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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忙碌着,陆陆续续从屋里抬出许多担架,上面躺着应该是死者,用白布盖着,许多白布上面渗出了鲜血,想来死者应该比较惨,血肉模糊,从外面的轮廓来看,这些抬出的死人有大有小。
“四个了已经。”
大兵摸了摸鼻子,道:“抬出四个,看样子里面还有,昨天晚上这里死的人挺多。”
很快,在警察中我们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是王建勋,他正在指挥现场的警察。
这是个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主,这种习惯几乎被渗透到了他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里,都不用我们上去打招呼,他很快就注意到了我们。
那一刹,王建勋的脸上明显闪过一丝疑惑,随即走上来和我们打了个招呼,苦笑道:“没想到你们也在这里,看来这件凶杀案又该移交了?和停车场杀人案合并立案?”
我点了点头,直接问道:“里面情况怎么样?”
“有点惨,灭门惨案,一家九口,上面老的,下面小的,外加一个菲佣,全被杀了,几乎都是被斩首,那场面你没看到,一进去满地人头乱滚,尸身丢的到处都是,我们拼了挺久才勉强拼凑起来。”
王建勋想了想,道:“最惨的还是这里的主人……”
姬子扬眉道:“周锋?”
“看来你们都知道了。”
王建勋摆了摆手,道:“既然你们来了,这里的事儿也就轮不着我管了,你们跟我来吧!”
说完后,王建勋径自带着我们进了别墅。
这里装修的富丽堂皇,是典型的西式风格,极尽奢华,每一件器物都很讲究,不过经历了一场大屠杀后,这里有些混乱。
家具上、地面上……
到处都是血迹,触目惊心。
以至于空气中都弥漫着一缕淡淡的腥气。
警察们确实在忙着整理尸首。
我们进来时,正巧看见一楼的厨房里横着一个小女孩儿的尸体,女孩儿看起来不过七八岁的样子,应该比小豆子还要小一些,被直接砍掉了头,尸体倒在地上,身前留下一大滩粘稠的黑血,她的头颅被丢在了洗碗池里,面部朝上,脸上犹自残留着一丝浅浅的笑意。
我不是没见过尸体,可我不大能受得了孩子的尸体。
凶手下手应该又迅速又歹毒,那时女孩儿可能正在厨房寻找食物,脸上挂着笑容,他从身后摸上去,二话不说一刀直接斩下了女孩的头,也只有这样才会造成案发现场的效果,只是女孩脸上单纯的笑容看起来多少有些扎眼。
“丧心病狂!”
就连大兵这种浑人都有些受不了了。
“这才哪到哪?”
王建勋深深看了女孩尸体一眼,道:“你们还是去二楼看看周锋吧,说实话,这个凶手是我见过最凶残的,我当警察很多年,从未见过这么杀人的。”
……
二楼,书房。
这里更是血腥气弥漫,还夹杂着粪便的臭味,整个屋子里一片浑浊,从里面走出来的警察全都是面色苍白、脚步虚浮,应该是吐过。
书房里,一个不着片缕的男人趴在地上,好几米肠子从屁股上扯了出来,扔的满地都是,尿液和粪便也不少。
“这让我想起了一道菜。”
王建勋指着男人的身体,淡淡说道:“这道菜是一道名菜,叫脆鹅肠。”
大兵咧嘴问道:“好吃不?”
“好吃。”
王建勋特认真的点了点头,然后说道:“可如果你知道这道菜是怎么做的,你就不大想吃了。所谓脆鹅肠,就是在鹅屁股上用小刀划一圈,然后用手指头抠进去,用力旋转再拔出,这样就能从窟窿里抽搐肠子了。”
大兵已经笑不出来了。
王建勋又道:“我们看过周锋的尸体,他屁股上就有伤口,从中间被剜下来一块肉随手丢到一旁,然后把肠子一点点的全拽了出来,这个过程中他一时半会还死不了,事实上,我们的人根据现场和尸体判断,他是被活活吓死的。”
说错一顿,王建勋颇无奈的耸了耸肩:“很显然,他被做成了一道类似于脆鹅肠一样的菜,一个人亲眼目睹自己被做成一道菜,不被吓死才怪。”
我的目光好死不死的落在了书桌上,那里放着一个餐盘,左边是刀,右边是叉,餐盘上鲜血淋漓,恰好周锋肠子末端少了一截儿……
我本不是个爱胡思乱想的人,可这一刻脑回路一下子变得很大,满脑子都是这样一幅画面——
一个男人被人从屁股上生生抽出了满肚的肠子,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他哀嚎惨叫,在地上像虫子一样蠕动。
然后,他眼睁睁的目睹一个变态从自己肠子上割走一截,优雅的坐在书桌前仿佛吃西餐一样的慢条斯理的享用着……
“好了,你不用说了。”
我喉结涌动着,一摆手道:“可能还有死者,我们先走了,这里你继续处理。”
……
门外。
我大口呼吸着外面新鲜的空气。
姬子斜目看了我一眼:“这就受不了了?”
“是人就受不了!”
我闷声道:“我发誓我这辈子再也不吃下水了。”
姬子嘴角微微翘起,似乎笑了,不过他那张脸过于冷峻,仿佛一块寒冰似得,即便是在笑,也没有任何温暖的意思,背负双手淡漠说道:“很正常,以后你会习惯的,物竞天择罢了!”
我看着他,很认真的说道:“物竞天择用来形容这种事不太合适。”
“你还是没明白。”
姬子淡淡说道:“那些东西虽然混迹在人群中,披着人的外貌,可终究不是人。它们看我们,就像我们看猪羊一样,我们人能做出脆鹅肠,为什么它们就不能做一道脆人肠呢?你慢慢会习惯的,你想想我们人为了生存吃饱如何对待其他动物,这样你心里就没那么重的担子了,大家是一样的,都为了捕猎生存而已,别把自己的族群想的太高尚,人除了聪明一点,和其他牲口也没太大区别。”
这话听着怪刺耳的,可仔细想想,好像还偏偏有那么点道理。
我狠狠甩了甩头,把他灌输给我的变态思维模式甩出脑海,道:“好了,我们还是去瞧瞧李长帆吧,虽然希望不大,但总得去看看。”
……
李长帆居住的地方离周锋不是很远,打车二十分钟。
这是一间四合院,大门紧闭。
能在京城的地界儿上住上四合院的,都不是简单的人,尤其是在市中心区域,基本都属于惹不起的,李长帆这间虽然偏远了一点,但也了不得了。
他还活着的几率,很小很小……
小到几乎可以完全忽略。
但我还是叩响了门,毕竟他是凶手最后一个目标,错过他,凶手远走天涯,我们的任务将以失败而告终。
咔嚓咔嚓……
门内传来一阵金属碰撞的声音,有人正在开门。
我被吓了一跳,还以为是凶手,下意识的退后一步。
下一刻,门开了,一个系着围裙面容和善的中年大妈出现在门口,她有些疑惑的问道:“几位是?”
“警察!”
大兵张嘴就扛虎皮大旗:“把李长帆叫出来!”
“老板不在。”
中年大妈被吓了一跳,连忙道:“老板昨天傍晚去河北的厂子里了,大概得三四天才能回来。”
一番询问,我们才终于明白。
这个大妈是李长帆雇来的保洁人员,每天会在早上七点来这里,白天负责收拾屋子做饭,晚上她会离开。
我听后,眼睛亮了。
照这么说,凶手岂不是扑空了?
昨夜这四合院里没人,大妈也侥幸逃过一劫,要不以凶手的凶残,只怕她难以活命。
我把大兵排到一旁,面带笑容问道:“大妈,今天除了我们还有人来这里找过李长帆吗?”
“有一个。”
大妈道:“早上我刚来的时候,门口就蹲着一个年轻后生,他也是找老板的,我给他指了路。”
凶手!
这是我的第一直觉!
现在是通讯时代,李长帆的熟人找他肯定会先打电话,谁会莫名其妙蹲在别人家门口等着?
李长帆应该没死!
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好消息,至少还有机会!
当下,我们向大妈要了地址,这个厂子在沧州。
北京到沧州,大概是三个小时的车程。
从时间上来算,凶手这个时候可能才刚刚抵达沧州。
李长帆出差沧州,白日肯定事务繁忙,身旁会有人照应,凶手再凶悍猖狂也不可能白天下手,只要我们现在立即赶到,极有可能会和凶手撞个正着!
“去沧州!”
我辞别大妈后,立即做出了决定:“联系一辆快车,用最快的速度抵达沧州,或许能直接扑到这个王八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