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靡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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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见到许少文的时候,我惊觉他老了。在电视上还不怎么看得出来,等面对面,脸上的每根皱纹都在眼里放大,加上眼睛里的血丝和没有剃干净的胡子,整个人像个欠了赌债的潦倒新中年。别说是偶像明星,连普通白领都比他称头。

    很奇怪,他不是还正红吗?上一届的金鼎奖的最佳男主角就是他。私下怎么会不修边幅到这地步?

    女主角叫王紫霏,是个半红不黑的小偶像。大概是没和许少文这等大明星合作过,高度期待和兴奋下,看到这么一个歪歪扭扭的人,来不及收拾脸上的震惊和失望,笑容讪讪的。

    泰然悄悄凑到我耳朵边,开始八卦:“你看那王紫霏。小畅告诉我,说她本名叫王家姝,女字旁的那个姝。这名字不挺不错的,怎么改成现在这个酒家女的名字?”

    这个人,说他成熟,偏偏有些时候又幼稚地让人又爱又恨。

    我推推他,笑:“你看不顺眼?你将来生个女儿还可以叫太子妃呢!快去和她联络一下感情,到时候导演一声令下,你就得立刻爱上她。”

    泰然和王紫霏搭话去了。

    这次的这部片子叫七月物语,校园爱情故事。他在里面演一个王子样的学长,举手投足都要有一股书卷气质,玻璃眼睛后闪烁着精明的光芒。最后看破红尘,半隐居到海边做个画家,成日思念着女主角过日子,也是那种有洋房、美酒和狗的公子哥儿。

    如此不食人间烟火,才谓之偶像剧。

    高中辍学的泰然几乎已经遗忘了学校的感觉,他的记忆里充满的是跌打和机油味。邻里夫妻的叫骂和小贩的吆喝早就取代了朗朗读书声。他是个敬业的演员,不论接了什么角色,功课都一定要做足。于是专门抽了两个礼拜去大学里读补习班,学外语,感受校园气氛。

    我去看他的时候,他还没下课。我站在靠后门的窗户外静静望过去,看他专心致志地在本子上做笔记,垂下来的刘海遮着半张脸。造型说说他头发长点好看,便留起了发,现在也到肩膀了。他今天穿的运动衣,有个红色的勾。以前他还穿着那件陈旧的校服的时候,是没有条件坐在大学教室里的。

    这样的他看上去就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其实他这个年纪本该像这样坐在学堂里无忧无虑地读书的,是生活耽误了他。如果给他一个机会,让他选择是读书还是继续演戏,他会选什么?

    有几个女生站在我旁边的窗户往里面望,指指点点。

    “那里,第三排左边第五个就是。”

    “天,真的是他,本人比电视上的帅多了!”

    “你又来花痴了。”

    “我花痴?是谁拉着我冲过来看泰然的?”

    “你们小声点。啊!他的头转过来了!”

    她们声音太大了点,老师和学生都惊动了。泰然回头看到我,对我点头笑笑,又转回去继续听课。

    女孩子们兴奋地低声笑。

    终于熬到下课,泰然收拾了书本跑出来。

    我问他:“饿不饿?”

    他猛点头。

    “我们找个地方吃饭吧。你们学校怎么样?我很久都没有吃食堂了。”

    他笑“饿了什么都好吃。”

    我们一人一份青椒肉丝炒面,坐在闹哄哄的学校食堂里吃得不亦乐乎。学生从旁边走过,就回头看他,别的桌的学生也扭头过来看他。我拿筷子戳戳他,笑“你现在是个小名人了。”

    他羞赧地笑,银幕上那么冷酷无情的人,私下总是露出这种傻气的笑。他看看周围,说:“以前退学的时候,在教务处办完手续,一个人走出校园,背后穿来阵阵读书声。我那时在想,这辈子会不会再也没办法回到课堂了。”

    “那现在想不想回学校?”我问“你现在要愿意,也是可以回去的。我没教过书,但也痛恨孩子失学。也许你多读点书,就不会这么辛苦。”

    “做什么事不辛苦?”他说。“昨天回家,我妈把我爸生前的东西整理出来,正式交给我。我又把他的老片子重温了一遍。我到自己也在这个圈子里沉浮的时候才能够心平气和地去面对他。他是有才气的人,时不待他,不是他的错。我回顾他一生,像夏天的烟火,短暂地一瞬,其实什么都经历过了。生命嘛,要不就瞬间爆炸,要不就默默燃烧,没有多的选择。你教我那么多,我最记得的就是不要记着成名,要打好基础。”

    我回忆起以前,笑“你现在知道张爱玲是谁了吧?”

    他裂嘴“天下写

    小说的女人那么多,干吗那么推崇她?”

    “多看点书总是没错的。”

    “我记得她说过,人性是最有趣的书,一生一世看不完。”

    我像长辈一样点点头“你长进了。”

    “对了,知道唐彬吗?”

    “那个给我预言不会成气候的家伙?我记得他已经同原来那个女朋友分手了。我倒是挺喜欢他女朋友的。”

    “他本来是和我竞争角色的,可是初试就给刷下去了。现在他演女配角的好友。”

    “就是常说冷笑话,总给人做背景的那个?”我瞪大眼睛“我想他一定恨你。”

    “这有什么?我也很恨许少文!”他答到。

    七月物语正式开拍,南方的梅雨季节也在这个时候来临。没有一天不下雨,淅淅沥沥的,像是没有尽头。清晨醒来,花落了一地。

    到处都是湿的,洗的衣服必须烘了才能干。我读书时落下的轻微风湿犯了,膝盖常常不舒服,有时候疼得厉害了,泰然会帮我捶。

    我觉得这样不大好,再说我的毛病只是偶尔的。可是推了几次,他却始终坚持,我也就由他服侍了。

    那时候我会帮着他练习台词。

    他是这么严肃认真的一个人,念个台词都相当入戏,弄得我每次都心惊胆战的,因为他的眼神太过认真。念到情话绵绵处,声音格外低沉且温柔,亲切贴烫,字字嵌进心里。每到这个时候他的眼睛就特别黑,特别亮,深深的,非常动人。

    我是早就知道他含着笑的眼神可以温柔地杀死人的,但我一直都是远观,从来没有切身亲临。再说我又实在不是演戏的料,此刻陪他练习,站在他面前,稍微看他入状况的一脸笑意,就紧张地手脚盗汗。

    有一种魅力称之为摄魂。

    只听他近乎呢喃地说:“我总在黄昏想起你。就是现在这种感觉,灯半昏时,月半明时。”

    我呆了呆,才照着剧本念:“想我什么?”

    我的笨拙丝毫影响不了他发挥他的演技。他笑了一下,说:“想我又有一整天没有见到你,不知道你今天过得怎么样,有没有笑,遇见了哪些人,经历了些什么事?”

    我终于忍受不住,把剧本一扔,捧腹笑:“这什么烂剧本?肉麻死了!”

    他撅了撅嘴“我倒觉得这段还好,想一个人,不就是想些琐碎的事?”

    “太变态了。”我笑骂,把胳膊伸给他看“你看我这鸡皮疙瘩。”

    他便就着这个姿势抓着我的手凑近看。

    他的体温比我的要高,抓着我的手腕的地方烫烫的,像箍了一个环。他的整个人都挨得极近,头就在我的脸侧,但又和我微妙地保持着细微的距离。

    也许就是这短短的不到两厘米的距离,让我忽然觉得微微窒息。

    手腕的温度一直传达到脸上,我呆呆站着,看着他的侧面。那雕刻出来一般英俊的侧面,这张当初让我惊艳许久的脸。

    刚要开口说点什么,他忽然直起身来,松开了我的手。

    “好了,我们继续练习吧。”他好像一点感觉都没有,说“我们开始念到哪里了?哦!小容,请你相信我”

    我没有接下去。我一屁股坐了下来。

    “怎么了?腿又疼了?”泰然放下剧本看我,要蹲下来看我的腿。

    我按下他的手,对他笑笑“没什么,忽然困了。”

    他莞尔“也是,不早了。那我先回去了。”

    他拿起外套,往大门走去。

    我看着那个修长挺拔的背影即将消失在门背后的时候,忽然开口喊他:“泰然!”

    他回过头“什么事?”

    我定了三秒,说:“小心开车。”

    他笑笑,摸摸下巴,带上门走了。脚步声沉沉的,渐渐远去。

    我重重地倒在沙发里,叹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