在签订条约时英国的护国公的名字写在法国国王上面。使荷兰七省联盟政府偿付八百万罚款,蹂躏阿尔及尔和突尼斯,征服牙买加,羞辱里斯本;在巴塞罗那挑起对法国的斗争,在那不勒斯挑拨麦赛尼罗的争雄;使葡萄牙跟着英国走,把从直布罗陀海峡到克利特岛的海盗肃清,用胜利和商业这两种方式建立了海上霸权。一位打过三十三次胜仗、自称为“水手的祖父”、曾经战胜西班牙舰队的上将马丁赫伯茨屈朗泼,也在一六五三年八月十日被英国舰队打败了。大西洋里的西班牙海军、太平洋里的荷兰海军和地中海里的威尼斯海军,都被英国海军赶走。利用航海法案,英国占领了全世界的海岸,并且通过海洋控制了全世界。在海上,荷兰国旗低声下气地向英国国旗敬礼;法国有个叫做孟西尼的大使曾经跪着觐见握利弗克伦威尔。克伦威尔像拍毽子那样耍着加莱和邓扣克。英国可以叫大陆颤抖,可以指令和平,发动战争,英国国旗在每一个屋顶上飘扬。护国公的一团铁骑兵就像整个军队,使欧洲害怕。克伦威尔常常说:“我要叫他们尊敬英吉利共和国,像从前尊敬罗马一样、”再也没有什么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了,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在大街上爱讲什么就讲什么,他们印他们爱印的东西,不受限制,不受检查。各国国王间的均势被破坏了。整个欧洲的君主专制(斯图亚特家族就是其中之一)都给推翻了。现在总算摆脱了这个讨厌的制度,英国又获得了大家的谅解。
仁慈的查理二世发表了勃莱达宣言。他让英国忘记亨了顿的啤酒商的儿子<font color="red">1</font>骑在路易十四头上的那个时期。英国忏悔已过,这时该透口气了。正如刚才所说的,大家都心花怒放,此外,绞死弑君犯的刑架更使举国欢欣鼓舞。复位像微笑一样动人;但是绞死一两个人也无伤大雅,多少总得平平民愤呀。不受约束的思想已经革除,忠君报国的气节又重新建立起来。从今以后唯一的愿望便是做顺民。人们从政治狂中清醒过来,他们讥笑革命,讽刺共和政体,嘲笑把“人权,自由,进步”常常挂在嘴上的那个古怪时代,他们取笑这种过火的言论。理智的恢复多么使人钦佩;英国好比做了一场大梦。走出迷途,多么值得庆幸啊!还有比那些东西更愚蠢的吗?要是随便谁都要求权利,那还像什么话?要是每一个人都要管理国家,简直是不可想像的!你想想看,百姓管理城市,那还了得?百姓是拉车的牲口,拉车的牲口可不是车夫。用投票来决定,那简直是向清风讨主意。你愿意国家跟浮云一样在天空里飘荡吗?混乱不可能建立秩序。混沌如果是建筑师,建筑物就成了巴别塔了。此外,这种所谓自由是多么不讲道理呀!我呀,我只想玩乐,不想过问国家大事。投票是麻烦事;我想跳舞。幸亏有国王替咱们办事!当然喽,国王很慷慨,肯替咱们办事!除此以外,他学的就是这个,他知道是怎么回事。这是他的事情。和平,战争,立法,财政,这些事情跟老百姓有什么关系?当然,老百姓得出钱,得出力,可是这也就够了。百姓在政治上也有地位;军队和预算这两样东西就是老百姓拿出来的力量。纳税,当兵,难道这还不够吗?他们还要什么呢?他们是军队和财政的得力助手。多庄严的任务。国王为他们统治。他们当然应该出这点力。捐税和户口册子就是百姓拿出来的薪水,这是国王应得的待遇。百姓出血,出钱,人家才肯领导他们呀。自己领导自己,是多么荒唐的想法!他们需要一个向导。因为愚昧无知的缘故,他们是亮眼瞎子。瞎子不是要带一条狗吗?可是老百姓带的是一头狮子,也就是国王,国王愿意做老百姓的狗。多么仁慈啊!但是老百姓为什么愚昧无知呢?因为他们应该这样。愚昧无知是美德的守护神。没有远见,就没有野心;无知是对人有好处的黑暗,它遮住你的眼睛,消除你的妄想。那就是天真。识字的人会想,会想的人会追根究底。不追根究底才是本分,也是幸福。这是毫无疑问的真理,也是社会的基础。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指克伦威尔。</font></font>
英国健全的社会原理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国家也是这样重建的。同时也恢复了美丽的文学。大家轻视莎士比亚,崇拜德莱顿。“德莱顿是英国和本世纪最伟大的诗人”翻译亚奇托费尔的亚拖伯雷曾经这样说过。就在这个时期,苏梅士驳斥和侮辱失乐园的作者,于是阿弗朗失的郁埃主教就在信上对他说:“弥尔顿<font color="red">1</font>这样的无知之辈,哪里值得您浪费精力?”什么都复活了。一切都各就各位了。德莱顿在上,莎士比亚在下;查理二世在王位上,克伦威尔在绞架上。英国又从过去的狂妄与羞辱中抬起头来了。君主政体恢复了国家的秩序和文字的正统趣味,这对国家来说,实在是一件幸运的事。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弥尔顿(1608—1674),英国作家,失乐园的作者。</font></font>
有多少这样的好事,居然还有人不承认,真是难以置信。冲着查理二世转过背去,对他登极时的那种宽宏大度不表示感激,难道这不是令人痛恨的事吗?所以正直的人对林诺克朗查理爵士十分痛心。国家幸福了,而他却噘着嘴赌气,这简直是精神错乱!
不错,我们知道在一六五年上议院曾经颁布过这样一个文告:“我赞成废除君主政体和贵族制度,宣誓效忠共和政体。”而克朗查理爵士以曾经发过这种荒谬的誓言作借口,住在国外,尽管举国幸福繁荣,他却认为自己只有独自伤感的权利。他郁郁不乐地尊敬已经不存在的东西,奇怪地留恋着已经变成泡影的事物。
对他饶恕是不可能的;连心肠最软的人也同他断绝了关系。有些尊敬他的人,很久以来一直认为他置身共和分子中间,只是为了就近观察共和部队的缺点,等到为国王的神圣事业进行斗争的日子一到,可以更有效地打击它。像这样潜待时机,以便从背后杀死敌人,也是属于效忠国王的范畴的。本来大家期待于克朗查理爵士的,就是这样的行动,大家对他多么周到啊。可是大家看到他坚持不懈地忠于共和政体,也不得不放弃原来的看法了。显然,大家已经公认克朗查理爵士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傻瓜。
厚道人的这种解释,既像孩子的固执,又像老年人的偏颇。
可是严肃的人,耿直的人,就不会这样了。他们诅咒这个变节者。愚蠢固然有自己的权利,可是也有一定的限度。你可以做一个野人,但是不应该造反。再说,克朗查理爵士究竟是一个什么东西呢?逃兵。他离开了自己的阵营——贵族阶级,加入了敌人的阵营——平民阶级。这是一个忠实的叛徒。这个“叛徒”背叛了强者,效忠弱者。说实在的,他抛弃的是胜利者的阵营,他依附的是战败者的阵营。由于他“大逆不道”他牺牲了一切,牺牲了政治特权、家庭、上议员的头衔和祖国。除了受人嘲笑以外,什么都没有得到;除了流亡异乡以外,什么好处都没有。可是这一切证明什么呢?证明他是一个大傻瓜。同意。
显然,这是个叛徒,同时也是个傻瓜。
只要不给别人立坏榜样,做什么样的傻瓜都悉听尊便。我们只要求傻子老老实实,这样他才可以说他是君主政体的基础。克朗查理的思想狭隘到使人难以想像的地步。革命的幻影迷得他眼花缭乱。他受到了共和政体的蒙蔽,后来又被抛弃了。他是他的国家的耻辱。他这种态度是十足的大逆不道!他离开自己的国家,就是一种侮辱。他像逃避瘟疫似的,躲开公众的幸福。他自愿走放逐的路,只是为了避免看到举国狂欢。他把王位视作传染病。他是被他叫作验疫所的王国的欢乐中的一面黑旗。怎么!他居然对重建的秩序,兴盛的国家,复兴的宗教这么仇视!居然在宁静的生活里投下一个黑影!憎恨兴高采烈的英国!甘心作蔚蓝的晴空中的一个黑点!这简直是一种威胁!他居然反对全国人民的意志!不同意全体人民所同意的东西!如果不是滑稽,就是令人讨厌。这个克朗查理没有注意到大家可以跟着克伦威尔走入歧途,但是应该跟着蒙克回来。看看人家蒙克。他统率共和政府的军队。流亡国外的查理二世听说他为人刚正,写了一封信给他。蒙克是个德智兼备的人,起初隐蔽不动,后来突然间率领军队解散了反叛的议会,把国王拥上王位。蒙克被封为阿尔倍马尔公爵,获得拯救社会的荣誉,发了大财,替他那个时代增添了不朽的光辉,得了嘉德勋位,还有葬在西敏寺的希望。这才是一个忠君报国的英国人的光荣。克朗查理爵士绝不会想这样尽自己的责任。他固执地迷恋着流亡生活。拿空话安慰自己。骄傲使他麻木。其实什么良心啦,人格啦,等等,到头来也不过是几个字眼。我们必须往深处看。
克朗查理没有往深处看。他的良心有近视病,在采取行动以前,他先凑到跟前仔细瞧瞧,嗅嗅味道。这就是他令人讨厌的地方。一个心灵脆弱的人做不了政治家。把良心看得太重,往往使人优柔寡断。顾虑好像一个面对权杖而没有胳膊的残废人,一个面对着结婚幸福的阉人。千万要小心,这种顾虑会把你引得太远。不近人情的忠实如同一条通到地窖里去的扶梯一样。一级,一级,接着又是一级,你就到了黑暗里了。聪明人会退回来,只有傻子才留在那里。良心不应该随随便便这样认真。不然,你就会一步一步陷入政治节操的黑暗里。结果就无法自拔了。克朗查理爵士的情况就是如此。
到了末了,这些原则就变成了深渊。
他双手背在身后,沿着日内瓦湖散步,多么好的前程!
在伦敦,大家有时提起这个流亡者。他在舆论法庭之前差不多可以说是个被告。有的人替他辩护,有的人攻击他。辩论结束之后,幸亏他愚蠢无知,才宣告无罪。
前共和政府的许多热心家,现在都依附斯图亚特王朝了。这一点是值得表扬的。当然,他们多少总要说他几句坏话。和气的人总是讨厌顽固分子的。有一些受皇上宠幸,在朝里地位高的知情达理的人,对他这种可恶的态度讨厌透了,于是就自然而然地说:“他没有回到皇上这儿来,是因为他没有得到好位子”“他想要大法官的位子,可惜皇上已经给了哈以德爵士了,”等等。他的一个“老朋友”甚至低声说:“这话是他亲口对我说的。”林诺克朗查理虽然深居简出,有时也会碰见几个被判了罪的流亡者,或者犯了弑君罪的人(像住在洛桑的安德烈布鲁东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上边的这些话也会传到他的耳朵里。克朗查理不过微微地耸一下肩膀,表示他毫不在乎。
有一次,他耸耸肩膀,又嘟嘟囔囔地说了这么一句话:“我可怜那些相信这种事情的人。”
4
连查理二世这个好人也瞧不起他。在查理二世统治下,英国不单单是幸福,而是欣喜欲狂。复辟好像重新上漆的一幅年深日久的发黑的油画;过去的又重新出现了。美好的古风也跟着来了,美丽的妇女又出来治理国家。爱浮林就注意到这一点;我们在他的日记里可以看到:“穷奢极欲,亵渎圣器,凌辱上天。在一个星期日的晚上,我亲眼看见国王在游戏殿里跟朴茨茅斯、克莉夫兰、马萨林和另外两三个宫女在一起;所有的宫女都差不多不穿衣服。”我们觉得这种描写有点儿不怀好意,不过,爱浮林是个爱发牢骚的清教徒,沾染了共和政体的梦想。他自然不会欣赏各国的君王在这些盛大的巴比伦式的狂欢中所作的有益的榜样,这种狂欢毕竟带来了享乐的资料。他不懂得恶习的用处。有一句格言说:要是你喜欢风骚女人的话,那就不要革除大家的恶习。要不然,你就是个爱蝶而灭蛹的傻子。
我们在上面已经说过,查理二世只是模模糊糊地知道有一个叫克朗查理的叛徒,可是詹姆士二世却很注意。查理二世的统治,比较马虎,他就是这个作风;我们必须承认,他的成绩倒不怎么坏。有时水手会在挡风的绳子上打一个松松的结,风一吹结子就紧了。这就是风暴愚蠢的地方,老百姓也是如此。
松松的结很快就变成一个抽紧的结。查理二世的王朝也是这样。
到了詹姆士二世就比较顶真了。其实闹过革命之后也应当稍徽严肃些。他要做一个掌实权的国王,这种抱负实在值得称赞。照他的意见,在查理二世治下不过只画了一个复兴的轮廓。詹姆士二世要建立比较完全的秩序。一六六年只绞死十个弑君的议员,他认为很遗憾。他是一个真正重建王权的国王。他颁布了许多严肃的法则。他建立了一个真正的司法机构,这比感情作用的雄辩强得多了,因为它首先关心的是社会利益。由于这些保护性的严格措施,大家都称他国家之父。他把司法权交给杰弗利,宝剑交给苛克。苛克是个效法前人榜样的人。这位热心的上校在一天之内把一个共和分子一连吊了三次,每一次都问他:“你肯弃绝共和国吗?”这个坏蛋每次都说“不”最后一次才把他结果了。“我把他绞了四次,”苛克洋洋得意地说。重新开始处死叛国犯是王权增长的有力信号。李尔夫人虽曾送她的儿子去讨伐蒙茅茨<font color='red'>1</font>,但是因为家里窝藏过两个叛徒,也被处死刑。另外一个女叛徒,因为老老实实供认一个浸礼女教徒曾经掩护过她,被宣告无罪,而那个掩护她的女人却被活活地烧死。苛克知道有一个城市赞成共和政体,有一天,为了让他们看看颜色,他绞死了那儿的十九个市民。说实在的,这些报复的行为也是合法的,因为我们记得在克伦威尔的统治下,曾经把教堂里的石头圣像割掉鼻子和耳朵。提拔杰弗利和苛克的詹姆士二世,是一个笃信天主教的国王。因为他那些情妇长得丑陋,他才实行禁欲。对哥仑比埃神父唯命是从。这位仟海师差不多跟舍米乃神父一样圆滑,但是比较热情。他上半辈子荣任詹姆士二世的顾问,下半辈子是玛利阿拉各格的灵魂导师。正因为这种宗教的培养,詹姆士二世以后才能坚强地忍受放逐,而且在他隐居在圣日尔曼的时候,表现出一个国王也能应付逆境,怡然自得地摸着瘰疬,同耶稣会士聊天。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查理二世的私生子,曾领导清教徒背叛英王。</font></font>
我们不难了解,像这样的一位国王自然要对林诺克朗查理爵士之流的叛徒保持一定程度的注意。世袭的上议员资格是有一定的前途的,所以很显然,如果能够对这位爵士采取什么以防万一的措施,詹姆士自然不会犹豫的。
第二章 大卫第利—摩埃爵士
1
林诺克朗查理爵士并不是一辈子都是老头子和流亡犯。他也有过热情的青年时代。哈利逊和没拉特告诉我们,克伦威尔年青时喜欢女人和娱乐,这一点(妇女问题的另外一面)往往就足以说明这是个作奸犯科的家伙。裤腰带松的人,千万不要信任。male praecinctum juvenem cavete。
克朗查理爵士像克伦威尔一样,也有一个放荡时期。听说他有一个私生子,一个男孩。这个儿子是在共和国垮台的时候在英国出生的,这时他的父亲已经出国了。所以他没有看见过他的父亲。克朗查理爵士的这个私生子是在查理二世的宫里充当侍从长大的。大家都称他大卫第利—摩埃爵士;他是册封的爵士,因为他的母亲是一位大家闺秀。当克朗查理爵士在瑞士过猫头鹰生活的时候,这位母亲因为长得漂亮,决定不再绷着脸过日子。她找到了第二个情人以后也就原谅了她第一个野蛮的情人。第二个情人是文明人,甚至还是一个保王党,因为他就是国王。她曾经做过查理二世的情人,尽管时间不长,可是足够使陛下(他很高兴从共和国手中夺回这个美丽的女人)封他的猎获物的儿子小大卫爵士为宫廷侍从。这么一来,这个做了官的私生子不但在宫廷里领一份俸禄,而且还变成一个热情的斯图亚特派。大卫爵士,作了一个时期的侍从,也就是一百七十个佩剑的人中间的一个;接着又升为执戟侍从,也就是说四十个执金戟者之一。除此之外,他还是亨利八世设置的国王随身侍从,在国王的御席上有端碟子的特权。当他流亡的父亲的头发越来越白的时候,大卫爵士却在查理二世手下飞黄腾达了。
之后,他在詹姆士二世手下也很得意。
国王亮了,国王万岁!这就是所谓non deficit alter,aurells<font color='red'>1</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拉丁文:一个贵人垮了,另外还有一个呢。</font></font>
直到约克公爵<font color='red'>1</font>做了国王,这位青年才被允许叫做大卫第利—摩埃爵士,他从他刚去世的母亲手里继承了苏格兰大森林里的一块封地,森林里有一种叫做“克猎葛”的鸟,能用鸟嘴在橡树于上凿窠。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即詹姆士二世。</font></font>
2
詹姆士二世是国王,可是偏想做将军。他喜欢青年军官们围绕着他。他高兴骑着马在公共场所出现,戴着钢盔穿着铁甲,一头浓密的假发在钢盔底下和铁甲上面搭拉着;这是一种类似愚昧时代的骑马打仗的雕像。他喜欢年轻的大卫爵士的风度,他喜欢共和分子的这个保工党儿子;一个被否定的父亲并不妨碍他在宫廷里的前途。国王提拔大卫爵士做寝宫侍从,每年领一干利弗的薪俸。
这是一种了不起的升级。一个寝宫侍从每天晚上在国王旁边的一张临时搭起来的床上睡觉。一起有十二个人轮班。
大卫爵士当寝宫侍从的时候,还担任国王的粮袜署长,专管御马的饲料,每年拿二百六十利弗的薪俸。在他手下有五个御用车夫,五个御用挽马骑手,五个御用马夫,十二个御用跟班和四个御用轿夫。他照管国王养在亥麦开脱的六匹赛马,陛下每年的负担是六百利弗。负责国王衣饰的部门,也是他来作主,嘉德爵士们的礼服也是这个部门供应的。国王的黑棒官见了他要一躬到地。詹姆士二世时的黑棒官是杜伯骑士。王室的书记官贝苛先生和议会的书记官勃朗先生也要对大卫爵士客气三分。富丽堂皇的英国宫廷是一位好客的主人。大卫是主持御宴和召见的十二个侍从中间的一个。在施舍日——国王拿拜占廷金币献给教堂的时候,颈饰日——国王戴着品级颈饰临朝的时候,圣体日——国王和亲王们领圣体(这时只有他们领圣体)的时候,他有站在国王背后的光荣。每逢建立圣体节,就是他把十二个穷人带到陛下跟前的,国王按照自己的年龄赏给他们同样数目的铜板,按照自己在位的年数赏给他们同样数目的先令。国王生了病,他负责引进两个宫廷神父来帮助陛下,并且负责阻止没有国务会议的许可而擅自求见国王的医生进宫。除此以外,他还是苏格兰禁卫军的中校,禁卫军行军时用苏格兰进行曲。
他以中校身分出征过几次,每一次都带来了光荣。他是一位勇敢的爵爷,体格魁梧,长得漂亮,心地慷慨,举止文雅。他的相貌正跟他的品质一样。出身高贵,身材也高大。
有一个时期,他差点儿被任命为御衣侍从,当了御衣侍从就有侍候国王穿衬衫的特权;但是只有亲王和有上议员资格的贵族才能够担任这个官职。
要把一个人提升为上议员,是一件严重的事情,因为必须建立上议员的头衔。这会引起许多人的嫉妒。这种恩宠能给国王拉来一个朋友,却要制造一百个敌人,这还没有把这个朋友忘恩负义的可能性计算在内。因为政治关系,詹姆士二世不大愿意册封上议员爵位,可是很高兴转让。转让爵位不会引起轰动。不过是一个名分的继续。不会影响贵族制度。
这位和善的国君并不反对把大卫第利—摩埃爵士擢升到上议院去,只要他能够有一个候补上议员的门路。国王陛下如果能有机会把大卫第利一库埃的名义上的爵士变成正式的爵士,是求之不得的。
3
机会来了。有一天,大家听到了许多关于一直在流亡的克朗查理爵士的流言。其中主要的一件事是说他已经死了。死亡对大家有一种好处,就是增添了大家谈话的资料。大家谈论着自己知道的或自以为知道的有关克朗查理爵士晚年的生活情形。大概是传说与猜想的混合物。要是相信这些流言蜚语的话,克朗查理晚年的共和思想越发变本加厉,居然在顽固的流亡生活中娶了一个犯过弑君罪的人的女儿安勃拉特歇(人家连名字也说出来了)。据说这个女的生了一个男孩子之后也死了。如果这些情节是确实的话,这个孩子才是克朗查理爵士的合法儿子和法定继承人。这些话都是影影绰绰的,与其说是事实,倒不如说是谣传。对英国来说,当时在瑞士发生的事情,看起来跟现在在中国发生的事情一样遥远。据他们说,克朗查理爵士结婚的时候是五十九岁,六十岁时生了这个孩子,过了不久就撇下这个孩子死了。孩子变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当然喷,这很有可能性,不过总有点不像真的。他们还说这个孩子长得跟“白昼一样漂亮”简直像我们在神话里读到的故事。后来还是国王出面结束了这类分明毫无根据的谣言。有一天早晨,国王宣布:“由于克朗查理爵士没有合法子女,没有任何其他证实的血亲,”圣上特降殊恩,立该爵士的私生子大卫第利—摩埃为唯一的正式继承人。上议院马上根据诏书登入贵族名册。诏书让大卫爵士继承死者林诺克朗查理爵士的爵位、权利和特权,不过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大卫爵士必须等待在摇篮里被封为公爵小姐的一个只有几个月的小女孩达到结婚年龄之后,跟他结婚。谁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读者如果愿意,读下去就知道了。大家都称呼这个小女孩为约瑟安娜公爵小姐。
取西班牙名字的风气当时在英国很盛行。查理二世的私生子当中有一位泼利茅茨伯爵就叫做卡洛。约瑟安娜可能是“约瑟法”和“安娜”两个名字拼在一起的。也可能是“若西亚斯”的阴性字。亨利三世就有一个叫作若西亚斯杜伯塞奇的侍从。
国王是把克朗查理的上议员的爵位赐给这位小小的公爵小姐的。只要有了一位上议员,她就是上议员夫人。她的丈夫将是一位上议员。这个上议员的爵位是册封在两个城堡的领地上的,一个是克朗查理男爵领地,另外的一个是洪可斐尔男爵领地。除此之外,所有的克朗查理爵士,因为祖上的战功和国王的特许,世袭西西里科尔龙侯爵的爵位。英国的爵士不许用外国爵位。可是也有例外,像华屠的亚仑待尔男爵亨利亚仑待尔和克利福爵士都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伯爵,古波爵士还是那儿的亲王呢;汉密尔顿公爵是法国的舍耽尔劳公爵;邓伯埃伯爵巴西尔费尔廷是德国的赫泼斯堡、劳芬堡和莱恩泛登伯爵。马尔保罗公爵是沙比亚的敏待尔赫姆亲王;同样,惠灵吞公爵是比利时的滑铁卢亲王;惠灵吞爵士既是西班牙的修达一洛屈古公爵,又是葡萄牙的微妙那伯爵。
在英国,过去和现在都有贵族产业和平民产业的区别。克朗查理爵士家所有的士地都是贵族产业。这些土地,宫堡,集镇,管区,采邑,地租,自由保有的不动产及其附属产业,原来归克朗查理一洪可斐尔所有的,暂时都是属于约瑟安娜小姐的,国王同时声明大卫第利—摩埃爵士同约瑟安娜一结婚,就是克朗查理男爵。
除了继承克朗查理家的财产以外,约瑟安娜小姐还有她自己的财产。她有一笔很大的财产,其中大部分是从“不拖尾巴”夫人赠给约克公爵的礼物来的。“不拖尾巴”的意思是简称。如果不简称,她就是“皇后之下法国第一命妇奥尔良公爵夫人”
4
大卫爵士不仅在查理和詹姆士手下飞黄腾达,在威廉手下也很得意。他虽然是詹姆士二世的追随者,却没有跟他一起流亡。他是个识时务的人,虽然他仍旧爱戴他合法的国王,可是却为篡位者效劳。此外,尽管他不太守纪律,可是还不失为一个出色的军官。他从陆军转到海军,在白舰队里出人头地。他在那儿升到当时叫做“快速舰舰长”的职位。结果变成一位风流人物,把恶习发展到优雅的程度,跟大家一样,带点儿诗人气息,国家的好公仆,亲王的好仆人,对节日、狂欢、贵妇的召见、典礼、战争,总是很起劲,适当的谦卑,极度的傲慢,眼帘低垂或者咄咄逼人要看对象而定,为人正直,巴结奉承或者盛气凌人都做得恰到好处,初见面时很诚恳,避免吐露心迹,善于观察国王的喜怒哀乐,剑戟临前能够毫不畏惧,只要国王陛下示意,随时准备英勇沉着地牺牲性命;能够胡闹,而决不失礼,举止文雅,娴熟宫中礼节,以能在君王大典中下跪为荣,英勇,乐观,表面上是朝臣,骨子里是骑士。四十五岁的年纪,仍旧风度翩翩。
大卫会唱轻松优雅的法国歌曲,查理二世很高兴听。
他爱好演说和优美的辞藻。对大家叫作波前埃祭文的那些出名的做作的演说,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从母亲那儿承继来的财产也足够他生活了,每年差不多有一万镑的收入,也就是二十五万法郎。而他却还要负债。在华丽、浪费和力求新奇方面,谁也比不上他。一有人模仿他,他就改换另外一种式样。他骑马时穿带马刺的轻便牛皮靴子,靴筒能翻下来。他戴的是谁都没有戴过的帽子。还有从来没有人见过的花边和他那独具一格的皱领。
第三章 约瑟安娜公爵小姐
1
到了一七五年,约瑟安娜虽然已经二十三岁,大卫爵士四十四岁,却还没有结婚,天晓得这到底是什么缘故。他们是不是互相厌恶呢?绝对不是。不过,逃不了的东西,倒不必急于到手。约瑟安娜想保持自由,大卫想保持青春。束缚来得愈晚,对他来说,青春也就愈长。在这个放荡的时代,晚婚的男子越来越多了;他们的头发花白了,却还打扮得跟花花公子一样。起先还用假发来隐瞒年龄,到了后来,就拿粉来做辅助品了。勃隆莱的吉拉特家的吉拉特男爵查理吉拉特爵士,五十五岁还在伦敦大出风头。年轻美丽的白金汉公爵夫人、古汶屈雷伯爵夫人,倒疯狂地爱上了六十七岁的漂亮的福肯保子爵汤麦斯培拉赛。人们常常提起七十岁老人高乃依写给一个二十岁女人的著名的诗句:“侯爵夫人,如果我的容颜”有时女人上了年纪还有魔力,尼侬和玛丽红<font color='red'>1</font>就是一个明证。这就是近代典型的例子。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两人都是十七世纪法国著名的妇女。</font></font>
约瑟安娜和大卫是用一种特殊方式谈情说爱的。他们相亲而不相爱。他们只要保持一定的往来就够了。干吗急急忙忙地结束这个局面呢?当时的小说诱使情人和未婚夫妇停留在那个最适当的阶段。除此以外,约瑟安娜虽然明知自己是个私生女儿,可是却觉得自己是个公主,所以不管什么事,都对他使用高压手段。她是喜欢大卫爵士的。他长得很漂亮,那还是另外一回事。她所重视的是他的温文潇洒。
温文潇洒是最重要的东西。文质彬彬的加利朋<font color='red'>1</font>远胜可怜的亚利尔<font color='red'>2</font>。大卫长得漂亮,这固然很好;漂亮的海礁往往会使人觉得乏味。他却不是这样。他跟人打赌,击拳,借债。约瑟安娜对他养马、养狗、赌博输的钱,特别是他的那许多情妇,引以自豪。在大卫爵士这方面,他却对约瑟安娜的妩媚,对这个白壁无暇、高傲自负、不与人亲呢而敢作敢为的小姐神魂颠倒。他时常写些短诗赠给她,她有时也拿来过目、他在短诗里说,占有约瑟安娜简直像飞到天体上一样,尽管如此,他还是把他飞升的日期推到下一年。他只是在约瑟安娜的心室外面的接待室里耐心地等待着,这对他们两人都是适宜的。宫廷里每一个人都称赞这种晚婚的风雅。约瑟安娜公爵小姐说:“要我同大卫爵士结婚真可惜,我只愿意做他的情人!”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莎士比亚的暴风雨中的人物,丑陋,残忍。</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2也是暴风雨中的人物,是空中的精灵。</font></font>
约瑟安娜就是“肉体”没有比这个肉体更美的了。她长得很高,太高了一点。她的头发是可以叫作金红色的那种颜色。她丰满,鲜嫩,结实,玫瑰色的皮肤,才气横溢,胆量惊人。她那一对眼睛长得很聪明。她既没有情人,也谈不上贞节。她骄矜自持。男人!去他的!只有神仙才配得上她;要不然就配一个妖怪。如果说坚定不移便是德行的话,约瑟安娜尽管谈不上天真,却可以算是一个有德行的女子。她因为瞧不起人,所以没有于过什么风流事;但是如果有人疑心她,她也不会生气,只要这种奇遇能配得上她的身分就行了。她对名誉倒无所谓,对于光荣却非常重视。看起来好像很柔顺,但是要接近她可就难了,这就是她的杰作。约瑟安娜觉得自己威风凛凛,仪态万方。这是一种霸道式的美。专横多于妩媚。她踏着别人的心前进。她是地上的霸王。如果有人对她说她心里有一个人,就会跟让她看见她背上长了翅膀一样,使她吃惊。她能谈洛克<font color='red'>1</font>。她很有礼貌。有人猜测她懂得阿拉伯语。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洛克(1632—1704),英国哲学家。</font></font>
一个美丽的肉体和一个女人完全是两回事。女人有一个弱点,就拿怜悯心来说吧,它很容易变成爱情,约瑟安娜可不这样。这倒不是说她没有感觉。古语说,美丽的肉体跟大理石一样,这个比方是完全错误的。肉体的美在于它跟大理石不同;它可以使你的心怦怦乱跳,使你浑身战抖,使你脸红,使你为之流血;坚定而不冷酷,白而不冷;有颤栗,也有弱点;这是生命的美,而大理石却是死的东西。肉体的美在一定程度上几乎可以说有裸体的权利;像披着轻纱似的,它披着一层耀眼的光亮;谁看见过裸体的约瑟安娜,就是隔着这层光亮看见她的轮廓的。她可以在撤底尔<font color='red'>1</font>或者阔人面前毫不迟疑地脱光衣服。她跟神话里的仙女一样沉着。她躲开汤大鲁斯<font color='red'>2</font>的追求,使她的裸体变成一种酷刑,她却能从中取乐。国王把她封作公爵小姐,朱庇特把她封为海里的女神。这两种光在她身上织成一种奇异的光辉。谁看见了她,就会觉着自己是崇拜偶像的教徒或者奴隶。她是个私生女儿,同时也是海洋的女儿。她仿佛是从浪花里来的。她的命运随波逐流,不过是在皇家的大江中顺流而下罢了。她自己有她的波浪,偶然的动荡,贵族的脾气和风暴。她长于文字,而且博学多能。她从来没有接近情欲,可是所有的情欲她都测量过。她讨厌实现恋爱,同时又渴望着恋爱。如果须要自杀的话,那也得像罗克雷首<font color='red'>3</font>一样,要等到事后。各种幻想的堕落都集中在这个处女身上。她是缥缈仙女阿斯塔特<font color='red'>4</font>和真实的狄安娜<font color='red'>5</font>的混合体。由于出身高贵而盛气凌人,高傲自大,使人难以接近。尽管如此,她能在自己故意的堕落里找到乐趣。她住在光荣的圆光里,心里在打算从那儿下来,说不定好奇得想摔下来。她对于光荣的云彩,也许太重了一些。犯罪是一种游戏。皇族的自由给她带来了尝试的特权,对公爵小姐来说,不过是闹着玩儿,换了一个普通的姑娘,就是身败名裂。从出身,姿色,讥讽,才气方面来说,约瑟安娜差不多等于一个女天。她曾经迷恋过路易德勃弗罗,这人曾经用手把马蹄铁折断。海古力斯已经死了,她觉得很可惜。她在等待着一个绝顶的、能使她放浪形骸的人物。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森林之神,半人半兽,嗜酒与美人。</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2汤大鲁斯是希腊神话中的一位国王,因触犯宙斯,被罚立于湖中,水泡到下巴边,口渴想低头喝水时,水就退了。</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3罗马传说中的烈妇,被泰尔干的儿子奸污后自杀。</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4犹太女神。</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5罗马神话中的女神,以贞洁著称。</font></font>
在道德方面,约瑟安娜使人想到致毕松人书里的诗句,desinit in piscem:<font color='red'>1</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拉丁文:底下是一条鱼尾巴。</font></font>
上身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下身像水蛇。
胸部生得很美,美丽和谐的乳房在高傲的心上高耸着,水汪汪的、明亮的眼睛,纯洁而又傲慢的面庞,谁知道呢?说不定在半透明的浑浊的海底,像神话似的,还藏着一条波浪形的似龙非龙的东西呢。在梦的深处,美德下面却藏着邪恶。
2
尽管如此,她外表还是规规矩矩的。
这是当时的风气。
伊丽莎白就是一个典型。
伊丽莎白的作风在英国盛行了三个世纪:即第十六世纪、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伊丽莎白不仅是英国人,而且还是英国国教的信徒。因此主教派的教堂对女王非常尊敬,天主教仇恨这种尊敬,他们在尊敬之外加了点绝罚的味道。教皇细克斯脱五世绝罚了伊丽莎白,可是诅咒变成了歌颂,他说:“ungran cervello di principessa<font color='red'>1</font>”玛利斯图亚特对妇女方面的问题比对教会还要关心,她对她的姐姐伊丽莎白不很尊重,曾经用女王对女王,狐狸精对假正经的女人的口气写信给她:“您不打算结婚是因为您不愿意丧失恋爱的自由”玛利斯图亚特的武器是扇于,伊丽莎白的是斧头。双方强弱悬殊。她们在文学方面也互相竞争。玛利斯图亚特用法文写诗;伊丽莎白翻译贺拉斯的作品。伊丽莎白天生的丑陋,可是自以为是天仙美女,她爱好四行诗和离合诗,要人家差遣美貌的少年把许多城市的钥匙献给她,照意大利人的样子紧闭着嘴唇,嘴角一高一低,照西班牙人的样子咕溜溜的转着眼珠;在她的衣橱里有三千套礼服,其中有好几套是米乃佛<font color='red'>2</font>和安斐特里特<font color='red'>3</font>式的;她敬重宽肩膀的爱尔兰人;用丝绦和亮晶晶的金属片缀满了她的鲸骨裙;爱玫瑰花,爱骂人,爱赌咒,爱跺脚,爱拿拳头打宫女,常常把达特雷<font color='red'>4</font>赶出去,打蒲莱大臣,打得这个老家伙抱头痛哭,喜欢往马赛和脸上吐唾沫,抓赫顿的领口,打爱赛克斯耳光,用大腿挑逗巴宋比埃<font color='red'>5</font>,尽管如此,她还是个处女。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意大利文:女王是个杰出的女人。</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2罗马神话中的智慧女神。</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3罗马神话中的女神,海洋的女儿。</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4伊丽莎白的宠臣。</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5法国将军。</font></font>
她对待巴宋比埃就跟示巴女王对待所罗门<font color='red'>1</font>一样,所以她是对的,因为圣经已经创立了先例。凡是圣经上说的都是合于英国国教的。圣经上甚至还有一个例子:有人养了一个孩子,取名埃勃纳海昆或者梅立雷显特,意思就是“贤人的儿子”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示巴女王在所罗门面前露出了大腿。——原注</font></font>
干吗反对这种作风?厚脸皮总比假仁假义好。
英国现在出了一个名叫威士来<font color='red'>1</font>的洛尤拉<font color='red'>2</font>,所以只好对过去低下眼睛。它虽然讨厌这个回忆,可是却又引以自豪。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新教的神学家。</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2天主教耶稣会的创始人。</font></font>
在这一类作风的同时,特别是在妇女中间,尤其是在漂亮的妇女中间,还存在着一种爱好残废者的作风。要是没有一个狒狒,长得漂亮有什么用呢?要是不跟一个矮子卿卿我我,还算什么女王?玛利斯图亚特“宠爱”驼子利齐和。西班牙的玛利德雷撒曾经跟一个黑人“很亲密”结果做了黑衣女修院院长。在这个伟大的世纪里,驼于总是有出入床帷之间的福气,只要看一看卢森堡上将就够了。
在卢森堡以前有康台、就是那个“多漂亮的小家伙”!
美丽的女人很容易掩饰自己的缺点。这是大家知道的。安包琳<font color='red'>1</font>的奶子一大一小,一只手上有六个指头,而且还有一只龅牙。拉范里埃<font color='red'>2</font>有一双罗圈腿。但是这些并没有使亨利八世不爱得发狂,路易十四不爱得发疯。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亨利八世的续弦。</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2路易十四的情妇。</font></font>
道德方面,也同样不正常。没有一个有地位的女人没有变态心理。每一个阿涅丝心里都有一个梅露新<font color='red'>1</font>。她们在白天是女人,到夜里就变成了食尸鬼。她们到刑场上去和铁柱上刚砍下来的人头接吻。马格利特德范罗埃是假正经的女人的鼻祖,在她腰带上系着锁好的洋铁罐头里面装着所有已故情人的心。亨利四世就藏在她的裙子里。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阿涅丝是贞女,梅露新是传说中能化为蛇身、预告死亡的女人。</font></font>
十八世纪的培雷公爵夫人,摄政王的女儿,就是皇族荒淫无耻的女人的代表。
而且这些美丽的小姐都懂拉丁文。自从十六世纪起,这是女人的风雅。芹恩葛莱夫人甚至更进一步懂得希伯来文。
约瑟安娜公爵小姐说拉丁话。而且还有一件好事情,她是天主教徒。我们必须说明,这是秘密的、这一点她像她的叔叔查理二世,而不像她的父亲詹姆士二世。詹姆士因为信天主教而丧失了王位,约瑟安娜却不肯牺牲她的上议员爵位。所以她在亲密的朋友和权贵之间是个天主教徒,而在表面上却是新教徒。这是为了讨好贱民。
这样理解宗教是很好的。你享尽了主教派国教的各种好处,以后又可以像格罗晓一样,在天主教的馨香中咽气,享受怕陀神父为你做弥撒的光荣。
约瑟安娜虽然长得丰满,身体强壮,我们可以重复说一句,她可是一个道地的装模作样的女人。
她有时睡意朦胧地用迷人的语气,把句子的尾音拖得很长,好像在模仿一只在树林里悄悄走着的老虎。
装假正经的好处在于它能搅乱人类的秩序。现在人们已经不引以为荣了。
无论如何,最主要的是把人类隔得远远的,就是这样。
要是不能到奥林匹斯山<font color='red'>1</font>上去,就委屈一下,住住兰蒲耶大厦吧。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希腊神话中的诸神都住在奥林匹斯山上。</font></font>
朱诺<font color='red'>1</font>变成了阿拉敏塔<font color='red'>2</font>。自称有神权是行不通的,结果就变成了矫揉造作的女人。手里既然没有霹雳,就只好拿傲慢做代用品了。神殿萎缩了,变成了女子化装室。做不成女神,就索性做个偶像得了。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罗马神话中的天后。</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2英国剧作家旺布勒的作品同党里的人物,是一个言行放肆的势利女子。</font></font>
除此以外,在假正经中也包含着卖弄学问,这是女人特别喜欢的。
卖弄风骚的女人和卖弄学间的男人好比两个邻居。他们的关系可以从自命不凡的态度上看出来。
敏感是从感觉来的。贪图口福,冒充辨别滋味。做出一副讨厌的苦相,为的是把贪心隐藏起来。
风流场中的诡辩保护女人的弱点,打消了假正经的女人的顾虑。这是壕沟的壁垒。每一个假正经的女人都露出一副厌世的样子。这是一种掩护。
她们以后总会答应的。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约瑟安娜内心里忐忑不安。她感到一种渴望放荡的倾向,因此特别装得正经。我们往往因为骄傲地抗拒某些恶习,结果反而造成另外的恶习。对贞洁作了过度的努力,反而使人变成一个装正经的人。过分的防止会露出秘密进攻的愿望。容易生气的人不见得是严厉的人。
约瑟安娜因为自己的地位和出身与众不同,关着门自高自大,我们已经说过,可能地整天在打算突然间逃出樊笼。
这是在十八世纪初叶。英国正在仿效法国摄政时期的丑样、华尔泊尔正和杜薄埃相持不下。马尔保罗正在跟逊位的国王詹姆士二世进行斗争,据说,他曾把他的妹妹,丘吉尔小姐,出卖给詹姆士。这时保林动洛克登峰造极,而黎塞留已经初露头角。富贵贫贱混乱的当口,正是风流韵事盛行的时代;由于恶习的缘故,人与人之间大家平等,正像后来要求思想上的平等一样。结交平民,这是贵族执政的前奏,革命所要完成的东西已经开始实现了。我们离叶里尤特大白天公然坐在爱品耐侯爵夫人床上的时代已经不远了。说实在的,在十六世纪,斯沫登的睡帽曾经在安包琳的枕头上发现,这个风气的确传扬得很快。
要是女人的意思就是“堕落”(我记不清在什么会议上下过这个定义了),那末,就没有比这个时代的女人更有女人味儿的了。尽管她们用妩媚掩饰她们的脆弱,用权势掩饰弱点,从来也没有这个时代的女人更强迫别人原谅的了。拿禁食的果子当做允许吃的果子,这是夏娃的堕落;但是如果把允许吃的果子当做禁食的果子,这就是胜利。她的结局就在这里。在十八世纪,妻子把丈夫关在门外。她自己却同撒但关在伊甸园里。亚当被抛在门外。
3
约瑟安奶出于本能有这样一种倾向:她情愿出于风流,而不愿意为合法的关系把自己献给一个男人。为风流而献身,有股文学味儿,使人想起了孟那克和亚玛利丽,几乎可以说有点文艺气息。
斯可都丽小姐所以献身给裴利宋,除同丑相怜以外,没有别的动机。
英国的古风是;姑娘是女王,妻子是奴隶。约瑟安娜把她变成奴隶的时间尽量地推迟。她迟早得同大卫爵士结婚,因为这是女王所喜欢的。毫无疑义,这是必要的;可是,多么可惜!约瑟安娜既尊重又讨厌大卫爵士。在他们之间有一种既不结婚也不解除婚约的默契。他们互相躲避。这种进一步退两步的恋爱方式,正担当时流行的“米奴爱舞”和“加伏特舞”一样。结了婚便不像样子,连所戴的丝带也黯然失色,人也显得老了。结婚会把人的光彩消磨掉。公证人把一个女人交给一个男人,多么平凡啊!残忍的婚姻造成了确定的地位,抑制人的意志,扼杀人选择的自由;像文法上的造句法一样,用拼音代替灵感,使爱情变成一种命令行为,打破了生活的神秘,把美丽的爱情变成到期不得不履行的职务,拨开云层,使人看见一个只穿衬衣的女人,改变了君臣间的权利,失掉了两性之间的有趣的平衡:这边是雄壮的男性,那边是有权有势的女性,这边是力,那边是美,使这边做了主人,那边做了奴隶。相反,不结婚,那还是一边是奴隶,一边是女王。把恋爱看作一件平凡的,甚至庄重的事情,还有比这更粗俗的吗?把恋爱当作一件失礼的事情,这是多么愚蠢啊!
大卫爵士的年纪已经不轻了。人到了四十岁就看得出上了年纪。可是在他还看不出来,看起来还像三十来岁。他认为想望约瑟安娜比占有她还来得有趣。他可以占有别的女人,别的情人。而约瑟安娜呢,也有她的幻想。
幻想更糟。
约瑟安娜公爵小姐有一个特点,不像一般人所想像的那么稀罕,她的眼睛一只是蓝的,一只是黑的。瞳孔含着爱情和仇恨,幸福和苦恼。她眼里有白天,也有黑夜。
她的抱负是这样的:要表现她能够干出别人干不出的事情。
有一天她向斯威夫脱说:“你们这些人呀,总以为自己的嘲笑能起什么作用。”
“你们这些人”的意思是指人类。
她是一个略知皮毛的天主教徒。她所懂得的教义不过限于时尚所需要的那点东西。要是用现代眼光来看,不过是个高教派。她身上穿的是丝绒、缎于或者云绸制的衣裳,有几件是用十五六奥纳<font color='red'>1</font>的绣着金花银花的料子做的,环绕着腰身的是许多缀着珍珠的花结,夹杂着各种宝石。她总是滥用边饰。她偶尔穿上一身绣花的呢外套,好像一个下级武士模样。尽管在十四世纪的时候,英国已由理查二世的妻子安妮采用了侧坐马鞍,她还是骑在男人用的马鞍上。她按照卡斯蒂利亚的化装法,把糖溶解在蛋白里,用来洗脸、胳臂、肩膀和脖子。如果有人在她面前讲话讲得投机,她脸上就会露出一种特别动人的沉思的笑容。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法国古长度名,等于1。188米。</font></font>
此外,她的心眼儿不坏。可以说,她是个善良的女人。
第四章 magister elegantiarum<font color='red'>1</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拉丁文:时髦社会的领袖。</font></font>
不用说,约瑟安娜很烦闷。
大卫第利—摩埃爵士在伦敦放荡生活中占着统治的地位。他受到贵族和士绅的敬重。
我们可以谈谈大卫爵士的一项光荣的成就;他居然敢于不戴假发。那时反对戴假发的风气才刚刚开始。正像在一八二四年由生戴浮利亚第一个大着胆子留胡于一样,泼莱斯德弗罗在一七二年第一个公开地抛弃了假发,把自己天生的头发卷成好看的鬈发。拿自己的头发来冒险,几乎跟拿自己的脑袋来冒险一样。泼莱斯德弗罗虽然是海雷福德子爵,英国的上议员,还是引起了轩然大波。他受到人家的侮辱,其实这种行为也是应该侮辱的。在乱子闹得最凶的当儿,大卫爵士突然也不戴假发,露出自己的头发来了。这类行动震撼了社会的基础。大卫爵士所受的侮辱比海雷福德子爵还要厉害。可是他没有让步。泼莱斯德弗罗是第一个人,大卫第利—摩埃是第二个。有时候做第二个比做第一个更加困难。虽然不需要更多的匠心,却需要更多的勇气。第一个人受到自己革新的麻醉,可能不知道危险;第二个却看见了深渊,还要往里面跳。大卫爵士就是这样跳进去的。后来有人模仿这两位革命家,鼓起勇气抛弃假发,接着,好像要粉饰过去似的,扑粉的风气也盛行了。
为了把这段重要的历史弄清楚,我们须要说明,在这场假发的战斗中打先锋的,应该说是一位女王,那就是瑞典的女王克利斯丁,她穿着男装,从一六八年起,就露出了天生的栗色头发,搽上了粉,梳得很高。米松说:“她还有一撮小胡子哩。”
教皇也不重视假发,他在一六九四年三月颁发了一个训令,命令主教和神父摘掉假发,指令神职人员把头发留起来。
大卫爵士从此不戴假发,并且穿一双母牛皮长靴。
这两件大事引起了大家的称赞。所有的俱乐部都请他当领导人,每一次拳击比赛,大家都希望他做referee。referee就是裁判员。
好几个贵族俱乐部的章程都是他起草的。他创办了几个上流社会人士娱乐的场所,其中有一个叫做几内亚夫人的,到一七七二年还能在抛尔貌尔看到。几内亚夫人俱乐部是所有青年贵族集合的地方。他们在那儿赌博。最低的赌注是一卷五十几内亚<font color='red'>1</font>,台面上总不下两万几内亚。每一个赌客身旁有一只小独脚圆桌,桌上放着茶杯和一只用来放一卷卷的几内亚的金漆木碗。赌客像佣人在洗刀子的时候一样,套上皮袖套,保护他们的花边,戴着一块皮制胸板来保护他们的皱领,头上戴了缀满花朵的宽边草帽,一方面可遮住灯光,因为灯光很亮,另一方面也可使他们的黑发不致弄乱。他们还戴着假面具,为的是不让别人看见他们脸上激动的表情,特别是在赌“十五点”的时候。他们都把衣服反穿起来,为了赌起来有好运气。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英国古金币,合二十一先令。</font></font>
大卫爵士是牛排俱乐部、倔强俱乐部、分文俱乐部、野蛮俱乐部、凑零钱俱乐部、封印结俱乐部(这是个保皇党俱乐部)和马丁纳斯斯克力勃罗勒士俱乐部(这个俱乐部是斯威夫脱建立的,它代替了弥尔顿建立的罗塔俱乐部)的会员。
他虽然长得漂亮,却参加了丑人俱乐部。这个俱乐部是专为残废的人建立的。会员有参加殴斗的义务,可是不是为了美丽的女人,而是为了丑陋的男子。这俱乐部的大厅里用丑八怪(如道西合、屈力蒲莱、敦斯、赫狄勃拉、斯加隆)的画像,当做装饰品;壁炉上,在两个独眼龙可克尔和加茂盎中间的是伊索的像。可克尔瞎的是左眼,加茂盎瞎的是右眼,两个人都是塑的瞎眼睛的那一面,面对面放在一起。漂亮的维萨太太变成麻子的那天,五人俱乐部为她举杯庆祝。这个俱乐部到十九世纪初还很兴旺;它还给米拉波<font color='red'>1</font>送过一张名誉会员证哩。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政治家,是个麻子。</font></font>
查理二世复辟以后,革命的俱乐部都被废除了。在摩尔斐尔附近的小街上,小牛头俱乐部所在地的那家酒店也拆掉了;那个俱乐部所以采用这个名字,是因为在一六四九年一月三十日,查理一世在绞台上流血的时候,这个俱乐部的会员们曾经用一只小牛的头骨盛着红酒,为克伦威尔饮酒庆祝的缘故。
君主制度的俱乐部代替了共和制度的俱乐部。
在君主制度的俱乐部里,大家都规规矩矩地消遣。
当时有一个捉弄她俱乐部。他们到大街上找一个女人,一个过路的女市民,尽可能找一个年纪轻的,长得漂亮的;他们强迫她到俱乐部里,用手托着传来传去,她两只脚朝天,落下来的裙子这着她的脸。如果她不高兴,他们就用鞭子抽她的没有被裙子遮住的地方。这是她的错儿。作这种训练的人叫做“钻火圈的骑手”
还有一个热情的闪电俱乐部,意思是快乐的舞蹈。他们让黑人眼白种女人跳秘鲁的“比康舞”和“厅提令巴舞”特别要跳“摩萨玛拉(坏姑娘)舞”跳这个舞最有趣的是,跳舞的姑娘坐在一堆糠上,她爬起来的时候在糠堆上留下一个难以形容的印子。正像罗克雷茜的诗句所描写的一样:tunc venus in sylvis jungebat corpora amantum。<font color='red'>1</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拉丁文:于是在森林里,维纳斯投入了情人的怀抱。</font></font>
还有地狱之火俱乐部。他们专门拿骂神咒鬼取乐。这是一种渎神比赛,把地狱拍卖给骂神骂得最凶的人。
还有撞人俱乐部,所以取这个名字,因为会员们是用头来撞人的。他们一看到一个宽胸膛的有点傻里傻气的街头搬运夫,就提议请他喝一罐子黑啤酒(必要时就强迫他接受),让他们用头在他的胸膛上撞四次。他们就拿这个人打赌。有一次,一个名叫戈甘结特的威尔士傻瓜,被他们撞了三下便断了气。这一来事情似乎严重了。经过调查,陪审官作的裁定是:“因饮酒过度,心脏扩张而死。”其实,戈甘结特也的确喝过罐子里的黑啤酒。
还有打哈哈俱乐部。“打哈哈”跟“切口”和“幽默”一样,是一个不容易翻译的字。“打哈哈”之于“滑稽”正像辣椒之于盐一样。跑进人家的屋子,打碎贵重的镜子,砍坏家庭的画像,拿毒药给狗吃,把猫放进家禽场里,这叫作“打一阵子哈哈”捏造噩耗,弄得人家信以为真,穿上孝服,这是“打哈哈”在汉普顿官的一幅荷尔宾的画上挖一个四方窟窿,这也是“打哈哈”米罗的维纳斯的胳膊如果被打哈哈俱乐部的一个会员弄断的话,他会认为这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在詹姆士二世时,有一天夜里,一个家财百万的少年爵士在一所茅屋上放了一把火,引得整个伦敦的人大笑不止,尊他为打哈哈大王。茅屋里的可怜虫是穿着睡衣逃出来的。打哈哈俱乐部的会员都是有地位的贵族,夜里常常在市民熟睡的时候,在伦敦跑来跑去,拔掉百叶窗上的饺链,割断抽水机的管子,放掉水池的水,摘掉商店的招牌,糟蹋人家种的东西,弄灭路灯,把支撑房屋的支柱锯断,把玻璃窗打碎,在平民区闹得特别厉害。这是有钱人对待穷人的办法。怪不得没有人告他们。何况,这是他们开的玩笑。这种风俗到现在还没有完全绝迹呢。在英国本土或者属地的许多地方,例如葛恩赛,你的屋子在半夜里不时会给人弄坏,不是把篱笆拆毁,便是把门环一类的东西拉下来。要是穷人干的,便一定要坐牢;可是这是活泼的青年绅士干的呀。
所有的俱乐部当中最时髦的一个,由一个皇帝来当主席,他的额头上戴着一个新月章,自称是大莫霍克人。这位莫霍克人超出了打哈哈的范围。“为干坏事而干坏事”便是这个俱乐部的会章。莫霍克人俱乐部有一个主要的目标,就是破坏。为了完成这个目标可以采用任何手段。会员在参加莫霍克人俱乐部时必须为这项宗旨宣誓。要用尽一切方法进行破坏,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对什么人,不管用什么方式,这是一种义务。莫霍克人俱乐部的每个会员必须有一种技能。有的是“跳舞教师”那就是说,他们用剑尖刺进乡下佬的腿肚子,使他跳来跳去。有的是“挤汗水的能手”那就是说,凑七八个贵族,手里拿着剑,包围住一个可怜虫,使他不可能不把背朝着其中一个贵族,他背后的那个贵族便用剑刺他一下惩罚他,这就弄得他只好转来转去,另外一个人在这家伙的腰上刺一下,警告他背后有一个贵族,这样轮流着刺,直到这个被一圈剑包围着的人满身是血,转够了,跳够了,他们才命令仆人抽他一顿,让他换换脑筋。另外一些人是“打狮子”的好汉,那就是说他们笑嘻嘻的拦住一个过路人,用拳头一下子打烂他的鼻子,用两只大拇指使劲挖他的眼睛。如果眼珠子爆了,他们便赔偿损失。
这些就是十八世纪初期伦敦游手好闲的富人的消遣。巴黎的游手好闲的人也有他们消磨时间的办法。德夏洛莱先生就对一个站在自己门槛上的市民开过一枪。自古以来,青年人就是喜欢玩乐的。
大卫第利—摩埃爵士也把他丰富的自由的才能带到这些寻欢作乐的机构里来。他跟所有的人一样,高高兴兴地烧掉一所用木头和茅草盖的小屋,把屋里的人和东西烤得黄澄澄的,不过他会给他们再盖一所石头房子。他还在捉弄她俱乐部里捉弄过两个女人,一个还是个姑娘,他给了她一份嫁妆,另外的一个是结过婚的,他就任命她的丈夫去管理一座教堂。
他在斗鸡方面有许多值得称赞的改进。在上战场以前,大卫爵士怎样打扮公鸡,的确是值得一看的。公鸡会互相咬住羽毛,正像打架的人互相抓住头发一样。因此,大卫爵士便尽量把公鸡弄得光秃秃的。他用剪刀剪掉公鸡尾巴和从头到肩膀的所有的羽毛。他常常说:“敌鸡的喙就不容易施展了。”随后他展开公鸡的翅膀,把翎毛一根一根削得尖尖的,好像在翅膀上装了一根根铁刺。他说:“这是准备刺敌鸡的眼睛的,”接着,他又用一把小刀刮鸡爪子,把爪尖修得尖尖的,在蹴爪上装上一个又尖又锋利的钢刺,他在鸡头上和脖子上吐唾沫,像替运动员涂油一样,最后才把这个可怕的公鸡放下,喊道:“瞧!公鸡这样就变成了老鹰,家禽变成了山里的野禽!”
大卫爵士参加拳击比赛,他本人就是一本活的拳击规则。每一次重要的拳赛,都由他来插桩,拉绳子,量拳赛场的尺寸。遇到他作助手的时候,他一步步跟着他的拳击家,一只手拿瓶子,一只手拿海绵,向他嚷着:“狠狠地打”建议拳击家应该耍什么花招,战斗的时候,他在旁边出主意,流血的时候,他给他擦干,摔倒的时候,他把他搀起来。让他扶着自己的膝盖,把白兰地瓶口塞进他的牙齿中间,并且喝一口水,喷在拳击家的眼睛和耳朵上,这么一来,即使是死人也会活转来的。要是他当裁判员,他的裁判很公正。除了助手以外,他不许任何人帮助决斗者。要是一方不面对对方站好,他便宣告他被击败。他注意每一个回合不超过半分钟。不许用头撞,要是谁用这个方法便是犯规,对方摔倒了,不许再打。虽然有这些学问,可是他并不卖弄,并且一点也不影响他在社会上的悠闲态度。
当大卫做裁判员的时候,决斗双方的满脸粉刺、头发乱蓬蓬的黑脸朋友,都不敢走过来帮助失败的人,也不敢跳过障碍物,进入决斗场,弄断绳子,拖倒木桩,用武力来扰乱决斗。像大卫爵士这样使他们不敢撒野的裁判员,实在寥寥无几。
谁都不会像他那样训练。他只要答应做训练员,就一定能打赢。大卫爵士选中一个大力士,身体大得像一座山,高得像一座塔,就把他当作自己的孩子看待。问题在于怎样把这块有血有肉的岩石从防守状态转变为进攻。他对这一点有特长。他选中了他的大力士以后,就再也不离开他。他简直像个保姆。他替他量酒,替他称肉,计算他睡眠的时间。运动员的这种令人佩服的营养法则就是他首先发明,后来才由慕赛莱翻版的:早晨一只生鸡蛋和一杯雪利酒;十二点,带血的嫩羊腿和茶泪点钟,烤面包和茶;晚上,淡啤酒和烤面包;吃完以后,他替这个人脱掉衣服,按摩一遍,然后让他躺下。在街上,他一步不放松地看住他,使他避免危险,避免脱缰的马、车轮、喝醉的水兵和漂亮的女人。他随时注意着他的操守。这种慈母式的照顾使学生的教育有了一些新的改进。他教他怎样用拳头打落人家的牙齿,怎样用大拇指把人家的眼珠子挖出来。没有比这再动人的了。
关于以后他要参加的政治生活,他就是这样准备的。要做一个十全十美的骑土究竟不是一件容易事啊。
大卫第利—摩埃喜爱街头表演,戏剧。有奇怪的野兽的马戏,跑江湖的篷车,小丑,翻斤斗的人,滑稽演员,露天滑稽戏和集市上一切不可思议的玩意儿。真正的贵族是带点人民风味的。所以大卫爵士常常到伦敦和森堡的酒店和下层社会的集中地去。为了在必要时同管桅水手或者嵌油灰工人表示亲密,而并不损害他在白舰队的军官身份,他常常穿上一件水手的外套到贫民窟去。对于这种化装,不戴假发要方便得多,因为,甚至在路易十四的统治下,人民还留着长发,像狮子长着鬣毛一样。这样他的行动就自由得多。大卫爵士常常接触下层社会的人,和他们混在一起,他们对他也很尊敬,想不到他是一个爵爷。他们叫他汤姆—芹—杰克。在下层社会里,他是很有声望和名气的。他是他们的首脑人物。必要时他也会挥拳头。这一方面的时髦生活特别受到约瑟安娜小姐的赞赏。
第五章 女王安妮
1
在这一对未婚夫妇上面的是英国的女王安妮。
安妮是一个极平凡的女人。她愉快,仁慈,多多少少有点庄严。她的品行既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她浑身胖都都的,不会说轻松的笑话,心眼儿虽然挺好,可是有点愚蠢。固执而又懦弱。作为一个妻子,她既不忠实,而又忠实。她把她的心交给了她心爱的人,可是却把她的床留给她的丈夫。作为一个教徒,她是个异教徒,而又是个很迷信的女人。她有一种美,就是长着一个尼奥柏<font color='red'>1</font>式的脖子。她身体上其他的部分长得普普通通。她是个爱打扮的女人,虽然有点俗气,可是还算正派,皮肤又白又嫩,常常喜欢露出来。大粒的珍珠绕在脖子上的风气就是从她开始的。低低的额角,肉感的嘴唇,丰满的两颊,近视眼,一双眼睛却生得很大。她的目力的短视也影响了心灵。除了偶然发出一阵笑声以外,她总是跟发脾气似的闷闷不乐,嘟嘟囔囔的,老是抱怨。她说的话,你得猜才能明白。她是好心眼儿的女人和凶神恶煞的混合体。她喜欢新奇的事物,这点倒特别像女人。安妮好像一座粗雕的普通夏娃像。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个王冠掉在这座雕像的头上。她喝酒。她的丈夫是一个出身高贵的丹麦人。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尼克柏是希腊神话中底比斯王后,有十四个孩子,常以此自夸,后因全被杀死,悲伤不已,终于变为石头。</font></font>
像一个女人,一个疯子似的,安妮虽然喜欢托利党,可是却任命辉格党员组阁<font color='red'>1</font>。她时常大发脾气。把什么都弄得一团糟。说到管理国家,再也没有像她那么笨的了。她对各种政治事件都听其自然。她所有的政策都是杂乱无章的。她是一个为了小事闹大乱子的能手。等到她的统治欲发作时,她说这是“用火棍拨一拨”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托利党”与“辉格党”是英国当时的政党,前者是保王党,后者是反对国王的民政党。</font></font>
她用一种深思熟虑的样子说道:“除了爱尔兰上议员庆赛尔伯爵苛赛以外,所有的上议员都不应该在国王面前戴帽子。”她常说:“如果我的丈夫不像我的父亲一样做海军大元帅,那是不公平的。”她委任丹麦的乔治做英国及“女王陛下全部殖民地”的海军统帅。她不断发脾气;她表达自己的思想,总是说得不明不白。这个母模有些像斯芬克斯。
安妮也喜欢打哈哈,说使人难堪的、甚至含有敌意的笑话。如果能够把阿波罗<font color='red'>1</font>变成一个驼背,她会很高兴。不过她也可能让他安安静静地做神仙。她的心眼儿不坏,不想使人失望,却要使每一个人都忧虑不安。她说起话来很粗鲁;如果再厉害一点就能跟伊丽莎白一样乱骂人了。她不时地从裙子上的一个口袋里,取出一只圆圆的小银盒子,盒子上面的q.a.<font color='red'>2</font>两个字母中间雕着她的侧面像;她把盒子打开,用手指沾一点香膏,涂红自己的嘴唇。涂好以后她才张开嘴笑。她很喜欢吃锡兰的那种扁平的香料面包。她对自己的肥胖觉得很得意。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希腊神话中主管光明、音乐、诗歌等的神。</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2q.a.是“女王安妮”原文的缩写。</font></font>
安妮虽然是个道道地地的清教徒,却很喜欢戏剧。她想模仿法国,建立一个音乐院。一七年,一个姓福特洛虚的法国人要在巴黎造一所“皇家马戏场”造价四十万法郎,这个计划遭到了达向生的反对。这位福特洛虚便跑到英国向女王安妮建议,在伦敦造一个有四层楼的戏院,并且有机器设备,比法国国王的戏院还要漂亮,女王当时被他说动了。像路易十四一样,她喜欢坐飞快的马车。她的马和驿马有时候可以使她用不到一点一刻的工夫,跑完伦敦和温莎之间的路程。
2
在女王安妮时代,非经两个保安官许可,百姓不准开会。凡有十二个人聚集在一起,即使是吃牦肉,喝酒,也构成叛逆罪。
在她的统治下,其他方面比较放松些,不过对于海军管得特别严厉;这就悲惨的说明英国人只是奴隶似的臣下而不是公民。英国遭受这种暴君式的统治已经有几个世纪之久,这拆穿了以前的所谓自由宪章的谎言,而被激怒的法国却出人意料地战胜了这种暴君统治。但是美中不足的是,英国压迫海军,而法国却压迫陆军的士兵。在法国任何一个大城市里,凡是身体强健的男子到街上办自己的事,都有被兵贩子推进一所叫作“炉子”的屋子里去的危险。有人把他们跟别的一些人关在那儿,把适宜于服兵役的人挑出来,由招兵的人卖给军官。一六九五年,巴黎有三十个这样的“炉子”
女王安妮颁布的压迫爱尔兰的法律是残酷的。
安妮是在一六六四年伦敦大火的前两年出生的,关于她的出生有一些星相家(当时还有星相家,路易十四就是一个证人,他出生时有一个星相家在座,并且还包在一张画着十二宫的襁褓里)预言她一定能做女王,因为她是“火神之姊”后来她果然依靠星相家的预言和一六八八年的革命,做了女王。她只能有坎特伯雷的大主教基尔培做教父,她觉得很委屈、当时在英国已经不可能做教皇的教女了。单单一个当大主教的教父,实在太平凡了。可是安妮对这一点也只好忍受。这是她自己的错。谁叫她做新教徒来?
为了安妮的童贞,丹麦付出了一笔者宪章里说的virginitas empta<font color='red'>1</font>的费用,即一笔每年有六千二百五十镑收入的未亡人财产,由华丁堡区和番孟岛作担保。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拉丁文:花钱买来的童贞。</font></font>
她是按照威廉的习惯办理的,这不是因为她相信,而是因为她尊重传统。在革命之后产生的这个王国统治下的英国人,当时只能在幽禁演讲人的伦敦塔和加在作家的手和头颈上的枷锁之间选择自由。安妮跟她丈夫私下谈话时讲一点儿丹麦话,跟波林勃洛克私下谈话时讲一点儿法国话。真是南腔北调;可是在英国的上流社会,特别是在宫廷里,说法文是很时髦的。只有法文里有隽言妙语。安妮对国币,特别对在下层社会使用的铜币的制造很注意,她想把壮丽的图案铸在上面。在她统治下曾铸造过六种不同的铜元、在头三种的背面,她只把宝座铸在上面;在第四种的背面,她吩咐刻上一辆凯旋的战车;在第六种的背面,刻上一个女神,一手执宝剑,一手握着橄榄枝和漩涡花样的bello et pace<font color='red'>1</font>。她的父亲詹姆士二世是个天真而又残忍的人;她却是无情的。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拉丁文:战争与和平。</font></font>
说实在的,她心里倒是很温柔的,这不过是表面上的矛盾。脾气一发作,人也就改变了。拿糖烧一烧,也会沸腾起来的。
安妮是得人心的。英国喜欢女王的统治。为什么?法国就要排斥女王的统治。这就是她得人心的一个理由。可能没有旁的理由了。对英国的历史家来说,伊丽莎白代表伟大,安妮代表善良。得了。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反正女人的统治下是不会有什么美妙的东西的。线条大粗了。这是粗野的伟大和粗野的善良。关于她们毫无污点的品行,英国人是很固执的,我们并不反对。伊丽莎白是一个受过爱赛克斯熏陶的处女,安妮却是一个被波林勃洛克扰乱了心境的妻子。
3
世界各国的老百姓有一种愚蠢的习惯,他们把自己所做的事都归功于国王。他们打仗。是谁的光荣?国王的。他们付税。让谁来过豪华的生活?国王。老百姓喜欢他们的国王享受富贵。国王从穷人那里收到一个金币,赏给他们一个铜子。他多么慷慨啊!作台座用的那个巨人注视着上面矮小的石像。我背着的这个矮小的石像多么伟大啊!矮子有一条妙计,能使他比巨人还高,那就是坐在巨人的肩膀上。可是巨人却让他这样做,这真是怪事;而且他还佩服矮子的伟大,那就是道地的愚蠢了。人类的天真就是这样。
只有国王可以造骑马像,这正好代表君主制度;马代表人民。不过马在慢慢地变。开头不过是一头驴子,末了却变成狮子。于是它就把骑在身上的人摔在地上,英国在一六四二年<font color='red'>1</font>,法国在一七八九年<font color='red'>2</font>都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有时它还把他吞掉,英国在一六四九年<font color='red'>3</font>,法国在一七九三年<font color='red'>4</font>也有过这样的事。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指英国革命。</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2指法国革命。</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3指英王查理一世上断头台。</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4指法王路易十六上断头台。</font></font>
狮子以后却又变成了驴子,虽然奇怪,可是事实如此。英国就是这样。人民又背上了盲目崇拜国王的鞍子。我们刚才说过,女王安妮很得人心。她干了什么得人心的事呢?什么也没有干。什么也不干,英国人要求国王的就是这一点。就因为这个“什么也不于”国王每年就有三千万法郎的收人。英国在伊丽莎白时代只有十三条军舰,詹姆士一世时代有三十六条,到了一七o五年却有一百五十条。英国有三支军队,五干人在加答隆尼亚,一万人在葡萄牙,五万人在佛兰德。除此以外还要为了外交和君主制的欧洲,每年付出四千万法郎,好像英国人老是在供养一个妓女。议会通过了三千四百万法郎的终身年金爱国公债,大家热烈地赶到财政部去认购。英国派一个舰队到东印度,一个舰队和海军上将李克到西班牙沿岸,海军上将萧威尔统率的四百只帆船的后援队还没有计算在内。英国刚合并了苏格兰。现在正是在霍赫斯他脱<font color='red'>1</font>和腊密依<font color='red'>2</font>两个战役中间,一次胜利使人看见另外一次胜利。英国在霍赫斯他脱撒了一网,俘虏了二十七个营和四团龙骑兵,并且使法国的军队胆战心惊地从多瑙河向莱茵河撤退四百公里。英国把手伸向撒丁和巴来亚里群岛。它洋洋得意地把四十条西班牙战船和许多满载着金子的西班牙帆船带回自己的港口。路易十四放弃了一部分赫森海湾和海峡。大家认为他不久就要放弃阿卡狄亚、圣克利斯多夫和纽芬兰,英国如果让法国国王在不列颠岬捕捕鳕鱼,他就喜出望外了。英国差不多逼得他承认自己破坏邓扣克要塞的耻辱。现在它已经占领了直布罗陀海峡,而且正在攻打巴塞罗那。这些是多么伟大的成就啊!安妮不嫌烦劳地生活在这个时代,怎么不使人钦佩呢?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多瑙河上的一个城市,一七四年英将马尔保罗在此战胜法军。</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2比利时村名,一七六年英将马尔保罗在该村战胜法军。</font></font>
从某一种观点上看起来,安妮的统治是路易十四统治的缩影。在所谓历史的巧合之中,女王安妮和法国国王有一些相像的地方。
像路易十四一样,她拿治理偌大一个国家当作游戏;她有她的纪念塔,她的艺术,她的胜利,她的将领,她的文学家,她有赡养名士的皇室出纳官,她的各种杰作的陈列馆。同路易十四陛下一模一样,朝上也群英济济,气象豪华,也有仪仗和乐队。在人物方面,也是凡尔赛的那些现在已经不很伟大的大人物的缩影。不过是个障眼法罢了;我们再补充一下,她也有女王万岁,这可能是从罗利<font color='red'>1</font>那儿剽窃来的。所有这一切,都能使人产生一种错觉。一个人物也不短少。克利斯多夫伦是一个很及格的孟沙;宋慕斯<font color='red'>2</font>赶得上拉穆瓦尼翁<font color='red'>3</font>,德莱顿是她的拉辛,蒲柏<font color='red'>4</font>是她的布瓦洛<font color='red'>5</font>,古度番是她的郭拜,庞勃洛克是她的卢瓦<font color='red'>6</font>,马尔保罗是她的都连。尽管把假发拉长,额角压低好了。一切都显得庄严豪华,当时的温莎有点像马利。但是一切都带点女人气,连安妮的戴利埃神父的名字萨拉芹宁斯都有点女人气。当时一种讥讽的萌芽,在五十年以后变成哲学的,已在文学作品里出现了;像莫里哀讽刺天主教的剧本伪君子一样,斯威夫特笔下也出现了新教徒的伪君于。尽管那时的英国时常跟法国争吵,并且攻打法国,它却处处模仿法国,井且从它那儿得到许多启发;所以说英国的门面是法国的光照亮的。可惜安妮只做了十二年女王,要不然英国人一定会跟我们称作“路易十四的世纪”一样,称为“安妮的世纪”安妮在一七二年出现,正当路易十四衰落的时候。这是历史上的许多怪现象之一,苍白的天体的出现同紫红色的天体的没落恰相吻合,法国刚出了一位“太阳”国王<font color='red'>7</font>,英国便出了一位“月亮”女王。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意大利音乐家,曾在路易十四朝上任音乐总监。</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2英国建筑家,数学家。</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3法国建筑家。</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4英国诗人。</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5法国诗人。</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6法国军事家。</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7指法王路易十四。</font></font>
还有一件小事必须说明一下。英国虽然跟路易十四作战,英国人却对他很钦佩。英国人说:“这是法国一个好样的国王。”爱好自由的英国人却欢迎别的人受奴役。他们赞成邻人披枷戴锁的精神,居然达到了对邻国的专制君主热情欢迎的程度。
总而言之,正如比佛雷尔作品的法国译者在题辞第六页,第九页以及序言第三页里,用动人的口气重复的那样,安妮给她的人民带来了“幸福”
4
女王安妮所以对约瑟安娜公爵小姐有点儿怀恨,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她觉得约瑟安娜长得漂亮。
第二:个原因是她觉得约瑟安娜公爵小姐的未婚大也漂亮。
对一个女人来说,两个原因可以促使她妒忌;对一个女王来说,只要一个就行了。
我们再补充一句。她之所以恨她,还因为她是她的妹妹。
安妮不喜欢女人长得漂亮。她认为这是跟善良的风俗有抵触的。
至于她自己,她长得很难看。
可是这不是她自己挑选的。
丑陋是她笃信宗教的原因之一。
约瑟安娜不但长得美,而且还有点哲学家的气息,这也使女王生气。
对于一个长得丑的女王,一个漂亮的公爵小姐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妹妹。
还有一点不满意的原因,那就是约瑟安娜的出生“不妥当”
安妮是一个名叫安妮海德的普通的贵族女人的女儿,在詹姆士二世还是约克公爵的时候,他虽正式同她结婚了,可是心里是不高兴的。安妮身上有一种下等血统,自己也觉得只能算是半个皇族;约瑟安娜的出生虽然不正常,不合乎札教,不体面,但确实是一个女王的女儿。这个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的合法女儿看到那个私生的女儿在跟前,觉得很扫兴。真讨厌,两人之间又有这么一点相像的地方。约瑟安娜有权利对安妮说。“我的母亲比你的强多了。”在宫廷里当然没有人说这句话,可是很明显,她们是这么想的。这对女王陛下来说,是一件讨厌的事。干什么要有这个约瑟安娜呢?她为什么要生下来呢?一个约瑟安娜有什么作用?有了某种亲戚关系反而使人疏远了。
不过在表面上安妮却对约瑟安娜很好。
要不是她妹妹的话,说不定她会喜欢她的。
第六章 巴基尔费德罗
知道人家在干什么是有用的,能够加以适当的监视总是明智的。
约瑟安娜用了一个她认为可靠的人去侦察大卫的行动,这个人名叫巴基尔费德罗。
大卫爵士也偷偷地叫一个他认为可靠的人去注意约瑟安娜,这个人也叫巴基尔费德罗。
在女王安妮这一方面,她也叫一个心腹去偷偷地探听她的私生妹妹约瑟安娜公爵小姐和她未来的妹夫大卫爵士的行动。这个心腹也叫巴基尔费德罗。
这个巴基尔费德罗手下有三个琴键:约瑟安娜、大卫爵士和女王。一个男人在两个女人中间。能发生多少变化啊!心灵上是多么混乱啊!
巴基尔费德罗并不是一直在干这种替三个人做密探的漂亮差事的。
他是约克公爵家的老佣人。他本来打算出家修道,不过没有成功。约克公爵是英国和罗马的亲王,他一方面拥护教皇的正宗派,一方面拥护国教的合法派,所以他有两个大家庭,一个是天主教的,一个是新教的,他本来可以在这一个或者那一个大家庭的各级教职人员中间,给巴基尔费德罗安插一个位子;可是公爵认为他对天主教的信仰不够做一个在机关供职的神父的资格,而对新教的信仰也没有达到做执事的程度。结果巴基尔费德罗处在两个宗教中间,灵魂留在世上。
对于某些爬虫类的灵魂来说,他现在干的倒不是一个坏差事。
有的道路,你不把肚皮贴着地是爬不过去的。
当佣人虽然微贱,可是有油水,巴基尔费德罗也就这样生活过来了。当佣人的差事给他带来一些好处,但是他还想要权力。在他差不多快要成功的时候,詹姆士二世突然垮台了。一切又要从头做起。在威廉三世手下他是没有机会的,这位绷着脸的亲王用自己的方式来统治英国,他把他手下的那些假装正经的人当作诚实的人。巴基尔费德罗的靠山詹姆士二世下台以后,他没有马上落到衣衫褴褛的地步。被废的国王的一些残留的东西还能使他们的寄生虫维持一个时期。连根拔出的树残余的一点树液能够使枝头上的树叶继续活上两三天;后来叶子就突然发黄、干枯了;朝臣也是如此。
这位国王虽然垮了台,被人抛得远远的,但是他靠着一种叫作“正统国王”的防腐剂,给保存了下来,朝臣就不然了,他不像国王那样活得长久。国王在那儿变成了木乃伊,朝臣在这儿变成了影子。影子的影子,当然是瘦得不成样子了。因而巴基尔费德罗挨了饿。于是他就扮演文人的角色。
可是人家甚至把他从厨房里赶出去。有的时候他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谁来收容我啊?”他说。他继续奋斗着。他有人在落难时的那种耐心和毅力。除此以外,他还有白蚁的伎俩,能够从下往上钻出一条地道。他借着詹姆士二世的名义,讲一些过去的事情,讲他怎样忠心耿耿,打动了别人的心,慢慢地钻到了约瑟安娜那儿。
约瑟安娜喜欢这个人的贫困和才学,这两样东西都是能打动人心的。她把他介绍给第利摩埃爵士,让他在佣人的屋裹住,把他收容在她自己的宅邱里,待他很和善,有时还跟他讲讲话。巴基尔费德罗不再忍饥受冻了。约瑟安娜用“你”称呼他,这是贵妇们对待文人的通称,他们也让她们这样称呼。梅莱侯爵夫人躺在床上第一次接见洛埃的时候,就对他说:“你是美丽的一年的作者吗?你好。”后来文人们也用“你”称呼她们。有一天法布尔台轧朗了对洛痕公爵夫人说:“你不是莎波吗?”
对巴基尔费德罗来说,人家对他称呼一声“你”就是他的胜利。他高兴极了。他一直在想望着从上到下都这样称呼他。他搓握手对自己说:“约瑟安娜用‘你’称呼我了!”
他利用这个亲密的称呼扩大自己的地盘。他常在约瑟安娜私人房间里出入,既不讨人厌,也不引人注意。公爵小姐差不多可以在他面前换衬衣。但是这一切都是靠不住的。巴基尔费德罗在等待一个稳定的职位。巴结上一个公爵小姐只能算是走了半截路。地道不能通到女王那儿,还是白费力气。
有一天巴基尔费德罗对约瑟安娜说:“小姐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吗?”
“你想要什么?”约瑟安娜问。
“一个官职。”
“给你一个官职!”
“对,小姐。”
“你怎么想要一个官职!你是个什么用处也没有的人。”
“正是因为这个缘故。”
约瑟安娜笑了。
“在所有你不称职的职位当中,你打算要哪一种?”
“拔海洋里的瓶塞的。”
约瑟安娜笑得更厉害了。
“这是什么意思?你是在开玩笑吧。”
“不,小姐。”
“太有意思了,我会给你正经的答复的,”公爵小姐说。“你想做什么,你再说一遍。”
“拔海洋里的瓶塞的。”
“宫廷里什么希奇事都有。难道真的有这样一个官职吗?”
“有的,小姐。”
“你在对我讲新鲜的事儿。好,说下去吧。”
“的确有这样一个官职。”
“你指着你没有的灵魂给我发一个誓吧。”
“我发誓。”
“我不相信你。”
“谢谢你,小姐。”
“那末你想做什么来着?你再说一遍。”
“拔海洋里的瓶塞的。”
“这倒是一个不大费力气的工作。简直跟梳洗铜马一样。”
“差不多是这样。”
“什么也不做。这倒是适合你的一个位子。你干这个能胜任。”
“你看,我还能够做一点事情。”
“呸!你在胡说。哪儿有这样的官职?”
巴基尔费德罗露出一脸恭敬的严肃神气。
“小姐,令尊大人是国王詹姆士二世,您的姐夫是声名赫赫的丹麦的乔治,肯伯兰公爵。你的父亲从前是、你的姐夫现在是英国的海军大元帅。”
“要讲的新鲜事儿就是这些吗?我跟你一样,完全知道。”
“可是有一些东西你还不知道。海里有三种东西:沉在海底的是lagon,浮在海水上的是floston,冲到岸上来的是jetson。”
“后来呢?”
“lagon,flotson和jetson这三种东西是属于海军大元帅的。”
“后来呢?”
“你听懂了吗?”
“没有。”
“所有在海里的东西,沉在底下的,浮在上面的,冲到岸上的,全部属于英国的海军上将。”
“全部。就算全部。以后呢?”
“除了鲟鱼,它是属于国王的。”
“我以为,”约瑟安娜说道“这些是属于海神的。”
“海神是一个傻瓜。他什么都不要。他让英国人全部拿去。”
“快点结束吧。”
“凡是从海里弄上来的东西都叫做‘海财’。”
“就算这样好了。”
“这是一笔无穷无尽的资财。总是有一些东西沉下去,在海面上漂着或者冲到岸上来的。这是海纳的贡,海洋缴给英国的捐税。”
“但愿如此。你快说完你的话吧。”
“您知道,这样一来,为了海洋就设了一个局。”
“在哪儿?”
“在海军部。”
“什么局?”
“海财局。”
“是吗?”
“这个局又分做三个科,lagon,flotson和jetson;每科有一个科长。”
“还有什么?”
“海上的船想把什么消息通知陆地土的人,比方说,报告它在什么纬度上航行,它遇到了海怪,它发现了一片陆地,它在遇险,它快要沉没了,它失事了,等等。船主就拿一个瓶子,把一张写着这类报告的纸放在瓶子里,封好以后,抛在海里。要是瓶子沉下去了,就是lagon科长的事;要是浮在水面上,就是flotson科长的事,要是冲到岸上,就是jetson科长的事。”
“那末你是想当jetson科长吗?”
“一点不错。”
“这就是你所说的拔海洋里的瓶塞的,对吗?”
“因为确实有这样一个官职。”
“为什么你要最后的一个位子,而不要其他的两个呢?”
“因为这个位子现在没人。”
“这个官职有什么出息?”
“小姐,一五九八年,捕海鳗的渔夫在爱毕廷海角的沙滩上拾到一个用柏油封口的瓶子,便把它送到伊丽莎白女王那里;英国从里面取出的一张羊皮纸里知道,荷兰不声不响地占领了一个叫做新曾勃拉的地方,这是一五九六年六月间的事情;占领者被那里的熊吃掉了,把在那儿过冬的方法,写在一张纸上,那张纸藏在一只短铳枪的盒子里,挂在荷兰人在岛上造的木房子的烟囱里,他们已经都死掉了,烟囱是用打穿了底的木桶制成的,木桶是嵌在屋顶上的。”
“我不懂你这些罗啰嗦嗦的废话是什么意思。”
“对了。伊丽莎白懂了。荷兰多一块地,就是英国少一块地。这个瓶子的报道被认为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所以从这一天起就颁布了一道法令,凡是在海岸上发现封口的瓶子,应该送到英国海军上将那儿去,违者处以绞刑。海军上将把开瓶子的工作交给科长,在必要的时候,他须要将里头的东西当面呈交女王。”
“送到海军部的这类瓶子多不多?”
“不多。反正事情还是一样。这个位子还是存在的。科长在海军部里有一间办公的屋子和宿舍。”
“这种什么事都不干的人拿多少钱?”
“一百个几内亚一年。”
“你就为了这个来麻烦我吗?”
“这样就可以生活了。”
“像个乞丐。”
“跟我这样的人很相称。”
“一百个几内亚,简直跟~股烟一样。”
“你一分钟用的足够我们生活一年。这是穷人占便宜的地方。”
“你可以得到这个位子。”
隔了一个星期,由于约瑟安娜的努力和大卫第利—摩埃的权势,巴基尔费德罗进了海军部,他从此生活有了着落,摆脱了朝不保夕的境况,有吃有住,每年还有一百几内亚的薪俸。
第七章 巴基尔费德罗钻通了地道
人生最要紧的事是忘恩负义。
这一点,巴基尔费德罗的确做到了。
他从约瑟安娜那儿得到了许多恩惠,当然只想着一件事,那就是报复。
我们附带说明一下,约瑟安娜长得漂亮,高高的个儿,年青,有钱有势,有名望,巴基尔费德罗却长得丑,矮,老,穷,寄人篱下,默默无闻,这一切,他都要报复。
黑暗之子怎么能够饶恕光明呢?
巴基尔费德罗是爱尔兰人,但是他背弃了爱尔兰;坏蛋。
巴基尔费德罗只有一样东西博得人家的好感,那就是他有一个很大的肚子。
一般人总认为大肚子是心眼儿好的记号。可是这个大肚子却跟巴基尔费德罗的伪善狼狈为奸。因为这个家伙是一个坏种。
巴基尔费德罗多大岁数?很难说。反正跟他现在的计划正合适。他脸上的皱纹和灰白的头发看起来是老了,可是从精神的活动来看,却又显得很年轻。他的动作又敏捷,又拙笨,又像河马,又像猴子。当然是保工党人;谁知道,说不定是共和党人呢?可能是个天主教徒;毫无疑问,也是个新教徒。可能是拥护斯图亚特的;更可能是拥护勃隆斯威克的。“拥护”只是在同时又“反对”的时候才有力量。巴基尔费德罗就是运用这种机智。
拔海洋瓶塞的职位并不像巴基尔费德罗说的那么荒唐可笑。加西一费朗台在他的海洋航路志里反对(当时称为痛斥)对冲上岸的东西(即所谓漂来物权)的掠夺;并且反对沿海居民的掠夺。他的抗议曾经轰动英国,结果对遇险的船有这样一种改进,那就是规定家具杂物和财产应由海军元帅没收,而不应由乡民盗窃。
所有冲到英国海岸上的东西,货物啦,船壳子啦,包裹啦,箱子啦,等等,都归海军元帅所有;可是,从这儿能看出巴基尔费德罗所钻营的位子是很重要的,贮藏消息和情报的容器在海军部里是特别注意的。船舶失事对英国来说是一件提心吊胆的事。航海是它的生命,船舶失事是它的忧虑。英国一直在注意海洋。遇险的船丢进海里的小玻璃瓶,里面装着从各方面看起来都是贵重的报道。这是关于失事的船、船员,出事的地点、时间,出事的具体情况,刮坏船只的风向和把瓶子送到海岸上的海流等等的报道。巴基尔费德罗弄到手的这个位子现在已经废除了一百多年,可是在当时有很大的作用。最后一个负责人是林肯州陶了顿的威廉赫赛。负责这种工作的人好像是海洋物品报告员。所有封好的容器,不管小瓶子也好,长颈瓶也好,瓮也好,凡是被潮水冲到英国海岸上来的都要送到他那儿。只有他有权启封,他首先得知其中的秘密,他把这些东西整理好,加上标签,放在档案柜里。现在英吉利海峡的岛上还在用的“文件入档”这句话就是从这儿沿用下来的。不过事实上也采用了慎重的措施。规定所有的容器必须在海军部的两个审查官面前启封。审查官必须会同漂泊物品科的负责人在启封记录上签字。但是审查官必须宣誓保密,所以巴基尔费德罗还是有一定限度的自由处理的权限。关于事实的隐瞒或者暴露,多多少少要由他来决定。
这些水上的易碎物品并不像巴基尔费德罗向约瑟安娜说的那样稀少而且无关重要。有的固然马上到达了陆地,有的却在许多年以后才漂到海边。要看风向和海流来定。把瓶子扔进海里的办法现在已经不流行了,像上谢恩供一样已经过时了;可是当时的宗教气氛很浓厚,人们在临死的时候都愿意赶快把他们的思想传递给上天和人类,有时这些海上的通报在海军部里是很多的。在渥德连宫堡(这几个字是古写)保藏着的一张羊皮纸上有詹姆士一世的英国财政大臣萨福克伯爵的批语,证明在一六一五年内就有五十二个用柏油封口的长颈瓶、膀胱和容器,装着船只沉没的记载,送到海军元帅那儿的档案柜去登记。
宫廷里的职位好像一滴油似的,不停地扩散。所以门房可以做到大臣,马大可以做到警官。巴基尔费德罗所想望并且获得的职位本来都是由心腹人担任的;伊丽莎白认为应该这样办。在宫廷里,所谓心腹就是密谋,所谓密谋就是发迹。做这个官的人慢慢的就会是一个重要的人物。既然他是神职人员,所以很快就得到了仅次于宫廷神职人员的地位。他享有进入王宫的权利,我们要声明一下,那就是所谓humilis introitus(卑躬屈膝)地进去的。甚至还可以走进寝宫。因为按照习惯,在必要的时候,他必须把他的发现通知陛下本人,这些东西常常是稀奇古怪的,人们在绝望时所作的遗嘱啦,对祖国的告别书啦,揭发海运方面的舞弊啦,海上的罪行啦,献给王座的遗物啦,等等,必须把他的档案随时报告宫廷,必须不时把这些不吉的瓶子的情报报告陛下。这是一个黑暗的海洋办事处。
伊丽莎白很喜欢讲拉丁话,所以在她执政的时候,每一次漂泊物科长蒲克州古莱的汤菲尔送一份文件给她的时候,总是问:“quid mihi scribit neptunus(海神写信告诉我什么事情呢)?”
地道钻通了。白蚁胜利了。巴基尔费德罗钻到女王那儿去了。
这就是他所想望的东西。
是为了发财吗?
不是的。
为了破坏别人的幸福。
这才是他最大的幸福。
伤害别人是一种享受。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这种虽然模糊,可是却毫不容情的、念念不忘的害人的愿望。但是巴基尔费德罗却有这种固执的决心。
这个念头像恶狗一样,咬着他不肯放松。
觉得自己是个冷酷无情的人,使他心里暗自高兴。他只要能够咬住一个猎获物,或者能够十拿九稳地做一件坏事,他就什么都不想望了。
他一想到别人吓得浑身冰冷,他就高兴得浑身发抖。
做一个坏人,跟发了财是一样的。像这样的一个人,大家都认为他很穷,事实上的确如此,但是他有百万个邪念,他爱之胜过百万家产。这也就是所谓“各随所好”吧。来一个恶作剧,跟开一个善意的玩笑一样,这比金钱更重要。对受害人来说固然不好,可是对做这个恶作剧的人来说却是好的。跟纪福克斯一起进行教皇派的火药阴谋的加特斯培,就说过这样的话:“看看议会飞上天空,给我一百万金镑也不换。”
巴基尔费德罗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他是一个顶卑鄙,顶可怕的人。一个嫉妒别人的人。
嫉妒这个东西在宫廷里总是有用武之地的。
宫廷里有的是莽汉,懒鬼,闲得无聊专门搬是弄非的财主,爱战岔子的宝贝,爱说使人难堪的话的家伙,供人开玩笑的人,说俏皮话的傻子,他们不跟嫉妒的人打交道是不成的。
你听见人家的坏处心里觉得多么开心啊!
嫉妒是侦探的温床。
天生的情欲——嫉妒和社会的机能——侦探有极端相像的地方。侦探像狗一样,替别人追逐猎物,嫉妒的人却像猫一样,是为了自己。
凡是嫉妒的人都很残酷。
巴基尔费德罗还有别的特点:他慎重,缄默,对人和气。他把什么都藏在心里,暗地里培养自己的仇恨。一个人过份的谦卑,就暗示着他的虚荣心特别强。他所奉承的人都爱他,其余的人都恨他;可是他觉得恨他的人嘲笑他,爱他的人轻视他。他忍耐着。他无可奈何,所有这些伤心事都在他心里悄悄地、忿忿地沸腾着。他愤恨,难道说这些流氓有权利这样对待他!他暗自发狠。忍气吞声,这是他的特别本领。内心里蕴藏着的强烈的忿怒,达到了发狂的地步,不过这是藏在灰里的黑色火焰,外面是看不出来的。他是一个问在肚子里发脾气的人。表面上总是笑嘻嘻的。他诚恳,殷勤,温柔,和蔼,谦让。不管对什么人,不管在什么地方,他总是鞠躬。哪怕是一阵风刮过,他也一躬到地。有一条芦苇似的脊骨实在是幸运的来源!
这种隐蔽起来的恶毒的人并不像一般人所想像的那么少。我们生活在许多不吉利的爬虫中间。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坏蛋呢?这是一个痛心的问题。梦想家常常在想它,思想家永远无法解答。所以哲学家的忧郁的眼睛总是注视着这个叫做命运的黑暗的大山,罪恶的巨鬼把一把一把的长虫从山上撒到世间来。
巴基尔费德罗身体肥胖,脸颊瘦削,有一个宽阔的胸膛和一张瘦骨嶙峋的脸。短短的指甲上有一条条的沟。手指骨节突出,大拇指是扁平的,粗头发,两鬓离得很远,额角又宽又低,只有杀人犯才有这样的额角。一双小眼睛差不多被蓬乱的眉毛掩盖住。弯鼻子又长又尖又软,差不多能碰着嘴唇。巴基尔费德罗哪怕完全穿上皇帝的衣服,也只有一点儿像多米希安<font color='red'>1</font>。他那张酸臭的黄脸好像是粘糊糊的面团捏出来的;一动也不动的两颊好像是油灰做的;脸上布满了各种难看的、固执的皱纹,牙床骨的棱角很大,厚厚的下巴颏儿,卑贱的耳朵。在休息的时候,从侧面看起来,他的上嘴唇翘成一个锐角,露出两枚牙齿,仿佛在看人。牙齿可以看人,正像眼睛可以咬人一样。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罗马皇帝。</font></font>
忍耐,节制,克己,缄默,自制,愉快,谦恭,温和,斯文,认真,纯洁,巴基尔费德罗一切都有。就因为他有这些美德,才把美德玷污了。
巴基尔费德罗不久就在宫廷里站稳了。
第八章 inferi<font color='red'>1</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拉丁文:地狱。</font></font>
有两种方式可以在宫里站得住:在云端里的时候庄严,在泥坑里的时候有力。
前者属于奥林匹斯山。后者属于密室。属于奥林匹斯山的人手里只有雷电;属于密室的人手里有警察。
密室包括王国的所有工具,有时候连惩罚也包括在内,因为它是不讲信用的。海里奥加贝尔<font color='red'>1</font>上那儿去了,结果丧失了生命。所以它也叫作“厕所”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罗马皇帝,二二二年被杀。</font></font>
一般说起来,密室也不是那么悲惨的。阿尔贝隆尼夸奖几多姆就是在这种地方。密室也可以作为觐见的地方。它可以起王权的作用。路易十四就是在那儿接见布根尼公爵夫人的。费力浦五世也是在那种地方同王后并肩在一起的。神父也到那儿去。密室有时候可以说是仔悔室的一个分室。
所以在宫廷里有许多从底下钻到手的幸运。而且还不在少数。
你如果想在路易十一手下做个伟人,应该像法国的元帅比埃德罗痕;如果想有势力,应该像理发匠“花鹿”奥力费。你如果想在玛利德梅狄西手下要光荣,应该像大臣西路理;如果想做要人,应该像女仆汉依。你如果想在路易十五手下出风头,就得像大臣休埃苏尔;如果想使人害怕,就得像侍从勒倍尔。蓬当是路易十四的铺床的,却比带兵的卢瓦和打过胜仗的都连的势力还大。黎塞留离开了约瑟夫神父,他就几乎一无所有了。这里至少有些儿神秘。红衣主教是庄严的,灰衣神父是可怕的。做个毛虫儿有多么大的权力啊!所有姓那浮的同所有姓奥唐耐尔的联合起来做的工作还不如一个姓巴特洛西尼的修女的多呢。
当然喽,这种权力的条件是卑贱。要是你打算保存你的势力,就得保持微贱。继续做一个没有价值的人吧。蛇躺着休息的时候,蜷成一圈,这是无限大与零的象征。
这种毒蛇式的幸运降到巴基尔费德罗头上来了。
他已经爬到了他打算去的地方。
扁头的虫哪儿都能爬进去。路易十四床上有臭虫,政权里有耶稣会士。
这并没有什么矛盾。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事物好比一只座钟。地心吸力好比钟的摆动。南极吸引北极。弗朗索瓦一世要屈力蒲莱;路易十五要勒倍尔。在最高和最低之间存在着一种深厚的爱力。
低的指导高的。没有比这个更容易理解的了。牵线的人总是在底下。
没有比这个地位更方便的了。
他是眼睛,也是耳朵。
他是政府的眼睛。
他是国王的耳朵。
是国王的耳朵,就是可以凭自己的高兴,把国王的良心之门拉开或者关上,把自己心里所喜欢的东西装进这个良心里面去。国王的心好比是你的衣橱。要是你是个拾破烂的,这颗心便是你的破布贮藏室。国王的耳朵不是属于国王的,因而总的说起来,这些可怜的家伙对他们的行为不能完全负责。不能支配自己思想的人,自然不能指导自己的行动。国王是听人摆布的。
听谁摆布呢?
听一个邪恶的灵魂的摆布,这个灵魂冲着他的耳朵嗡嗡地叫着。这是从深渊里飞来的一只黑色的苍蝇。
这个嗡嗡的声音在发号施令。王国完全受它的支配。
大声说话的是君王,低语的是统治的力量。
在一个朝代里,凡是能够辨别这种低语,并且听清它对大声说话的人咕哝些什么的人,才是真正的历史家。
第九章 恨和爱同样的厉害
女王安妮周围有几个低语的人。巴基尔费德罗便是其中的一个。
除了女王以外,他还暗暗操纵、影响并且支配着约瑟安娜小姐和大卫爵士。我们上面已经说过,他替三个人做密探。比唐如还多一个人。唐如只替两个人做密探。在路易十四同他的弟媳妇恋爱的时候,唐如在他们两人中间周旋,他瞒着盎利埃泰当路易的秘书,又瞒着路易当盎利埃泰的秘书。他替这个傀儡提问题,又替另外的一个作答。
巴基尔费德罗是那么和颜悦色,那么俯首帖耳,并且在任何人面前都不能采取自卫手段,可是实际上又那么不忠实,那么丑,那么坏,女王当然少不了他。安妮一尝到巴基尔费德罗的滋味,就对其他拍马屁的人全不在乎了。像别人奉承伟大的路易<font color='red'>1</font>一样,他用讽刺别人的办法奉承她。“既然国王是个无知无识的人,”蒙舍费罗依夫人说“您就不得不嘲笑学者。”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指路易十四。</font></font>
在讽刺别人的时候,不时加上一点毒汁,这才是绝技,尼禄喜欢看着洛加斯太<font color='red'>1</font>工作。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罗马贵妇,暴君尼禄的统治工具,她以毒药害人著名。</font></font>
王宫是很容易进去的地方。这些珊瑚似的宫殿里的污垢,很容易被一种叫做佞臣的虫子嗅到,它们钻进去,翻来翻去,必要的时候把里面的东西掏个精光。只要有一个进宫的借口就够了。巴基尔费德罗从他的职务上找着了这种借口,过了不久,他在女王面前就跟在约瑟安娜公爵小姐面前一样,变成一头少不了的家犬。有一天他冒着险说了一句话,使他马上了解了女王的心意,了解了女王的仁爱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女王平常非常爱护她的皇宫庶务司狄逢州公爵威廉加凡狄士爵士,其实这人是一个大傻瓜。这位爵爷虽然得过各种牛津学位,却连拼音法都一窍不通,有这么一天,他蠢得死去了。在宫廷里,死亡是一件不明智的事情,人家提到你就再也用不着顾忌了。女王当着巴基尔费德罗的面,对这件事表示悲伤,甚至叹息着大声说:“真可惜,这么一个笨得可怜的人会有这许多长处。”
“上帝要收这匹驴子了!”巴基尔费德罗用法文低声地说。
女王笑了。巴基尔费德罗注意到了这个微笑。
他的结论是讽刺人能够使她高兴。
他从此可以发泄自己的怨恨了。
从那天起,他存着恶意到处管闲事。别人也只好让他这样做,因为大家都很怕他。能叫国王笑的人,也就叫别人发抖。
他变成了一个有势力的怪物。
他每天偷偷地向上爬。巴基尔费德罗变成了一个少不了的人物。许多重要的人物都对他非常信任,甚至在必要的时候,托他去做一件丢脸的事。
宫廷好像一架机器。巴基尔费德罗变成了发动机。在某些机械里,你注意过那些发动机多么小吗?
我们已经说过,约瑟安娜利用巴基尔费德罗作密探,她对他很信任,所以毫不犹豫地把房间里的秘密钥匙交给他,让他随时可以走进来。这种把自己的私生活过分暴露给自己的心腹的作风,在十七世纪非常盛行。这叫做:“把钥匙交出来”约瑟安娜交出了两把机密的钥匙;大卫有一把,其余的一把便交给了巴基尔费德罗。
再说,按照古时的风气,直接走到寝室里去,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有些事故便是由此发生的。拉费台猛然拉开拉芳小姐床上的帐于,就发现过一个姓山松的穿黑衣服的火枪手,等等,等等。
巴基尔费德罗善于利用暗地的发现,把大人物抓在小人物手里。他在黑暗里走的路是迂回,平静,机巧的。像每一个道地的侦探一样,他有刽子手的冷酷和使用显微镜的耐心。他是一个天生的佞臣。后臣都是梦游者。佞臣在所谓万能的夜里悄悄地踱来踱去。他手里提着一盏暗灯。他照亮他要看见的东西,其余的东西都呆在暗地里。他提灯找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傻瓜。结果他却找到了国王。
国王都不喜欢周围有抱负不凡的人。只要不是讽刺他们的讽刺都是有趣的。巴基尔费德罗的本领在于能够用贬低贵族和亲王的办法抬高女王。
巴基尔费德罗拿到的那把钥匙有两个用处,一端可以开伦敦的洪可斐尔宫,另外的一端可以开开温莎的科尔尤行宫。这两处都是约瑟安娜特别喜欢的私邸。这是克朗查理遗产的一部分。洪可斐尔宫高奥尔德门很近。奥尔德门是从哈威奇到伦敦会的必经之路。城门口有查理二世的雕像,头上有一个涂漆的天使,脚底下雕着一只狮子和一只独角兽。在刮风的时候,洪可斐尔宫可以听见圣玛利勒波的钟声。科尔龙行宫是在温莎的桩地上盖的一座佛罗伦萨式的砖石建筑的王宫,有大理石的柱廊。坐落在木桥的尽头。宫里的院子在英国算是最华丽的。
科尔龙行宫离温莎宫很近,约瑟安娜与女王近在咫尺。但是约瑟安娜仍然喜欢住在那儿。
巴基尔费德罗对女王的影响虽然是根深蒂固的,可是表面上却什么也看不见。没有比拔掉宫廷里的毒草再困难的了;因为它们的根扎得深,一点也不露形迹。要想除掉罗开劳、屈力蒲莱或者勃隆梅尔几乎是不可能的。
女王对巴基尔费德罗一天一天地越来越宠幸。
萨拉芹宁斯的受宠是人人皆知的,巴基尔费德罗是没有人知道的。他的得宠没有人注意。巴基尔费德罗的名字写不上历史。捕鼹鼠的人是捉不到真正的鼹鼠的。
巴基尔费德罗曾经想做教职人员,对什么都学过一点儿。不过只是一点儿皮毛。人往往会吃omnis res scibils<font color='red'>1</font>的亏。脑袋底下长着一个丹乃德的无底桶<font color='red'>2</font>,是所有一事无成的学者的不幸。巴基尔费德罗虽然往脑袋里装过一点东西,可是结果还是空的。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拉丁文:行行皆通。</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2丹乃德的无底桶,意思是学到的东西人耳即忘,结果一事无成。</font></font>
头脑跟心灵一样最忌空虚。心灵空虚能够产生爱情,头脑空虚往往产生憎恨。现在正是憎恨当道的时候。
为憎恨而憎恨固然存在,在人类的心灵里,为艺术而艺术的例子比我们所想像的还要多。
憎恨必须有行动。
憎恨是不要报酬的。多么可怕的字眼。这是说憎恨本身就是报偿。
熊靠舔熊掌生活。
当然不是永远如此。熊掌也需要养料。必须在熊掌里放点东西。
无目的的憎恨是甜蜜的,只能一时得到满足,可是最后必须有一个对象才成。弥漫在宇宙间的仇恨像孤独的享受一样,也是有穷尽的。憎恨没有对象,跟打靶没有靶子一样。这种游戏有趣的地方是它能穿透一个人的心。
不能单单为了面子关系而憎恨。必须有点作料,也就是说必须毁掉一个男人,一个女人,或者别的一个什么人才成。
游戏得有一个目标才有趣,盯着这个目标,仇恨就激起来了,猎人看见了活猎物,兴致就鼓起来了,打埋伏的想到了仇人的热血就要跟烟雾似的滚滚涌出来,就产生了希望,捕鸟的人一觉得仿佛瞥见了百灵鸟徒劳无益的抖动着的翅膀,就心花怒放了。不知不觉地做一头被人瞄准的野兽,对这场游戏来说,就是做了一项绝妙的,也是可怕的工作,虽然做这个工作的人还蒙在鼓里。约瑟安娜替巴基尔费德罗做的就是这项工作。
思想好比一颗子弹。巴基尔费德罗从一开头就用含有恶意的思想瞄准约瑟安娜。意图同马枪是类似的。巴基尔费德罗瞄准了约瑟安娜,准备用他心里的恶念射击公爵小姐。你觉得奇怪吗?你拿枪打鸟儿,可是鸟儿犯了什么罪呢?你会说因为你要吃它。巴基尔费德罗也是一样。
约瑟安娜的心是射击不到的,因为谜一样的东西是不容易受伤的;可是她的头,也就是说她的骄傲,是可以击中的。
她自己以为那儿是坚强的,而事实上却是软弱的。
巴基尔费德罗已经看出了这一点。
要是约瑟安娜在巴基尔费德罗的黑暗里能够看清楚,要是她能够看见隐藏在他的微笑后面的东西,这个骄傲的女人虽然地位很高,也会吓得发抖。幸亏她醉生梦死,根本不知道这个人在想些什么。
意料不到的事情不知道会从什么地方发生。人生的奥秘是可怕的。恨不是一个小东西。恨总是一个很大的东西。它尽管在一个渺小的生物里面,却仍然像一个巨大的怪物。恨就是所有的仇恨。一只受到蚂蚁憎恨的大象,也同样是处在危险里。
巴基尔费德罗甚至在打击以前已经高兴地尝到他要做坏事的滋味。他还不知道要怎样对付约瑟安娜。不过他决心要干一下。作出了决定就是走了一大步。
毁掉约瑟安娜,那真是天大的胜利。他并没有作那么多的打算。不过丢丢她的脸,杀杀她的威风,给她些麻烦,叫她那一对美丽的眼睛急得流些眼泪,已经是一个成绩了。他指望的是这个。只要能使别人受到折磨,他是固执,辛勤,始终如一,绝不让步的。上天生他这么一个人,不是毫无作用的。他知道怎样找到约瑟安娜的金甲的弱点,怎样使这个奥林匹斯山的女神流血。我们再说一遍,他这样干对他有什么好处?有很大的好处:以怨报德。
爱嫉妒的人是什么样的人呢?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他恨照亮他并且使他温暖的光。查依鲁斯<font color='red'>1</font>也是为了这个缘故才恨荷马的。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这是一个嫉妒荷马的人。</font></font>
要使约瑟安娜受到现代叫作活体解剖的痛苦,把这个浑身颤抖的女人放在外科手术室的解剖台上,消消停停地作活体解剖,在她痛得大叫的时候,他像个业余爱好者似的慢慢地割她。巴基尔费德罗喜欢这个梦想。
要达到这个目的,自己即使需要吃点苦,在他也是甜蜜的。钳子有时候能夹住自己的手。折刀子的时候也会割破自己的手指。没有关系!既然享受约瑟安娜的痛苦,自己的疼痛也就不算一回事了。用烙铁烙人的刽子手有时候也会受到一点儿灼伤,不过他并不注意。因为别人受的苦比他多,自己受的苦就一点也感觉不到了。看见受苦的人痛得打滚,你就会把自己的痛苦忘得干干净净。
只要能害人就行,不要管它会发生什么事情。
既然想害人,就不得不在不知不觉中负起一些责任。我们把别人推到危险里去的时候,我们自己也要冒险,因为在一连串的事情中自然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真正存心害人的人对这一点是不怕的。他能从受害人的苦痛里尝到乐趣。他想到这种撕心的痛苦,自己心里就发痒。坏人只在穷凶极恶之中寻找快乐。痛苦反射到他身上就变成了舒服的感觉。阿尔伯伯爵在火刑柱上烘手。火堆是痛苦,它反射出来的却是快乐。如果可能掉换一下位置,就会使人毛骨悚然。我们的黑暗面是深不可测的。波丹的书里<font color='red'>1</font>的“妙不可言的刑罚”这句话大概包括三个可怕的意思:刑罚的发明,受刑人的痛苦,行刑人的快乐。野心,食欲,这一类的字眼的含义是有的人得到了满足,而另外的人却必须牺牲。希望居然能达到这么邪恶的地步,真是一件悲惨的事。恨一个人就是希望他遭殃。为什么不希望他得福呢?难道说我们的倾向是在恶的一方面吗?正直的人最吃力的工作是经常把最难消除的恶念从人类的灵魂上清除出去。只要检查一下,我们的愿望都有一些不可告人的东西。在一个坏透了的人身上就发展到非常可怕的程度。“活该别人倒霉”的意思就是“对我倒是好事”人心的黑暗。地窖似的黑暗。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波丹是十六世纪法国哲学家。</font></font>
约瑟安娜因为骄傲无知,轻视一切,以为自己处于万分安全的境地。女人目空一切的本能是特别强的。约瑟安娜的目空一切虽然是不知不觉的,但是自信心很强。巴基尔费德罗在她眼里差不多是一件东西。如果有人告诉她他是一个人,她一定会大吃一惊。
她在这个偷偷观察她的人面前过来过去,嘻嘻哈哈。
他却在深思熟虑,等待时机。
他越是等,要在这个女人的生命里制造灰心绝望的决心也越大。
无情的埋伏。
再说,他自己有充分的理由。我们不应该认为无赖汉缺乏自尊心。他们自言自语说出来的话一点不含糊,他们还会说壮言豪语呢。怎么?这个约瑟安娜周济过他!她有很多的财产,却不过在他身上花了几个子儿,简直跟对待叫化子似的!她把他钉在一个不相称的位子上!是呀,巴基尔费德罗差不多是个神职人员,像他这样一个博学多能,有做主教的才干的人,却被用来登记约伯刮疮的碎玻璃碴儿,如果他的一生都消耗在登记室的顶楼里,庄重地拔这些愚蠢的瓶塞,瓶子外面裹着海里的各种东西,辨认发霉的羊皮纸,霉烂的妖书,肮脏的遗嘱和其他辨认不清的东西。这都是约瑟安娜的过错。怎么!这个女人还跟他说“你”呢!
他怎么能不报仇!
怎么能不惩罚这种女人!
不然的话,天地间就没有公理了!
第十章 人体如果透明就能看见里面的火焰
什么!这个女人,这个古怪的女人,这个梦想淫荡的骚娘们儿,直到现在还是个处女,不过是没有机会罢了,这还是一块禁脔,这个戴着公主冠冕的厚脸皮,这个骄傲的狄安娜,据说直到现在还没有人得到她,也许可能,我同意,这只是机缘不凑巧,这个看不住自己的位子的流氓国王的私生女儿,这个幸运的公爵小姐,作为一个贵妇,她受人崇拜,要是贫穷的话,就会变成妓女;这个所谓贵妇,这个抢一位放逐者的财产的女贼,这个瞧不起人的妓女,因为有一天,巴基尔费德罗没有钱吃饭,又没有地方住,她竟厚着脸皮,让他坐在她屋子里的台角上,叫他别别扭扭地住在她的宫殿里的一个角落里。哪个角落?随便什么角落。也许是谷仓,也许是地窖,那有什么关系?比侍从好一点,比马差一点!她乘他巴基尔费德罗落魄的时候,假惺惺的在他身上做了一些好事,有钱人专门干这种侮辱穷人的事,并且像用绳子牵狗似的牵着他们!除此以外,她帮他这个忙,对她来说,值几个大钱呢?这要看帮忙的人花多少力气而定。她家里有的是空屋子。她来帮巴基尔费德罗的忙!真是一件了不起的恩惠。她因为他少喝一调羹乌龟汤了吗?她因为他的缘故,自己牺牲什么东西了吗?没有。她的东西多得很。她在她那多得不得了的财富上却又加上了一件虚荣,一个奢侈品,她做了一件好事,救一个才子,照顾一个神职人员,好比手上戴了一只戒指。她可以摆着架子说:“在施舍上,我是不吝惜的,我养活一个文人,我是他的恩人。这个可怜的家伙找到我多么幸运!我是个多么热心的艺术之友啊!”所有这一切,只不过是因为她在她的屋顶下一个邋遢的顶楼里放一张矮脚床罢了。至于巴基尔费德罗靠约瑟安娜弄来的海军部里的位子,算了罢,多好的职位!巴基尔费德罗现在的一切,都是约瑟安娜一手提拔的。提拔?好!就算这样吧。不过这个提拔等于零。比零还不如。因为这种可笑的工作,他觉得委屈透了,大材小用,简直变成个残废了。他欠约瑟安娜什么情份呢?不过是一个被母亲弄成驼背的人欠他母亲的那种情份罢了。看看这些享受特权的人,这些幸运者,这些暴发户,可恶的命运女神的这些宠儿吧!可是巴基尔费德罗这个有才干的人却必须站在梯子上,向跟班鞠躬,夜里爬上顶楼,对人客气,勤恳,快活,和气,脸上总得挂着必恭必敬的笑脸!难道这不值得咬牙切齿!可是那个轻佻的女人这时候却正在把珍珠挂在脖子上,同大卫第利—摩埃那个蠢货谈情说爱!
千万不要叫别人帮你的忙。他们会趁这个机会欺骗你的。千万不要让人家利用你饥饿的弱点。他们会来周济你。就是因为他在挨饿,这个女人才能找到借口给他吃东西!他从此就成了她的奴隶!肚子里想吃,那就是一条终身的锁链!感激人家便是让人家剥削你。幸运的人,有权有势的人,利用你伸手的当儿,赏给你一个子儿,从此你就是一个把自己变成奴隶的懦夫。而最坏的是变成一个接受施舍的奴隶,一个非得爱施主不可的奴隶!多么丢脸!多么无聊!简直丧失了自尊心!完了,你瞧,你已经终身注定了,你必须说这个男人的心眼好,说这个女人长得漂亮,总是比人低一等,总得赞成,赞扬,钦佩,崇拜人家,自己总得屈服膜拜,跪得双膝起茧,哪怕怒火在燃烧你的心,愤怒的呼声涌上喉头,在你心里激动得比海洋里的狂风巨浪还要厉害,这当儿,你还得非说好听的话不可!
有钱的人就是这样把穷人变成了俘虏。
因为一时不小心而让人家做的这种好事,跟粘胶一样,涂在你身上,使你永远陷入泥沼。
一接受了施舍便再也不能挽回了。感恩戴德就是瘫痪。救济像一种讨厌的粘东西似的缠住你,剥夺了你的行动自由。那些可恶的、吃得饱饱的有钱人知道,他们的怜悯已经缠住了你。完了。你现在归他们所有。他们已经把你买去了。多少代价?他们省下来的一根狗啃的骨头。他们把骨头扔在你头上。他们在赏给你骨头的时候就揍了你一下。其实这也无所谓了。你啃过骨头没有?你在狗窠里也有一个位子。所以,谢恩吧。永永远远的感谢吧。崇拜你的主人。永远屈膝下跪。恩典就表示你自己情愿低人一等。他们强迫你把他们看做神明,把自己当作可怜虫。你贬低自己就是抬高他们。你弯背哈腰,他们的身子就挺得更直了。他们的声音里有一股目空一切的味儿。他们家里的事情,如婚姻啦,洗礼啦,臭娘们怀孕啦,生孩子啦,都跟你有关系。他们生一个狼崽子,好,你得写一首短诗。因为你是诗人,就得这样低三下四。难道这还不能气死人!再发展下去,他们就会叫你穿他们的旧鞋子了!
“您府上是个什么东西呀,亲爱的?长得多丑!是个干什么的?”“我不知道。我养的是个作家。”这些愚蠢的火鸡就是这样讲的。甚至没有压低声音。你在那儿听着,还得机械地保持和蔼可亲的样子。此外,如果你生了病,你的主人会打发医生来。不是他们自己的医生。有时候他们也问问你的情况。他们因为跟你不是同样的人,因为他们高不可攀,所以对你和气。他们知道你的身分不可能跟他们的一样。正是因为他们瞧不起你,所以才对你客气。吃饭的时候,他们向你点点头。有的时候,他们也知道你的姓是怎么写的。他们只在满不在乎地践踏你的情感的时候,才让你感觉到他们是你的保护人。还说他们待你好!
这还不够可恶的吗!
当然应该赶快惩罚一下约瑟安娜。非叫她知道她在跟谁打交道不可!啊!有钱的大人先生们,你们的东西因为吃不完,因为丰富的东西引起消化不良,这说明你们的胃不比我们的大,总而言之,把剩下来的东西分给别人比扔掉好,所以你们才拿一些狗食扔给穷人,而你们却把这种行为说是壮举!啊!你们因为给我们面包吃,给我们屋子住,给我们衣服穿,给我们工作做,你们的无耻,疯狂,残酷,愚蠢和荒唐,居然糊涂到认为我们会感恩不尽!面包是奴隶的面包,房子是奴仆的住室,衣服是仆役的号衣,工作是荒谬可笑的工作,也有工钱可拿,不错,可是这是一种牛马似的工作。啊!你们认为给我们住的,吃的,就有权侮辱我们,你们想像我们是债务人,指望着我们感谢洪恩哪!好吧!我们要吃你们的肠子!好,美人儿,我们要掏光你的五脏,我们要把你们活活地吞下去,我们要用牙齿嚼你们的心!
这个约瑟安娜!岂不是很荒唐吗?她有什么长处?她所完成的杰作是到世界上来证明她父亲的愚蠢和母亲的丑事。单单因为她肯帮我们的忙,在世界上活下去,成为社会上的一个耻辱,他们给了她几百万。她拥有土地和城堡,养兔场,猎场,湖沼,森林,除此以外还有什么我就不知道了,这一切都使她变成大家的笑柄,可是却要给她写诗!至于巴基尔费德罗,他学习过,工作过,吃过苦,眼睛和脑子里装满了厚厚的书,一直跟书和科学作伴儿,才学出众,能指挥军队,要是他愿意的话,还能跟奥脱魏和德莱顿一样写悲剧,真是天生的做皇帝的料,像他这样的人居然落到让这个渺小的女人把他从饥饿的边缘救出来的地步!可恶的命运选中的这些有钱人的强取巧夺,还能这样继续下去吗?他们装做对我们慷慨,对我们爱护,对我们微笑的样子,我们应该喝了他们的血,再舔舔嘴唇!王宫里的这个下流女人居然有做思人的可恨的权力,而这个杰出的人却命中注定,要去拾一些从这样的手里掉下来的残肴剩饭,再也没有比这更不公平的了!这个建立在不均衡和不公平的基础上的是个什么社会!所有这一切,什么台布啦,疯狂的宴会啦,狂饮啦,醉酒啦,宾客啦,手肘搁在桌子上的人啦,四只爪子藏在桌子下面的畜生啦,傲慢无礼的施主啦,接受施舍的傻瓜啦,等等,最好是兜着四个角儿统统扔到天花板上去,扔到老天爷脸上去,最好是把整个的地球扔到天上去!现在呢,我们先把爪子插进约瑟安娜的胸膛。
巴基尔费德罗这样默默地想着。这是他的灵魂的怒吼。心存嫉妒的人喜欢把个人的怨恨跟社会上的不平扯在一起,来替自己辩护。各种怨恨的情绪都在这个恶汉的脑海里荡漾。在十五世纪出版的两半球的旧地图角上,有一块很大的空白,没有图,也没有名字,上面写着:hic sunt leones<font color='red'>1</font>。人心里也有这样一个黑暗的角落。激愤的情感在我们心里的什么地方转来转去,发出怒吼,在我们灵魂的黑暗里也可以说“这儿有狮子”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拉丁文:这儿有狮子。</font></font>
这类洪水猛兽似的思想是完全荒谬的吗?没有一点属于正义的地方吗?我们得承认:不是的。
如果想到我们心里的判断不是正义的,那就太可怕了。判断是相对的。正义是绝对的。只要想想法官和正直的人之间的区别就行了。
坏人用力把良心引到邪路上去。作伪也是要经过锻炼的。诡辩家就是蒙蔽真理的人,他遇机会还要摧残良知。有一种柔中带刚的灵活的逻辑替恶服务,善于在黑暗中伤害真理。这是魔鬼回敬天主的老拳。
被傻子崇拜的诡辩家,除了在人类的良心上留下许多伤痕以外,没有其他的功劳。
不幸的是巴基尔费德罗事前预见到自己的失败。他进行着一项巨大的工作,总而言之,他至少怕害人害得不够厉害。一个堕落的人,有钢铁般的意志,金刚钻似的仇恨和渴望灾祸的好奇心,怎么能不杀人放火,毁灭一切!像他这样的破坏力,这样强烈的仇恨,这样的一个幸灾乐祸的人,像他这样的一个受造物者(因为不管是天主还是魔鬼,都没有关系,反正总有一个造物者),一个用各种材料造成的巴基尔费德罗,说不定弄到末了,只能打个榧子,这怎么成!巴基尔费德罗会不会打不中目标呢?一个能够投掷大石的弹簧,放松之后,却只能在一个装模作样的女人前额上砸一个疙瘩!强弩只能造成一些轻微的伤害,真是事倍功半!徒劳无益!一架能够粉碎世界的大机器,发动了所有的机件,这架马利出产的机器在黑暗中发出轰隆轰隆的声音,可是结果却不过把一只纤细的玫瑰色的指尖儿夹了一下,多么丢脸啊!他转动一块一块大石头,谁知道结果怎样,说不定只能在宫廷的平滑的水面上造成一点儿皱纹呢!上夭有浪费大量的力量的怪癖。一座大山移动了。不过使鼹鼠搬了一次家。
除此以外,这个宫廷是一个奇怪的场地,瞄准敌人,一击不中,没有比这个更危险的了。首先你暴露了自己,激怒了敌人,其次,特别重要的是会引起主人的不悦。国王对笨手笨脚的人是不喜欢的。不要打伤人,不要打得人家头青脸肿。尽管杀死所有的人好了,可是千万不要叫人家鼻孔流血。聪明的人杀人,笨蛋打伤人。国王不喜欢别人打断他们的仆役的腿。如果你把他们壁炉上的瓷器碰裂一条纹,或者把侍从室里的人员打伤,他们就会恨你。宫廷里一定要井井有条。你打碎了一件东西,马上换上新的,那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而且这样做正投合国王喜欢听别人的坏话的嗜好。讲坏话不要紧,可是不要干。要是干的话,千万要干得彻底。
用刀子戳,不要用针刺。除非针上有毒药。这样还可以原谅。请读者注意,巴基尔费德罗当时就是这样。
每一个恶毒的小人都像一只装着所罗门的龙的瓶子。瓶子虽然小,龙却硕大无朋。这是一个可怕的浓缩现象,时机一到,就会膨胀起来。现在闲得无聊,只好默想着爆发的情况来安慰自己。瓶子里的东西比瓶子大。一个潜伏的巨人,多么奇怪!鲦鱼的肚子里却藏着九头蛇!矮子的肚子里藏着一个怪物,好比一个魔术箱;所以他又痛苦又幸福。
因此,任何东西都不能使巴基尔费德罗放弃他的打算。他在等待时机。时机会不会来呢?那有什么关系呢?他等待。一个坏透的人就会有一种自尊心。为了追求比你的地位更高的幸福,你在宫廷里挖掘地洞和地道,你冒着所有的危险,挖啊挖的,尽管是藏在地底下,我们再说一遍,你还是觉得这是很有趣的。这种游戏使人入迷,使人觉得仿佛在写一首叙事诗。小东西跟巨人打仗是一个壮举。跟狮子搏斗的跳蚤是一个英雄。
骄傲的兽王被跳蚤叮了一口。暴跳如雷,要找这个原子似的小东西算账。即使遇见老虎也不会这么吃力。瞧啊!它们的地位改变了。狮于被小虫叮了一下,受了凌辱,而跳蚤却可以说:“我喝饱了狮子的血。”
不过这只能满足巴基尔费德罗一部分的欲望。这不过是一种安慰,一时的慰藉罢了。戏弄人固然是一个成功,能折磨人更好。巴基尔费德罗时常不愉快地想到,他只能损伤约瑟安娜的表皮。他那么卑贱,她又高高在上,还有什么更多的希望呢?他希望亲眼看见这个女人赤裸裸的鲜血直流,连皮也活活地剥光,希望亲耳听见她的叫声,那末只损伤一点表皮,实在太不够味儿。他有这种欲望而又无法施展,多么恼人啊!唉!太不称心了!
总之,他只好听天由命。既然力不从心,只好打算实行一半的梦想。无论如何,只要能要一下恶作剧,也算是达到一个目的。
得了人家的好处还要报仇,多么了不起的人!巴基尔费德罗就是这个了不起的巨人。一般的说,忘恩负义就是忘了人家的恩惠;可是对这个罪恶之子来说,却是怀恨在心。一般的忘恩负义的人好比是一个灰罐子,巴基尔费德罗是个什么玩意呢?他是一只炉子。炉子是用仇恨、忿怒、沉默和怨恨砌起来的,专等待约瑟安娜来作燃料。从来没有一个男子汉会无缘无故地恨一个女人恨到这种田地。多么可怕!她是他的失眠的原因,是他念念不忘、烦恼和怨恨的目标。
也许他有点儿爱上了她。
第十一章 在埋伏中的巴基尔费德罗
寻找约瑟安娜的弱点,准备下手,这便是巴基尔费德罗不可动摇的决心,其中的原因我们刚刚已经说过。
单有愿望是不够的,还须要有能力。
那么,怎么办呢?
问题就在这儿。
普通的无赖总是把他们打算做的坏事事先小心翼翼地布置好。他们觉得没有足够的力量抓住意外的事件,用正当或者不正当的手段,强迫它替他们服务。狡猾的无赖却看不起这种事先的策划。像巴基尔费德罗一样,他们根据他们邪恶的本能行事,充分武装好,准备好各种必需的东西以后,就安安静静地等机会。他们知道预先作好的计划有跟将要发生的事件不适应的危险。既然不能掌握可能发生的事件,也就不可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办事。你不能事先跟命运讨价还价。未来的事情是不会服从你的命令的。机会是不守纪律的。
所以他们等待着机会,机会一到,不用什么开场白,就马上用命令的口吻要求它跟他们合作。没有计划,没有图案,没有草案,没有不适合意外事件的方案。一下子栽到黑暗里去。能干的无赖有迅速地利用对自己有利环境的急智,这种本事能使一个普通的无赖变成魔鬼。敢于冲撞命运才是天才。
能随手拾一块石头打人的人才是真正的恶人。
有本事的坏人靠意外事件做坏事,多少罪恶都是靠这惊人的助手做成的。
抓住突然发生的事件,立时进行自己的工作;没有比这种才能更富有诗意的了。
现在还得弄清楚你是在跟什么人打交道。要测量好地点。
对巴基尔费德罗来说,女王安妮就是地点。
巴基尔费德罗已经来到女王跟前了。
他离她这么近,有时候好像能听见她自言自语的声音。
有时她们姐妹俩谈话,他也在场,因为她们根本不注意他。他偶尔插一句嘴,别人也不禁止他。他利用这种机会贬低自己。这是一个取得信任的方法。
有一天在汉顿宫的花园里,他站在公爵小姐背后,而公爵小姐又在女王背后。他听见女王安妮按照当时的风气,发表一些愚蠢的感想。
“动物是幸福的,因为它们没有进地狱的危险,”女王说。
“它们已经在里面了,”约瑟安娜答道。
这个粗鲁的用哲学代替宗教的回答,使女王听了不大高兴。别人偶然说一句有意义的话,安妮就会觉得扫兴。
“亲爱的,”她对约瑟安娜说“我们谈地狱活像两个傻子。我们问问巴基尔费德罗吧,他应该知道这些东西。”
“像问魔鬼一样吧?”约瑟安娜说。
“像问动物一样!”巴基尔费德罗答道。
他鞠了一躬。
“小姐,”女王对约瑟安娜说道“他比我们聪明多了。”
像巴基尔费德罗那样的人,走近女王,就意味着掌握了她。他可以说:我已经把她抓在手里了。现在该研究怎样利用她了。
他在宫廷里已经有了地位。能在那里立足,是一件很好的事。什么机会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已经不止一次逗起过女王阴郁的微笑。这就等于取得了打猎的许可。
但是,有没有禁止猎取的野兽呢?这张打猎许可证许他伤害像女王陛下的妹妹这样的人的爪子或者翅膀吗?
第一点应该弄清楚的是,女王是不是爱她的妹妹。
错了一着,就什么都完了。巴基尔费德罗在进行观察。
赌客在下注以前,得先看看自己的牌。他有什么王牌?巴基尔费德罗从这两个女人的年龄下手:约瑟安娜二十三岁;安妮四十一岁。很好。他有王牌了。
女人的年龄一过了春天,就到了冬天,这是一件令人烦恼的事。这是女人家对逝去年华的怨恨。年青的美人儿好像怒放的花朵,香味是属于别人的,对你来说,跟芒刺在背一样,只能感觉到玫瑰花的尖刺。仿佛是她们夺走了你的娇艳,你的容颜衰退了,那只是因为美丽长到别人身上去了。
利用这种秘密的忧郁心情,剜一个四十岁的女王脸上的皱纹,这是巴基尔费德罗应该做的事情。
羡慕最容易引起嫉妒,正像老鼠能把鳄鱼从洞里引出来一样。
巴基尔费德罗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安妮。
他注视女王像注视一泓死水一样。池沼可以一望到底。脏水里可以看到罪恶,浑水里可以看到愚蠢。安妮不过是一泓浑水。
在她的呆笨的脑子里活动的是一些粗浅的感情和幼稚的观念。
里面的东西看不清楚。只能看到一点儿轮廓。尽管看不出形象,里面却确实有些东西。女王在想这个,女王在想那个,很难弄清楚究竟在想什么。只能看见死水里正在进行着一些模糊的变化,很难加以研究。
女王平时虽然保持缄默,不过有时候会突然间暴露一些愚蠢的思想。他必须注意这种机会。当场把这些细节记在心里。
女王安妮的心里究竟要约瑟安娜公爵小姐怎么样呢?要她好呢,还是不好?
巴基尔费德罗对自己提出了这个问题。
只要这个问题一解决,就可以作进一步的行动。
巴基尔费德罗遇到过好几个机会。而主要的还是他耐心的侦察。
安妮的丈夫跟一位王后——那位侍从成百的普鲁士国王新娶的妻子之问,有点亲戚关系。安妮有她一帧照梅英的妥盖的方法画在珐琅上的像。这位普鲁士王后也有一个私生的妹妹—一泰丽嘉男爵夫人。
有一天,安妮在普鲁士大使面前提起这位泰丽嘉男爵夫人,当时巴基尔费德罗也在场。
“听说她很有钱。”
“很有钱。”
“她有不少的宫殿吧?”
“比她的姐姐王后的还要富丽。”
“她打算嫁给谁?”
“一位地位很高的贵族,高懋伯爵。”
“漂亮吗?”
“很漂亮。”
“她还年轻吧?”
“年轻。”
“跟王后一样美吗?”
大使放低了声音回答:“还要美。”
“多么荒唐!”巴基尔费德罗喃喃地说。
女王沉默了一下,然后说道:“这些野种!”
巴基尔费德罗注意到她用的是复数。
另外一次,大家从教堂里刚出来,巴基尔费德罗在两个宫廷神职人员背后,离女王很近。这当儿,大卫第利—摩埃爵士从两行宫女中间穿过,他那潇洒的风度引起了一阵骚动。他走过的时候,女人们啧啧地说:“多么潇洒!”“多么潇洒!”“多么高贵的风度!”“长得多么漂亮!”
“多讨厌!”女王喃喃地说。
巴基尔费德罗听到了这句话。
这一来,他拿定了主意。
伤害公爵小姐是不会得罪女王的。
第一个问题解决了。
现在是第二个问题。
他怎样才能伤害公爵小姐?
要达到一个这样困难的目的,他的可怜的职位能帮他什么忙呢?
显然,什么忙也帮不上。
第十二章 苏格兰、爱尔兰和英格兰
我们再补充一个细节:约瑟安娜有le tour(旋橱)。
只要想一想,虽然不怎么亲,她是女王的妹妹,就是说,只要想一想她是个公主,就能明了其中的道理了。
有“旋橱”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圣约翰子爵,即蒲林勃洛克,写信给苏赛克斯伯爵多玛士兰那说:“使人伟大的东西有两种:在英国是‘旋橱’,在法国是le pour。”
在法国,le pour就是法国国王旅行时,宫廷先遣官在晚上驻节的地方,安排跟随国王的人员的住处。在这些贵族中间,有的人享有很大的特权。“他们有le pour,”一六九四年的历史年报第六页上写道“那就是宫廷先遣官在他们的名字前面加上一个pour(为)字来标志宿舍,例如:pour(为)苏比士亲王,不是亲王就不加pour(为)字,单单写上名字就完了,如:叶士弗尔公爵,马萨林公爵,等等。”写在门上的这个v。ur(为)说明里面住的是一位亲王或者宠臣。宠臣比亲王差一些。国王赐pour的称号像授勋位或者爵位一样。
在英国有“旋橱”虽然没有那么荣耀,可是比较实在得多。这是跟国王有亲密关系的标志。凡是因为出身或者受国王特宠的关系,直接同国王往来的人,在他们卧室的墙壁上有一个能够旋转的旋橱,上面装着一只铃。铃一响,橱门就开了,一只金盘里或者天鹅绒垫子上放着国王差人送来的一个文件,橱门随后就重新关上。这不仅表示亲密,而且还表示庄严。亲近之中还带点儿神秘。“旋橱”没有旁的用处。铃声一响,就说明国王的信件来了。你看不见送信的人。再说,送信的人不过是国王或者女王的一个侍从。利赛斯德在伊丽莎白时代,白金汉在詹姆士一世时代都有“旋橱”约瑟安娜虽然不很得宠,在女王安妮时代也有“旋橱”有“旋橱”的人好比是一个跟天上的小邮局有往来的人,天主不时地打发邮差送信来。没有比这一项特权更让人羡慕的了。这项特权也带来了更深的奴性。使你更像个奴隶。在宫廷里,提高就等于降低。“avoir ie tour”(有“旋橱”)本来是法国话;这种英国仪式可能是从法国古代的风俗来的。
约瑟安娜小姐,上议员夫人,像伊丽莎白女王一样,还是个姑娘。她随着季节的变化有时在城里,有时在乡下,过着公主的生活,差不多可以说她也有一个宫廷,大卫爵士和几个别的人便是她的朝臣。既然没有结婚,大卫爵士可以同约瑟安娜小姐一起在公共场所出现,而不会受到别人的讥笑,他们也很高兴这样做。他们常常坐在一部马车里到戏园子和跑马场去,他们坐在包厢里。他们俩的结婚不仅是得到许可,而且势在必行,所以反而减低了他们的热情,不过他们总是很高兴见面。一对未婚夫妇所容许的这种不拘俗礼的生活是很容易超过界线的。不过他们不超过这个界线,因为容易到手的事总是乏味的。
当时最精彩的拳击比赛总是在兰培斯举行,坎特伯雷的大主教在这儿有一所官邸(虽然那里的空气不好)和一所庋藏丰富的图书馆,这个图书馆有一定的开放时间,只有高尚的人可以进去。一个冬天的晚上,牧场上闭着门举行了一场拳赛,大卫爵士也陪着约瑟安娜去了。她问他:“女人能进去吗?”大卫回答她说:sunt foeminoe magnates。这句话意译起来,就是:“普通的女人不能进去。”直译起来,就是:“贵妇人可以进去。”一个公爵小姐没有不能去的地方。因此,约瑟安娜看到了拳击比赛。
约瑟安娜稍微迁就了一下,她是打扮成一个骑士的样子去的,女扮男装在当时非常流行。女人不改装很少出门。在六个坐着温莎宫的马车出门旅行的人中间,总有一两个穿男装的女人。这是高贵的表示。
因为陪着一个女人的缘故,大卫爵士不好在比赛里露面,只能作为一个普通的观众。
约瑟安娜小姐只有一个动作泄露了她的身份,那就是她使用一只望远镜,当时只有贵族使用这个玩意儿。
这次“精彩的拳击比赛”是由叶门爵士主持的。这个爵士的曾孙或者侄孙在十八世纪末叶当了上校,曾经在作战时逃走,谁知后来却当了国防大臣,他虽然逃过了敌人比斯开人的毒手,却没有逃过谢立丹<font color='red'>1</font>的挪揄,这比榴霰炮弹还要厉害。许多贵族都下了赌注。卡尔登的哈雷培罗,一个自称为培拉一阿瓜的失掉上议员资格的贵族,跟海德爵士亨利,邓希维德区(也叫做劳塞斯顿区)的议员对赌;配利格林培蒂先生,屈露罗区的议员,跟汤姆士古配坡先生,梅斯东的议员对赌;洛珊边境上的兰梅宝的一位地主跟蚌林区的山缪尔屈力富西士对赌;圣伊甫区的巴苏罗米格雷司徒先生跟又名洛伯茨爵士,康诺依郡的保安官查理包特维先生对赌。除此以外,还有别的许多人。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英国十八世纪演说家,戏剧家。</font></font>
两个斗士,一个是爱尔兰人,叫作费仑—奇—梅顿,这是他的故乡铁波拉莱的一座山名;一个是苏格兰人,叫作亨姆斯盖。
他们每个人都代表着自己国家的光荣。爱尔兰同苏格兰遭遇,这是爱林<font color='red'>1</font>同加汝赛<font color='red'>2</font>作决斗。所以赌金总数超过了四万几内亚,秘密的赌注没有计算在内。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爱尔兰的古名。</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2指苏格兰。</font></font>
两个选手赤身露体,一条短裤扣在臀部上,一双钉着钉子的凉鞋扎在脚踝上。
苏格兰人亨姆斯盖虽然还不满十九岁,但是他的额角却已经缝过一次了,怪不得人家在他身上赌二又三分之一比一。一个月以前,他把一个叫作西克斯麦尔华特的拳击家的肋骨打伤,眼球挖出来;所以大家很兴奋。当时在他身上下注的人赢了一万二千英镑。除了在额角上有缝线之外,亨姆斯盖的牙床骨也受过伤。他长得匀称活泼,跟一个小个儿女人差不多高,结实,短小精悍,咄咄逼人。他把天生的优点全部保存了下来;浑身的肌肉都受过拳击训练。结卖饱满的胸膛呈黄褐色,像黄铜一样闪闪发光。笑的时候,因为缺了三颗牙齿,所以他的笑容特别动人。
他的对手又高又大,也就是说,孱弱。
他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人。六尺高,犀牛样的胸膛,样子倒还温和。他一拳能打穿甲板,但是他不会使用它。爱尔兰人费仑—奇—梅顿虚有其表,他仿佛是到场子上来挨打,而不是来打人的。看起来他可以受得住长时间的痛击,像没有煮烂的牛肉一样,嚼不动,咽不下。跟当地的土话说的“生肉”一样。他有点斜眼。好像满不在乎似的。
头一天夜里,两个人在一起过夜,睡在一张床上。他们用一只杯子喝酒,每人喝了三指高的红葡萄酒。
双方都有一群面貌凶恶的帮手。在必要时,他们怒吼着威胁评判员。在亨姆斯盖的帮手中间,有背上能放一头牛的约翰葛罗门,还有一个叫约翰勃雷的家伙,有一天他背了十蒲式尔的面粉,每一蒲式尔有十五加仑,再加上磨坊主,他这样走了两百步。在费仑—奇—梅顿这方面,海德爵士从劳塞斯顿带来了一个叫开尔脱的人,这人住在绿堡,他能把一块二十磅重的石头扔得比城堡的顶高的塔还要高。开尔脱、勃雷和葛罗门这三个家伙都是高诺依人,他们是那一州的光荣。
其他的帮手都是些粗野的汉子,宽背,罗圈腿,老茧百结的大手,笨头笨脑,衣服破破烂烂,天不怕地不怕,差不多都跟法院打过交道。
这许多家伙都有灌醉警察的本事。真所谓“行行出状元”
选择的场地比熊园还要远一些,那儿本来是斗熊、斗牛和斗狗的地方,坐落在最后几所正在建筑中的房子再过去一点,靠近被亨利八世拆除的欧弗利圣马利亚修道院的地方。当时正是北风带来薄霜的天气。蒙蒙的细雨很快地结成了薄冰。在到场的人中间,有的还是一家之主呢,这从他们张着的雨伞可以看出来。
在费仑—奇—梅顿这方面,评判员是孟克雷甫上校,开尔脱做助手。
在亨姆斯盖这方面,评判员是蒲克布玛利先生,从基尔卡利来的台苏登爵士做助手。
进场以后,在别人对表的时候,两个斗士一动也不动地站着。过了一会儿,他们才走过去拉拉手。
“我可真想回家,”费仑—奇—梅顿向事姆斯盖说。
“无论如何,不要使这些先生们失望,”亨姆斯盖悠闲地回答。
他们光着身子,当然觉得很冷。费仑—奇—梅顿浑身发抖。牙齿格格作响。
伊立诺夏泼博士,约克的大主教的侄子,向他们喊道:“动手吧,孩子们。打打就暖和了。”
这句温暖的话提醒了他们。
他们动起手来了。
双方都没有生气。开头是不带劲儿的三个回合。可敬的耿德莱斯博士,万灵学院四十个院士中的一个,嚷道:“给他们灌点杜松子酒!”
虽然天气很冷,两个评判员和两个助手还是坚持比赛规则。
有人叫着:“first blood!”“第一次血战”宣布了。他们让这两个斗士面对面站好。
他们互相注视着,走近了以后,伸出胳臂,用拳头互相碰了碰,又向后退却。突然间小个儿亨姆斯盖猛的一跳。
真正的战斗开始了。
费仑—奇—梅顿的脸上,在两眼中间被击中了一拳,满脸流血。观众嚷起来:“亨姆斯盖打开了红葡萄酒!”接着来了一片喝彩声。费仑—奇—梅顿伸出胳臂像风车的翼子似的四面乱打。
配利格林培蒂先生说:“眼睛看不见了!可是还没有瞎。”
这时亨姆斯盖听到四面八方传来了鼓励的叫声:“把他的眼睛挖出来!”
一般地说,这两个选手选得挺不错,虽说天气不大好,大家知道这场比赛一定很成功。巨人似的费仑—奇—梅顿虽然有占便宜的地方,可是也有吃亏的地方;他的动作迟缓。他的胳臂好像木棍,可是他的身体笨重。矮小的对手跑呀,打呀,跳呀,咬紧牙关,又快又有劲儿,而且还会运用策略。一方面是原始人的拳法,野蛮,没有经过训练,蒙昧无知。另一方面却是文明人的拳头。亨姆斯盖打起来不仅使用肌肉而且也使用神经,机智和体力并用。费仑—奇—梅顿好像一个动作迟缓的大槌,还没有打到别人却先挨了一顿打。这是艺术与自然的战斗。恶人与野人的战斗。
显然,野人会被人打败的。不过,也不会败得太快。兴趣就在这里。
一个矮小的人对高大的人的战斗。矮小的人有利。猫同狗打架总是猫占便宜。所以大卫总是打倒歌利亚<font color='red'>1</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大卫生得矮小,歌利亚是个巨人,结果大卫用绳子拴着石头,打败了歌利亚。见旧约撒母耳记上第十七章第二三——五四节。</font></font>
四面八方传来了向斗士们密集的叫声:“好极了,亨姆斯盖!好!打得好!山沟里的好汉!”“费仑,现在该你的了!”
亨姆斯盖的朋友们重复着他们好意的劝告:一把他的眼睛挖出来!”
亨姆斯盖打得比挖眼睛更凶。他低下头,像爬虫似的猛地一窜,站起身来击中了费仑—奇—梅顿的胸骨。巨人摇晃了一下。
“这是犯规!”伯纳子爵嚷道。
费仑—奇—梅顿倒在开尔特的膝盖上说:“我觉得暖和了。”
台苏登爵士向评判员提出了建议:“休息五分钟。”
费仑—奇—梅顿显得支持不住了。开尔脱用一块一块法兰绒擦他眼睛上的血和身上的汗,随后把一个瓶子塞在他嘴里。他们已经打了十一个回合。费仑—奇—梅顿不但额角上有伤,他的胸膛也被打得走了样,肚子鼓得很大,头顶骨也受了伤。亨姆斯盖却没有一点伤。
人群中起了一片骚动。
“这是犯规,”伯纳子爵又说了一遍。
“赌注不算数!”兰梅宝的地主说。
“我收回赌注!”汤姆士古配坡说。
圣伊甫区的议员,巴苏罗米格雷司徒先生说:“把我的五百几内亚还给我,我要走了。”
“停止比赛!”观众大声说。
但是,费仑—奇—梅顿像个醉汉似的晃晃悠悠地站起来说:“我们继续比赛,不过有一个条件,我也应该有违反规则打一下的权利。”
“同意!”四面八方嚷着说。
亨姆斯盖耸了耸肩膀。
五分钟过去了,他们继续比赛。
这一次的拳击对费仑—奇—梅顿来说,简直是垂死挣扎,而对亨姆斯盖来说,却好像是游戏。
这才叫做学问!一个矮小的人居然能把一个巨人“夹住”换句话说,亨姆斯盖突然把左臂弯作新月形,像个钢夹子似的,把费仑—奇—梅顿的大脑袋夹在胁下,使大汉弯着脖子,后颈窝压得很低,这当儿,他的右拳像铁锤敲钉子似的,从下朝上,打他的对手,没有费多大的力气就把对手的脸打烂了。等到费仑—奇—梅顿终于脱身,抬起头来的时候,已经看不见他的脸了。
原来是鼻子、眼睛和嘴巴的地方,现在变成了一块浸饱了血的黑色海绵。他吐了一口。人们看见四颗牙齿掉在地上。
接着他就倒下去了。开尔脱用膝盖接住了他。
亨姆斯盖差不多没有受什么伤。他身上只有几个不关紧要的青块和锁骨上的一处抓伤。
现在没有人觉得冷了。他们用十六又四分之一比一,赌亨姆斯盖胜费仑—奇—梅顿。
哈雷嚷道:“没有人在费仑—奇—梅顿身上下注了。我可以在亨姆斯盖身上拿我培拉一阿瓜的爵位和培罗爵士的爵位来同坎特伯雷的大主教的一顶旧假发赌一下。”
“抬起头来,”开尔脱对费仑—奇—梅顿说。他把沾着血的法兰绒塞进瓶子里,沾着金酒给他擦脸。嘴巴又露出来了,费仑—奇—梅顿张开了一只眼皮。太阳穴的骨头好像已经裂了。
“再来一个回合,我的朋友,”开尔脱说。他接着又说:“替下城争一口气。”
爱尔兰人能听懂威尔士话。但是费仑—奇—梅顿一点也没有听懂助手的话的表示。
开尔脱扶持着他站起来。这是第二十五个回合。大家看了这个独眼巨人(因为他只剩一只眼睛了)站的姿势,都明白这是最后一个回合,谁也不怀疑他是真的完了。他把一只手举在下巴上面保卫自己,这是一个垂死的人保护自己的笨拙姿势。亨姆斯盖身上差不多没有汗水,他大声说:“我在自己身上下注。一千对一。”
亨姆斯盖举起一只胳臂进攻,说也奇怪,两个人竟一齐倒下去了。于是传来了一阵可怕的笑声。
这一回得意的是费仑—奇—梅顿。
原来他利用亨姆斯盖狠狠打他的头盖骨的机会,违反拳击规则,对准对方的肚脐,还敬了一拳。
亨姆斯盖躺在地上,喉咙里格格作声。
观众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亨姆斯盖,说:“一报还一报!”
大家都鼓掌,连输了的人也不例外。
费仑—奇—梅顿用犯规报复了犯规,他有权利这样做。
有人用一副担架把亨姆斯盖抬了出去。大家认为他再也不会回来了。洛伯茨爵士嚷道:“我赢了一千二百几内亚。”
很明显,费仑—奇—梅顿也终身残废了。
约瑟安娜离开的时候,挽着大卫爵士的胳臂,这在已经订婚的人中间是容许的。她对他说:“太美了,不过”
“不过什么?”
“我本来以为拳击可以消除烦闷,可是没有。”
大卫爵士停了下来,他注视着约瑟安娜,闭上嘴,鼓起双颊,点了点头,意思是说:“注意!”接着,他对公爵小姐说:“要消除烦闷,只有一个药方。”
“什么药方?”
“格温普兰。”
公爵小姐问道:“格温普兰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