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背后故事

孟行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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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问她的时候,倒是一口答应了,可是这么久了,我仍是连手都没摸过一下。”高仁文把酒凑唇,一口饮尽,灯光下的他颓丧十足“她根本没有把我当男友!”

    我很想告诉他其实洛明曦没有这方面的需要,至少暂时没有,而非只针对他一人,但心知说也没用,只好闭嘴听他发牢骚。

    “有时候想想,我真的很贱,明明她不喜欢我,为什么还要像女神一样对她?我堂堂环路高科的第二把手,要多少美女得不到?为什么要耗在她一个身上?”高仁文微有醉意地放言“她八岁的时候被大哥发现,后来就一直由我养着养到现在,我想怎么样对她还不就做了?那又怎么样?她会打我吗?杀我吗?都不会!可是我***就是什么都没做!”

    末一句音量有大幅度的提升,餐厅左近的人都皱眉侧目。我忙向周围报以抱歉的眼神,不悦道:“你很多烦恼吗?回家去说,不要在这里影响别人。”

    高仁文静下来,直勾勾地盯着我,半晌不语,连酒也忘了喝。

    我虽有丰富的被盯经验,但仍觉不自在,伸手在他面前晃晃:“没见过?”

    “你告诉我——”他突然发问,神色古怪“她是不是喜欢你?”

    我愣在当场,突地放声大笑出来,笑得连眼泪都滚出眼角:“不不要说笑了!她会喜欢我?她会喜欢人?!哈和这个相比,我更相信一头牛会爬树多些。”

    高仁文怒道:“那你告诉我,为什么遗书里的内容只和你有关?!”

    “遗书里有我的名字哪怕一个字吗?”我敛笑反问。

    他火道:“那还用写名字吗?!我亲自问过她,那就是写给你的!”

    我倒不知道他是从洛明曦处知道“遗书”是给我的,不过无关紧要,遂道:“如果她真的喜欢我,为什么还要自杀?一个人有了目标,是不会轻易寻死的。”

    高仁文脱口而出:“因为你喜欢的是廖真如,而不是她!”

    我哭笑不得,他倒是颇会自圆其说,竟能扯到这处来。无奈道:“既然你也知道我不喜欢她,那还有什么好说的?至多你把她自杀的帐算到我头上,现在我已经解决了这问题,该没我什么事了。”

    他颓然伏桌,良久方道:“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我才十六岁,只觉得这个小妹妹很可爱,但转眼已经过了十年,什么都不一样了”我记起高仁义身边的贺雯萱和被派到廖氏人力的许玫芳姐妹也是被高仁义收养的,他这方面倒是颇有造诣,只不知是否当初就是有所目的。若真是有所图而为,那洛明曦便是奇货可居,绝对可以在很多地方帮到他的忙——当然是用龌龊的途径。

    这样的奇货,能保得住清白,该算是高仁文的功劳。从这角度来看,他实是她的恩人。

    不过这只是假设,我让这念头一掠而过,看着高仁文的可怜样儿,叹道:“能听我一句劝吗?”

    他无精打采地道:“说吧,我现在已经到了什么建议都是救命稻草的地步了”

    我认真道:“要得到洛明曦的芳心,你必须先让她真心地笑出来。”

    高仁文一怔抬头。

    我起身道:“明天我会再去看她,不过希望到时候副总不是仍然在胡乱地吃干醋。”

    第二天清晨,我从茵茹工作室那间由莫风逸提供的地下室中临时搭的钢丝床上醒来时,后者已经在工作室内悠悠闲闲地坐在一台电脑前,他的悦儿则正从后搂着他脖子,悄悄地在说什么。

    “早餐就恕我没准备了,自己出去吃去。”一派轻松神态的莫风逸听见床响起,并不回头,仍看着面前的屏幕。经过这么久的相处,他早从一个外行窥入计算机世界的门径,现在正在试着学习网络编程——当然这并非必须,在茵茹工作室任意拿一个人出来,这方面都比他出色当行。

    我摸着发痛的额头坐起身,恰看见悦儿转头看我的目光。她露出一个可爱的笑容,指指自己头顶。由于和莫风逸接触得多,这智障的美丽小女孩也把我当作了好友,再不似初见面时的闪避。我下意识地看去,旋即明白是指我头顶,伸手一摸,一绺头发擎天之柱般立着。

    我摆个无所谓的耸肩姿势,离床走到他们旁边,和周围另外几个工作室成员打过招呼,才叹道:“我刚成了世界上最流的风流人士,现在更劳累过度感了冒,是否该算命苦?”

    “呵”莫风逸抛下正调试的程序,轻按着悦儿仍搂着他脖子的玉手转过头来,斜着看我“按理说我人也比你帅气,个子也比你高这么多,为什么桃花劫却没你这么厉害?”他刻意强调了“劫”字,自是在开玩笑。

    我摊手道:“谁知道?我妹妹离家出走,真如说是因为喜欢我;环路高科副总女友自杀未遂,也把帐算在我头上,说是她喜欢我——现在我也怀疑其实一直以来我都低看了自己的脸,其实帅度远在常人之上。嘿!不说废话了,吃饭去。”

    莫风逸作记起某事状:“对了,说到环路高科,有件事得知会你。远天四川分区的景莫海昨天派人来下了一个项目,指名要你来完成,我正考虑是否推掉,正好你来,自己决定吧。”

    我明白他的意思是不想打扰我假期,摇头道:“正好我难得这么空闲,更需要找点事做转移烦恼,接下来吧。”

    到医院时洛明曦刚醒过来,高仁文却不在,连带秘书和助理都带走了。进入病房看到洛明曦的刹那我忽然想到她一直以来都是不施粉黛和妆扮,已经有这种震撼人心的美丽,若加修饰,更不得了。

    她仍是披散着头发,似连梳理都懒得做,本在看着窗外的天空,听见我进来才回头。

    “还痛吗?”我将一口袋香蕉放到床脚的隔板上,随口问“手上的伤口。”

    她摇摇头,说道:“你精神不好。”

    我笑道:“感冒少许,如果你怕我传染你,那我离开好了。”

    洛明曦又摇摇头:“我不怕。”

    我微愣,一个玩笑没想到她这么认真,旋释然,因这才是她的风格。

    “为什么?”她忽然道“为什么我很想看到你打架呢?”

    我喜道:“终于有进步了!你终于学会在问话时用上升调了!”然后才理会她的话意,挠头“这就恕我不知道了,或者你其实本性凶恶,很想揍人,自己又揍不了,所以自然而然,就希望看别人揍人”

    “不是的。”她慢慢吐出这三个字。

    我颇有无奈的感觉,她真的是永远不知道什么叫开玩笑,遂道:“看来你认识自己很清楚啊。”

    “我想那是因为我很想学武。”她似未理会我的话,自顾地说下去“因为只有自己变强,才不会被人欺负。”

    我原本亦觉奇怪,对什么都没兴趣的她那次赏桃花时竟会说出想看我打架的话,此时意识到她是在认真说事,忙敛回心情,考虑片刻后才试着道:“你怕被人欺负吗?”

    这是一个似乎不该问的问题。毫无自我保护意识的她如果真怕别人欺负的话,那就不会需要高仁文为之施加保护措施了。

    但她却出乎我意料地道:“是的。”

    我微感心震,她像毫无语调变化的两个字中透出少许伤心和惆怅,显然背后另有深意。

    “我第一次想保护自己的时候,已经被卖到这里来了。”她淡淡地说“那时候我才八岁。”

    我惊讶地看着她,后者眼睛内完全没有一点玩笑的意思。

    “我还记得那是在冬天,天很冷。爸爸把我交给一个男人,几天后我已经在四川,被逼着叫另外一个人叫爸爸。”她的语调全无变化,平坦得惊人“我不知道怎么了,只想着要逃走,被他抓住一次我再也不敢想逃了。”

    我听得目瞪口呆。

    她竟是被拐卖过来的?或者该说是被她父亲卖过来的?

    “你以为我是被拐来做他女儿吗?”她看着我眼睛说“不是的,后来我知道,他买了我,养大我,我就要做他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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