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唐七公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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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过璧山,深入陈国腹地。

    我们放弃取道姜国的打算,转而从陈国之东绕道赵国前往郑国,以方便彻底甩掉慕仪与那队黑衣护卫。最后取得了成功。

    这样一路奔波,本应劳累非常,但因是同慕言一道,就完全没有觉得。我私心里希望行程慢一点,再慢一点,可是没有小黄拖后腿,这个愿望变得难以实现,我已经尽量磨磨蹭蹭,但仍然很快就来到赵郑两国边境。

    月上中天,流光飞舞,我们找了家客栈,各自回房安歇。

    我躺在床上一边计算到达郑国四方城的路程,一边默默地思念小黄,心中有点感叹,为什么好不容易需要它一次它却偏偏不在呢,多么不招人喜欢的一头老虎啊。

    第二日大早,洗漱完毕下楼用早饭,慕言已在大厅等待。他身上换了袭水蓝色织锦袍,在晨光的蓝霭中,朦胧似披了霞光雾色。

    我停下脚步,想,果然,这世上再没有人比他更适合穿蓝色了,谁要敢在他面前穿蓝色简直自取其辱。又想,下回看到君玮时一定要好好劝诫他,鼓励他还是坚持往白衣少侠这个方向发展,不要因为蓝色比较不容易脏就转而开始穿蓝衣服。观看过慕言的蓝衣风姿再来观看他,对比下来真是很难让人产生审美的愉悦感。

    想完之后我继续下楼,顺便还理了理裙子,抬头时看到原本侧头望着窗外的慕言不知什么时候已转过头来望着我,目光相接时冲我微微一笑,导致的直接后果是我扑通一声摔下了楼梯

    饶是慕言身手极好,这一次也没能成功接住我,因毕竟不是七楼到一楼的距离,只是第七级楼梯到地面而已,垂直距离过近,离他的水平距离又过远,更不用说中间还有桌子板凳之类障碍物。

    可悲的是在背部触地这电光火石的一刹那,我想到的居然不是裙子会不会被弄脏之类,反而福至心灵地觉得这一跤摔得真是好,这样就有理由装病在这边境小镇逗留了,就能,就能多和他待一些时候了。只恨从前没有想到用这样的办法自力更生,一心寄希望于千里万里之外不知在做什么的小黄。但要装出一副身受重伤的模样真是何其艰难,我努力回想肉体的疼痛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却在回想起之前就被慕言一把从地上捞起来:“走个楼梯也能摔倒,你多大了?”

    我假装哧地抽一口气,表示我很痛苦。他蹙眉调整抱我的姿势:“摔到哪里了?”

    我愁眉苦脸地看着他:“哪里都摔到了。”

    他顿了顿:“先带你去看大夫。”

    我一惊,想这下玩笑开大了,赶紧从他怀里挣起来,干笑道:“哪里都没摔到,我不去医馆,我跟你开玩笑的。”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我擦了把额头的汗,保持干笑:“去医馆就太兴师动众了,你看,我挺好的,我就是和你开开玩笑,我小时候就常常摔跤,摔,摔习惯了。”

    他皱眉:“真的?”

    我重重点头:“嗯,真的。”

    他依然皱着眉:“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骨头若是错位了,将来麻烦就大了。”

    我说:“我十七了。”

    他不置可否地笑笑,开口时已转移话题:“既然没事儿,那先用早饭吧。”

    走了两步又回头问我:“阿拂,你要吃点儿什么?”

    终究慕言没将我带去医馆,但我一直忐忑,尽量表现出生龙活虎的模样,走路都开始一蹦一跳,因不生龙活虎就可能被送去医馆,接着被发现是个活死人,然后被送去什么不思议事物研究机构之类。

    估计我蹦跶得太厉害,疑似回光返照,令慕言微觉头昏,更加认为我需要好好休息一下,遂决定在这边境关市逗留一夜。

    赵郑边境关市繁茂,什么都有卖的,有羽人少女额发编成的如意结,有据说某个谢世多年的美男子戴过的头巾,还有种赵国特产的晒干的白虫子传闻可以用来泡水治疗相思病。

    我对这个白虫子抱有极大兴趣,觉得倘若果真具有奇效,就可以买一点碾成粉末混在慕言的饭菜里端给他吃,让他忘记秦紫烟重新开始,但咨询过小二,发现这个只能泡水喝,我总不能把这个白虫子泡好水之后倒进慕言的饭碗里对他说:“喏,给你加个餐,你看着好像这个是虫子其实它确实是虫子,但它不是一般的虫子”

    估计我话还没说完他就会把饭全部倒掉,这就太浪费粮食。

    ***

    边地人擅酿酒,午饭用了乳糖真雪、雪泡梅花酒、酒酿圆子之类,依然是慕言付钱,然后被他领着去集市旁一座风雅茶楼听评书。

    我们不再继续逛街。被我遗忘很久的君玮有一个观点,他认为只要是男人就不会热爱陪同女人逛街,因为假如女人看上什么,势必让男人付钱,男人充当的不过是个钱袋子罢了,未免有点伤人自尊,而假如女人不看上什么这个假如不成立,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一件事。当然,这个狭隘的观点不能用在我和慕言身上,我们去茶楼里听评书,只因头顶六月的太阳太滚烫罢了。

    茶楼里座无虚席,只好在楼梯口与人拼桌,慕言从袖中取出一把折扇,摊开来,是把未著扇面的十二骨纸扇,扇子摇起来,有凉风拂面。讲评书的老先生正襟危坐,正讲到肃杀处:“五月十五是个月夜,那二公子苏榭听内监传来密报,说‘陈侯久病多日,戌时一刻咽下了最后一口气,薨逝时只得宰相尹词在榻前随侍,半刻前尹词已派心腹八百里加急前去迎世子苏誉回国承爵位,二公子若要起事,今夜是良宵,若容世子誉回国,一切便无可挽回。’苏榭苦心经营多年,等的就是这一日,这一时,老父驾鹤西归,本该承爵位的兄长此时又因情伤浪迹天涯,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时机了。当夜,苏榭便起事逼宫,一路势如破竹,直杀入王宫,卫尉光禄勋临阵倒戈,七十里昊城被火光映得如同焚城,整个王都都弥漫出血和松脂的气味。在这场世子缺席的宫变里,人人都以为大局已定,下一任陈侯当是苏榭无疑了。可世事难料,还不等苏榭将染血的宝剑收进鞘里,紧闭的宫门突然吱呀一声缓缓打开”

    我说:“这扇宫门定是年久失修。”

    话说完才惊觉讲评书的老先生无力为继,正喝水换气,而茶楼里众人还沉浸在宫变的肃杀气氛中没缓过来,整个二楼一时静寂如暗夜,显得我这一声感叹就格外清晰

    慕言摇着扇子,眼中有笑意,却没说什么。

    我吐了吐舌头,趴在桌子上接受众人鄙视。窗外烈日当空,柳叶被晒得卷起,藏在浓密叶荫里的鸣蝉声嘶力竭。

    老先生喝完水继续道:“传说陈世子苏誉驯养了三百影卫,这些影卫化开了是三百枚利剑,合而为一便是一支锐不可挡的骑兵。在这一夜之前,关于陈国影卫之事,大多都是传说而已,却在苏榭逼宫起事且大局将定之时,大开的宫门后,三百影卫骑着铁蹄骏马第一次现身开道。影卫的铁蹄在宫门后清扫出一条苍凉血道,光色暗淡的正宫门处,缓缓踱出一匹乌蹄踏雪,本该远在千里之外的苏誉活生生坐在马背上,手中还提了卫尉长官邢无阶血淋淋的首级。事态瞬时急转直下,卫尉几个副官一半都是被世子誉或明或暗地提拔起来,苏榭纵是添了翼的猛虎,此情此境也难以招架”

    我觉得自己快要睡着,那评书只得一个回音在耳边缭绕,我努力撑着头,轻声道:“这故事真长啊。”

    慕言喝了口茶:“你想听最后结果?结果挺简单,陈侯其实没死,只是昏睡了一段时日,醒来看到不肖子竟趁着自己病重逼宫,当即将其赐死。二公子苏榭被处死没几天,陈国的临国唐国被晋国攻打,唐国前来求助,陈侯一来才受了刺激不久,二来想着唐晋之战作壁上观说不定能得渔翁之利,不愿出兵,世子苏誉力谏陈侯出兵助唐,扯了好几天,最后陈唐联军大败晋国。”

    说完略抬了眼皮看我:“这些打来打去的故事你一个小姑娘肯定不愿意听。”

    我看着他都快哭了:“我只是觉得这个故事有点长,但没说不想听啊,你为什么要剧透给我,还是这么清晰的剧透,我恨死你了!”

    慕言:“”一壶茶快要喝尽,老先生的评书也讲到唐晋之战,快接近尾声,窗外仍有日影,透过老柳树的垂绦柔柔地照进来,在墙壁上晕出几块光斑。

    我被慕言剧透完之后就再也睡不着,趴在桌上百无聊赖观看世态人生,偶尔瞟一眼他修长手指。

    半晌,慕言突然道:“这里的评书讲得不错,虽然大多言过其实,当故事来听听,倒也挺有趣。”

    话到此处,正有血气方刚的青年嘁声道:“那苏誉也不过如此,若是我,唐晋两国争战,必不去趟那浑水,待它二国两败俱伤,捡个现成便宜,岂不正好。”周围多有附和之声我摇了摇头,有点不以为然地伸手拿壶添茶水。

    慕言漫不经心收起扇子:“你有话想说?”

    我飞快抬头瞟他一眼,低头讷讷道:“算了。”

    他帮我添上水:“怎么?”

    我说:“因为说来话长,然后你又要让我吃饼吃饺子什么的,吃完我就又忘了。”

    他帮我加水的手抖了抖,笑出声来:“这次我不让你吃东西了,你有话就说吧。”

    我说:“哦,也没什么,只是有点感叹,想说,其实人生就像钟摆,看似只有左右两个可能,其实确实只有左右两个可能你可以说钟摆摆动的过程中延展了无数可能,但那不是可能,只是通往可能的路径,最终你不是摆到左,就是摆到右。一切皆有可能,但所谓一切也不过或左或右两种可能,只有居中不变万万不能,除非钟摆坏掉,而那是生命静止的模样。”

    说完舔舔嘴唇,问他:“你听懂了么?”

    他表示没有听懂。

    我想这可如何是好,想了半天,想出一个例子,来简化我的意思,道:“其实就是说,好比这世间,这世间不是女人就是男人,当然人妖也不是没有,但你要是中庸地去当人妖,就一定会受到社会歧视,而且很难找对象。”

    再舔舔嘴唇:“你听懂了么?”

    他表示还是没有听懂。

    我恨铁不成钢地道:“其实很简单嘛,我就是想说,这情形就像苏誉,假使他寻求中庸,作壁上观,往后必然难以在诸侯之中寻求同盟。这些人都想得太容易,殊不知乱世就如同一场人生,非彼及此,非此及彼,倘若国家不是足够强大,基本上没什么资格中庸,乱世里的圣明君王,理所应当立场鲜明。当然若这个圣明君王已经是一方霸主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我咬牙切齿道:“这次你听懂了么?”

    他眼里含笑,一本正经看着我:“我说,要不要吃点东西,我们吃完再说。”

    前后想想,这已是我第二次在公众场合听人谈起苏誉。

    半年前,这个人率十万铁甲谈笑间大败卫国,用兵之从容诡谲,将天启城里喜爱联系实事的科举考试难度系数再拔新高,搞得一众落榜的贡生通通仇视他,荣获年度最不讨知识分子喜欢的政治人物之首。由此就可看出苏誉此人日后必成大器。这并不是说他年纪轻轻就位高权重或者带得一手好兵什么的,只是历史上能影响现代科举考试的人基本上都死绝了,他是有且仅有的一个活人,着实令人刮目相看。而且能同时被那样多的人仇视,也是一种证明,证明你长得特别帅,家里特别有钱,或者特别有能力什么的,就算以上都不是,至少也能证明你这个人很有存在感

    但无论如何,这一天过得非常充实。

    ***

    天幕漆黑,夜风撩人情思,我坐在灯前写下当天心得,收拾收拾就准备睡觉了。刚熄灭烛火,两步之遥的窗户突然极短促地啪嗒一声,有人落在地上,樟木地板微微一动,我凌声道:“谁?”

    有冰冷物什刹那间抵住脖颈,而此时我的手正忙着掏怀里的火折子。后来有无数个时刻回忆起这一幕,都觉得当时处变不惊得很显英雄本色。但其实只是不清楚抵在脖子上的到底是什么。尔后呼啦一声,火折子亮起,我小心翼翼低头看一眼,雪亮雪亮的,是把短刀。

    朦胧火光勉强照亮屋中一角,地板上一双白边绣鞋,绣鞋之上是紫色的裙摆,暗夜里用短刀抵住我的女子轻声一笑:“刀剑不长眼,姑娘再乱动,小心被割断喉咙。”笑声近在咫尺。我斜眼瞟过去,想看看这人到底是谁,目光对上她的眼睛,却悚然一惊。我在郑王宫里见过这张脸,像水墨画里勾出来似的,一模一样的一张脸。十三月。

    但华胥引绝无可能失手,不像君师父研制出来的毒药,基本上毒不死人,看着好像把对方毒死了,举办丧事的时候人又诈尸了。

    我清楚记得,半个月前,五月二十五的夜里,郑王宫裕锦园里一场荼靡花事下,我一曲华胥调亲手了结了十三月的性命。此时她本应是躺在地底下一具森然的白骨,即便容浔采取什么特殊方式保存,也应如我一般面色苍白周身死气。当然死气这个东西一般人很难看得出来,就算看出来了也只会觉得那是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但面前十三月红润的脸色且比上次所见浓丽得多的眉眼,着实无法让人将她和如我一般的死者联系起来

    我看着她:“我不认识你,你是谁?”

    她靠近我一些,眉心微皱,唇角却勾起来,缓缓抿出笑意:“一个路人罢了,借姑娘的房躲一躲仇敌,换一换伤药。”短刀来回抚我的脖子,估计是想起到威慑效果,但我感觉着实迟钝,也就难以配合。她眼中笑益盛,嘴角越发地向上勾:“姑娘好胆识。”就像是夜风吹过来的一声叹息,落在耳旁,轻飘飘的。而下一刻她已猛然将我推到门板上压住,短刀擦着头发钉入木头门,眼中的笑半分未减,也不知是笑得真心还是假意,话却放得柔柔软软的:“在下方才所说,姑娘是依,还是不依?”

    我赶紧点头:“依,我依。”结果一颗小药丸在开口瞬间突地钻进喉咙,一路滚到肚子里。我闭嘴默默地思考一个问题:“毒药这个东西,鲛珠是能净化呢,还是不能净化呢?”

    面前紫衣女子自报家门说叫莺哥,但我显然不会相信。因名字的意义早在上一篇章我们就认真探讨过,得出的结论是,出来行走江湖的谁能没有几个艺名呢。

    投完毒后,莺哥坦然地坐在客栈的木板床上指挥我:“伤药,绷带,清水,刀子,烛火。”边指挥边皱眉解开衣襟,露出受伤的肩膀,肩背处长年不见太阳的肌肤在烛火照耀下泛出莹莹白光,其上缠绕的厚实绷带却被血渍浸得殷红,像一朵富丽堂皇的牡丹,盛开在雪白肩头。

    她要的东西基本上全是现成的,我将止血的伤药递过去,看到她绷带下一弧见骨的刀伤,舔舔嘴唇道:“挺疼的吧。”

    她偏头看我,明明嘴唇都咬出红印,眼里却仍聚起半真半假的笑意:“你猜猜,嫁人前,我干的什么营生?”

    我摇头,表示既不知道她竟已嫁了人,也不知道她此前干的什么营生。

    她将短刀放在火上烤一会儿,突然闭上眼睛,刀子刮过伤处,利索地剜下一块腐肉,房中静了半天,良久,听到像从地底冒出来的粗噶嗓子,断续地轻声道:“那时候,我是个杀手,日日刀口舔血,杀人,被杀,鬼门关前走了好几遭,什么样的痛没有受过。”她笑了两声,在暗夜里清晰得有点恐怖:“不想闲了几年,如今,连这种程度的痛,都有些受不住了。”说完缓了会儿,又在伤口撒好药粉,额头上汗涔涔的,却勾起唇角:“姑娘可是怕了?在下今夜只叨扰这一晚,明日一早便离开,姑娘今夜的照拂,在下先谢过了。”

    我心中觉得这其实没有什么可怕,也不知道她为何有此一问。况且,要说害怕也该是她害怕,你想想大半夜和一句尸体同处一室并且这句尸体还和你面对面交流人生感想,换位思考一下,确实有点可怕。而我在想完上述废话之后,心中突然一动,觉得抓住了点儿什么,我问她:“莺哥是你的真名?”

    她歪在床头,脸色惨白,额间仍有细密汗珠渗出,却扬了扬眉毛,真不知道在这样痛苦的时刻怎么还能做出如此高难度的动作,声音仍是剧痛后的粗噶,好在已有些力气:“真名又如何,化名又如何,打十一岁开始,就没人再唤过我这个名字了,莺哥,莺歌,你说,其实这名字不是挺好听的么。噗,你别这么一脸探究地看着我,也不是个多有来历的名字,我生在穷人家,生下我们两姐妹来,爹爹提着半罐子腌菜求村里的教书先生给起个好养活又文雅的名字,我比妹妹哭得响些,就叫莺,可黄莺是贵气鸟儿,又爱娇,穷人家的,又是个女孩儿,哪里当得起这个字,教书先生想了想,就在后头安了个哥字,是安给天上的神灵看的,让神灵以为我是个男孩儿,就当得起这个莺字了。”

    我定定地看着她,做惊讶状道:“这倒挺有趣的。”又做漫不经心状道:“你说你还有个妹妹?那你妹妹叫什么名字?”

    她模糊的眼光从头到脚打量我,半晌,笑道:“忘了。”

    这世上不可能有毫无道理就长得一模一样的两个东西,连同一只母鸡下的蛋都婀娜多姿各有千秋,何况是人。我想过很多,比如莺哥和十三月两人其实是一人,结果被迅速否定;又比如莺哥这副模样其实是照着死去的十三月整的容,但为什么她非要整成十三月的样子又成为一个新的问题。还有一种可能,假设华胥之境中十三月口中的姐姐并没有死,这个让十三月心伤得最终以死作结的姐姐,会不会就是莺哥?

    伤药中加了镇痛宁神的东西,这让莺哥在换好绷带之后很快就入睡,难能可贵的是居然没有忘记在睡前扯块布将我的手脚绑起来。我躺在床沿上看她紧紧闭上双眼,眉心微皱,想我和慕言一路奔波,要找的答案就在眼前,只是这答案是枚坚果,暂且还不知如何下手。

    心中一时烦乱,难以入眠,约一个对时,月光入户,房中传来吱吱声,一只老鼠悄悄爬上灯台偷灯油,我睁大眼睛细细观赏,背后却突然传来细微抽噎,老鼠吓得哧溜一声溜下桌,我则直接滚下了床。

    艰难地从地上坐起,莺哥并未醒来,青丝里一张雪白面颊遍布泪痕,仍有泪珠沿着紧闭的眼角滴落,滑到瓷枕上,盈盈的一滴,只是再无抽噎。我跪在床边将身子探过去一点,更仔细地看她,想她大约是在做梦,也不知做的是怎样的梦。这坚果终于露出一条缝来,想要敲开她,此刻正是良机。但这又涉及到一个道德问题,就是到底该不该用鲛珠的力量去窥探别人的梦境。传说千百年来华胥引的持有者都曾面临过这种艰难抉择,这个命题曾在某个朝代与“未婚先孕的少女能不能堕胎”一并成为当世两大备受社会关注的伦理问题,最后后者的解决办法是未婚先孕的少女都浸了猪笼。其实暴力之下,所有问题都不再是问题,因暴力本身已是最大的问题。总之,此时我正在踌躇,而帮助我做出选择的是莺哥在梦中突然的一阵挣扎,那是被魇住了的表象。我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我要去往她的梦中,为的是将她带出来。

    我握住莺哥的手,集中精力感受她的神思,好进入魇住她的梦境,虽是第一次用鲛珠来做这件事,倒并不觉得费力,大约因是死者,比以生者之躯休习华胥引的前辈们少了对人命的执着贪欲。眼前凭空出现一条黑暗古道,梆子声声,三途河旁结梦梁,大约这就是通往莺哥梦境的结梦梁。我深吸一口气,正要一脚踏进去,手忽然被握住,耳畔响起低低的一声:“阿拂。”我愣了愣,想松开握住我的那只手,却已来不及,声声梆子消失在暗夜尽头,转瞬已进入莺哥的梦境。

    我们置身在一个完全不知名的地方,我抬头看仍握住我右手的慕言,半晌,道:“你怎么跟来了?”

    他微微挑眉,目光放在前方,是一处深巷,巷子两旁俱是黑墙青瓦的民宅,雀檐上积一层薄薄的落雪,天上清月泠泠,四下静寂。他收回目光:“听到你房中有响动,便过来看看,没想到”他顿了顿:“这是哪里?你房中那位姑娘,是谁?”

    我长话短说和慕言交代了事情经过,人已冻得瑟瑟发抖,这就是连目的地天气状况如何都没搞清楚就出公差的痛苦之处。慕言一直握着我的手没放开,良久,道:“你的手怎么这么凉。”

    我想他真是废话,死人的手怎么可能不凉,可还是不小心颤了一下,想要缩回来,他瞥了我一眼,我轻声道:“可能因为是传说中的冰肌玉骨”

    慕言:“”前方巷子里传来哒哒马蹄声,伴随着车轱辘碾过石道的闷响,我向前走两步,再走两步,隐隐看到街面上瑟缩着一个佝偻的小乞丐,慕言拉住我,我回头和他解释:“她看不到我们。”想想又补充道:“这梦境里的幻影都看不到我们。”一辆乌篷马车自巷子深处急驶而出,眼看就要从小乞丐身上碾过去,车夫急惶惶勒紧缰绳,拉车的黑马扬起前蹄狠狠嘶鸣,车中传出一个清清冷冷的嗓音:“怎么了?”车夫忙着勒马后退:“有个乞丐挡了路。”车帘撩开,露出一副紫色的衣袖,车夫先行一步定住马将小乞丐拖到一旁,车中清清冷冷的嗓音在帘子后面发话:“将她带回府。”车夫愣道:“主上这是”帘子背后冷笑了一声:“说不定,她就是巫祝口中那个上天赐给我的世上最好的杀手呢。”

    马蹄声消失在巷道尽头,眼前一切瞬间化为乌有,转而是一处宽敞厢房,烛火幢幢,桌案上的石鼎中燃出袅袅的香,床榻上躺了个小姑娘,推断应是片刻前晕在街面上的小乞丐,看来已收拾妥帖,只是瞧不见脸,而榻前则立了个紫衣的少年,轻裘玉冠,长身玉立。他微垂着头:“你叫什么名字,家中还有些什么人?”

    小姑娘挣扎着要爬起来,被旁边的侍女止住,只在重重锦被中露出巴掌大的一张脸,煞白煞白的,却并不畏惧:“莺哥,奴叫莺哥,前年家乡遭了洪灾,爹娘双双去了,家里就剩奶奶和奴的妹妹。”我走近去一些。这个小姑娘脸上果然有莺哥的影子,想不到那总是半真半假笑得柔软又刻意的紫衣女子,她小时候竟是这样。而看到她浓黑的眼睛,终于有一点不是在旁观的感觉,鲛珠引领着精神游丝在刹那间与她高度重合,令人高兴的是这样便能直接读懂她的情思,令人痛苦的是读懂了其实也没什么用。因我想客观看到事情的全貌,但人的情思其实是偏见的集合体。

    “莺歌?”紫衣少年笑了笑:“那你妹妹岂不是叫燕舞。”

    她一双浓黑的眼睛睁得大大地看向他,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他淡淡瞥了眼她苍白面容,转身望向窗外朦胧的月影,漫不经心道:“莺歌这名字太艳了些,今日正是腊月十三,天上月亮圆得正好,你就叫十三月吧,我将你捡回来,此后你便跟着我。”

    顺着烛火的光线,我看清那张端整俊朗的脸庞,犹带着少年的青涩,衬着玉带紫衣,虽是在笑,表情却冷冽如同逝雪。那是年少的平侯容浔。

    我看着自己的手,半月前被我亲手杀死的那个十三月,原是李代桃僵么。

    ***

    而后厢房烛影也尽数散去,眼前情景不断变换,各种色彩如流失一般从眼前掠过,脑中产生各种想法,都不可知,唯一可知的是幸好我是个不容易晕车的人。半晌,景色定下来,眼前铺开一片安静竹林。天上遥遥挂了颗启明星,林间燃了堆不算旺的篝火,一双软牛皮的靴子踩过发黄枯叶停驻在篝火旁,顺着靴子往上看,简直没有悬念,来人是容浔。他环顾四周,目光上瞟时,清冷眉眼攒出一丝笑,却不动声色,假意低头查看地上的篝火,就在此时,上方突然传来林叶相拂的沙沙碎响,一道紫影蓦然从高空急速坠落,他身形往右侧微微一躲,一柄锐利短刀擦着发带牢牢钉入身后碗口粗的竹子上,他却没半点移开的意思,眼睁睁看着从天而降的紫影越来越近。而后一切发生得太迅猛,两人正面相交时的几个推挪似乎只在眨眼间便完成,待我看清时,容浔已被紫衣的少女牢牢压制在地上。紫衣少女是比如今稍年轻一些的莺哥。

    篝火噼啪,微弱火光映出朦胧月影,翩翩贵公子不动声色躺在枯黄落叶上,四围翠竹妖娆,紫衣少女双膝跪地骑在他胸前,漆黑长发似绢丝泼墨,左手牢牢抵住他的衣襟,右手中的雪亮长刀已有半截深埋进泥土。她两颊微红,动作却无半点迟疑,左手越发使力,就压得更狠,他在她身下闷哼了一声,她睁着一双浓黑的大眼睛定定瞧着他:“今日我的刀,可比昨日快了些?”

    他以手枕头,含笑看着她:“月娘,你做得很好,你可以做得更好。”

    她脸上浮现得意表情,抵住他的手略有松动,他眼中冷光一闪,以电光火石之势猛地制住她左手,一个巧力便颠倒局势将她反压在地,她全身受制,面上出现恼怒神色,他盯着她,眼中盈满笑意:“同你说过多少次,要做个好杀手,从埋伏,到杀人,再到结束,哪个环节都不可掉以轻心。”她紧紧咬住嘴唇,脸上是受辱的不甘心,双手还在不死心地挣扎。他抽出一只手抚上她嘴唇,笑出声来:“咬这么紧做什么,也太沉不住气了些。”她脸上红得厉害,却更狠地瞪住他。

    身旁的慕言突然道:“看这天色,要下雨了。”话刚落地天边陡然出现一道闪电,紧接着是像从地底传来的轰隆雷声。原本还不服气妄做挣扎的莺哥突然绷直了身体,下一刻已紧紧贴入容浔怀中。他轻轻拍她的背脊,像安慰小孩子:“还是害怕打雷?你这样,可没法当一个好杀手。”她搂着他的脖子咬咬牙,表情决绝,说出来的话却远不是那么回事儿:“我就再怕这一回。”他撑起身子目不转睛看她的脸,半晌,摸摸她的发顶:“拿你没办法。”

    竹林在拂晓的暗色里摇曳不休,眼看狂风就要裹着雨云向下肆虐,在砸落的雨滴碰到我衣袖的一刹那,眼前景致却再度变换。这是件神奇的事情,我竟看清一滴雨的坠落,并且还带着这滴雨瞬间转移到下一个场景。这梦境真是毫无道理,我一边这样想,一边遗憾刚刚从天上砸下来的为何不是金铢银票之类。而神思回归之时,发现正被慕言牵着站在一个声色场所里,四周大把大把的全是花,还有花姑娘。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知道,大约是神思想通,像是谁在脑海里一笔一笔写出来,告诉我,这是莺哥十六岁的生辰,她从半月前就施计将自己卖进来,潜伏在这些美貌姑娘之间,将在今日杀掉命中注定要死在她手里的一个人,正式成为容家的暗杀者,完成一个杀手的成人式。我记得我十六岁成人式那天是绑住君玮双手双脚逼他听我弹了一天的琴,我很开心,只是对君玮有点残忍,而莺哥的成人式真是不管对谁都残忍。

    慕言从后面收起扇子敲敲我肩膀:“你左顾右盼的是在看谁?”

    我拨开他扇子:“找容浔。”

    他做出感兴趣的模样:“哦?你晓得他一定来?”

    我不确定道:“这倒也是。”想了想问他:“如果是你,你会不会来?”

    他收起扇子:“如果我手下的那个杀手是你,我就来。”

    我一愣,呆呆地看他。

    他瞟我一眼,慢悠悠道:“你这么笨的一个人,我若不来,你把要杀的目标搞错怎么办?”

    我气愤道:“我才不会。有、有时候是会迷糊一点,可这种关键时刻,我就会很厉害的。”

    他轻笑一声:“关键时刻?上次夜里遇狼,若不是我及时赶到,你如何了?”

    我说:“好了,我们当今天晚上这场对话未曾发生过。”

    他不依不饶:“上上次沈夫人宋凝的华胥之境,你从山上掉下去,若我没跟着,你又如何了?”

    我从他身边挪开一点,道:“过去之事之所以美好就在于它已成为过去,往事我们就让他如烟飘散,来,我们还是来研究一下更为重要的现实之事吧。”

    他有一搭没一搭摇扇子,眼中含笑,看着我不说话。

    我说:“你看,十三月这桩事,郑王宫里的十三月为情而死,口口声声对不起自己的姐姐,活着的莺哥像是原本的十三月,她有个妹妹,她却告诉我她忘了妹妹的名字,容浔看着像是对郑王宫里储着的十三月很有情,可他明明晓得真正的十三月到底是谁,况且,他也不像是对莺哥无情。”我原本只是想转移话题,可不小心自己被自己提出的问题搞得很感兴趣,想了一会儿却没想出结果,只是很感叹。

    我把我的感叹告诉慕言:“这个容浔让人捉摸不透啊,多接触接触他说不定能有所领悟,呃,不过这也说不定,有句话叫做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劝诫世人面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就尽量不要涉案保持清醒,但也有一句话叫做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哎,我很是迷茫。”

    慕言摊了摊手:“我也很是迷茫。你偏题了。我听不懂。”

    “”花楼中,舞娘们献艺的高台上长出参天大树,叶间结了融融春意,树下清歌未止蝶舞不休,仿似天下大兴,时时都是盛世太平。只是这一切都是错觉。可叹皇帝微服私访老是喜欢造访青楼,自以为此地三教九流更能听到民声,但归根结底只是让他的调情水平不断提升罢了。我拉着慕言拐进高台后红纱掩映的阁楼,没有任何阻碍地晃过一扇启开的结实木门,正好看到一身清凉打扮的莺哥从对面窗户轻盈跃入屋中。守在桌边款款等待恩客的女子浑然不觉,下一刻已被手刀利落敲昏,拖到床下严严实实藏好,时辰还未到,十六岁的莺哥执起镜台上一柄绘出大簇秋牡丹的绢丝团扇,关好门窗,独自饮了盏酒。

    我和莺哥神思相通,自然知道她在此处,慕言表示理解,只是对这梦境的神奇有点叹服。

    未几,屋外脚步声踢踏传来,木门吱呀一声被推开,进来的男人身着黑缎长袍,长了张再普通不过的脸,似乎喝了许多酒,走路蹒跚不稳。懒懒靠在床沿的莺哥将团扇移开,浓黑的眸子随着眼角挑动微微上眄,仅这一个动作就流露千般风情,一副熟谙风月的模样,仿佛天生就在花楼里打滚。男子眯起眼睛来,保养得宜的一双手意图暧昧地抚上她细白颈项:“听说你是楼国人?楼国的女子天生肤若凝脂,今日便让我看看,”他手一拂扯下她罩在裹肚外的轻纱被子,动作粗鲁地俯身咬住她雪白肩头:“看看你是不是也肤若凝脂。”男子的吻沿着肩头颈项快要覆上她脸庞,却蓦然静止不动。我赞叹地紧盯住插进男子背心的短刀,问慕言:“你看清楚刚才莺哥拔刀了么?好快的动作。”

    那男子就这样死在她身上,她却并未立刻将凶器拔出,眼神茫然看着帐顶,全无杀人时的利落,良久,才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慌忙收拾现场,收拾完回首打量一番,仍沿原路跳窗逃出。慕言不容分说拉着我一路跟上,发现她并未逃离此处,只是一个翻身跃入楼下厢房罢了。

    慕言在我耳边轻笑一声:“你相不相信,容浔就在里头?”

    我想了想,点头道:“是了,谁敢怀疑陪着容公子的姑娘是杀人凶手啊,就算有人怀疑,容浔也一定帮她作证,她一直同他花前月下把酒论诗呢,哪里有时间出去行凶。”

    慕言揽着我的腰一同跃入莺哥刚进的厢房,口中道:“这不算什么高明的计策,却仗着容浔的身份而万无一失,莺哥姑娘第一次杀人,算是做得不错的了。”

    不出慕言所料,容浔果然在房中。紫檀木镶云石的圆桌上简单摆了两盘糕点,他手中一个精巧的银杯,杯中却无半滴酒。烛火将他影子拉得颀长,投印在身后绘满月影秋荷的六扇屏风上。窗外乍起狂风,吹得烛火恹恹欲灭,风过后是慑耳雷声,轰隆似天边有神灵敲起大锣。我觉得有点冷,朝慕言靠了靠,他看我一眼,将我拽得再靠近他一些。

    一阵急似一阵的电闪雷鸣中,容浔缓缓放下手中银杯,半晌,端起烛台绕过屏风走到床前。昏黄烛火映出榻上蜷得小小的莺哥。她身子在瑟瑟发抖,眼睛却睁得大大的,眉心皱得厉害,嘴唇上咬出几个深深的红印子。他将烛台放在一边,伸出修长手指抹她的眼角,似要抹出并不存在的泪水,她怔怔看着他:“我杀掉他了。”她举起雪白的右臂,搭在他俯下的左肩上:“就是用的这只手。”

    一个炸雷蓦然落下来,雨点重重捶打廊檐屋顶,她蜷起来的身子颤了颤,他微微蹙了眉,握住她双手面对面躺在她身边,瓷枕不够宽敞,他几乎是贴着她,将她蜷缩的身体打开,捞进怀里。两人皆是一身紫衣,就像两只紫蝶紧紧拥抱在一起。他的唇贴住她绢丝般的黑发:“你做得很好。”她却摇摇头,抬起眼睛望住他,一瞬不瞬地:“我用了短刀,一刀穿心,死的那一刻他都不相信,狠狠瞪着我,他的血几乎是喷出来的,落在我胸口,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他的表情,人命这样轻贱。我觉得害怕,我害怕当个杀手,我害怕杀人。”她说出这些软弱的话,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眼睛一直睁得大大的。

    蜡炬燃成一捧泪,滑下烛台,只剩最后一截烛芯子还在垂死挣扎,发出极微弱的淡光。他伸手抚弄她鬓发,半晌,低笑道:“那年我捡到你,你还那么小,我问你想要跟着我么,你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着我用力点头,模样真是可爱。我就想,你会是我最完美的作品。”他吻她的额头,将她更紧地揽入怀中,贴着她的耳畔:“月娘,为了我,成为容家最好的杀手。”

    窗外冷雨潇潇,落在二月翠竹上,一点一滴敲进我心中。

    ***

    此后,这梦境的变幻杂乱且迅速。杀手的世界无半点温情,有的只是幢幢刀影,斑斑血痕,生死一瞬间人命的死搏。我看到莺哥在这个世界越走越远,携着她的短刀,像一朵罂粟花渐渐盛开,花瓣是冷冽的刀影,而她浓丽的眉眼在绽放的刀影中一寸一寸冷起来。这些不断变换的景致像崩坏的镜面,铺在我眼前,不知从何处传来各种各样的人声:“时时跟在廷尉大人身旁那个紫衣姑娘,是个什么来历?啧,那样漂亮的一张脸。”“呵,那样漂亮的一张脸,却听说杀人不眨眼的,那是廷尉府一等一的高手,廷尉大人贴身的护卫。”

    那些崩坏的镜面随着远去的人声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高高的戏台,打扮得妖娆的伶人将整个身体都弯成兰花的形状,眼角一点一点上挑,做出风情万种的模样,软着嗓子唱戏本里思春的唱词,神情里暗含的勾引却无一丝不是向着高台上懒懒靠着横栏听戏的容浔。两人的距离说远不远,说近就很近,目光交汇时,容浔意味不明地笑了笑,就在那一刹那,高台上奉茶的绿衣女子突然自袖中抽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与此同时,一旁莺哥的短刀已飞快欺上绿衣女子的面门,自眉心劈头的一刀,快得像飞逝的流光,面容姣好的女子整张脸被劈成血糊糊的两半,绽出的血溅上莺哥雪白的脸颊,她却连眼也未眨一眨,戏台子里已是一片尖叫,她闻所未闻,将短刀收回来在紫色的衣袖上擦了擦,抬头望着若有所思的容浔淡淡笑道:“没事吧?”他瞥眼看倒在地上圆睁着双眼的可怖女子,皱了皱眉:“这一刀,太狠辣了些。”她认真地蹲下去仔细查看那女子的刀口,神情无半点不适,研究半晌,道:“这样果真毫无美感,还有点吓人,往后我直接割断他们的脖子好啦。”他将手递给她,拉她起来,良久,缓缓道:“我记得你第一次杀人之后,怕得躲在我怀里,躲了一宿。”她抿起唇角:“我终归要长大的。”她靠着横栏认真看他:“我会成为容家最好的杀手。”话毕脸上腾起红色的霞晕,衬着雪白容颜,丽得惊人。他却没有看她,转头望向窗外,那里有高木春风,陌上花繁,一行白鹭啾鸣着飞上渺远蓝天。

    莺哥无法成为最好的杀手,就好比君玮无法成为最好的小说家,因为他俩都心存杂念。最好的小说家应该一心一意只写小说,但君玮在写小说之余还要当一当剑客聊以安慰他老爹。同理,最好的杀手应该一心一意只杀人,但莺哥在杀人之余还要分一分神来和容浔谈恋爱。杀手绝不能有情爱,假如一个杀手有了情人,就容易遭遇以下危险,比如“你,你别过来,你过来我就把他杀掉。”“好好,我不过来,你别杀他。”“你把武器放下,抱头蹲到那边去。”“好,我放下,啊,你怎么,你怎么能在我放下武器的时候使用飞刀”然后你的杀手生涯就玩儿完了。

    为了容浔,莺哥将自己的心肠变得这么硬,但因是为了容浔才杀人,她的心肠永远到不了一个好杀手应该有的那么硬。

    莺哥十九岁那年初夏,年迈的奶奶因病过世,她却因在外执行任务,连亲眼见她最后一面都不可得。回府时,容浔已将她孤苦无依的妹妹接进门。那是个凉夏,廷尉府的大院里开满紫阳花,她妹妹穿着雪白的孝衣,和她一模一样的一张脸,泪盈盈站在白色的花丛中,怀中抱着一只巨大的净瓷骨灰瓶。她匆匆赶回来,仍是翩翩的紫衣,遍布未洗的血痕,风一过,可想胭脂味犹带杀伐的血腥。妹妹抿着唇角,神情酷似她十五岁软弱又要强的模样,一头扎进她怀中,哽咽道:“奶奶想看看你,说一定要见你最后一面才下葬。”她伸手握住那净瓷的白瓶,手心微微颤抖,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半晌,道:“让奶奶一路走好。”

    容浔不疾不徐缓步过来,看着抱住妹妹的莺歌,轻声道:“你累了,先回房休息。”她怔了怔,将妹妹放开,指间颤抖地仍贴住瓶身,他仔细看她:“听他们说你三天没合眼了,你奶奶的后事我会处理。”话毕漫不经心回头看了她妹妹一眼,又转头同她道:“一直以为她叫燕舞,没想到,是叫锦雀。”脸上犹带着泪痕的锦雀抬起头来狠狠瞪了他一眼,脚下紫阳花丛间飞过两只白色的蝴蝶,他捕捉到她瞪他的视线,楞了一愣。

    花丛中两只嬉戏的白蝶瞬间燃成一簇青烟,我心中一空,蓦然产生不好的预感,也许这幕场景正是魇住莺哥的心结,而于我而言,最危险的时刻终于到来。

    在我织出的华胥之境里,快乐止步的地方就是悲伤,希望到无甚可望就是绝望,一切仍同现实一般逻辑分明,但在活人的梦境中,大家却惯用极端方式来抵抗现实的无能为力。就好比我看上慕言,可我又得不到他,于是我想杀掉他再分他一半鲛珠好让我们永生永世在一起,可这是不计后果的疯狂想法,只要我还有理智,就绝不会这么做,但我天天这么想,这件事必然就将在梦里得到体现,然后在梦里我就成为了一个杀人犯,这就是所谓抵抗现实的极端方式,或者我更狠一点,觉得这命运真是坎坷凄惨啊,天地山河都应该给我们陪葬,那在我的梦中,必然也会真的出现山崩地裂海枯石摧的神奇景象,就是所谓的抵抗现实的更加极端的方式这也是君师父教导我不要随便入他人之梦的原因,假使我入到那个人梦中,他梦里正上演山无棱天地合的八级大地震,突然有块石头从山上砸下来,一不小心砸扁我顺便砸碎胸中的鲛珠,那我就死定了。活人的梦于他们自己而言做做就罢了,于我而言却十分要命,因假使我在他们的梦中死去,那就是真正的玩儿完了。在梦中此时想要毁灭一切的莺哥,我不知道她的想望和绝望是什么,我只知道她也选择了山崩地裂摧毁一切的方式来结束这个梦境,而我要在她爆发之前快点将她领出去。

    可显然已经来不及,就在我松开慕言的手拼命跑向莺哥的刹那,天地间蓦然空无一物,巨大的空旷转瞬淹没白色的紫阳花簇,墨一般的浓云从天边滚滚而来,一寸一寸染过灰白雾霭。这就是梦,我想,前一刻还是青天白日里滚滚红尘,后一刻便袭来伸手不见五指的黑,莺哥的影子在这墨般的暗色里消失不见,我顿觉茫然,不知该跑向何方,脚步停下来,身子却被猛地往后一扯,一副蓝色衣袖揽住我脖子,慕言的喘息响在耳边,沉沉的带点怒意:“跑这么快,不知道很危险么?”

    我握住他袖子拼命伸手指向前方:“哎,好神奇,你看,那是什么?”

    他顿了顿,揽住我往沉沉雾色中蓦然晕出的白光走去,一步一步。这旷野般空荡荡的暗色里,只听得见他和我的脚步声,似踩在水上,发出泠泠轻响。

    周围墨黑的雾霭一寸一寸散开,天上漾出一轮银白圆月。冷月白光中,一棵巨大樱树迎风招摇,红色的樱花散落半空,似赤雪纷飞。一身紫衣的莺哥执了壶酒懒懒靠坐在树下,微仰头,望住站在她身前面容冷峻的白衣男子。慕言已算是十分俊美,男子的俊美不下于慕言,周身披了层冷月的银辉,显得面色尤为冷淡。凉风夹着三月樱花与莺哥的声音一同飘过来:“陛下的刀若是快得过我,别说是这恼人的宫廷礼仪,就算同床共枕之事,我也无一件不听陛下的”她话还没说完,一柄狭长刀影已在半空划过一个圆弧利落回鞘,男子连站姿也无甚改变,她头上松松挽起的发带却应声断开,泼墨般的青丝披散肩头,半空中被长刀削成两半的樱花慢悠悠飘落在她胸口。她怔怔看他好一会儿,扑哧笑出声来:“你腰间那把长刀,原来不是带着做做样子的?”他墨色瞳仁映出她万般风情,却沉着无半点涟漪。他走近两步,微微俯身将手递给她:“夫人方才与孤打的赌,孤赢了。”她伸出手来,做出要去握他手的样子,却猛地攀住他肩膀,伸手一拂便取下他发簪发带。她淡淡一笑,拍拍手:“这才算公平。”樱花翻飞中,她提着酒壶摇摇晃晃走在前方,脸上的笑一半真心一半假意。他走在她身后,面色冷淡,看着她似倒非倒的模样,却并没有伸手搀扶。浓云散开,有歌声悠悠响在云层后:往事一声叹,梦里秋芳寻不见,蓦然回首已千年

    慕言问我:“还要再跟上去?”

    我摇摇头。这梦境已无危险,自那白衣男子出现之后,一切似乎都在往好的方面发展。我问慕言:“你晓得穿白衣裳的那个是谁?”

    他顿了顿,道:“郑国前一任国君,景侯容垣,平侯容浔同岁的叔叔。”

    还没有将莺哥带出去,她的这个梦就已平和地自行结束,被强制从别人的梦境里丢出来着实难受,这一点从慕言紧皱双眉的模样就可以推测出,我其实没什么感觉,但为了不使他怀疑也只得做出难受模样。将慕言送回他房中,莺哥才彻底醒过来,模糊看着我,半晌:“你解绳子的手法不错。”我想的确不错,少时我常和君玮玩这样的游戏,就算五花大绑也能轻易解开,遑论只绑住手脚。

    我将灯台端得近一些,问她:“你梦到了什么?”

    她蹙眉做沉思模样,笑了一下:“我夫君。”良久,又道:“他们说他死了,可我不信。”

    月白风清,她从床上坐起来,将头靠在屈起的右腿上,又是那样半真半假的笑意:“还梦到了从前的许多事,梦着梦着,突然就想起他们说我夫君死了,我就想啊,如果在这个梦里,我的夫君确然已离开我,那我还要这个梦做什么呢?不如毁掉算了。”她抬头看我:“你说是不是?”

    我点头道:“是。”我心里的确这样想,假如慕言有一天离我而去,又假如我有毁灭这个世界的力量,那我就一定将它毁得干干净净,但好在终归不会是他先离开我,会是我先离开他。

    我第一次这样庆幸自己是个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