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一顶小丑帽

刘心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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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逛蛇年春节庙会,看到很多摊档在售卖小丑帽,有用闪光纸制作的,顶端下沿都有彩色穗子的尖顶高帽;有用呢绒缝制的,不但帽筒很高,而且样式极为滑稽,或顶端呈章鱼触须状,或呈蹄类动物的弯角状。尖顶高帽,在中国不说是古已有之,也出现得够久的了,鲁迅笔下的跳无常(他不但用文字描写还亲自绘图)就是一个例子。彩色呢绒拼镶的小丑帽,则似乎是从西洋传来的,举凡西洋古典绘画、戏剧,以及表现其古典生活的影视里,都常常出现。

    庙会上的小丑帽销得很好。我就亲眼看到种种买帽子、戴帽子的景象:有的还没付款就迫不及待地往自己脑袋上扣;有的则买下向献花一样戴到同游伴侣头上;有的买来戴上后就一直那样游逛到底,出了庙会还戴着在大街上走,甚至戴着乘地铁

    我注意观察,兴致勃勃地买小丑帽、戴小丑帽的,几乎全是年轻人。

    我这个年纪上下的人,对小丑帽,恐怕都会有特殊的记忆,那就是在文化大革命里,特别是在红卫兵大破"四旧",掀起揪斗"牛鬼蛇神"的"红色恐怖"浪潮时,凡被揪出批斗的"一小撮"(其实往往一大串、一满台),就会被戴上高帽子批斗兼游街。开始多半是纸糊的,比较粗糙,后来朝精致化发展,有用钢铁焊成的,有的在帽沿挂满两边利刃的刮胡子刀片,那高帽子不仅把被批斗者丑化为了"狗屎堆",也兼有刑具的功能。在那样的岁月里,我最害怕的,就是被揪出来,扣上一顶小丑帽。我记得在那一年盛夏,一位年长的教师被揪斗,他头上被扣上的是一顶用木棍、手帕合成的西洋式小丑帽,批斗他的"小将"确实很能"洋为中用",但那顶小丑帽下因尊严扫地而痛苦不堪的、扭曲的脸,很多年来都牢牢粘在我心膜上,无法淡化。

    改革开放以后,有机会看到意大利电影导演费里尼拍摄的影片8又1/2,里面主人公的噩梦场面,也是被戴上尖顶帽,在宗教审判的场所示众。令我好奇的是,那尖顶帽倒并非欧洲宫廷弄臣的那种形状,而与鲁迅笔下的跳无常帽子相近,也就是电影闪闪的红星里,潘东子用绳索套着胡汉三脖子游垅时,扣在胡汉三头上的那种高帽。这是费里尼善于"中为洋用",还是中西胜利者在对待"非我族类"时有着不约而同的时尚?我期待着有关学者、专家出来解谜。

    如今庙会上制卖小丑帽的商家,他们当然不会强迫任何人去戴那小丑帽,他们会努力推销,推销的说辞手段,都立足于让自愿消费者觉得戴那帽子是桩有趣的事。庙会上买小丑帽戴小丑帽的年轻人、小孩子,不消说一定是出于自愿,一定是觉得有趣,有的看那戴着小丑帽招摇过市的模样,简直是洋洋得意,那小丑帽竟成了他们内心幸福快乐的外在象征。

    同样的一顶小丑帽,在特定情境下,当它是别人用暴力强迫你戴上时,便是屈辱,便是灾难,甚至会令你痛不欲生。而在另外的情境下,当那是你自愿选择戴上时,便是幽默,便是奇趣,甚至会使你心花怒放。

    一位文化大革命的过来人,曾在私下向我吐露,当那些"三名三高"人物被戴上高帽子批斗时,他内心里确实有种痛快感,那心理反应翻译成语言就是:"你还能神气活现么?"这里要向如今的年轻人解释一下,"文革"中的"三名"指的是"文艺界名人、名专家、名教授","三高"指的是他们享受到的"高级别、高工资、高待遇"。其实,那时候的"三名"人物的"三高"程度很有限,其工资、住房、稿费或演出补贴等所达到的水平,都与比如那向我吐露心声的平常人物相差不到几倍,哪儿有现在的各路明星们那样的身价,那样"与国际接轨"的收入享受;但即使差距并非那么巨大,那种因感觉到不平等而造成的心理淤积,尚且可以在外力引发下达到那样的愤懑程度,据此可以估测出来,现在有的社会地位与经济收益都离明星们遥遥远远的平常人,他们人性里那阴暗面所涌动着的切盼明星们栽筋斗倒大霉的心理潜流,倘有喷发的机会,会形成怎样令明星们难以承受的局面。

    "文革"中对"三名三高"人物的那种恶性冲击,当然是应该否定的,因为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而且以暴力手段,强迫别人戴高帽子,践踏人格,无论以"革命"或什么更神圣的名义,都是野蛮的非文明行为,是人类历史发展中的污斑,今后我们的社会发展一定要避免这类事态的再度发生。但话说回来,也不能因为现在进入了市场经济,成了商品社会,法律容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名利双收者就觉得自己所获得的名声与财富都神圣到不容别人质疑置喙取笑糟改的地步。如今的各路明星们务必须知,虽说是时代有别,法律有进,但是你所面对的人性则大体还是那么个恒定的存在。社会的安定,一方面需要法律保证,另一方面,也需要有"出气孔"。一些尚未或无望成为明星的普通人拿名利双收的明星开涮,甚至准备好一些高挑的小丑帽,给他们"缺席加冕",就是一种"出气孔",起着对"气不忿"的心理加以代偿的功能。

    前不久,一家网站把演艺界一些明星评为了"十大丑星",其实那些在网上投票的网民,无非是通过这种方式,抒发了一下对已属于"公众人物"的诸明星们的揶揄罢了。有的被评为"丑星"的演艺圈人士就总没想清楚,众人仰望的"星",其实并非"万民之神",而是"大众玩偶"。比如一个儿童得到一个洋娃娃,开始他或她会搂着抱着,给换漂亮衣服,让其陪自己睡觉,但时间长了,他或她就会摔洋娃娃,甚至挖眼拆腿,劈成两半,要看看它肚子里究竟有些什么东西。这从头到尾的行为,都是"玩",而洋娃娃的遭遇,也便是它作为玩偶的宿命。

    如今也有把是否被糟改作为自己是否真成了明星的试金石的,听说被报纸娱乐版开了涮,也就是有人制作了小丑帽请其"入帽",竟高兴极了。我认识一位演艺圈的人士,有一天就拿着那样一份报纸来向我展示,笑眯了,笑麻了,笑酥了,笑泥了,仿佛中了六合彩的特等奖,那原因很简单,如果那报纸不把其当成明星,怎么能不吝宝贵篇幅,在糟改其他明星时把该人捎带上,以取悦读者、增加发行量、吸引更多广告客户?

    如今更有"自作自受"小丑帽,以图把自己加冕为名人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其中不可不用的配方则是拿真正的大名人来陪衬,比如,无妨把自己与辜鸿铭、钱钟书、张爱玲、余秋雨等并列为"中国文化界百年来十个最讨人嫌的人物"。但这样做的效果究竟如何呢?至今真因此被俗众记住,果然也成为"大众玩偶"者,似尚无一例——人们或许能记住那"十讨嫌"事件,却绝对记不得制帽者本身的名字。这倒也反过来说明了世道与人性的残酷一面。

    如今我们都置身在不会有人以暴力手段真把高帽子扣到你头上的现实情境里,就算有人非要给你制作一顶语言构成的小丑帽,甚至那真是专门为你制作的,并加以展览、宣谕,只要你不主动去认戴,毕竟他也还是其奈你何。当然,有时候,针对你的小丑帽,或者其他什么丑怪的东西,并非恶意,倒是出于幽默,或不过是开个低级玩笑罢了,你大可不必认真应对。但也应该提醒小丑帽及其他丑怪物的制作者,即使并无恶意,也别强加于人,且要防止引发副作用。报载,2001年蛇年春节,天津一位女婿到丈母娘家拜年,他头戴"爆炸发"(一种火红的冲天型假发,应比一般小丑帽更丑怪),鼻架化装舞会上所戴的蓝色卡通眼镜,敲开门后,开门的丈母娘在昏暗的楼道背景下猛瞅见那么个魑魅对着自己龇牙怪笑,顿时晕菜,险些因心脏病急性发作而魂归离恨天。这当然是那位去拜年的女婿始料未及的。

    由此想到我们当下的文化批评。小丑帽式的批评,也是颇为时兴的一种,尤其在"文化庙会"的空间里,很畅销。应该有这样一种批评存在。"文化庙会"与"文化小丑帽"的存在令我们感受到多元并存下的轻松、谐趣、嬉戏、欢快,不必总有深度,不必总那么叫真像美国的"文化庙会"就很发达,除了评"十佳",一定还要评"十差",不是只有奥斯卡金像奖,还有金草莓奖专门糟改某些影片影人,可以说是"小丑帽子满天飞",但即使被人准备了小丑帽,那影片也很可能仍有票房,那影人也可能仍在持续走红。金草莓奖还真的准备了些草莓形状的奖座,但评奖者不会强迫获奖者去认领,也不会强行把那奖座送到人家家里,因此就不会发生类似天津女婿把丈母娘吓个半死那样的事件。

    话说回来,倘若整个的文化批评,特别是文学批评,全都"庙会化"了,全成了"小丑帽子满天飞"了,那也不是好局面。摆脱了"文革"的高帽子噩梦,学到了"庙会式"小丑帽的幽默,我们应该把自己的文化空间调理得更加地生态平衡、葳蕤多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