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甘蔗剑圣

冷泡茶加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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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陈寿……还是真是骂人不吐脏字。”

    张飞服气了,并且也有点动心,难怪二哥要自己读书呢,自己水平确实差了挺多。

    “孙权以其都督传世,这曹丕竟以吃传世?甚至尤胜其文采?”

    张松不解,什么东西的重要性比得过文武之道?

    “子乔有所不知。”刘备说到这里也很羡慕:

    “就如刚才那后世之大学,后世有科学之经,可借水力,增田产,明晰万物,晓知天常。”

    “而科学手段……”刘备本想说说后世那惊人景象,但只觉得太过繁琐,于是一言定之:

    “尤胜仙人手段。”

    张松不解,但看到另一边诸葛亮和庞统两人已经慎重的盯死光幕,不打算漏掉一字。

    【文艺青年曹丕留下了很多文赋,所以考据起来相对简单。

    比如《感物赋》中看到前庭种下的甘蔗,感叹其盛夏兴盛凛秋而衰,咱们人不也是一样吗?

    文写的很好,但讲道理那是因为甘蔗这种热带作物被冻死了……你要换在南方,它能给你长好几年不带停的。

    《典论》中自夸剑法,称与群臣边喝酒边吃甘蔗,兴致起来了邀战臣子,以甘蔗作剑比试剑法,三比零打爆了号称能空手入白刃的邓展,所以咱们现在还给他上了个“甘蔗剑圣”的雅号。

    而曹丕送孙权的石蜜也是来源于甘蔗,就是甘蔗熬煮暴晒之后的原始蔗糖块。

    由甘蔗制成的蔗糖可谓是工业时代的敲门砖,曹丕或许是历史上最早接触这块敲门砖的帝王。

    只可惜曹丕只研究文赋,从来没有研究过改进制糖法。

    糖有什么用?简单举例:

    二凤时有神医药王孙思邈,其所著的《千金方》就有两个方子当中将蔗糖引为主药。

    唐末时西南的商人去吐蕃做生意,会随身携带名为“碗儿糖”的粗制蔗糖来缓解高反。

    这点上倒是可以夸一下二凤,南北朝时代印度的蔗糖流入华夏,二凤登基后便派人去印度学习制糖手段,但印度人贼精,把二凤坑了。

    直到王玄策单人灭国之后,俘虏糖匠带回唐朝,贞观制糖业才有了长足的发展。百年后玄宗时鉴真东渡,带去的技术就有制糖法,小日子坐享其成。

    唐时的蔗糖基本都是红糖,明朝时还有了脱色程序,让红糖变为更加纯净的白糖。

    大名鼎鼎的《天工开物》甘嗜篇对制糖工艺进行了总结,稍有问题的就是脱色手段有了偏差。】

    天工开物!孔明强捺激动心情,急匆匆与庞统说了一声:“吾左汝右”,便埋头抄录。

    而在叙述脱色手段这里,光幕更是上图,只见左边“黄泥淋脱法”被打了个叉,右边有另一张简图标注了个“封泥法”。

    一起抄下来,孔明心中古井无波,只当自己是个无情的抄书机器。

    【嗜糖是刻在所有生物的基因里的。

    现代历史往前回溯,首先看到的就是工业革命,而它的萌芽就来自于奴隶贸易,要说奴隶贸易的起源就再简单不过:糖。

    只可惜握着甘蔗击剑的大魏文皇帝,定然无法想到,这东西不仅能用来展示剑法,还能用来扭转历史的进程。】

    “扭转历史进程……”刘备颤声,只觉得这短短几个字让他感受到了犹如山岳朝着面门倾倒下来。

    恍惚间甚至也能看到一个容貌佚丽的人手持一截甘蔗,被这座山岳压成了齑粉。

    然后刘备扫视厅内,最终目光盯上了益州三人。

    “子乔可知甘蔗?”

    张松拿起自己抄录下的话语阅览,点了点头道:

    “南中多此物,其汁水甘甜,榨汁后熬至粘稠,晾干后即为石蜜,这曹丕此伤怀之语,颇为……”

    张松说着笑了出来,益州对甘蔗并不陌生,种下去蹭蹭蹭能长个三五年,如何就入秋而死了?

    “石蜜此物,在雍凉颇为畅销。”

    糜竺对这个熟悉:

    “辽东亦求此物,其地之民严冬出门有携此物,称若遇险食之,能阻饥壮胆。”

    几乎第一时间糜竺也发挥了自己的职业本能:

    “石蜜暂且压下,光幕中的红白蔗糖只要制成,恐怕能行销天下,不输于蜀锦!”

    糜竺亦是两眼放光,只觉得若是跟着光幕走,那生意定然好做极了!

    全是没见过的新东西,而且还都是所有人都没法拒绝的新东西!

    “为今之大事,当试做此糖!”

    刘巴接口,他同样也有相当的敏感性:

    “若其甘饴之味胜石蜜十倍,则或能获利百倍!”

    孔明也终于和庞统一起抄录完,阅览了两遍后孔明沉吟良久。

    他的目光依次略过甘蔗的亩产量、多种多样的糖类、能入药能应急之用,最终停在“奴隶贸易”几个字上。

    “此方足矣保季汉百年之兴盛。”孔明说道:

    “但亦能带来番邦百年之乱局。”

    庞统若有所思,只觉得孔明又想到了他看不到的远处。

    而张飞则眨巴着眼看不明白,只能与赵云讨论看得懂的:

    “子龙,这王玄策不知是何等风采?”

    赵云沉默了一下猜测道:

    “或是驱虎吞狼……但无论如何,盛唐之武功,仅此四字便可作百年之注解。”

    ……

    “当召孙思邈入朝为陛下诊治头风与湿疾。”

    长孙无忌首先跳了出来。

    房玄龄赞同:“既有光幕之誉,大家宜爱惜身体。”

    “前隋时曾召孙思邈而不就,如今大家不妨移其宗族至长安,赐田舍以示恩宠。”

    杜如晦摇头:“这有何难?请其来甘露殿一览光幕即可。”

    侯君集品了一下赞道:

    “此法甚妙!臣听闻孙思邈醉心医术而无心官场。”

    “然有光幕能窥后世之医术,孙…药王定无法拒绝!”

    随后众臣看向中心的李世民,这位唐皇沉吟了一下也同意下来:

    “既如此,拟诏便是。”

    此前只觉得那些都是小疾,如今李世民也打算爱惜一下身体,与周围这些不知死活的番国依次斗一斗!

    尉迟敬德不懂许多,只是盯着王玄策的名字:

    “好汉!厉害!”

    李世民心中同样有点神往:这是他唐朝的臣子,如此功勋定然彪炳千古,他李二…郎也脸上有光啊!

    “回头交代戴胄,寻上一寻,说不得也许是贞观臣子呢。”

    李世民心情大好随口吩咐道,随即脸色就拉了下来:

    “这制糖法如此难得,这鉴真竟随手送与倭奴?”

    虽未明说,但东渡和小日子两个关键词放一起,用脚趾头也能想出来这鉴真去的哪儿。

    至于鉴真的身份,在场人都不傻,看名字就能猜出来是佛教法师。

    “应是为了与当地倭奴结好同亲。”

    杜如晦也能猜的出来:

    “予其恩惠,让倭奴敬僧爱佛,如此方好弘其佛法。”

    李世民冷哼一声,但心中倒是有点颇为不喜。

    心中只觉得这佛教是不是出现的太频繁了一点?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新回看那碗儿糖,李世民已经从中看到了军事上的价值。

    “当下蔗糖之诏!”

    大唐皇帝下了决心。

    【除了业余时间cos剑圣,平时的曹丕还化身带货主播,为北方的水果倾情代言。

    安邑御枣、真定御梨、新城粳稻都是得到过曹丕亲口表扬的,顺便无情diss南方:

    南方龙眼荔枝没味道,辣鸡!江东橘子更是酸的我牙都裂开了,更是辣鸡!江淮的长沙米也徒有虚名,比不上我新城稻米五里飘香。

    而对曹丕来说完美的水果是什么?葡萄。

    甘而不涓,脆而不酸,冷而不寒,味长汁多。

    这是曹丕发挥自己的文采对于葡萄的赞美。

    魏文帝的文采用到这里简直就是乱杀,甚至还写了一份食用指南:

    夏末秋初的时候宿醉一晚,第二天早上起来吃到的带着露水的葡萄最为美味,除烦解渴。

    不过曹丕的这番话语估计唐玄宗是不太赞同,甚至怜悯的:

    你曹子桓枉为美食家,竟不知道荔枝“一日色变,二日香变,三日味变”?

    伱在北方吃到的荔枝定然是坏掉的或是盐渍的,就这还好意思diss荔枝不如葡萄?

    在天有灵的曹丕估计是不服气的:我在洛阳,你也在洛阳,我吃不到你吃得到?说个屁呢……荔枝道啊?打扰了。

    关于葡萄荔枝到底哪个好吃?最有发言权的应该是杨玉环。

    她幼时父亲任蜀州司户,在这里遍尝荔枝,十岁时去往洛阳,十六岁时玄宗册封其为寿王妃,十八岁时玄宗召其入宫,就此三千宠爱于一身。

    但此时的杨贵妃对幼时的荔枝念念不忘,怎么办?玄宗表示问题不大。

    盛唐时为了管理如此广阔的疆域,每隔20里地设一驿站,用来传递公文与军情。

    盛唐时境内有一千七百个驿站近两万驿差,力求盛唐的中央能听到帝国每个角落的声音。

    玄宗动动嘴,至此从涪州至长安的洋巴道和子午道统称荔枝道。

    大唐的公务员很有效率,二十里一换人六十里一换马,荔枝三日可至长安。

    杨玉环吃的开心,唐玄宗讨得欢心,驿站人员深得圣心。

    大家都有光明的未来。

    这时候杜甫很不讨喜的站了出来:

    奔腾献荔枝,百马死山中。

    杜牧诗句亦传千古: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晚上吃饭给人饯行,所以第二更稍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