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董晓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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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还是那么重复地过着,自习,吃饭,睡觉,间或看着她们的幸福生活。李雨陪老马去上重修课,老马大步流星一马当先地冲在前面,比她低两寸的李雨提着书包一流小跑鞍前马后地伺候着,恍惚中仿佛回到了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晶晶和师大才子rufus幸福地依偎在食堂相互喂饭,全然无视墙上的大学生行为准则;企鹅的大款男友情人节送了一款手机做礼物,我们叹为观止,企鹅每天孜孜不倦地打电话,言谈举止大有幼儿园遗风,动辄嗯嗯啊啊地用东北普通话发嗲,感觉像看一只东北虎在玩毛线球。老四在自习室扎了下来,夜半来天明去,随风潜入夜,自习细无声,我已经把这孩子忘得差不多了;老六年纪尚幼未经人事,每日只知租一沓艳情口袋小说——我们叫做黄色小本的东西边看边听交通之声——那是为的哥的姐们开办的栏目,居然还笑得很开心。

    唉,不说也罢,幸福的人都是一样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朱自清先生说得好“热闹是她们的,我什么都没有。”就让上苍保佑吃饱了饭的人民吧!

    我仍然每天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偶尔上网码点字,编几个肥皂剧来打发时间。每天晚上结束一天的无聊课程之后我摸出一枚硬币:如果正面朝上,就去打球;如果反面朝上,就回去睡觉;如果立起来——就,就,就去自习!上帝为我安排每天的课余生活,我必须服从他老人家的指示,阿门。情人节那天我被许同学拉到文化广场闲逛,孰料被无数手持玫瑰的卖花小女孩围追堵截“哥哥买支花送姐姐吧?”“不要不要。”“买一支吧就一支,哥哥买一枝吧,送给漂亮姐姐,情人节怎么能不买花啊?”我当时就晕了,你当我姐姐行不行?这么小就敢干涉姐姐的终身大事?二话没说我拉起老许狂奔,路上n只小黑手伸过来试图将我们缉拿,这景象后来曾无数次出现在我的噩梦里。我俩一路仓皇逃窜,险遭不测。好不容易逃到校门附近,我们面对面地喘气,黑暗中一个柔弱细嫩的小声音响了起来,"哥哥买支花吧?"

    老许喘着问“要不买一枝吧?报上说这些小孩卖不完花会挨打的。”

    “”爱谁谁,反正你掏钱。

    是夜,我尴尬地提着一枝蔫不唧唧的玫瑰出现在众多同仁祝福的眼光中,就此在舆论中正式告别了钻石王老五时代。那一刻我真的有点恨洋鬼子了,过节整点饺子吃吃算了呗,整朵花这躲没处躲藏没处藏的!要是个玉米多好,我在走廊里就阿呜了它了。

    老许倒是心花怒放像了却了一桩心事,说到底他还是个比较纯朴的小孩儿,看着我手里蔫头蔫脑的玫瑰他的眼神有点变化“小蓓。”

    “啊?”

    “小蓓。”

    “干吗?”

    这人今天不正常“有话快说,没话拉倒。”

    “那就算了。”

    我不是不知道,话讲到这个份上,不明白的是傻子。好歹大家也是受过教育的人了,不必一定把自己整得像穷摇阿姨的言情剧一样。虽然我也孜孜不倦地喜欢看美女们哭天抹泪地问:“为什么?你为什么爱我?你为什么不能不爱我?”但是我还没有变态到把这一切带进自己的生活,看肥皂剧可以证明我的无聊,但不等于说我愚蠢。

    我知道老许每天拨出宝贵时间陪我不是无目的的,他带着三个家教,还有学院的年纪负责人,平均每天要开两个会,哪那么多时间陪我打牙摞嘴?他是个精明孩子,做什么事都很有打算。不过话说回来,老许是帮了我不少——且不说每天占座、打饭,光每天听我发牢骚就不是一般人忍受得了的了。考高数前一天我在地质宫复习,中午懒得回寝室趴桌上打了个小盹儿,前后不过二十分钟,醒来一看手机不见了。银白色的三星t-508,02年买的,比我其他家当加起来都贵!丢在教室里啊!前后左右全是大学生!我身子一软摊在桌子上起不来了,一起自习的同学帮我打电话给老许。老许当时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人家补课,接到我的电话二话不说抄起他那辆破自行车往回狂蹬,二十分钟就回到了朝阳区。长春路面起伏多,他的车没有刹车,回来以后腿磕碰得青一块紫一块的,抱着眼泪鼻涕的我柔声道:“乖,咱不哭,啊?”

    我当时还在感冒鼻子塞着透不过气,高等数学也让我愁肠百结,一闻此语更是委屈得一塌糊涂,扎进他怀里呜呜呜地哭了半小时。老许软语温存,好言相劝,均不见成效。正在黔驴伎穷的时候我一抹脸坐了起来,咬着牙开始看书。妈的,不就是个破手机吗?我还就不信我赚不回来了!

    许多天以后他还喜欢回味那一幕,笑着说,你可真不是一般的倔。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我都拿你没办法了。

    那天我几乎有点离不开他了,心里憋屈着特别不是滋味,总得找个人倒苦水。一会儿抱怨现在大学生素质低下没人格;一会儿后悔当初干吗买那么贵的手三星,早知要送人我就买国产的了;一会儿又觉得校园110真是废物,什么都干不了就知道和学生过不去。骂几句就问问老许:“对不对?对不对?”老许嗯嗯啊啊地应着,唯我马首是瞻,让我得到了很大安慰。

    晚上吃饭的时候我踌躇了一下“我想吃留学生公寓的石锅拌饭。你陪我好吗?”

    这是我对他的第一次邀请。

    忘了在哪儿看过这么一句话:“任何偷情都是在吃吃喝喝中开始的。”

    如果说以前他陪我吃饭时,在我眼里就像饭店的侍者一样无可无不可,那么从这一天起,他至少可以算个奶妈了。

    我喝了大概一瓶银瀑,晕晕乎乎叨咕了许多平时不好意思说的家长里短,他一点一点帮我分析,这件事干得好,就该这样;那件事做得急躁了,要是这样这样处理会更好原来他是很细腻的一个人,人情世故熟透,讲话极有技巧,既顾全了我的面子又很实在地说明了问题。我说着说着,大有遇到知己之感,不知不觉用上了老招数“老许你太好了!你做我哥哥好不好?”

    老许的脸似笑非笑,他从我手中拿下泛着白沫的酒杯,缓缓道:“不。”

    “我希望和你在一起,但决不是什么哥哥。”

    我心里一动,该来的早晚会来。我低头,装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