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花魁飘香 14

厌笔萧生06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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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宛烟秀目顾盼,神采流逸,美丽极了,在台下的每一个观众都认为孟宛烟是在看着自己,心里面痒痒的,有着说不出的暧昧和窍喜。

    孟宛烟开口说话,徐徐说道:“今天献曲一首,宛烟感谢大家捧场,希望大家能尽兴而归。”声音很好听,珠圆玉润,黄莺初啼,清扬娇嫩。

    下面的观众都兴奋无比的欢呼起来,有不少人是高呼着孟宛烟的名字,可以说是为之癫狂,恨不得为美人儿贡献一切。

    夜风看到这兴奋到极点场面,都不得不承认,眼前的孟宛烟的确是够迷人,就算是没有见到她的真面目,但,都已经让人感觉为其着迷癫狂。

    孟宛烟轻轻的颔首,然后缓缓地坐了下来,场面也随之静了下来,不少人都贪婪地望着孟宛烟。

    孟宛烟缓缓的举起她的双手,只见十指纤纤,犹如春笋,嫩而润,洁而泽,修长无垢,实为美丽。

    “铮、铮、铮……”孟宛烟十指如魔幻一般,弹起名琴来。

    琴声一出,飘飘袅袅,犹如涓涓流水,轻而细,泉水在涧中,能听其滴水之声,又能听其轻流之声,潺潺涓涓。又犹天空白云,飘飘缈缈,时远时近,如此珍声,涤人心肺,顿时让人为之望神,感觉舒服和惬意,好像是把一天的疲倦都被洗涤干净,疲倦一扫而空,顿时是感觉是气爽神怡。

    然,琴调一声,琴声缠绵不止。娇娇嚅嚅,像是情人在细声的向你倾诉,又像是情人在你耳边甜言蜜语,花前月下。落红飘零。这是何等暧昧,又是何等的**。所有的人都时都为之迷醉,犹如身陷温柔乡,难于自拔。

    许久,当人们都为之忘神,都缠绵于温柔乡之时,琴声又立即一变,高昂的琴声犹如是当头棒喝,让所有沉迷于温柔乡的人们顿时为之清醒过来。

    高昂的琴声犹宝剑破空,撕破锦帛,琴声是铮铮作响。铁马金戈,万马奔腾,好像是让人看到了一场兵马对垒地场面,看到了一场沥血的撕杀,身临其境,让人热血沸腾,不忍是引颈高亢。恨不得是杀入战场,沥血其中。

    “铮——”一声极高昂的琴声破空而出。把琴曲带到了最**,所有人的心神也都为之飞扬起来。

    琴声慢慢逝去,有绕梁三日地味道。

    过了许久,大家这才回过神来,所有的观众都站了起来。忍不住高呼鼓掌。掌声和欢呼声响彻了整个场面。

    夜风都忍不住鼓掌,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听到最美妙地琴声。

    很多人都想再听一曲。但是,大家都知道孟宛烟的性格,每次她出来,都只献曲一首,心里面感觉惋惜,颇为意犹未尽。

    孟宛烟轻轻颔首,说道:“多谢大家的捧场,宛烟在此多谢大家。”

    “孟小姐真是才华横溢,好曲子,让小生听得如痴如醉。”此时,只见一个贵公子登上台来,这贵公子是锦靴玉带,面如玉,十足的奶油小生一个。

    这个贵公子身后跟着几十个的侍卫,排场极大,一看也就知道其是非贵即富。

    “这小子是谁?”夜风问道。

    毛锡银说道:“镇东大将军的儿子,他父亲是二皇子最得力的支持者。”说着,别有用心地看了夜风一眼。

    夜风听到此话,不露声色,心里面却是冷冷的一哼。

    听贵公子的夸奖,孟宛烟不娇不喜,只是淡淡地说道:“多谢夸奖。”

    贵公子鞠首带笑说道:“小生对宛小姐爱慕已久,不知道小生有没有那个荣幸,欲和小姐共进一餐,望得芳泽。”

    对于贵公子如此轻薄,孟宛烟顿时不悦,冷淡地说道:“免了。”

    “孟小姐何必推人千里之外,小生可是一片的诚意!大家在京城,抬头不见低头见,小姐你说是不是?”贵公子是死缠烂打,这话甚至是有威胁地意思。

    “大官人,宛烟是不接客的,让你费心了,万花楼中还有其他美丽可人的姑娘,大官人要不要我老婆子去换几个来。”老鸨忙是拦着说道。

    “你是什么东西,给我滚开!”贵公子是老羞成怒,一把把老鸨推开。

    “你请吧,我不迎欢这样的客人。”孟宛烟冷声说道。

    贵公子更是恼怒无比,他仗着自己父亲的权势在东方很是吃得开,不知道有多少美女对他投怀送抱,今天一个风尘女子竟然是拒绝他!

    他掏出一锦袋,狠狠地掷于地上,说道:“孟小姐,这是你的出场费,今晚你就陪我聚一餐!”

    锦袋掷于地上,从里面滚出几十个明珠来,晶莹而圆大,美丽极了,懂行价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明珠价值不菲。

    然而,孟宛烟连看都不看一眼。

    “小丫头,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我公子请你喝酒,那是给你面子!”此时,一侍卫喝道。

    在场地不少人都知道这贵公子的身份,惹不起,所以都不出场。

    “啧、啧、啧,好卓阔地大手笔,可惜,却没有贵族的风度,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暴发户。”此时,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响起,只见有几个人走来,为首的,是一个年轻人,脸上带着懒懒地笑容。

    这正是夜风。

    “你是谁?”贵公子对夜风喝道。

    夜风不去理他,对孟宛烟含笑地说道:“孟姑娘,我就自厚脸皮,毛遂自荐,管一管这闲事如何?姑娘不会介意吧。”

    孟宛烟只是轻轻颔首,没有说话。

    “小子,你算什么东西,竟然敢管本少爷地事。来福,教训他一顿。”贵公子厉喝说道。

    贵公子身后的所有侍卫都站了出来,狞狰地望着夜风,缓缓拔出配剑来。其中一个说道:“小子,现在你身我们公子求饶还来得及。”

    夜风轻轻地伸了一个懒腰。含笑,说道:“秋雁,你帮公子教训教训一下他们。”

    步秋雁轻跺小蛮脚,似乎对自己公子英雄救美地行为不满,故作没有听见。

    “怎么,小妮子,万一公子被人打残了,你要哭就来不及了。”夜风望着这个妮子。

    步秋雁暗嗔一声,站了出来。

    “小丫头,你是来送死的吧!”侍卫见步秋雁一个娇小的女子。厉喝,围扑上来。

    只见步秋雁双手一扬,三十六颗玉珠飞射而出,又快又急,如疾珠贯日,劲风破空。

    侍卫们见这玉珠射来,吓了一跳。都纷纷回剑自护,然而。这三十六颗玉珠相互碰撞,清脆的声音响起,然后所有玉珠都改变了方向,让侍卫们的刀剑落空。

    “噗——”地一声,玉珠射进了侍卫们的右肩。惨叫一声。刀剑落地。

    “啵——”射入这些侍卫们右肩的玉珠暴碎,把他们整个右肩都暴得血肉模糊。惨叫,痛得蹲下了身子。

    步秋雁的飞星追月降魔珠是夜风亲自给她设计地,种类有十几种,有带毒的,有不带毒地,有自暴的等等。

    对于步秋雁这般娴手的暗器手法夜风很是高兴,轻轻地拍了拍她的香肩,而这俏婢有点儿吃味,娇哼一声。

    “你是谁!你们吃了豹子胆了是不,知道我是谁吗?小心我叫禁军把你们抓进牢里去!”贵公子脸色发白,后退了一步,厉叫道。

    “哈,哈,你真是有眼无珠,抓他进牢?你父亲镇东大将军算得什么东西,你父亲还曾是三殿下家里的一员家将!”此时,一个爽郎的笑声传来,只见一个人跨步上来

    只见这个年轻人是龙姿虎步,双目光芒颤动,气势逼人,犹如一把出鞘的骑士巨剑,剑意腾腾。

    夜风一见到此人,顿时收敛心神,心湖如潮水一般敛住,知道遇到可怕的对手了。就是站于一旁的孟宛烟都是秀目一聚,气息顿时收敛起来。

    “帝国两大家族之一的云家家主云天豪,听说是太子地最有力靠山。”步秋雁低声地对自己公子说道。虽然这妮子刚才还在押醋,但,她还是十分关心自己的公子爷。

    夜风心里面为之一凛,云天豪他听过,是风华帝国两大远古家族之一云家家主,被外人称之为月华大陆三璧之一,三璧,意思是三块无价的玉璧。和汉月王国的两大远古家族之一的祁家家主擎天剑圣祁横齐名。

    “你,你又是谁?”贵公子有些声色内荏地喝道。

    云天豪爽朗地一笑,说道:“云某姓云,字天豪。蜗居东南的云家,如果你父亲镇东大将军想兴师问罪的话,随时都可以到云家来,云某随时欢迎。”

    一听云天豪这话,贵公子顿时是蔫了,夜家、云家、孟家,这是风华帝国三大家族,也是风华帝国中唯有地三位公爵,也是拥有最大封地的贵族,其中,除了夜家是靠世代地战功积累下来的爵名,而孟家与云家都是王者之战中对月华大陆贡献极大的远古家族。

    贵公子他父亲虽然是大将军,不过,和云家一相比起来,那就微不足道了,人家在风华帝国的东部极势薰天,他父亲还要看人家云家的脸色行事,所以,他只好是灰溜溜地跑了。

    “孟姑娘琴声妙到颠毫,云某能一饱耳福,实在是三生有幸。”云天豪鞠身,风度翩翩,姿态讨人。

    不得不说,云天豪是一个极为吸引女子地男人,豪然霸气,有长虹贯日之势,又是风采翩翩,更何况是身居高位,手中地权势薰天。这是女人心中的白马王子。

    孟宛烟轻轻点头。

    云天豪然后又对夜风哈哈大笑,说道:“三殿下名震天下。天豪敬仰万分,对于三殿下地英雄事迹更是熟焉于耳,在汉月王国,三殿下孤身一个挑战千军万马。更是让天豪为之倾怀,不知道天豪有没有那个荣幸。和三殿下共饮一杯。”

    “对,对,三殿下,要不,大家坐在一起,共饮一杯,欢通达旦如何?”毛锡银忙是附和地说道。

    夜风看了看毛锡银,又看了看云天豪,含笑,不过。心里面却是冷笑,此时他明白,云天豪绝对不是偶然出现在这里的,而是早就和毛锡银事先说好,毛锡银只不过是一个搭桥引线的角色而已,正主是眼前的云天豪,或者是背后地太子。

    夜风笑了起来。伸了一个懒腰,笑着说道:“唉。云兄,我是个浪子,对于男人的话题,不感兴趣,只喜欢赏花作乐。这样的美好时光。就别浪费了。此时此刻,我只想陪陪孟小姐。和她弹一曲,吟诗作对,观花赏月。孟姑娘,不知道我这个浪子有没有那个荣幸今晚和你共赏月呢?”说着,轻笑讨好地说道。

    孟宛烟目光流采,望了望夜风,又望了望云天豪。

    云天豪挺胸昂首,上前一步,大笑地说道:“三殿下,孟姑娘,既然大家在此相遇,就是有缘,何不我们几个人共登楼赏月,大家同发雅兴,吟诗作对如何,这也算是京都一佳话。”

    “多谢了,云兄,我这个浪子,对陪着男人赏月没有兴趣。”夜风立即拒绝,笑着说道。

    两个人看去像争风吃醋,事实上,并非是如此,事实上,云天豪是在拉拢夜风,想和夜风走近,这当然是带着目的,而夜风则是拿孟宛烟做挡箭牌,拒绝云天豪,或者是太子地拉拢,这看去两个人像是在争夺孟宛烟。

    虽然夜风是对二皇子有杀心,但是,并不是说夜风就要投靠太子,对于太子和二皇子的皇位之争,夜风一点兴趣都没有。

    孟宛烟对自己地两个侍女轻轻地颔首,转身离去。

    夜风脸皮无比的厚,忙是跟了上去,笑着说道:“多谢孟姑娘。”

    而云天豪也想硬凑一脚,但,却被两个侍女挡住了,说道:“云公子,我家小姐每次只见一个客人,夜公子捷足先登,很抱歉。”

    夜风转身,哈哈大笑,对云天豪抱拳说道:“云兄,兄弟我只好失陪了,没办法,我这个人就是有异性没有人性,为了美人,可以出卖兄弟,只好委屈兄弟你了,以后有机会我们再慢慢相述如何?”

    见夜风还没有意思加盟,此时,云天豪也知难而退,如果逼紧了,反而是反目成仇,他也风度过人,抱拳,哈哈大笑,说道:“三殿下客气了,如果换作是天豪,也会这样做,毕竟孟姑娘是只天上才有,人间难见几回。他日有机会,一定请三殿下喝上一杯。”说着,豪爽的告辞离去。

    不管怎么样,虽然这一次云天豪欲拉拢夜风没有成功,但,却给夜风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也不算是无功而返。

    望着夜风的背影,许多人又羡慕又嫉妒,不知道有多少人是一掷千金,而孟宛烟看都不看一眼,今天竟然是约夜风相会,怎么不叫人嫉妒。不过,此时知道夜风的身份,在场的大贾富豪都知道自己惹不起夜风,不敢乱来。

    万花楼后院极为之大,占地上百亩,里面是楼阁林立,水榭长廊更是延绕不止,在这里,居住的不是万花楼的大管事,就是万花楼当红的牌儿。

    孟宛烟住地楼阁,乃是位于东北角,是一幢三层的楼阁。

    夜风跟着孟宛烟走上了第二层楼,只见这楼阁装潢甚是高雅朴实,所有的家具都是用紫檀木所雕刻,走进去,就能闻到很舒服的檀木香,装饰更是显得浑成凝厚。

    步秋雁和黄金甲人更是跟着夜风寸步不离。

    两个侍女点燃了***,点上檀香,只见香炉上青烟袅袅。

    孟宛烟坐下,夜风也毫不客气地跟着坐了下来,两个侍女端上瓜果点心。

    “夜公子脸厚不薄,自作主张。”宛孟烟开口了,声音极好听,犹黄莺出谷。

    夜风耸了耸肩,笑着说道:“我这个人没有什么本事,就是脸皮厚,所谓说,至贱者,则无敌,我是那种无敌的大贱人。”

    夜风这话,就是连宛孟烟都啼笑皆非,只怕没有人想夜风这样豁达的说自己是个大贱人的吧。

    夜风故作痴迷,望着孟宛烟,徐徐地说道:“唉,孟姑娘很像我地一个朋友,真的很像。”

    “这勾起夜公子你地回忆吗?”孟宛烟也不生气,平淡地说道。

    夜风说道:“是呀,勾起了我的回忆,让我想到了她,神秘未测,狡黠万分,更重要的是,唉,她的手很滑,手指也很修长,一点我的胸膛,我就魂飞魄散了。”说着,目光落在孟宛烟那如白玉一般地修长十指上。

    事实上,夜风这话是一语双关,他所说地朋友,是指李紫蝶,他所说的魂飞魄散,当然不是男女之间地**,而是指李紫蝶那高明可怕的手掌绝招。

    “可惜,我不是你的那位朋友。”孟宛烟淡淡地说道。

    夜风点头,说道:“我知道,但是,看到孟姑娘你的纤纤十指,我就忍不住想起她,她的手指也和你的手指一样,修长有力。”

    听到自己公子爷和孟宛烟**,步秋雁心里面吃醋,暗暗地跺脚,心里面恼气,哼,以后她再也不理这个大色狼了,大色狼,看到美女就流口水。

    “宛烟只能说是抱歉。”孟宛烟平淡地说道。

    夜风轻笑,说道:“孟小姐客气了,不过,你这手指修长纤纤,却尖利无比,我想,学掌刃利指,是最好不过了,绝对是变幻厉杀,以前我见过一个练掌指的女子,她手指也像孟姑娘的这般。姑娘这手指,让我着迷,不知道能不能让我细细品赏。”夜风挑衅地望向孟宛烟。

    不等孟宛烟答应,夜风右手如闪电,抓向孟宛烟的玉手上。

    孟宛烟玉手动了动,好像是无意,有意无意地搭向夜风的手脉,夜风忙是手掌一变,夺抓向孟宛烟的面纱。

    “夜公子,请尊重一点。”夜风双手一紧,被人抓住了,这正是孟宛烟的两个侍女。

    如果这两个侍女是普通人,那绝对不可能抓住夜风的双手。

    夜风讨好地笑着说道:“两个姐姐,我不是无理,只是对你的小姐爱慕有加,忍不住而已。啊,对了,两位姐姐,你们手臂上有两个可爱的小东西。”

    两个侍女低头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她们手臂上爬着一只如温玉一般的蝎子。

    “啊——”三个裂纸的尖叫声,孟宛烟和她的两个侍女都被吓得没有血色,后退。

    女孩子最怕这些东西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