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夏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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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畅、充满转折的音符,串联成绵密琴音,交织出优美动听的乐曲,旋律忽而激越-而轻缓,却始终蕴藏著挥之不去的沉重哀伤,如同哀悼什么的逝去

    “叶殊?”夜光轻叩门板,屋内没有任何回应。

    昨天的定装照拍摄,在经过一番波折后,总算还是顺利完成了。刚刚范大哥特地打电话来说,冲洗出来的效果很完美,要她转告叶殊一声她无奈地望着紧掩的门扉。

    从早上到现在,他一直把自己关在琴房里,饭也不吃,只是反覆弹奏相同的曲子,要不是每一回都添了点随性变化,还真会让人误以为是片跳针的cd。

    “叶殊,我沏了杯茶,还做了点桂花凉糕,要不要尝尝?”

    依然没有回答。

    “我要进来喽。”虽然琴室被列为禁地,不过只是进去放个东西,应该不至于会触犯天条吧?

    听见门把转动的声音,叶殊原本面无表情的脸起了一丝变化。哼,早就警告过她,绝对不准踏进他的私人琴室一步,没想到她偏要以身试法,胆子不小嘛!十指如飞,演奏逐渐攀上激昂的高峰。

    “叶殊,你还在为昨天的事生气吗?我——”

    “谁准你进来的?滚!”剧力万钧的尾音一落,琴盖随之啪地一声重重合上,他不耐烦地低咆,大手一挥,没想到正好命中她手里的托盘,盘中的点心杯碟霎时四散,碎落了一地。

    啊夜光垂首不语,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弯下身捡拾满地碎片。这么漂亮的骨瓷餐盘,应该是价值不菲的英国名牌一-wedgwood吧?这下子全碎了,真可惜。才想着,光著脚丫的她就被散落的碎片扎到,忍住痛,微微蹙眉,正想挪开脚——

    “别动!”叶殊将她一把抱坐到钢琴上,弯身检查她脚底的伤,酷脸闪过不易察觉的慌张,嘴上却不愿轻易示弱:“你在做什么!?笨手笨脚的,你以为在脚底多扎几个洞就能让我内疚吗?”

    此刻如坐针毡的她,担心的可不是自己的脚。“快放我下去,钢琴是用来弹的,不是给人当高级座椅的。”这是一架要价上百万的名琴,要是不小心有了刮痕,只怕身价会大打折扣。

    “别吵。”幸好只是轻微扎伤,伤口不深,擦点药就没事了。“我去拿医药箱,你给我乖乖坐著,不准下来。”

    这个男人前一秒还对著你大发雷霆,下一秒却又急著替你治伤,真搞不懂他!

    他拎来了医药箱,依序消毒、上药,眉心始终紧蹙。

    “晨星她来找过你。”夜光打破沉默。昨天忙著拍照,一直没机会告诉他。

    他默不作声地为她贴上ok绷,两手撑在她身侧,俯近她眼前,俊美的五官冷得化成了钢铁般的线条。“我知道。”

    “那我们说的话,你都听见了?”她试探性地问,心中却早有了肯定的答案。难怪,难怪他的情绪显得特别起伏不定,毕竟他还是对晨星念念不忘有所牵挂吧?她的心中,莫名泛起了一丝苦涩。

    他依然不吭一声,双手捧著她光洁纤美的脚掌,目光却紧锁在她脸上,猛地一拉,两人身躯紧紧贴依,他的吻,落在她完美的肩颈交际处,然后稍稍拉开两人距离,沿著她的香颈,一路吻上了他渴望已久的红唇。

    夜光只觉得世界在一瞬间快速旋转了起来,仿佛全身的血液都回流冲向脑袋,炙热的火苗在胸口四肢蔓延燃烧,让她的思路无法正常运作。

    她爱他,可是她又下该爱他:她想要拒绝他,可是每回只要被他这么一吻,世界彷佛就缩小到只剩他们两人如果真是这样,那该有多好?可是,他爱的人晨星,不是她呀!

    她霎时清醒了大半。对,她不是晨星,不是那个他爱之入心也恨之入骨的晨星,永远也不会是!用尽力气推开他,有股轻微的刺痛钻人心中,不断地扩张深入。“放我走,我要回兰亭。”

    “不准!”他想也没想便拒绝,口气十足恶劣。这女人真的以为她能说留下便留下,想定就走吗?他绝对不会让她如愿的!“我不会让你走的。”

    “你不能命令我。”她深吸一口气。“更何况,这纯粹是你和晨星之间的问题,我本来就没有介入的余地。”

    “谁说你没有!”他火了,不喜欢她和自己划清界线。“不准就是不准,没得商量!你要是敢走,我不但会整垮宁晨星,还会连那间在中国城的餐馆也一并处理掉。我不是在开玩笑!”

    这分明是变相的恶意威胁。

    “你不会这么做的。”深吸几口气,夜光的思绪慢慢重回正轨,强忍著心底的酸楚,她问:“要我搬来住、帮我制作唱片,都是因为你想利用我来打击向来高傲的晨星,因为你太爱她,才无法忍受她的背叛欺骗,对不对?”

    本来是。忍住被看穿的不快,他吞下前半句,寒著脸吐出非他本意的残酷字句:“既然知道自己的用处,就别再多嘴罗嗦,我最讨厌聒噪的女人。”

    他不耐的语气和表情像支锐利的飞箭,一箭正中她的心脏,她仿佛听得见血液汩汩流出的声音。

    见她挪动身子想跳下钢琴,叶殊大惊!这笨蛋是瞎了还是忘了,没见到满地都是碎片吗?双手一伸,立刻将她腾空抱起,大脚越过散落的碎瓷往门外走。

    “放我下来!”想再次推开他,却被他的铁臂箝制得动弹不得,眼泪蠢蠢欲动,硬是被逼退回去。“既然你这么讨厌我,为什么还硬要留我在身边碍你的眼?以你的能耐,我相信就算没有我,你照样可以想出其它方法报复晨星,不是吗?我在不在这里对你而言根本没有差别!”

    他沉默好半晌,才缓缓开口:“我没说讨厌你。”逞一时口舌之快者必有报应,瞧,这报应来得还真快!

    “可是你好凶。”眼眶一红,大颗晶莹泪珠就这么掉下来,连她自己也吓了一跳。她很少哭的,至少不会为了这样一点小事而激动落泪,她不明白叶殊在她心中已经占有如此重要的份量了吗?

    她突如其来的眼泪让他心慌意乱。叹口气,在沙发上坐定,将她的头按靠在自己胸前,轻轻在她额发间落下一吻。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仿佛脑袋中有两股彼此对立的意志,一边要他紧紧拥抱怀中的女人,再也不放她走:另一边却要他将她远远推开排拒在生命之外。他痛恨这种逐步失控的感觉,更讨厌眼睁睁地看着自己重蹈覆辙,陷入感情的漩涡,但是,偏偏她的眼泪、她的微笑、她的一举一动,都深深牵动著他的心

    又过了很久,他才软语低问:“对不起。留下来,就算是为了我。”要他说一千遍的对下起也无所谓,他就是不想这么放手让她走。至少现在还不是时候。

    他说“对不起”?这个向来霸气自傲的男人不但向她说对不起,甚至低声下气要求她留下来夜光倚靠在他的宽大胸膛前,一时无法从混乱的情绪中抽身,只能怔怔地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日子,果然正如叶殊所说,十分的“充实”

    一开始,他每天盯著她做发声、试音、练唱等固定训练,练了将近一个礼拜后,他才带著她到位于东村的录音室,说是要让她听听歌曲的口demo带。

    那是一首旋律和歌词意境都极美的歌。

    婉转流泻的琴音,在冰天冻地的黑暗雪夜中,成为唯一的光源与温暖,抚慰受伤的灵魂她傻傻伫立聆听,感动的眼泪几乎夺眶而出:忍不住想:这应该就是上天所赐予的才气吧?所以,所以他才能将简单的音符谱写成如此美丽动人的歌曲。

    只是,正式进入灌录工程后,感动的泪水立刻被满腔的辛酸泪取代。

    全心投入工作的叶殊是个苛求完美的独裁者,大权独揽在身,而且绝对不容许其他人的质疑和反对。于是,在他几近吹毛求疵的状况下,她得尝试用各种不同的声音表情去揣摩歌曲意境,一次又一次检讨重来,有时甚至得在录音室里耗上一整天的时间。

    不过,或许因为唱歌对她而言本来就是件快乐的事吧,慢慢地,她愈来愈能放任自己自由想像发挥,仿佛能随意操控音符的高低起伏,并透过歌声去传递内心的感觉,和最真实无伪的情感

    想到这儿,夜光偷偷瞄了眼一旁正专心工作的叶殊,回想着这一阵子的相处情形,两颊下禁泛起红晕。

    自从琴房那一夜,她答应他留下来后,他虽然下改蛮横,态度上却有了明显的转变。

    好比说,他特地为她准备了一间客房“恩准”她不用继续睡沙发;说起话来也下再冷言冷语,连原本易怒暴躁的脾气都收敛许多了。有时,他甚至还会对她作出一些很亲昵的举动,比方趁她下注意的时候偷吻她,然后一脸坏笑地看她满面通红的模样

    她很清楚,如果今天她不是宁晨星的妹妹,失去了可供利用的价值,恐怕叶殊连看也不会看她一眼。

    明知如此,她却又无法控制自己对他的情意愈来愈泛滥,只要能像这样静静地陪伴在他身旁,和他朝夕相处,她就觉得有说不出的快乐满足唉,对他的爱,是不是已经让她病入膏肓了呢?

    “哟呼,热呼呼香喷喷的消夜快递!”范克衍探进录音室来,亮了亮手中的纸袋。“小印度的面包和starbucks的热拿铁,保证产地直送,新鲜度百分百——咦?小夜,你又发烧啦?脸怎么红成这样?”

    “谢谢。”夜光赶紧以食指示意他噤声。“我没事,真的——”话音倏止。

    叶殊的额贴抵上她的额探温,一双碧蓝双眼近在咫尺,如同大海波涛令她晕眩下上。

    嗯,没发烧,很好。“累了?我们回家。”也不等她回答,大手抱起她就走。

    唉,这下子她的脸八成一路烧红到耳根了。他实在真该改掉这个动不动就爱把她当成球抱著走的坏习惯。

    啊咧,神迹再度显现了!叶殊这工作狂,以前只要一进录音室就六亲不认没日没夜外加三餐不定的,搞得一千工作夥伴们,男的早衰,女的猛抹保养晶,还是遮不住两圈熊猫眼和满脸皱纹。

    没想到这回灌录小夜的ep,他居然会“痛改前非”每天用餐和休息时间定时不说,晚上还准十点一到就收工放人回家,这不是天降神迹是什么?

    “叶殊,你放我下来,我可以自己走”

    抗议无效。霸道的土匪头收拢铁臂,继续迈出坚定的步伐。

    被神迹震慑在原地的范克衍终于回过神来。“喂喂!你们都走了,那我刚买的印度面包和拿铁咧?”

    叶殊不甚同情地瞥他一眼。“去找你的模特儿、小辣妹、波霸空姐一起共进美食,谁都行,就是别挡我的路。”

    “我也很想呀,不过模特儿一年四季都处于减肥期,小辣妹为了小混混把我给甩了,波霸空姐现在下知道在哪一大洲哪一大洋的上空飞。”他扳著手指一一详道。

    叶殊根本没空理他。将夜光安置上车,脱去夹克。“穿上,天气变冷了。”警觉的视线不忘游-四周。

    这几天报纸上每天都是他和宁晨星的消息,有的写他“用情不专、脚踏两条船”:更敬业一点的,不但派出记者盯梢,还翻出他的历年情史二回溯、分析兼统整,详尽的程度简直可以替他出本“情海自传”对于媒体这种挖人隐私大肆张扬的行径,他早就见怪下怪,只是因为下想波及夜光,影响她的心情,才会特别小心注意起来。

    根据以往的经验,夜光知道反对无效,乖乖套上他过大却温暖的皮夹克,暗暗深吸一口气,鼻端传来他很男性的气息,恍惚有种备受呵护的幸福错觉。

    “怎么?有什么不对劲吗?”察觉叶殊的眼神,范克衍也戒备地东张西望,直到确定没任何异状,这才耸耸肩,转开话题:“-,说真的,好歹你也稍微透露一下唱片到底哪时候会完成,我好通知大家开始打包行李呀!”

    只不过为了拍一支音乐录影带,就要千辛万苦跑那么大老远去,害得他又要忙著订机票、接洽旅馆,又要处理一堆场地人员琐事,唉,像他这种任劳任怨、事必亲躬的万能经纪人还真是物超所值咧!

    “有事明天再说。”一句话打发他,银黑色的哈雷载著佳人远扬而去,独留一抹呛人的烟尘。

    “咳咳”无情无义没血没泪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被烟喷得灰头土脸的范克衍心有未甘地撂下狠话:“妈的,哈雷了下起呀!也下去外面打听一下,我当年可是号称轰动武林、惊动万教的八线道鬼见愁疾速哈雷王耶!哼哼,我明天就去买台哈雷回来跟你尬车,让你也尝尝被人喷了一脸二氧化碳的感觉一

    摇宾乐界著名的创作歌手叶殊,近来似乎正在紧锣密鼓地制作筹备新专辑。据闻,为了这位由他个人音乐工作室所力捧的神秘新星,叶殊不但亲自谱写歌曲、全程参与制作,更不惜砸下重资,邀集业界第一好手量身打造造型和唱片封面

    女人冷笑一声,满脸不屑地丢开了手中的报纸。“哼,宁夜光,算你行,居然能哄得叶殊晕头转向,甚至亲自帮你制作唱片!”

    她在屋中来回踱步,沉凝的表情像是在思索什么重要计谋,随著电话铃响,脸上的阴霾立刻一扫而空,她笑咪咪地接起电话。

    “喂?嗯,我是。你怎么这么慢才打来?对,我刚刚收到,待会就拆开看。嗯,谢谢你的帮忙,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女人轻呢软语,甜腻的口气娇媚婉转,几乎足以融化人,只是却和脸上的不耐烦表情成了对比。“好呀,那有什么问题,就约明天晚上吃饭。哎,你别哄我了,我还怕你这个红牌大记者临时放我鸽子呢!好,g一言为定,拜喽。”

    将无线电话随手一扔,红艳的唇角浮现一丝轻蔑冷笑。“白痴!真以为我会看上你吗?也不去照照镜子!要钱没钱,要脸没脸,如果不是看在你是个记者的份上,我才懒得浪费时间和你胡搞瞎缠!”她掂了掂茶几上的牛皮纸袋,撕开封口,拿出一叠照片。

    照片上清一色的固定主角,一男一女,似乎都没有察觉镜头所在。女人依序翻看,如花娇颜霎时变得灰败如土。

    不、不!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不应该是这样子的!

    “这不是真的,绝对不是真的!啊啊——”她歇斯底里地大叫,手中照片顿时凌乱散落一地。

    叶殊抱著夜光、叶殊为夜光拢高衣领、叶殊吻夜光的额他的表情好温柔,仿佛眼中只容得下她不!叶殊爱的人明明是我,他亲口对我说过的,他甚至为了我召开记者会,他是爱我的!

    高跟鞋在屋内不断来回绕圈,女人神经质地喃喃自语:“我花了那么多心血才让他爱上我,他爱的人是我!我比你漂亮、比你聪明、比你有才华,他不可能会爱上你的,你抢不走他的宁夜光,你为什么老爱跟我抢东西?爸爸妈妈都被你抢走了你还不满足,你现在还想来抢我的男人、我的工作、我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地位吗?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

    名为嫉妒的毒虫在心底爬行齿咬,女人发了狂似的践踩照片,一头波浪长发凌乱披散,方才高傲得意的姿态已不复见。发泄至筋疲力竭,她瘫坐在地,阴狠的目光盯住照片中巧笑倩兮的长发女子。“我说过,就算你是我的亲妹妹,只要你挡了我的路,我就会让你后悔莫及!”

    “阿桔!你怎么来了?”夜光一脸惊喜。

    白桔亮亮手中的大提篮。“你说咧?鲜花素果全备齐了,当然是来探病的喽。”

    她忍不住一脸笑。“我的感冒早就好了,更何况,我又不是重病住院,你带那一堆东西来探病,会不会太夸张了点?”

    “拜托!用脚趾甲想也知道,这里全不是我准备的好不好。老爹和店里那群小毛头一听说你又发烧了,全都紧张得不得了,轮流冲去药局买了一堆鸡精啦维他命丸啦中药材的,强迫我一定要送来。老爹更宝,现在也不过才六月,天气还热得很,那位天兵老爷就逛遍各大百货公司,帮你把手套围巾一次全买齐了!喏,东西全在这,你慢慢点收吧。”

    “老爹他们好不好?店里还忙得过来吗?阿杰和小五没有惹事吧?”收下这些饱含了关心疼爱的物品,她不忘问。

    “不、好!”白桔夸张地拉长了尾音,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你不在,他们怎么会好;:整家店简直是乌云罩顶哀鸿遍野,标准的人间炼狱!不盖你,我真的很想拿张忌中的牌子挂在大门口,省得每天都有一些倒楣的客人误入黑店!”

    “我也好想念大家”真希望能从忙碌的行程中挤出一点时间回去看看他们。“对了,你怎么知道我生病的事?”

    “这就要问你喽!”提到这,白桔泛起一抹诡异的笑。“说真的,我乱佩服你一把的,才住没多久,居然就降服那只孤僻鬼!以前他根本不会主动打电话给人的,这次居然主动打给我,说你今天一个人在家,叫我一定要过来陪陪你。”

    原来是叶殊。一想到他,甜蜜的滋味在心头漾开,她不由得笑了。

    喔哦,看她笑得这么春心荡漾春花盛开的,这下子不妙了!臂察力敏锐的白桔立刻嗅出异样,她紧张兮兮地问:“小夜,你老实告诉我,那只猪头该不会对你伸出狼爪了吧?!”

    夜光噗哧一笑,很认真地回答:“猪只有猪蹄膀,哪来的狼爪?事实上,猪和狼一向势不两立的喔。”

    “哎哟,我跟你说真的,你还有心情开我玩笑!”

    “我没开玩笑呀,你小时候没读过三只小猪的故事吗?”她眨眨一双美丽的丹凤眼,调皮地问。

    吼!人家在跟她讨论正经大事,她居然在那里说冷笑话,实在会被她气死!

    “你呀,最近都没看新闻关心一下时事吗?包准你一看,就算想笑也笑不出来了!”

    因为忙著录音工作,她的确好几天都没看报纸。“发生什么大事了?”

    “也没什么啦,不过就是一些八卦小报每天花好几个版面,持续追踪报导摇宾巨星叶殊脚踏两条船、-情别恋的详情喽。”

    事情愈闹愈大,男主角却一点也没有出面解释的意思,真不知道他心里在打什么主意。哼!总之,要是有任何对小夜不利的发展,她一定二话不说,直接把小夜带回“兰亭”才不管那家伙是什么狗屁摇宾巨星!

    夜光的笑容僵停在脸上。“怎么怎么会?”

    “怎么不会!你不知道宁晨星这招先下手为强有多厉害,她先把自己定位为受害者的角色,让观众和读者有了先人为主的想法,之后不管爆发了什么事,大家多少都会倾向同情她!”

    “你的意思是,是晨星去散布这个消息的?”

    “除了她还会有谁?那个女人心机重,城府又深,八成早就计画好一切了,这种手段对她来说只是小case啦!”

    根据她打听到的消息是:宁晨星早就用她的美人计勾搭上了“香蕉日报”的记者,而且这几天下论是上通告、拍戏,还是接受媒体采访,她一律摆出“我什么也不想多说”的落寞寡欢模样,也难怪叶殊-情别恋的消息会愈炒愈热烈。

    “这件事也在叶殊的计画之中吗?”夜光喃喃自语。传出这类负面新闻,是否会间接冲击到他的人气和歌唱事业呢?她忍不住要为他担忧。

    耳尖的白桔忙不迭凑上前,一脸好奇。“什么计画?叶殊有什么大计画?快说给我听听!”

    “他要我当歌手。”她据实以告。“我的部分已经都录完了,他现在正在忙后制的工作。”

    “当歌手?!”哇靠!这发展未免太诡异了点吧?叶殊这小子到底有什么阴谋诡计?各种想法在心底兜兜转转,组合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再加上一番分析推理,聪明如她,马上就猜出了七八分。“我知道了!他一定是想,既然宁晨星想利用他来增加自己的名气,那他就如法炮制,亲手捧红你来打压宁晨星、反将她一军!酷!”

    嘿嘿,这招不赖,看看我们家小夜,人长得美,歌又唱得一级棒,要是她亲自出马征战歌坛,绝对会比她那个自私又狡猾的姊姊红上千百倍!没想到叶殊那颗浆糊脑袋不但没有被爱冲昏头,反倒想出这款深得我心的报仇妙招。

    “你也赞成?”夜光对她的反应颇感意外。原先她还怕阿桔反对,所以一直没告诉她这件事。

    “当然赞成!你不是喜欢唱歌吗?这下子不但可以进录音室唱个过瘾,事后还有钱领,何乐而下为?放心啦,别的我不敢保证,不过讲到写歌做音乐,叶殊可是一等一的好手,外头不知道有多少歌手、唱片公司捧著大把钞票想请他写歌、当制作人,那家伙可是看也不看就打回票咧!”

    她这个人一向很就事论事的,绝不会因为那只猪头拐骗了她心爱的小夜,就一并否定掉他的音乐才华和创作实力。“——,我也想去录音室玩啦,走,我们现在就去闹他!”

    “可是”她记起叶殊交代的话。“他要我这两天都别进录音室,免得他分心。还说,等他完成唱片,我们就要出发去拍音乐录影带了。”

    “喔,上哪拍?中央公园还是苏活区?”这几个地方早就拍烂了,她倒是很想看看还能玩出什么新花样。

    “都不是,是安克拉治。”叶殊还特地为她到专卖店去挑选了一件轻薄保暖的雪衣。

    “喔,安克拉——什么!”白桔瞠大一双原本就晶亮的大眼,满脸不可置信。我的天哪,她没听错吧?!

    “安克拉治!你是说,那个要坐很久很久的飞机、鸟不生蛋鸡不拉屎,外加冰天雪地人烟罕至的阿拉斯加的安克拉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