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头要硬到什么程度

甸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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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故乡在宁海。宁海一地,在大一些的地图上找不到,许多人不知道宁海位于哪个位置。这不要紧,要紧的是记得宁海有一位硬骨头方孝孺先生就可以了。

    明建文四年(1402),燕王攻下京师,明太祖的长孙惠帝在宫廷大火中不知所终。为筹办登极大事,燕王命令方孝孺先生起草诏书。方先生当时是惠帝的侍学讲士,极力反对燕王篡位。现今燕王让他起草,他岂能应承!于是他掷笔于地。燕王见他如此坚决,便威胁说:“你不怕灭九族吗?”当时,灭九族是个了不起的大刑,谁能承受得了!方先生却说:“便十族,奈我何!”燕王软硬兼施,非要他起草诏书。他便大书“燕贼纂位”四个大字。这四个字揭穿了燕王的阴谋,他勃然大怒,令左右拿刀从他的嘴边直割到耳旁,仍不见他屈服,就将他凌迟处死。因他而起的祸案受牵连而死的有873人,充军到边远地区的有1000余人。一时之间,死亡阴影遮盖着整个京城。这样的惨案实为历史上罕见,但却活生生地发生了。

    因方孝孺先生是我老家的先贤,故常有人问我:“你觉得方孝孺这样做值得吗?”或是问:“如果换做你,燕王让你起诏,你起也不起?”

    面对前一个问题,我觉得凡事值不值得,不能以现今人的标准去看。按现今人的标准去看,方孝孺先生这样做,未免太过迂阔。那个燕王也是个很不错的君主,你又何苦如此固执如此不悟呢?如果你肯动一动笔,多少人的性命可以保下来。而你的骨头一硬,使得这许多人的头颅不保,你于心何忍!你得了个刚烈的好名声,遭灭族的那些人却是冤了。然在当时,方孝孺先生不可能会作这样的想法,如若他答应燕王起草诏书,那么,他不就是随波逐流的那朵花了吗?多少人就是因为送走前朝君,又迎后朝王而被世人唾骂!倘若方孝孺先生当初起了诏,很自然地,那首浩然正气歌就不会被后人唱到如今。毕竟,人活着,不能光为了眼前的一碗好饭一副好爵禄,还得讲一讲某些气节,孟子不是说要“养浩然之气”么,在这节骨眼上,浩然之气就出来了,没有时间考虑面前的这件事值不值得。

    我为家乡因了方孝孺先生案而死去的那么多无辜的人而痛惜而怀念而讴歌而敬仰,更为有方孝孺先生这样的风骨好男儿而击节而拍案而高咏而想念。

    第二个问题是:如果换作我,燕王让我起草,我是起也不起?对于这个问题,我想过多时,如说我不起诏书,燕王杀我一个人,我绝不动笔!但燕王要灭九族,我会犹豫,毕竟拿一人的骨气来换那么多人的性命不是儿戏。我做不到眼睁睁地看着我的亲人师友们为了我而无端受祸,顷刻间便丢掉性命。人身难得啊!怎么办?经过数天的时间考虑下来,也许会作出一个决定——迫不得已的决定:忍屈起诏,然后自杀。这样做,既保全了大家的性命,又表明不愿与燕贼等人为伍,干脆去伴上帝。有朋友听了我这个想法,表示不太欣赏。是啊,方孝孺先生毕竟只有一个,我若能得方先生十分之一的风骨便是上好的人物了。所幸,我崇仰方先生,他能做别人做不到的事。他留下的这首正气歌,让后人吟唱到如今,即便再软弱的人也能得着些硬气。直到现在,我生活在异乡客地,碰到许多令我险些要屈腰委背之事,一想起先生风骨,便会自然而然地昂起头颅,挺直腰杆,并告诫自己:人活着,不能苟且低头。见不得人的事,就是皇帝老子来了也不干!有方先生在我们面前坐着,我们不敢弯下腰背!

    在那些个阴湿的夜晚,我会庆幸我有个方先生。如若方先生像那个吴梅村一样,我会感到汗颜。吴梅村是明末清初有名的诗人,诗做得没话说,开始之时,他的骨头还算硬的,无奈清政府挟持其老母威胁他,逼得他只好到清政府里去上班。表面上看起来,他过得很不错,清政府待他一点也不薄,待遇高得让人羡慕,应该说是过着一种很幸福的日子了,而其实,吴梅村生活得甚为痛苦,说到底,他的骨头不够硬,怎么说也是投降过来的,被人瞧不起,后来的史家写书就把他写进贰臣传里,一臣事两君,好比一女事两夫,总归是不体面的事情。当吴梅村启程进京的时候,因他名气实在太大,替他送行的人有好几百人,称“千人会”有一个青年没有来送行,却派人送来了一首诗:

    千人石上千人坐,一半清朝一半明。

    寄语娄东吴学士,两朝天子一朝臣。

    这是明显地在骂他了,并把在座所有的人都骂进去了。难怪吴梅村看了诗脸色大变,就连在座的人看了也无不为之失色。

    一个人活到这个份上真是不幸,风光是表面的,痛苦是内心的。故他作诗道:浮生所欠惟一死,人世无由识九还。生不如死,谁人识他内心之苦痛?他不愿意屈服清政府,然却没奈何。他不愿看到他的老母在他面前悲惨地死去,更不愿因他而让更多的人受到牵连。只好独自饮啜这杯苦酒。

    中国历史上的许多文人都是崇尚骨气的,许多人都做到了,也有许多人做不到。比如侯方域,比如钱谦益,他们到关键时刻,也就是让他们发浩然正气的时候,骨头就发软了。还有那个苦茶庵主周作人,品茗吟诗,披阅古书,摩挲古玩,写写小品文自娱,很过着一种恬淡的心隐生活。然一旦国难当头,残酷的现实再也不能保持其闲适的生活时,他的心隐就大打折扣。尽管原先写的诗很是洒脱,一股子超然物外的样子,诗曰:

    半是儒家半释家,光头更不善袈裟。

    中年意趣窗前草,外道生涯洞时蛇。

    徒羡低头咬大蒜,未妨拍桌拾芝麻。

    谈狐说鬼寻常事,只欠功夫吃讲茶。

    诗是不错的,可惜做不到,终因贪生而失足,不亦悲哉!

    所以,在我看来,一个人说骨头硬容易,做到骨头硬却难!骨头要硬到什么程度,没有止境,但我欣赏方孝孺先生那种风度,视死如归,气节凛然。人家做不到的,被我的方孝孺先生傲到了,这是多么地了不起!

    今晚,我特别地想念方先生,若他地下有知,该会看到我饱含着热泪在呼唤着他的忠魂,愿他的魂魄始终做我们的旗帜,在我们的前方招引,招引,招引,招引